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肥養老金每月幾號到賬
法律分析:社保繳費是每月5-15號,社保到賬的話是每月24號-次月5號之間。當月參保的次月月底才會到賬,之後每月底按時到賬。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七條 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
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企業在辦理登記注冊時,同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前款規定以外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九條 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第十條 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十一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以及繳費申報的情況。
第十二條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2. 廈門養老保險每年結息時間
12月31號。
社保利息在每年的12月31號結算。社保的利息是以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結息周期的。
3. 養老金統一15號發放幾點到賬
各省份養老金發放時間不同,每個城市養老金發放時間不同,沒有統一時間規定。什麼時候結算好,什麼時候就發。2021年養老金發放時間定下來了,以江蘇為例,江蘇人社廳發布了《關於調整全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時間的公告》,自2021年1月起,江蘇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時間,統一調整為每月15日,如遇節假日則提前。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二條 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
4. 老人的勞保金每月幾時發
法律分析:1、退休金發放時間每月10號。
2、退休人員養老金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退休的次月起開始領取。
3、企業因各種原因逾期給職工辦理退休,其退休時間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間為准,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按達到法定年齡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執行。
4、因企業原因使退休人員未能按時領取的養老金,由企業負擔 。
5、按照現在的養老金發放標准,一個職工60歲退休,每月從個人賬戶的領取額就是個人賬戶里的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經計算是139個月,71歲的時候可以領完。
6、如果參保人活不到71歲,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以支付時,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轉由統籌基金列支,以便保證個人賬戶養老金能夠繼續發放。
7、養老金個人賬戶在設計上考慮到了多樣性,不管退休年齡是不是60歲還是會延遲退休,個人賬戶的計發都不會受到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5. 養老金帳戶每年幾月計息
摘要 您好!希望下面的回答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社保利息在每年的12月31號結算。 社保的利息是以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結息周期的。 社保經辦機構會在計息時間結束後根據上年度個...
6. 山西2021年退休待遇什麼時間能公布,結算
2021山西退休養老金幾月發放:
6月15日,山西人社廳在官網發布了關於省本級企業養老金發放推遲至6月20日左右的公告。
這份公告指出,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正在審批過程中,為了使調整後的養老金及補發額和6月份養老金一同發放,省本級企業養老金發放時間推遲至本月20日左右。
這份公告其實透露了兩個信息,第一,養老金發放時間推遲到了6月20日左右。
第二,到時候退休人員收到的養老金就是上調後的新標准了,而且還會一起收到補發的1-5月份上漲的金額。
所以,山西的退休人員如果沒有按時收到6月份養老金也是不必著急上火的,只不過是推遲幾天發放,到時候養老金上漲就會兌現,所以,大家也要保持耐心和理解,畢竟好飯不怕晚。山西省的養老金調整方案應該是不會讓人失望的。
養老保險領取地視4種情況而定
依據此次印發的《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根據4種不同情況,規定了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
1、養老保險在戶籍地的當地領取。
參保人員待遇領取地按照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2、在累計繳費滿10年地區領取。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3、年限不夠轉上一繳滿年限地領取。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4、多地年限均不夠資金歸集戶籍地。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一、2021山西中人退休金何時補發到位?從2014年10月1日養老保險並軌開始,到2024年10月1日這10年結束,在這時間段退休金設立了10年過渡期,按照每年增加變化10%的調節養老金,這個養老金也被稱作過渡養老金。自2014年10月養老金並軌至今,已5年由余。由於核算比較復雜,導致養老金補發工作進展緩慢,因此大部分地區包括山西退休中養老金待遇暫時還沒有兌現。
但隨著各地上半年的社會平均工資公布,各地對於養老金的核算預計也快接近尾聲了。二、有什麼新進展?目前山西政府等相關部門將根據具體情況加快對中人養老金的核算。從而在保證退休中人利益的同時確保公平。但目前還沒有任何官方消息,一切要等政策的相關文件出台才能確定。三、附計算公式!中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基礎性養老金=退休上一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1+個人繳費指數均值)/2*社保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歷年繳費本息總額/養老金發放月數;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
7. 養老保險繳費需要多久能到賬
社保補交後多長時間才能到賬的這個問題不是固定的,當月交的社保可能要到次月底或者次次月初才能查得到,補交了社會保險以後,參保人可以在網上查詢社保繳費情況,或者持社保卡到定點銀行的自助服務機上查詢。
一、補交社保要多久後才能到賬?
社保到賬時間隨著各地政策的不同會有所不同。一般而言,當月的社保,次月底或者次次月初才可以查到,社保查詢方式包括:
1、社保中心查詢
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3、電話咨詢。
二、關於社會保險的基本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條 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事項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與職工社會保險權益有關的事項進行監督。
社會保險是可以補交的,但是,只有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如果社保斷交的時間較長,類似於斷交醫療保險超過三個月,補交了醫療保險以後,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也要重新開始計算。
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強制建立和實施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在這一制度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其支付養老金等待遇,從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養老保險與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共同構成現代社會保險制度,並且是社會保險制度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參加養老保險有哪些權利和義務?下面:1、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權利:當繳費個人依法履行了繳費義務且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時,其退休後可以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項待遇。2、擁有知情權:繳費個人有權按規定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本單位繳費狀況和本人個人帳戶記錄情況,在發現本人個人帳戶記錄有誤時,繳費個人可依法要求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予以更正。同時還有權要求所在單位向職工公布全年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情況。3、享有監督舉報權:任何人對有關社會保險費征繳的違法行為,都有舉報權。如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繳費個人認為其社會保險權益受到侵犯時,可以舉報或提請有關部門處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對舉報應及時調查,按規定處理,並為舉報人保密。4、享有申請仲裁、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權利。當繳費個人與所在單位因社會保險義務的承擔情況發生糾紛時,可依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繳費個人就社會保險待遇享受的條件、給付標准、時限等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生爭議時,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起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8. 2022年養老保險每月幾號扣錢
不固定,不同地區也是不一樣的。從今年的9月份到12月份這幾個月的每月14日到18日這幾天中進行扣除。比如北京每月社保繳費時間:一般社保的結算時間是每月25號,建議你最好往前趕,越臨近月底辦業務的人就越多,還有下午的4點前可以現金支付,4點後就只能用借記卡、信用卡支付了,它那裡也接受支票,具體還請咨詢北京12333社保經辦機構落實。深圳社保規定扣款的日期是每個月的23號-25號,如果需要查詢個人明細最好是在月底的時候查詢。單位如簽訂了銀行代扣協議,一般都是15號之前扣款。具體可以向深圳社保局咨詢。
9. 養老保險每個月幾號扣
法律分析:企業和個人賬戶上的養老保險通常是在每個月15到25日進行扣款,不同省份和地區在時間上會稍有差別。 每月1到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