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蘭州三八節提前發養老金嗎
蘭州三八節不提前發養老金。
蘭州市通過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提高待遇標准、優化經辦流程、強化基金監管等多項改革措施。
落實五緩四降四補貼政策、推廣應用「互聯網+」技術提升服務保障水平,做到了社保擴面成效顯著、社保體系覆蓋面廣、保民生安民心作用突出、服務水平質效雙升、基金監管更加嚴密,讓百姓得到了更多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㈡ 2022年蘭州市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時間
2022年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時間於2022年1月1日開始。
社保的繳納方式可分為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兩種。通常情況下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基金時只能是社保中的養老金和醫療保險兩部分:
1、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養老+醫療;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
4、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中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
5、繳費標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
個人繳納社保政策規定如下:
1、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2、醫療保險方面,自由職業者,個體戶參保,可以選擇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帳戶,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建立個人帳戶。職工參加醫療保險是單位承擔6%,個人承擔2%;
3、在辦理結束養老保險手續後,帶著已辦理的養老保險手續,以及相關證件,到當地的醫保中心辦理繳納醫療保險;
4、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5年,醫療保險最少需要交納25年。並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就可以申請辦理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優惠。
㈢ 蘭州退休人員養老金今年如何調整
法律分析:此次養老金調整標准,依據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繳費年限和實際年齡,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對2020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在普遍定額調整的基礎上,一方面與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另一方面向高齡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適當傾斜,充分體現黨和國家對特殊人群的關懷。
通過此次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含1949年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養老金人均增加156.05元/月,養老金平均水平達到3547.80元/月,「五七工、家屬工」人均增加124.79元/月,養老金平均水平達到1334.83元/月。此次調整養老金1至5月補發部分隨同6月養老金全部足額發放到位,7月起按月足額發放調整後的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㈣ 2022年蘭州養老金調整細則
根據工作崗位以及社保繳納總額不一樣,退休養老金最高的每月可領取到一萬五千元左右,最低大概每月只有五百元。兩者差距比較大。按照目前我國養老金上漲幅度來看的話,對低養老金群體是非常不公平。
㈤ 蘭州市五七工養老金是什麼
五七工又稱為「家屬工」是指20世紀六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築、建材、交通、運輸、冶金、有色、制葯、紡織、機械、輕工、農、林、水、牧、電、軍工等19個行業的國有企業中從事生產自救或企業輔助性崗位工作的,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未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障統籌的人員。五七工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臨時工。
五七工就是當初在1966年5月7日,為響應毛主席的「五七」指示走出家門,參加生產勞動進入企業的不同崗位的城鎮職工家屬,因為她們並不屬於國家用工計劃內的工人的一種統稱,是在當時計劃經濟企業用工不定時的一種特殊用工形式。與企業形成較長時間的勞動關系。並且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被錄用大部分人都是在80年以前,他們具有統一的口號:「行動軍事化、勞動集體化、思想革命化」。後期經過改革開放,國家把精力放在經濟建設上來,而這些工人在計劃經濟時期有勞動部門招工手續,是國家正式納入用工計劃統一管理的人,國家承認他們的連續工齡,卻未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一方面是由於企業的效益不好,沒有能力參加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另一方面是由於統籌層次較低,各級社保經辦機構人從基金平衡角度出發,並沒有積極引導他們加入到基本養老保障的范疇,按照國家的文件規定,他們是應保未參保的群體,各地經過各種各樣的政策將他們納入到養老保險的范疇。在遼寧省養老基金上調中就專門提到了「五七家屬工」這樣稱呼。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