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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效率研究

發布時間:2022-08-28 01:51:57

① 我國養老保險改革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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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養老保險事業,從1951年政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開始,便和新中國相伴相隨。但長期實行的是「企業養老保險」,新老企業負擔畸輕畸重、苦樂不均。進入80年代中期,我國的養老保險事業進入建國以來最活躍、改革力度最大的時期。其幾次改革舉措在養老保險史上留下了重重的一筆。到1998年底,新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包括了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全國有8475.8萬企業職工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占企業職工總數的80.7%。有2727.3萬企業離退休人員參加了離退休費社會統籌,占企業離退休人數的98.5%。全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為1459億元,支付全國離退休退職費總額為2073.7億元。
社會統籌——均衡企業負擔
1984年,我國開始了以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為主要內容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對企業按照工資總額的同一比例徵收養老保險費,使退休人員多的老企業從沉重的負擔中解脫出來。1991年,國務院頒布《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將社會統籌確定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從而使企業從各自負擔退休人員的「自我保險」變為社會互濟、共擔風險的保險。到目前為止,全國己全部實行了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其中,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包括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立了省級調劑金制度。
三方負擔——權利和義務的體現
1991年國務院頒布的《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確定改變養老保險完全由國家、企業包下來的辦法,實行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職工個人也要繳納一定的費用。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繳費的費率從1991年標准工資的3%到1997年的不得低於繳費工資的4%,最終達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財政建立社會保險後備基金,在必要時給予補貼。實行三方負擔,不僅扭轉了國家包攬過多、企業負擔過重、個人自我保護意識薄弱的現狀,緩解了國家和企業雙方負擔的壓力。更重要的是轉變了人們的觀念,增強了個人的參與意識,使參保者個人始終關注著養老問題。
三個層次——責任的重新定位
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初,實行的是單—的退休金制度。職工退休後按月領取本人工資75%~90%的退休金,這是職工退休後生活的唯—來源。隨著向市場經濟的過渡,國家、企業、個人三者責任開始了重新定位,從而產生養老保險的三個層次,即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政府統一組織,基本保險建立基金。實行社會互濟,待遇水平以滿足基本需求為標准。目前基本養老金的替代率為60%。補充保險的建立是在國家政策規范下,由用人單位具體實施,重在使離退休人員的生活隨著經濟與社會發展得到不斷的改善,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和地區發展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的差異。個人儲蓄性保險由勞動者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依賴商業保險類機構進行的自願性養老儲蓄。
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公平與效率的體現
1992年前後,當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工作基本完成後,各地不約而同地把下一個改革的目標轉向了養老金支付方法的改革。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首次提出「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以求在公平的前提下更好地體現效率,突出激勵機制。1997年7月,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確定個人賬戶規模為本人工資的11%。其中,個人繳費部分全部記入個人賬戶(由目前的5%逐步增至8%)。其餘部分由企業繳費劃入。待遇支付分為兩部分:—是基礎養老金,相當於社會平均工資的20%左右;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支付標准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120。
全國統一制度——系統的管理體系建立
80年代中後期,養老保險制度出現了區域性管理,並產生了一系列嚴重的問題:勞動力難以跨地區流動,阻礙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形成;中央政府失去宏觀上的調控權,地區橫向攀比待遇水平,而分散風險的能力卻很弱;極易導致資金的流失。針對這些問題,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至此,完成了50年來由企業保險到區域保險再到全國統一養老保險的演變,從而在我國養老保險史上寫下了最完美的一筆。統—養老保險制度建立的標志為:統一和規范企業個人繳費率比例;統—個人賬戶規模;統一基本養老金支付結構和標准。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是社會保險自身規律所決定,是勞動力資源配置走向市場化過程中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央政府加強宏觀調控能力的需要。1998年,行業統籌順利移交地方管理,為統一制度提供了必要的基礎。
【另附一篇:】

② 簡述我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並提出相關的完善建議

一、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基本情況
(一)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是按照國家、企業、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由財政和社會保障部門統籌管理。國家負責組織社會保險,負責保證「基礎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並負責長壽退休者的個人賬戶儲存額支付完之後繼續按原有的標准支付。目前,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40%-60%。

(二)補充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只保障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在此基礎上,政府鼓勵有經濟能力的企業為職工舉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即企業年金或行業年金。嚴格說,補充養老保險既不是國家基本社會養老保險,也不是純商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業務,它是政策性、商業化運作的養老保險基金業務。

(三)商業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商業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統稱為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可分為團體業務和個人業務,產品形態主要體現為兩全保險和年金保險,主要形態為團體分紅年金類產品,團體投資連接保險等。

二、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總體養老保險政策層面

1.基本養老保險未實現「全覆蓋」,一定程度上加劇了社會不公平。目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主要針對城鎮職工,農村養老保障政策尚不完善。雖然2009年全國開展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建立了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政策,但覆蓋面還有待擴大。即使在城鎮,基本養老保險也主要覆蓋企業職工,城鎮中未就業人員以及就業不穩定無法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居民缺乏政策性養老保障。

2.現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不盡合理。政策規定,對被征地農民失地面積達50%以上的,給予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由政府、村集體和個人分別按50%、20%、30%承擔:對被征地農民失地達不到50%的,政府和集體不予承擔保險繳費。部分達不到要求的被征地農民對此有意見,不願積極配合政府征地;還有一些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因為「短視」,不願自己負擔30%的費用。

3.企業養老保險政策和事業單位、公務員養老保險政策不統一。現行的養老保險基金繳納模式執行結果是,「事業單位、公務員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基金達到在職收入的90%左右,而企業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只有在職收入的60%左右」。這就導致「同等學歷甚至是高工、高學歷人員,同等工作年限、職稱等級,公務員退休職工人均月收入遠遠高出企業退休職工」。

