A. 如何補交農村養老保險
一、農村如何補繳養老保險金
1、申請人向戶口所屬鎮街社保機構提交資料並填寫申請;
2、對符合條件參保人,社保機構審核資料後予以辦理;
3、辦結業務後,告知申請人可在成功繳費後,可申請辦理退休待遇申請手續。
二、養老保險補繳政策規定
養老保險補繳政策規定以下三種人可以進行補繳:
1、農村養老保險補繳的對象是擁有農村戶籍的居民。養老保險每年繳費一次,需要繳費15年,男60歲女55歲後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男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可以辦理養老保險手續一次性補繳15年。
2、男未滿45周歲,女未滿40周歲,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從參保之月開始繳費,累計繳滿15年後,男滿60歲女滿55歲,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3、最後一種是,男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女滿40周歲未滿55周歲,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不能超過10年,補繳以後每年可以繼續繳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到達退休年齡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不滿15年的,繼續繳費至滿15年。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戶口本,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
此外,養老保險按多繳多得的原則發放,可以一年一交的盡量每年都交,不要斷保,因為一次性補繳金額較大,大概在10萬左右,一般的農民都負擔不起。
B. 農村補充養老保險是什麼意思
一、農村補充養老保險是什麼意思
1、補充養老保險也就是養老保險的補充保險,居民在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礎上,並行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居民可以按照補充養老保險的檔次繳費,每一個檔次政府都會有補貼,居民繳費滿15年之後每個月可以領取到一定額度的養老金,這樣做能夠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的晚年生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二、農村戶口養老保險申辦的材料需要哪些
1、本人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需正反面復印;
2、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主頁、本人頁;
3、不能提供居民戶口簿原件以及不能確定「農業戶口」類別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認定為「農業戶口」的戶籍證明;
4、指定銀行的本人「實名制」銀行卡或存摺的原件和復印件;
5、委託代理人代辦的,需要有委託人簽字、蓋章或留指紋確認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代辦委託書,以及受託人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申報表。
C. 農村養老保險可以補交幾回一年農村養老保險可以補交幾回一年
農民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
現年60歲的農民,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然後辦理退休待遇,領取養老金。這一政策實際上指的是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民,並不一定特指農民,包括城鎮沒有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也可以。
國家設置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目的,實際上是作為職工養老保險的有效補充。將所有不能納入職工養老保險的人群,可以通過參加居民養老保險,通通有一份養老保險的保障。
國家還明確在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實施以前,已經年滿60歲的不用繳費直接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待遇。所以,除了極個別掉空里的人群,基本實現了養老保險的全覆蓋。
農民補繳養老保險,應當了解這兩條規則:
第一,補繳標準是多少?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繳養老金的標准,仍然是可以自己選擇。各地的標准不一樣,青島市直接是從100元到12,000元,河南省是200元到5000元,寧夏自治區是從100元到3000元不等。
我們補繳的標準直接關系著養老金的高低。我們繳納的錢數會全部進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里的錢關系個人賬戶養老金的高低。
個人賬戶養老金等於退休時個人賬戶的余額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60歲是139個月。不管是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都是這種計算方式。本來個人賬戶里還有歷年累積的利息的,如果是一次性補繳,就無法計算利息了。
第二,當地的基礎養老金是多少?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另一項重要的待遇就是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是由國家全額補貼構成,中央政府補貼一部分,地方政府補貼一部分。國家補貼的最低標準是88元每月,中西部地區中央財政全額撥款,東部地區中央財政補貼一半。各省市目前的基礎養老金標准普遍在100~150元之間。浙江省是155元,山東福建是118元,青海是175元,黑龍江省是90元,貴州93元,四川100元,湖北湖南吉林雲南103元,遼寧108元,重慶115元,陝西136元。全國最高的是北京和上海分別是710元和930元。
各個地區也正在逐步建立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人群和向65歲以上的老年人額外傾斜基礎養老金的政策,相關基礎養老金標准還將逐步建立跟經濟社會發展相一致的正常調整機制。
D. 農村補充養老保險是什麼意思
農村補充養老保險指的是養老保險的補充保險。
居民在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礎上,並行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居民可以按照補充養老保險的檔次繳費,每一個檔次政府都會有補貼,居民繳費滿15年之後每個月可以領取到一定額度的養老金,這樣做能夠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的晚年生活。
補充養老保險具有以下特點:
1、投保人必須繳納全部保險費,達到退休年齡後才能領取補充養老保險費;
2、補交養老保險可以有確定期限也可以沒有確定期限,但都是以補交養老保險被保險人生存為繳費條件;
3、補充養老保險一般參考個人上年度平均月薪支付。
國家的養老保險體系是由以下三部分構成:
1、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是用於保障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的;
2、年金制度,比如說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
3、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E. 農村補充養老保險必須交嗎
不是必須的。農村補充養老保險是屬於商業保險,而商業保險的最大的一個特性就是基於投保人自願進行購買。補交養老保險是企業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後,自願為職工繳納的附加養老保險,性質相當於商業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具有以下特點 1、投保人必須繳納全部保險費,達到退休年齡後才能領取補充養老保險費。
(5)農村補充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從2016 年5月1日起,將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Endowment Insurance)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6%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F. 農村補充養老保險交幾年
農村養老保險至少要交15年,
國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把年繳費標准分為5個不同的檔次,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另外,農村養老保險對年滿16周歲、不滿60歲的參保人員,每人每年政府可補貼30元,該補貼是直接存入到個人賬戶中的,不能抵扣繳費。
拓展資料:
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願相結合。
保險對象的權益有:
1、投保人在交費期間身亡者,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十年。領取養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證期內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用。領取者超過十年長壽 者,支付養老金直至身亡為止。
3、保險對象從本縣(市)遷往外地。若遷入地尚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將其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給本人。
4、投保人招公、提干、考學等農轉非,可將保險關系(含資金)轉入新的保險軌道,或將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還本人。
基本原則:
1、因地制宜的發展社會養老保險,強制性與自願性相結合。
即應該立足於中國國情,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根據各地農民對社會養老保險的需求,繳費能力的不同適時、適當地建立農村養老保險。
只有當地區經濟的總體實力能夠提供剩餘積累,而且從積累中提取的資金用於社會養老保險對地區的經濟發展和人們當前的生活消費沒有影響時,建立社會保險才具有可能性,在尚未解決溫飽問題時就談建立社會養老保險是不現實的。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與其他保障制度的協調發展原則。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自我保障層次:家庭保障,體現為成年子女對老年人"反哺";個人儲蓄,以青壯年時的個人儲蓄養老;土地保障還可以發揮其有益補充作用。
政府負責層次:財政與政策支持;集體保障層次,傳統的或新型的經濟組織給予補助。
3、區別對待原則。針對不同的對象,進行不同的管理。對於進城務工的農民應該靈活對待,能夠納入到城鎮中參加養老保險的盡量納入城鎮的養老保險體系,提前與城鎮的養老保險體系銜接;不能納入的參加農村養老保險體系。
4、循序漸進原則。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逐漸擴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
第二,資金的籌集在現階段堅持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財政與政策支持。隨著農民收入的不斷增加,集體和國家支持的份額逐漸減少。
第三,逐漸與城鎮社會養老保險體系銜接,實現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第四,現階段應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與家庭養老等保障制度相結合,今後慢慢過渡到完全的以社會養老保險解決養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