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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社會養老保險

發布時間:2022-08-19 16:14:38

❶ 甘肅省對繳納養老保險有時效性嗎

有時效性的。
甘肅養老保險新政策:
1、如果在繳費途中,中斷了繳費,那麼可以自己去社保中心補交,也可以等找到新工作時新單位幫忙處理,直接找人事處理就行。
2、現在,國家延遲退休了,現在的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當然從事高風險工種,失去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並領取養老金待遇。
3、繳費要根據去年的職工平均收入水平來定。想詳細了解甘肅養老保險具體的新政策也可以到社保局的官網上查詢。
甘肅養老保險新政策之繳費方式:
1、個人繳費。符合參保條件的農村居民要依據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暫設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等12個檔次供參保者自主選擇繳納,多繳多得。各地可依實際情況適當提高繳費標准。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要對參保者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別的社會經濟組織為參保者繳費提供資助。
3、政府補貼。國家財政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者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省級財政依據實際參保繳費人數每人每年補貼30元。允許有條件的試點市州、縣市區對選較高繳費檔次的參保者給予適當補貼,具體辦法由市州政府規定,需上報省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實施。

❷ 甘肅省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甘肅省養老保險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
最高繳費標準是2000元,最低檔次是100元,其中集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個人補貼,財政會根據個人繳費檔次給予補貼,最低補貼30元。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具體如下:
1、個人繳費。個人繳費在原來100元至1000元10個檔次的基礎上,增加1500元、2000元2個繳費檔次,設為12個繳費檔次。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根據自身的條件,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社區)集體應當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居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本辦法設定的個人最高繳費檔次標准;
3、政府補貼。省級財政按照實際參保繳費人數,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100至4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30元;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60元。選擇500元及以上個人繳費的省級政府補貼從2014年7月1日起執行;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建立多繳多補激勵機制,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參保人員給予適當補貼,具體補貼辦法由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並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❸ 甘肅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保險金是如何計算的

甘肅省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專金=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屬養老金=退休前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計算)+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標月平均繳費工資×年底前繳費年限1997×1.4%。



(3)甘肅省社會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2018年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精神,結合全省實際,研究制定了《2018年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經國務院批准省政府第十九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調整時間為2018年1月1日起。

計劃明確,本次調整范圍為: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休人員,下同)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退休人員按國發〔1978〕104號文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職工,2017年12月31日前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管理的「五七職工、家庭職工」,以及被征地農民(以下簡稱「五七工人、家庭工人」、「被征地農民」)等。

❹ 甘肅的養老保險的要求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甘政辦發〔2009〕184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試行辦法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甘肅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試行辦法》已經2009年9月29日省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甘肅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試行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保障農村居民的基本生活,統籌城鄉社會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年滿16周歲以上(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年滿60周歲以上的農村居民個人不再繳費,直接享受中央財政補助的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第三條新農保制度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水平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有利於與村幹部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和城鄉其他社會保險制度相銜接等原則。第四條新農保制度實行個人賬戶和基礎養老金相結合的制度模式,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第五條新農保制度實行縣級統籌。第二章養老保險費籌集第六條新農保採取按年繳費的方式繳納。(一)個人繳費。符合參保條件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暫設為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提高繳費標准。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三)政府補貼。國家財政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省級財政按照實際參保繳費人數每人每年補貼30元。允許有條件的試點市州、縣市區對選擇較高繳費檔次的給予適當補貼,具體辦法由市州政府制定,報省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實施。第七條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由試點市州、縣市區政府負責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具體辦法由有試點縣市區的市州政府確定。第八條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年滿16周歲且不滿45周歲的農村居民,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低於15年;年滿45周歲以上的農村居民,至60歲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允許補繳,補繳時,政府補貼部分由試點縣市區政府承擔。第三章個人賬戶第九條試點縣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為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個人賬戶資金包括: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村集體補助資金;其他經濟組織資助資金;省、市州、縣市區財政補助資金;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第十條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全部轉移。第四章養老保險待遇第十一條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新農保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第十二條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員的養老金。第五章制度銜接第十三條本辦法實施時,已經按照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領取養老金的,且已年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同時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未滿60周歲的,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照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第十四條本辦法實施時,參加了村幹部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尚未達到待遇享受年齡的人員,應當參加新農保,其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達到待遇享受年齡時,按本辦法規定計發養老金;已達到待遇享受年齡的人員,在享受村幹部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的同時,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第六章基金管理和監督第十五條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列支。第十六條國家工作人員在新農保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循私舞弊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章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第十七條各級政府負責新農保工作的統一安排部署,協調各成員單位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負責對繳費困難群體補助資金和政府補貼資金的籌集。第十八條試點縣市區政府負責建立健全新農保工作機構,整合辦公資源,落實工作經費。有困難的試點縣市區由市州政府給予補助。第十九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新農保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對經辦工作進行監督指導;財政部門負責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的財務、會計制度,檢查審核基金收支預決算執行情況,設立新農保基金專戶,做好財政補貼資金的審核和撥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建立健全統計報表制度,做好參保登記、個人賬戶管理、待遇發放和基金收支預算管理等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各負其責,共同配合做好新農保試點工作。第八章附則第二十條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要求,各市州和試點縣市區政府要根據本辦法分別制定實施方案。試點縣市區實施方案報經省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實施,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主題詞:勞動新農保試點辦法通知抄送:國務院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省委辦公廳,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
好像最高繳費500元。60歲以後的養老保險金得與那時的物價、工資水平等有關系。不好估計。當前是55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❺ 甘肅省社會養老保險

你說的是待遇領取計算方式嗎?
月領取養老金計算公式:月養老金回=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全答部儲存額÷139(139是國家規定的養老保險金個人賬戶計發系數)
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個人繳費累計額+省市縣財政補貼累計額+集體補助累計額+歷年利息累計額。
(因各地政策不一樣,所以省市縣財政補貼的額度可能不一樣)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❻ 甘肅的養老保險該怎麼買

養老保險是國家為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而統一辦理的社會保險。在中國,保險基金由企業和職工按工資的一定比例逐月繳納。職工退休後,國家按一定標准逐月付給養老金,直至職工死亡為止。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已年滿60周歲及以上人員,未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有戶籍的老年人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發放標准為:10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歲每人每月60元,80—89周歲每人每月25元。90周歲以上補貼資金由省級財政承擔,80—89周歲補貼資金由縣市區財政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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