(二)基本養老保險

1.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賬問題突出,國家財政壓力巨大。由於現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結合的養老保險政策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才建立起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基金沒有分開管理,為了彌補社會統籌賬戶資金的不足,支付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基金,個人賬戶積累資金很大程度上被用來發放退休職工的養老保險基金,這使得個人賬戶有名無實。

2.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品種單一,基金保值增值壓力大。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額除預留兩個月的支付費用外,全部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債,嚴禁投入其他金融活動和經營性事業。這一規定確實保證了基金的安全,卻忽視了基金的增值。剛剛實施的社會保險法規定,社保基金以不低於1年期定存的形式存放。而目前CPI增幅則已超過5%,已經高於1年期銀行利率。

(三)補充養老保險

相關政策還有待進一步完善。一是全國統一的稅收優惠政策還不明確。二是中小企業年金業務的運作缺乏依據,極大制約了市場的啟動。三是現有投資規定不能完全滿足客戶需要,投資品種的范圍有待擴大。四是企業年金管理資格分散,影響市場的快速發展。

三、政策建議

(一)盡快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覆蓋

2011年7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個人繳費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正式啟動試點工作,首批試點覆蓋面為60%。建議加快推進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盡快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覆蓋,消除社會保障領域的不公平現象。

(二)完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統一企業與事業單位、公務員職工養老保險標准

建議國家制定政策將失地面積達不到50%的被征地農民納入參保范圍,根據征地比例由政府給予適當的參保費,讓所有被征地農民都能按被征地面積大小享受不同等次的養老待遇。同時,建議調整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標准,將繳費比例凋整為政府、村集體和個人分別按70%、10%、20%繳費,加大政府投入。盡快制定相關政策,統一企業與事業單位、公務員職工養老保險標准,使之享受相同的國民待遇。

(三)盡快明晰並落實各類型補充養老保險金的稅收優惠政策

盡快制定全國性的稅收優惠政策,在養老金的繳納、投資和積累階段享受相關稅收優惠,積極支持養老保險基金發展。以企業年金為例,在繳費階段,企業提取年金按一定比例享受稅前列支的稅收優惠政策;個人繳納企業年金時按一定數額給予稅前扣除,若未達到退休年齡提前領取則依法納稅。在投資和積累階段,劃入個人賬戶的投資收益免徵個人所得稅。

(四)明確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機構和職責,加強監管機構的合作與協調

應修訂法律規章理順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的審批與監管之間的關系,釐清有關部門之間的職責。應借鑒功能監管的理念,在實際運作中,社會保障部門作為主監管人對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進行綜合監管;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分別對其的信託行為、保險契約行為、上市行為進行分業監管。

(五)鼓勵建立捆綁式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

根據國外實踐經驗,專業化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是企業年金市場發展方向。我國《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已明確提出了「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的概念,應積極付諸實施。

(六)採取措施擴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來源、激勵補充養老保險發展

1.對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一是要盡快做實個人賬戶。二是通過降低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率降低參保人員的實際負擔,進而刺激非國有企業以及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體制。

2.對於補充養老保險。應通過合理有效的激勵機制,提高企業和個人參加企業年金和商業性養老保險的積極性,並藉助市場力量推動企業年金市場和商業性養老保險的發展,減輕基本養老保險的財政壓力,進一步完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制。

(七)為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增值提供更多渠道和產品

未來,應允許企業年金等投資衍生金融產品、風險投資等私募股權市場等,開發更多的投資產品,並使基金在投資組合的選擇上有更大的自由度,對股票、企業債券可以有更高的上限,但必須控制投資比例。

