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居民養老保險合算么
其實並不合算。因為居民養老保險的養老金待遇是遠遠低於職工養老金的。把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居民養老保險是非常吃虧的。
B. 你好,以前公司給交社保,現在不想交了,能轉成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嗎
以前公司給交社保,現在不想交了,是不能轉成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
原因如下:
1、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都是屬於社保的范疇之內,但是二者之間明顯是不同的。員工的事業單位已經給員工繳納了養老保險,按照規定,家裡是不能再繳納養老保險了,不可以同時繳納,也不會得到雙份的養老金。因此,社保和養老保險不可以同時交。個人只能夠選擇其中之一來進行參保;
2、即便選擇參加了兩種養老保險,但最終也只能夠享受到一份養老金的待遇,所以參加兩份養老保險是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如果之前已經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那麼再去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唯一的辦法只能停止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然後建立職工養老保險的賬戶,從頭開始交費,也就是屬於新參保的狀態;
3、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一樣的,必須要滿足15年以上的累計繳費年限,才可以正常享受到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如果沒有達到15年以上的累計繳費年限,作為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群體,可能面臨的結果是需要延遲退休,因為只有延遲退休之後才能夠進行中間交費,當累計年限達到15年以上,才可以正常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C.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相互轉移嗎,如何轉移
可以。參保人員需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的,先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並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養老保險關系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再辦理制度銜接手續。辦理銜接手續時,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法律依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第三條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第四條 參保人員需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的,先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並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養老保險關系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再辦理制度銜接手續。參保人員申請辦理制度銜接手續時,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在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
D. 職工養老保險能轉成居民養老保險嗎
城鄉居來民養老保險的參保繳費源可以和當事人的職工養老保險合並,但是合並時只是個人賬戶余額的累計,並不涉及到當事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時長。
簡單來說,只是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余額記入當事人的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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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職工養老保險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如何計算
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可合並累加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簡單說:職工社保轉居民社保,繳費年限可以合並累計;居民社保轉職工社保,繳費年限不能合並累計。
F. 職工養老轉居民養老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辦理「轉接」手續前,須先按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並將在全國各地先後參加的職工養老保險關系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再在該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跨制度「轉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G. 職工養老保險可以轉到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24
H. 職工養老保險可以轉居民養老保險嗎
法律分析:(一)養老保險僅按照最低工資繳費,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下限繳費的本市農村勞動力:
1、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科開具聯系函。聯系函形式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基本養老保險)》、《養老保險關系接收函》、《北京市養老保險基金城保轉農保確認表》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申請表》等。
2、單位登陸海淀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表格。
3、單位攜帶相關材料到區社保中心登記業務崗、上地、萬壽路分中心五險征繳業務崗或街鎮社保所,列印《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清算單》一式二份。
4、單位持加蓋業務審核章的《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清算單》,到區社保中心財務窗口辦理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後續手續。
(二)其他人員:
1、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科開具聯系函。聯系函形式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基本養老保險)》、《養老保險關系接收函》、《北京市養老保險基金城保轉農保確認表》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申請表》等。
2、單位登陸海淀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表格。
3、單位攜帶材料到區社保中心登記業務崗、上地、萬壽路分中心五險征繳業務崗或街鎮社保所,辦理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賬戶繳費情況表》業務。
4、7月前已繳納養老保險的人員,單位需攜帶材料到行政事務管理科進行審批,審批後單位攜帶材料到社保中心支付崗、分中心或街鎮社保所辦理支付業務。
7月之後(含)才繳納養老保險的人員,單位直接攜帶材料到社保中心支付崗、分中心或街鎮社保所辦理支付業務。
法律依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第二條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I. 職工養老保險可以轉到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