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伍軍人五險一金怎麼轉移到地方
法律分析:進入部隊後,原來的身份證都會銷了改成部隊所在城市的身份證,那如果退伍後用的哪個身份證,五險一金轉移是轉移到部隊所在城市的地方還是戶口所在地。到時候部隊方面會給轉移的手續,拿著來戶口所在地的人社局就行了,我們會給辦理接續的
法律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四十五條 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與地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對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第四十六條 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役士兵回農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退役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建立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與其退役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關系接續,由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和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 部隊的社保轉到地方怎麼接續
法律分析: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 第十六條 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
軍人服現役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3. 部隊保險轉地方多長時間失效
部隊保險轉地方後一般是不會失效的,因為根據法律的規定,累計繳費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所以部隊保險轉地方後未交費的可以隨時補繳,繳滿15年即可。
法律依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三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4. 部隊養老金轉到地方怎麼對接
法律分析:在部隊的養老保險轉到地方的流程: 退役士兵、義務兵、士官、軍官、文職人員安置或自主就業到各類企業工作的,在其企業就業參保後,由其企業屬地社保分中心辦理轉移接續手續;未就業的退役軍人,戶籍轉入本市後,在戶籍地退役軍人養老保險關系接收專戶參保登記後,由戶籍地所屬社保分中心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法律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三十七條 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和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待安排工作時間計算為工齡,享受所在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5. 在部隊的養老保險轉到地方算年限嗎
法律分析:當兵時候的兩年養老保險,到地方還算數。
退役士兵、義務兵、士官、軍官、文職人員安置或自主就業到各類企業工作的,在其企業就業參保後,由其企業屬地社保分中心辦理轉移接續手續;未就業的退役軍人,在戶籍地退役軍人養老保險關系接收專戶參保登記後,由戶籍地所屬社保分中心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6. 部隊的保險怎麼轉入地方單位
法律分析:退役士兵、義務兵、士官、軍官、文職人員安置或自主就業到各類企業工作的,在其企業就業參保後,由其企業屬地社保分中心辦理轉移接續手續;未就業的退役軍人,戶籍轉入本市後,在戶籍地退役軍人養老保險關系接收專戶參保登記後,由戶籍地所屬社保分中心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7. 部隊的養老保險轉到地方可以取出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你退伍之後,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地方,按照地方的管理規定,是不可以取出來的,只能是保留賬戶,等你接續繳納,滿15年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如果到退休年齡,依然不繳費,或者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把個人賬戶的存儲額,一次性返還給本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8. 退伍軍人社保怎麼轉到地方
法律分析:第一步:拿著部隊開具的《關於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銀行信息的函》到安置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社保經辦機構會提供一份《回執》拿回給部隊財務科辦理養老保險基金轉移手續。第二步:退伍後拿著部隊開具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到安置地社保經辦機構窗口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這樣退役軍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續工作就算辦理好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9. 退伍社保轉地方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戰士退役時由所在部隊單位後勤財務部門填寫《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轉移憑證》或《義務兵退役醫療保險金轉移憑證》,交給本人,並及時將本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從銀行匯至接收安置地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士兵退出現役後,應當將本人所持的《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轉移憑證》或《義務兵退役醫療保險金轉移憑證》交給接收單位,由接收單位為其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落戶手續;接收安置地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收到接收單位或者退役軍人個人提供的轉移憑證後20天內,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的有關規定,為退役軍人建立(或續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
第十六條 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軍人服現役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第二十三條 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軍人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