③ 如何看待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改革對整個社會保險體系的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養老保險涉及數以十億計的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是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的重中之重,必須認真總結已有實踐經驗,充分借鑒國際經驗教訓,科學分析未來經濟社會發展變化趨勢,加強頂層設計,明確改革發展的總體目標、基本原則、重點任務和實施步驟,堅定不移、循序漸進地加以推進。
一、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成效顯著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著力改革完善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不斷擴大,待遇水平穩步提高,基金實力持續增強,管理服務逐步規范,在保障人民生活、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成就巨大,舉世公認。
構建起覆蓋城鄉的制度體系。上世紀80年代,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首先在企業進行改革,建立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了由單位保障向社會保險的根本性轉變。適應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於2009年、2011年先後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並在此基礎上全面推開,2014年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至今,我國覆蓋城鄉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已全面建立。
越來越多的人享有基本保障。職工養老保險參保范圍由國有、集體企業逐步擴大到城鎮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以及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2013年底參保人數3.22億,其中8000多萬人領取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養老保險2013年底參保人數4.98億,其中1.38億人領取養老金。以上合計參保8.2億人,是世界上最大的養老保障計劃。
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建立了待遇水平與繳費年限和繳費多少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經過2005年以來的連續9次調整,全國平均待遇水平由每月700元提高到2013年的近1900元,增長1.7倍。今年國務院決定再次進行調整,待遇水平將進一步提高。城鄉老年居民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為81元,其中政府支付的基礎養老金74元。城鄉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集中解決了一批突出的歷史遺留問題。先後將農墾職工、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五七工、家屬工等群體上千萬人納入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化解了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矛盾,支持了國有企業改革和經濟體制轉軌。
資金實力明顯增強。不斷拓寬籌資渠道,2001年至2013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年均增長20%,基金支出年均增長19%。2013年基金收入2.27萬億元,其中單位繳費約佔58%,個人繳費約佔25%,各級財政補助約佔13%,初步建立起國家、單位、個人共擔的籌資機制。2013年新農保、城居保基金收入2052億元(其中個人繳費636億元,財政補助1318億元),支出1348億元。目前城鄉各項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3.1萬億元,比2001年增長28倍多。同時建立了戰略儲備性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2013年達近萬億元,為應對老齡化高峰的挑戰作了必要的資金儲備。
管理服務不斷加強。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全面建立,並實現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養老保險基金全部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監管制度逐步完善;社保經辦服務網路日益健全,並延伸到鄉鎮、社區,規范化、專業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已發放5.4億張。
但也要看到,當前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不少矛盾和問題:還有近2億人游離在制度保障之外,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尚未改革、與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雙軌運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還不順暢,基金統籌層次有待進一步提高,籌資和投資渠道仍比較窄,退休年齡偏低等因素導致撫養比不斷升高,也加重了單位費率負擔,保障方式單一、難以充分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社會保障需求。這些矛盾和問題,有些是過去遺留下來的,有些則是在改革發展過程中新出現的,必須以更大的勇氣、更高的智慧,用深化改革的辦法加以解決。
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到2020年,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目標相契合,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養老保障,保障項目基本完備,待遇水平穩步提高,制度銜接順暢有序,管理服務高效便捷。到2050年,與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宏偉目標相適應,建立起覆蓋全民、法制完備、待遇適度、持續發展的有中國特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發展中國家,正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深化改革養老保險制度必須立足基本國情,積極有為,量力而行,始終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社會保障制度設計需要有普惠性的安排,政府承擔起對最困難群體基本生活保障的「兜底」責任。要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合理調節各方面利益關系,促進社會和諧。同時,要把繳費型養老保險作為老年保障的核心制度,既發揮社會統籌互濟、分散風險的功能,又強調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待遇水平與繳費多少適度掛鉤,促進誠實勤奮勞動,避免重蹈一些國家福利制度剛性過強、難以持續的覆轍。
保持基本制度穩定並不斷完善。國際經驗表明,養老保險沒有所謂「最優模式」,各國都是依據國情做出制度安排。基本制度穩定是實現持續發展的前提,輕率地「翻燒餅」式的「改革」,代價沉重,教訓深刻。我國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立足基本國情、借鑒國際經驗做出的正確選擇,已有多年運行的實踐經驗,得到社會認可。要在深化改革中實現基本制度的定型,並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而不能在基本制度模式上推倒重來、反復折騰。
統一規范。我國的養老保險改革都是在地方試點基礎上逐步推開的,在制度發展中難免帶有政策標准參差、地域管理分割的矛盾。進一步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基本取向是,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基本政策,統一基金管理,規范經辦服務流程,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形成全國「一盤棋」。這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舍此不能實現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上起決定性作用。因此必須徹底打破現存的體制壁壘和地域藩籬,勇於在改革「深水區」開展攻堅戰。
堅持統籌兼顧。要超越「單兵突進」思維,加強養老保險頂層設計,增強改革的前瞻性、系統性和協調性,協調經濟政策和社會政策,統籌城鄉發展,妥善處理不同群體之間的利益關系,明確國家、單位、個人(家庭)養老保障的各自責任,同步提高法制水平和經辦服務能力,綜合推進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建設,統籌當前和長遠,實現制度可持續發展。
三、當前我國養老保險改革發展的主要任務
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目標,養老保險制度建設要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近期要集中完成好以下重點任務:
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覆蓋。目前全國參保人數8.2億人,對比「使全體人民老有所養」的目標還有不小差距。要繼續把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作為重要任務,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對城鎮就業群體,以小微企業、非公單位員工、農民工、勞務派遣員工、靈活就業人員、城鎮個體戶等為重點,通過嚴格執法、擴大宣傳、權益累計以及適當降低費率等方法,持續擴大覆蓋面,並積極向家政服務、網路就業、農村新興產業從業人員擴展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對城鄉居民,進一步強化多繳多補、長繳多得的激勵政策,引導他們積極參保和持續繳費。爭取到2020年,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超過10億人,覆蓋率達到95%。
深化養老保險重點領域改革。國務院已決定合並實施新農保與城居保,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是統籌城鄉社保體系、使城鄉居民公平享有養老保障權利的重大改革舉措。與此相配套,有關部門出台了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銜接政策。要認真落實這些改革措施,使各類參保群體的基本養老保險權益得到更好保障。按照中央統一部署,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逐步解決「雙軌」運行矛盾。進一步提高統籌層次,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清晰界定各級政府對基本養老保險的籌資和支付責任,均衡地區負擔,增強抵禦風險能力。這些改革都是對原有體制、制度的重大突破,必須解放思想,統一認識,協力推進。
