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保險,單位繳費和單位劃轉有什麼區別
單位劃轉金額,是指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但是,從2006年一月份開始,已經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全部是個人繳費部分。
新政策如下:
按新的養老保險制度,自2006年1月1日後,個人賬戶規模調整為個人繳費基數的8%,單位繳費不再劃轉,個人賬戶由職工個人繳費及利息構成,只要個人賬戶顯示繳納了,就證明單位繳過養老保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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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單位劃轉金額是什麼意思
個人賬戶儲存額,是指個人的基本保險賬戶上累計的資金額度。社會保險里個人帳戶儲存金額是個人工作期間為退休後積蓄的資金,國家法律規定退休前個人不得提前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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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明細表上的單位劃撥為0是單位沒有給繳納嗎
社會保險中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只有個人繳費部分構成的。一般是8%。
單位繳納與個人沒有關系,不劃入賬戶,全部劃入統籌。給現有退休人員開資。
等到你退休的時候,你的退休費由2部分構成,一部分是你的個人賬戶部分。另一部分是由統籌根據你的繳費基數和繳費金額給你劃入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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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養老保險費用繳納里的「單位劃入賬戶金額」和「單位劃入統籌金額」是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費用來繳納里的單自位劃入賬戶金額和單位劃入統籌金額是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也就是一部分保險金會劃入個人養老金賬戶內,另一部分劃入統籌賬戶內,而個人繳納的部分會全部劃入個人賬戶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4)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企業劃撥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㈤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個人帳戶的劃入金額一樣嗎
摘要 不一樣。根據國發(1997)26號文件規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記賬基數為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記賬比例全國統一為11%。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 5%左右,其餘部分由單位繳費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最終到8%),單位劃入部分逐漸降低。
㈥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單位劃轉金額是什麼意思
單位劃轉金額,是指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但是,從 2006年一月份開始,已經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全部是個人繳費部分。
㈦ 養老保險里單位劃轉是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分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單位為你繳納的養老保險中部分劃轉到你個人賬版戶,6剩餘 轉到統籌賬戶權。簡單點說個人賬戶余額和你的退休金有關系,而統籌賬戶與你的退休金多少無關。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用於記錄參保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從單位繳費中劃轉計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及上述兩部分的利息。它是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以及跨統籌范圍轉移、退休前退保、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終結基本養老關系時,領取個人賬戶有關待遇的主要依據。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賬戶,每個月單位按照繳費基數(為上一年度您的平均工資)的20%進行繳費,且進入社會統籌賬戶,用於給已經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待您退休後獎按照您的繳費基數和年限計算養老金用。
拓展資料
當前,職工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比例存在差異,但是進入個人賬戶的比例是一致的,均為當事人繳費基數的8%;職工養老保險方面,公司繳費部分全部納入統籌基金,個人繳費部分(繳費基數的8%)全部納入個人賬戶;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方面,全國范圍內個人繳費比例均為20%,其中8%部分進入個人賬戶;其餘12%納入統籌基金。
㈧ 養老保險中"單位繳費","單位劃撥""是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中"單位繳費"的意思是所在單位幫員工應該繳的一部分養老保險費,"單位劃撥"是指所在單位把應該幫員工繳的一部分養老保險費直接支付給相應員工了。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比例:依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12%(包括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因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確需超過企業工資總額20%的,應報勞動部、財政部審批。
養老保險中"單位繳費","單位劃撥"的數額計算:
例如:四川農村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基數:
所謂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一般來說,職工繳費工資如果高於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
職工繳費工資低於工資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最高和最低繳費基數的計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各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計算比例和基數為准。)
申請條件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如今,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4、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5、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6、以上兩項A+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余額繼承
2011年5月1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開始徵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的公眾養老保險意見。草案規定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人員的待遇,並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草案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草案明確規定,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繳費年限按照各地現有規定執行。為了規范管理,草案明確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和個人賬戶余額繼承辦法。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同時,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繼承。
草案還明確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具體辦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