穩步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在經濟發展基礎上,統籌確定各項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標准,逐步縮小城鄉之間、地區之間、不同群體之間的待遇水平差距。建立與經濟發展、收入水平、物價變化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聯系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使人民群眾更好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實施支持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的稅收優惠等政策,大力發展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加快形成多層次的保障體系。弘揚尊老敬老的民族優良傳統,繼續發揮好家庭的養老保障功能。
建立有利於制度持續穩定發展的體制機制。人口老齡化高峰期的到來,是未來幾十年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面臨的最嚴峻挑戰,必須深謀遠慮,未雨綢繆。要進一步拓寬養老保險籌資渠道,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政府對社會保障的投入,落實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參保繳費的責任。劃轉部分國有資產充實並做大做強社會保障戰略儲備基金。在確保安全基礎上,推動養老保險結余基金進行市場化、多元化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堅持精算平衡原則,綜合考慮人力資源供需、教育水平、人均預期壽命、基金收支等因素,研究制訂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改善養老保險撫養比。進一步加強社保基金監管,完善預算制度,積極探索社會直接監督的有效方式,提高透明度,使基金在陽光下運行,確保億萬群眾「養命錢」的安全完整。
健全經辦服務體系。大力提升社保管理服務的規范化、標准化、信息化水平。整合分散設置的各類養老保險經辦管理機構,優化服務規程。加快制訂實施社會保障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地方標准,形成統一的服務標准體系。以中西部地區和基層為重點,加強社會保障服務平台規范化建設。實施「金保工程」二期(全民社會保障信息化工程),全面實現基本數據省級集中管理,大力推進網上經辦等服務新模式。全國統一、載入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今年發放到6.5億張,2017年達到10億張,基本覆蓋全體參保人員,盡快實現全國一卡通,提高精確管理水平,為人民群眾提供規范、方便、快捷的社保服務。
參考:胡曉義:到2050年建立起有中國特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④ 淺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要按照統籌推進、重點突破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更好發揮改革牽引作用。其中,要推動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加快出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老有所養,是重大民生工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將給人們生活帶來哪些變化?對經濟發展又會產生什麼影響?老齡化程度加深,養老保險能否兜得住?
並軌擴面
養老改革啃下硬骨頭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關系著每個人年老後的生活,對經濟發展有著重要影響。
「社會保障是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支柱性制度安排,肩負著維系國家長治久安與人民世代福祉的重大責任。而養老保險又是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支柱性制度安排。養老保險改革無疑是全面深化改革中關鍵性、基礎性重大改革項目。」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認為。
把推動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放在「更好發揮改革牽引作用」的重要位置,如何理解?
鄭功成表示,養老保險制度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牽引作用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化解養老後顧之憂,維護老年人生活質量,促進社會公正與文明進步。二是優化制度結構與功能,均衡並適度降低法定勞工成本,創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三是平滑個人收入,提振居民消費,持續助力經濟增長。「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利於惠民生、促公正、穩預期、助發展,既是穩中求進的重要基石,又是穩中求優的重要方面。」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全面深化改革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3年來,養老保險領域多項改革措施出台,啃下了不少硬骨頭。
——由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共同構成的法定養老保險體系正式形成。
——養老保險覆蓋面取得新飛躍。2014年,啟動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截至2016年9月底,領取養老金人數達到2.4億人。
——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機制明確。
「最近,國際社會保障協會把『社會保障傑出成就獎』授予中國政府,是對近年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的肯定。」鄭功成說。
改革提速
堅持統賬結合不變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要加快出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這引發不少人暢想:養老保險改革舉措推出不少,還會有哪些改革?
「下一步改革的重點,是形成養老保險頂層設計方案,促使養老保險制度從單項突破向總體優化轉變,最終使養老保險制度走向成熟定型。」鄭功成表示。
養老保險頂層設計,應該圍繞什麼?鄭功成說,基本內容至少應包括5個部分。一是明確發展目標,即養老保險要追求制度統一、均衡責任負擔、保障適度水平、完善多層結構、維護公平公正。二是確定多層次架構及其功能定位。即以基本養老保險為根本,輔之以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積極發展商業保險,建立起多層次的保障體系。三是均衡責任主體的負擔,即政府、用人單位與參保者個人的負擔相對均衡,同時逐步降低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四是盡快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以更高層次社會統籌充分體現社會公平。五是設計合理過渡方案,為實現頂層設計目標提供操作依據。
基本養老保險是整個養老保險制度的主體和根基。一段時間以來,基本養老保險採取什麼樣的制度、是否要在此輪改革中調整,一直存有爭議。「穩中求進是當前經濟工作總基調,也應當是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總基調。我國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一點不會變。那種主張大賬戶或全賬戶制的觀點,不符合法定養老保險制度常識與規律,只會導致制度異化。」鄭功成說。
據了解,我國養老保險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在基金籌集上採取傳統的國家、單位、個人共同負擔模式,實行社會共濟,在養老金計發上強調個人賬戶養老金激勵因素。經過20多年發展,這項制度運行平穩有序,效果總體良好。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將進一步完善個人賬戶制度,但堅持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個前提沒有變。
迎接挑戰
通過改革實現全國統籌
我國正加速進入老齡化社會。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1.77億人,已佔總人口13.26%。公眾對於養老保險高度關注,格外擔心可能出現的風險。特別是近兩年,「養老保險不保險、一半省份靠財政補貼」「養老保險基金缺口擴大」等說法時時冒出來,更讓參保者緊張。
養老保險制度是否可靠?改革將如何增強養老保險可持續性?
「老齡化的確給養老保險制度帶來巨大挑戰,但並非不可應對。」鄭功成解釋,養老保險制度是否可靠,不取決於一時一地之基金多寡,而取決於責任分擔機制是否合理、取決於能否根據人口結構等變化對制度進行合理微調。我國5項社會保險基金累計結餘5.9萬億元,其中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節余約4萬億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還管理著約2萬億元戰略儲備基金。這些數據表明,養老保險基金狀況良好。此外,我國還有2億多青壯年勞動者應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平均退休年齡54歲左右,第二、三層次養老保險發展空間巨大。這些因素對於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都非常有利。
鄭功成認為,對養老保險制度有必要澄清3個認識誤區。
——財政是否應當補貼養老金支出?「回答無疑是肯定的。這不僅是國際慣例,更是確保老年人合理分享國家發展成果的正常途徑。我們可以探討財政補貼方式,但不能否定政府財政對養老金制度應當承擔的法定補貼義務。」
——眼下局部地區出現收支缺口是否必然導致全局性風險?答案是否定的。這只是現行養老保險制度採取地區分割統籌導致的結果,未來應通過改革實現全國統籌。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會不可持續嗎?「這種悲觀看法沒有根據。包括德國在內許多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採取現收現付制,都在穩步持續發展。我國有數以萬億元計的戰略儲備基金與滾存結余基金,還有巨大政策調控空間。只要加快改革步伐,構建起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一定能實現可持續發展。」鄭功成認為,我國養老保險值得信賴,是可靠的制度安排。隨著改革推進,養老保險制度不僅能為全體人民提供晚年生活穩定安全預期,也將為整個經濟社會健康持續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⑤ 人口老齡化背景下的中國養老保險制度

2]凌文豪.人口老齡化對養老保障體系的挑戰及對策[J].求索.2009(10)
[3]李衡,周一.人口老齡化背景下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J].中國商界(下半月).2008(12)
[4]鄭少春.我國人口老齡化與養老保險體系的完善[J].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2008(02)
[5]王亞柯.中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研究現狀及趨勢[J].學術界.2008(03)
[6]師振華.人口老齡化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影響及對策[J].經濟問題.2008(07)
[7]孫祁祥,朱俊生.人口轉變、老齡化及其對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挑戰[J].財貿經濟.2008(04)
[8]張文學.人口老齡化背景下的中國養老保險制度分析[J].統計與決策.2013(16)
[9]張運剛.人口老齡化與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J].四川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02)
[1]楊穎新.人口老齡化與養老保險效應分析[J].商場現代化.2010(04)
[2]鄭少春.我國人口老齡化與養老保險體系的完善[J].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2008(02)
[3]師振華.人口老齡化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影響及對策[J].經濟問題.2008(07)
[4]孟慶平.人口老齡化與中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J].山東財政學院學報.2007(03)
[5]郝向東.關於我國人口老齡化及養老保險的思考[J].特區經濟.2013(01)
[6]史維良.人口老齡化與我國社會養老保險的實證分析[J].全國商情.經濟理論研究.2013(08)
[7]成海霞.走出人口老齡化的困境——人口老齡化對養老保險基金的影響及對策[J].中國勞動保障.2013(08)
[8]朱衛東,姚建平.人口老齡化對我國未來養老保險制度的影響及其對策[J].經紀人學報.2013(02)
[9]張運剛.人口老齡化與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J].四川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02)
[1]楊穎新.人口老齡化與養老保險效應分析[J].商場現代化.2010(04)
[2]李曉霞,郝國喜.上海人口老齡化與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償還[J].中國集體經濟.2010(06)
[3]鄭少春.我國人口老齡化與養老保險體系的完善[J].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2008(02)
[4]鄭少春.我國人口老齡化與養老保險體系的完善[J].福建行政學院福建經濟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7(03)
[5]劉雄英,黃純波.中國人口老齡化與養老保險[J].金融理論與實踐.2004(12)
[6]班茂盛,朱連忠.城市人口老齡化對養老保險籌資模式的影響及政策建議[J].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3(06)
[7]馬斌,程貫平,劉文軍.廣東省人口老齡化趨勢及養老保險對策[J].北京市計劃勞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13(02)
[8]王金安.人口老齡化與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缺陷分析[J].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2013(07)
[9]宋科凡.人口老齡化與養老保險籌款模式選擇[J].遼寧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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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什麼難做實事養老保險改革必須堅決的主要難點問題之一

摘要 您好

⑦ 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的變遷

2015年之前,中國養老保險「雙軌制」備受詬病。改革後,公務員與企業職工在制度設計上基本保持一致,但養老保險的再分配效果仍須檢驗。以工資和養老保險作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衡量指標,比較中關兩國改革前後公務員養老保險的制度設計和制度效果(再分配效果),發現兩國在改革前的制度聚焦於公務員本身,而改革後均考慮了公務員與其他群體的協同發展。未來中國養老保險須避免在改革後進入「隱性雙軌制」,關注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的不平衡、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工資增長率的差異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內部的性別收入差距。
在2015年的中國養老保險「雙軌制」改革中,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參照企業職工進行了頂層設計。經過數年的改革推進,曾經的養老保險「雙軌制」弊端是否已被消除?養老保險制度作為我國社會保障的最重要組成部分,在收入的再分配中發揮了怎樣的作用?以效率至上的美國在20世紀末對其聯邦政府雇員的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改革,在平衡公務員和普通國民的養老保險方面有無可取之處?這些都是本研究的出發點。
2015年養老保險「雙軌制」改革之後,相關研究涉及了改革的價值取向應是底線公平、改革需重視工資和養老保險制度的相互影響、制度的公平性與效率性、改革對財政和單位支出的影響以及改革後財務的可持續性等方面,其中又以關注養老金替代率和職業年金兩個方面較為集中。
在養老金替代率方面,多數研究對2032-2052年期間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和「新人」的養老金替代率的波動區間進行了預測,認為未來替代率的彈性會更大。其中部分學者還關注到改革後的制度設計會導致兩性之間養老金替代率差距拉大。
在職業年金方面,一類研究分析了職業年金的積極作用,比如推動養老金制度的可持續發展、保障事業單位養老待遇不降低和促進企業年金制度的完善;另一類研究則關注職業年金可能面臨的問題和發展建議,比如美國過於重視職業年金單一支柱導致債務規模擴大、中國目前的職業年金制度設計不能靈活選擇繳費比例,為此,學者們提出的建議包括建立科學的職業年金治理機制以及職業年金總體適度繳費率應在9.75%-12.91%之間。
從近年的研究看,學者們較為重視中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的制度設計細節和實施效果。現有研究對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的再分配效應兩個問題進行了較為詳細的闡述和分析,但是卻沒有將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和再分配結合,進行更為系統的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比較研究。沿著這一思路,以美國作為參照,梳理中美兩國公務員養老保險的制度變革,以工資和養老保險作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衡量指標,反思制度設計和制度效果(再分配效果),提出改革需要縮小不同群體之間(尤其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兩性之間的養老金差距。未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的工資、養老保險需要協同發展,比如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之間的平均工資增長率需要統籌、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的發展需要兼顧。在這些方面,美國可以作為他山之石。
來源:人口與經濟 (2020年06期)

⑧ 鄭秉文這輪社保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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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多省收不抵支改革18年為什麼錢不夠花
核心提示:人社部將多措並舉增強基金的支撐能力。繼續加大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力度;提高統籌層次,實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進一步拓寬基金籌資渠道,啟動實施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此外,還將採取加大財政補助力度、劃撥國有資產充實社保基金等方式增強籌資能力。
人社部將多措並舉增強基金的支撐能力。繼續加大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力度;提高統籌層次,實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進一步拓寬基金籌資渠道,啟動實施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此外,還將採取加大財政補助力度、劃撥國有資產充實社保基金等方式增強籌資能力。實施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發展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推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發展。
新一輪養老保險改革大幕徐徐拉開。
按照今年全國「兩會」定下的時間表,職工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方案年內出台;延遲退休方案今年制定,明年上報,2017年正式推出;加之現已發布的養老金投資運營方案、機關事業單位並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合並等三項方案,這五項改革構成了未來中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框架。
中國政法大學法和經濟研究中心教授胡繼曄將這一攬子改革視為繼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養老保險改革的新階段。
然而,自1997年我國正式確立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至今,去年出現了當期繳費收不抵支,而且按照去年1.9萬億的支出來測算,若不注入新的資金入池,以目前3.5萬億養老金存量,十幾年後就會用光。
並軌沖擊
2004年,由於當地國企改制,李莉(化名)從已工作了16年的繅絲廠下崗,進入一家民營企業再就業。她只記得當年退休時領出了一張社保單,但到自己退休時究竟能換出多少錢,她也摸不著頭腦。
李莉只是制度轉型浪潮中的一個個體,但不清楚這筆賬該怎麼算的人絕非她一個。上世紀90年代,由於經濟體制改革導致大量國企倒閉,所謂「單位」不復存在,原有依靠單位保障的制度難以為繼,養老保險制度便從單位保障轉為社會保障,並由此建立了我國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簡稱統賬結合)的制度。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中心主任鄭秉文在《中國通脹結合養老保險現狀、問題與出路》一文中將現行制度建立的原因總結為,正是「國企改革催生了中國社保體系的誕生」。
當時,通過個人繳費的引入,建立了養老保險三支柱模式;並通過其後1995年、1997年的兩份文件,正式確立了單位繳納20%、個人繳納8%的統賬結合制度。
按照制度設計的預想目標,社會統籌部分是要體現公平,實行現收現付制;個人賬戶部分是要體現激勵,實行積累制。
「一個養老保險制度,運行了20年目標都沒達到。」鄭秉文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評價說,因為看不見個人賬戶的影子,實際個人賬戶也變成了社會統籌的一部分。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由國企改革而建立的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對於後加入體系的私營企業等非國有部門,以及處於流動狀態的農民工來說,適應性較弱。
隱形缺口有多大?
李莉在臨退休之際也陷入了困惑:企業和自己已經繳納了養老保險,大家都在說財政每年還會補貼養老保險,既然這樣為什麼還會不時有資金缺口這一說法?
來自人社部公報等資料顯示,自1997年統賬結合制度確立以來,國家財政就開始補貼養老保險,從當年的2億,到1999年的168億,再到2007年的1157億,截至2014年的這18年內,各級財政共為養老保險補貼了近2.2萬億。
另一端,在賬戶的收支結余上,截至2014年末,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存量為31800億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存量為3845億元,兩者共計約3.5萬億。
總盤子似乎結余很多,但從當期收支來看,實際2014年拐點已經出現,當期養老金首現收支赤字(詳見21世紀經濟報道11月19日5版《養老金年度收支現赤字,不改革十幾年後耗盡結余》)。這昭示著當期收支渠道已枯竭,是依靠部分存量資金運行。
然而,更令學者們擔心的是,養老金明賬之外的隱形債務問題。所謂隱形債務,意味著真正的支付壓力只是被延後了而已,尤其是當擴面征繳的人群進入退休階段時,支付缺口將更加顯現。
中國社科院2014年發布的《現行統賬結合模式下隱形債務預測與測算》報告顯示,以2012年為基準,社會統籌賬戶的隱形債務為83.6萬億元,個人賬戶的隱形債務為2.6萬億元,合計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賬結合制度下的隱形債務為86.2萬億元,佔2012年GDP的比率為166%。
「不管怎樣,一個事實是現有隱形債務依然很大。」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聶日明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說,這么大規模的缺口償付不起的話,只會導致「大規模違約」,要麼就是延遲退休,減少領取養老金年限;要麼就是通脹,拿到手的退休金縮水。
在他看來,之所以會存在隱形債務問題,一方面是待遇確定型支出所帶來的新成本,簡單理解就是不管當期收入結余多少,但養老金支付還是要以即期社會平均工資為發放基準。這也就帶來了退休金支付單位金額上的增加;此外,由於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領取養老金人數增加,相應領取水平和領取人數雙雙增長,無疑加大了總體支付壓力。
而在聶日明看來,另一個更深層次問題,則是1997年制度轉軌時的歷史遺留成本,拖到了現在。
企業員工在制度轉軌前,養老保險採用現收現付模式,單位和個人都未曾繳納養老保險,當從企業支付養老金向統賬結合模式轉變的過程中,並未補償這部分錢。
國家一度試圖解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賬問題,先後在13個省市試點做實個人賬戶,但是效果甚微。
多措並舉籌資金
原本寄望歷史轉軌成本會隨著時間推移而逐漸縮減,然而,隨著新進入養老保險體系繳費人群增速放緩,目前來看,隱形缺口在不斷膨脹。
這一點在省份結余上更為明顯。財政部2009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決算報告顯示,當年在扣除財政補貼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當年收支出現赤字的省份為13個;轉眼到2014年,赤字省份增至22個。這意味著,全國近七成省份已出現虧空預警。
在聶日明看來,之所以資金吃緊問題現在越來越嚴重,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們錯過了改革時機。
按照胡繼曄的分析,從1997年一直到現在,養老保險都處於擴大征繳面的過程,現在基本覆蓋了勞動人口。
擴面意味著當期養老保險收入的來源增加。尤其是對於尚未消化轉製成本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而言,在2002年-2011年內,參保人數基本每年以5%的增速在增加;同時相應的當期結余每年也都穩定在以10%的速度增長,其中在這10年中更是有6個年頭結余增速在30%以上。
「在社保黃金(1055.90,-14.10,-1.32%)期,有源源不斷的繳費人進來,這為養老保險提供了穩定的收益;而且當時正處於『入世』中國經濟高速發展階段,國企效益也很好,恰是改革的好時機。」聶日明說。
他認為,反觀現在,過去10年帶動職工參保人數快速增長的農民工,現在進城速度已開始放緩。
近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回應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和部分省份養老金發放問題時表示,2014年以來,受多重因素影響,當期養老金支出大於基金征繳收入的省份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養老金待遇水平連續上調,基金支出增加;人口老齡化效應逐步顯現,參保人員中退休人數增速高於繳費人數;部分地區撫養比較高,負擔較重。
在浙江大學教授、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何文炯看來,要按照公平的原則和「抑峰填谷」的思路,嚴格控制高保障人群的基本養老金標准,穩定中保障人群的基本養老金標准,提高低保障人群的基本養老金標准,並正確引導社會公眾形成理性的預期。
據悉,人社部將多措並舉增強基金的支撐能力。繼續加大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力度;提高統籌層次,實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進一步拓寬基金籌資渠道,啟動實施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
此外,還將採取加大財政補助力度、劃撥國有資產充實社保基金等方式增強籌資能力。實施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發展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推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發展。
相關新聞:養老金滾存結余超3萬億仍心裡沒底財政補貼超2萬億
日前,財政部公布了2014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決算數據。總體上看,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滾存結余超過5萬億元,「家底」還是很厚實。
然而,數據的公布卻引發了社會熱議,特別是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情況表示擔憂,甚至有媒體驚呼「養老金收不抵支缺口很大」。那麼,養老金收支情況究竟怎樣?到底存在不存在資金「缺口」?百姓未來養老有沒有保障?
養老金待遇連年提高和人口老齡化正在使中國養老保險制度「隱形債務」加速顯性化。
由於養老保險基金統籌層次非常低,雖然成立了省級調劑金制度,但對於一些欠發達地區,尤其是勞動力輸出地區,養老金支出的壓力非常大,必須靠財政轉移支付才能「保發放」。本報近日報道了這一情況之後,引發了民眾對於財政增速下滑之下養老金問題的關注。
剔除財政補貼,養老保險支出高於收入,未來將存在缺口
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基金,也就是人們常說的「五險」。其中,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大頭」,資金量佔到整個社保基金的六成左右。
先來看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相關數據:
2014年,本年收入23273億元,比上年增長11.9%。其中,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18726億元,比上年增長10.1%。本年支出19797億元,比上年增長18.6%。其中,基本養老金支出19045億元,比上年增長18.4%。本年收支結餘3476億元,年末滾存結餘30376億元。
「算大賬的話,去年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是2.3萬億元,支出不到2萬億元,收支相抵還有結余。」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分析,當年的結余有3476億元,加上往年滾存的結余,總的剩餘資金超過3萬億元,養老金發放應該不成問題。
既然養老金年年有結余,而且「余錢」高達3萬多億元。為啥社會上還會屢屢傳出養老金「收不抵支、缺口很大」?
實際上,分歧出在「細賬」上。有觀點認為,雖然去年養老保險總收入是2.3萬億元,但如果剔除其中的財政補貼部分,保險費純收入是1.8萬億元,支出卻是1.9萬億元,明顯「收不抵支」。再有,收入的增速是11.9%,支出的增速是18.4%,這么下去「余錢」會越來越少,終有一天養老金會出現缺口。
「同一個問題,放在不同的時間段或特定條件下考量很可能得出不同的結論。」白景明認為,目前養老保險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是由單位繳費、個人繳費和財政安排的部分資金構成的。這三部分收入加起來,肯定是「收大於支」。現階段,人們不必過度擔心資金問題。
支出因素增多,現階段不能靠提高繳費實現收支平衡,要推進全國統籌
數據顯示,「十二五」時期,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年均增長18.6%,收入年均增長12%,支出比收入增幅高出6.6個百分點。支出增長比例均明顯高於收入增長比例,意味著錢流進來得慢、流出去得快,即使加上財政補貼,也難以實現自我循環。
造成養老金收支不平衡的原因是什麼?「主要是養老金支出的因素在增多,養老金的征繳卻並沒有提高。」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分析,我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於上世紀90年代,在此之前企業和職工並沒有養老保險繳費,但這些職工進入新的養老保險體系後,退休是要從裡面領取養老金的。隨著這部分「老人」逐步進入退休年齡,領取養老金人數增多,未繳費造成的缺口開始顯現。還有,這些年保障水平明顯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月平均水平2015年達到2200多元,是2010年的1.7倍,這塊支出也在增長。
「我國養老保險的法定費率,是企業繳納工資收入的20%、職工繳納8%,合計達28%,在世界上也屬於較高水平,通過上調費率來平衡收支不現實。而且,上一代人未繳費造成的『窟窿』,全部由下一代人來彌補的話,會造成在職職工繳費負擔過重,出現代際間不公平。」鄭秉文表示。
看來,靠提高繳費來覆蓋支出達到收支平衡,在現階段還難以實現,財政補貼或其資金支持是必要的。在一些地方,出現養老金繳費不足時,為「保發放」都是由財政「兜底」,把差的錢補上。但這樣的「兜底」只能救一時的急,長期來看風險更大。因為養老金每年繳費多少、領取多少、需要財政補多少,沒有一個精確的測算。差多少補多少、走一步算一步,不但讓財政難以「兜底」,也讓公眾心裡「沒底」。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社會保險與個人利益密切相關,政策設計要綜合考慮人口結構的變化,需要往後想50年或者更長的時間。養老保險必須堅持精算平衡,不能把缺口完全留給公共財政,實際上是留給其他納稅人,否則不僅不公平,也帶來公共財政不可持續。
養老金收支不平衡,在地方政府的「賬面」上表現得更為明顯。人社部發布的《中國社會保險發展年度報告2014》披露,2014年河北、黑龍江、寧夏三省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金支出大於收入,收支平衡壓力加大。而在廣東、山東、北京、浙江、江蘇等省市,養老金累計結余則超過了1000億元。
鄭秉文表示,在沒有實現全國統籌的條件下,每年的結余都沉澱在發達地區,欠發達地區收不抵支,這讓欠發達地區的財政承受更大壓力。
「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是實現收支平衡的主要途徑之一,應當加快推進。」鄭秉文認為,按照目前的管理體制,養老保險基金分布在省、市、縣三級,其中市縣兩級統籌單位有1000多個。統籌層次太低,這在全世界都是罕見的。它帶來很多弊端,比如養老金區域分化嚴重,勞動力跨地區流動困難,局部保障風險加大等。
13年財政補貼養老金超2萬億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20日在回應部分省份養老金發放問題時表示,2014年以來,受多重因素影響,當期養老金支出大於基金征繳收入的省份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養老金待遇水平連續上調,基金支出增加;人口老齡化效應逐步顯現,參保人員中退休人數增速高於繳費人數;部分地區撫養比較高,負擔較重。
記者查閱歷年統計公報得知,自2002年至2014年,各級財政補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已經超過了2萬億元,其中中央財政佔主要部分。
李忠表示,從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支出情況看,今年前10個月,全國基金總收入超過總支出2100多億元,絕大多數省份基金累計結余額都超過8個月以上的基金支付額,基金運行總體平穩,能夠確保當期養老保險待遇支付。
李忠在20日表示,目前養老保險基金籌資渠道中,財政補助是一個重要的方面。對於少數歷史欠賬較多、基金支付能力較弱的老工業基地省份,國家將繼續加大中央財政補助力度。
自1995年「統賬結合」的養老金制度地方試行、1997年全國統一實行以來,政府一直試圖用維持高費率和設立過渡性養老金這兩種「體制內消化」的方法來償還轉製成本。從目前養老金收支不平衡的趨勢來看,留給這種辦法的空間已經不多了。
雖然全國有22個省份當期征繳收入不足以支付當期支出,但不會直接影響到養老金的當期發放,其原因在於財政補助是養老金的法定籌資渠道,征繳收入必須加上各級財政補助,養老金的收支才能保持平衡。
人社部從2002年開始在年度的統計公報中單列各級財政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補助情況。統計公報顯示,2002年中央財政補助為408.2億,到2014年,各級財政補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已經達到3548億元。
根據統計公報公布的數據計算,從2002到2014年這13年間,各級財政的補助養老金金額達到了20748億元。
從補助金額增長的情況來看,從400億元到2000億元用了9年,2011年突破2000億(2272億元)後,2013年就突破了3000億元(3019億元元)。根據財政部公布的《2015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情況》,今年預算的財政補助為3671.2億元。
從財政補貼的結構來看,中央財政是絕對主力。根據人社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今年7月公布的《中國社會保險年度發展報告》(下稱《報告》),2009年以來,中央財政占整個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比重保持在12%~13%,地方財政佔比為1%到3%。
從報告公布的數據來看,與中央財政補助大幅增加不同,地方財政對養老金的補助呈現小幅下降的趨勢,2009年為318億元,2014年降為282億元。
報告顯示,2014年,企業養老保險地方補助為282億元,占總收入1.2%,地方財政投入在10億元以上的有重慶、上海、遼寧、天津、江蘇、湖北、湖南七個省份。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近日表示,下一步要豐富社會保險基金收入來源渠道,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此外,還要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
從「暗補」到「明債明還」
「統賬結合」制度建立之初,這種應對轉型成本的方式被稱為「體制內消化」。
一位參與制度設計的人士稱,當初選擇「統賬結合」制度模式時曾經充分考慮過轉製成本的問題,並提出三種償還模式:一是完全由財政負擔;二是劃撥部分國有資產;三是體制消化。鑒於當時的財政狀況不佳,劃撥國有資產在操作上缺乏手段,最終選擇了第三種方式,通過高費率來增加基金收入和過渡性養老金對個人空賬進行補償。
從目前養老保險基金運行的情況來看,這種「體制內消化」的模式已經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難。
早在2008年,在國家有關部門支持下,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與全國200多位專家教授和200多位各級官員共同參與完成了《中國社會保障改革與發展戰略》(下稱《戰略》)。當時,他們已經提出,轉製成本是制約我國基本養老保險改革與健康發展的瓶頸。
《戰略》稱,在確保養老金發放的前提下,轉製成本沒有顯性化,但卻給國家財政帶來了長期的隱形壓力,雖然現階段各級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有一定程度的補貼,客觀上化解了一部分轉製成本,但沒有在性質和目的上給予明確,是一種「暗補」而不是「明補」。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教授李珍認為,雖然財政從2000年就開始由少到多補貼養老保險制度,但是轉製成本已然是一筆糊塗賬,沒有人說得清這筆補貼是不是足夠履行政府的義務。
李珍建議,應盡快明確政府對經濟體制轉型引起的養老成本的責任,計算政府責任總量並建立償付的機制,「明債明還」。
《戰略》建議,盡快明確財政資金對消化轉製成本的責任,使財政補助從暗補變為明補,同時利用國有資產收益來拓寬化解渠道。(完)(國搜財經綜合21世紀經濟報道、第一財經日報、人民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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