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吉林省農村養老政策
吉林農村社保新政策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5號)精神,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水平,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我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范圍對象: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並領取基本養老金,以及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的人員。
二、調整時間和標准
(一)基礎養老金標准:自2015年7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20元調整為235元;自2015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35元調整為245元。
(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年滿60周歲不滿70周歲的,由每人每月80元調整為95元;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由每人每月90元調整為10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由每人每月100元調整為115元。
三、所需資金
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准所需資金,按照原資金渠道籌集並發放。
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農村養老金發放標准和時間
60歲以上農村養老保險相關規定: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參保人,可申請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從參保人申請的次月起按月發放,直至終老:
(一)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二)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待遇年齡的年限;
(三)本辦法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一次性補繳15年的應繳金),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目前實行固定沒人110元/月)。
60歲農村養老金領取標准
已年滿60周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由財政出資建立,在廣州,其標准為每人每月11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1個月,以基礎養老金為基數,加發0.1%。
我父母是農村戶口,今年58歲。這幾天市人力資源局發了通知到家裡,讓辦理農村養老保險。上面說可以選擇年交費100元-2000元不等,交到60歲可以領取養老金。
我們想了解一下:
1、個不同的交費所能領取養老金各是多少?
2、交費年限的不同對於領取養老金有沒有影響?(比如每年交同樣的費用,有的交2年就到60歲了,有的要交5年才到60歲)
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養老金待遇與繳費年限和繳費標准都有關系。具體計算方法是: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總額÷139。
基礎養老金=標准為55元(今後隨國家政策調整)+繳費滿15年後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
個人賬戶總額=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社會和個人資助+上述金額產生的利息;
計算系數=139(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系數相同)。
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待遇年齡不足15年的,應當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補繳的,其補繳年限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距領取待遇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60歲以上農村養老保險相關規定: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參保人,可申請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從參保人申請的次月起按月發放,直至終老:
(一)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二)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待遇年齡的年限;
(三)本辦法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一次性補繳15年的應繳金),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目前實行固定沒人110元/月)。
60歲農村養老金領取標准
已年滿60周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PS:基礎養老金是由財政出資建立,在廣州,其標准為每人每月11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1個月,以基礎養老金為基數,加發0.1%。
㈡ 吉林省對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怎麼規定的
吉林省對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規定是: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2)吉林省養老保險新政策2015擴展閱讀
參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三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第四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有關待遇領取地的規定確定繼續繳費地後,按照本規定第二條辦理。
第五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的具體辦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執行。
㈢ 吉林省養老金上調政策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政策規定,(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二)掛鉤調整: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三)傾斜調整: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法律依據:《吉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三)傾斜調整
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㈣ 吉林養老保險新政策
近日,吉林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下發《關於規范社會保險業務經辦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用人單位及人員參保繳費的相關規定。
3月末前完成上年職工月工資申報
參保單位應於3月31日前申報度職工本人月工資,至經辦大廳窗口下載單位參保人員明細,填報《參保人員度實發工資統計表》,經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加蓋單位公章,與電子文檔一並上報。期間未填報《授權委託書》的參保單位需集中完成補報;在填報《授權委託書》後,除辦理新參保、單位信息變更、合並或分立業務外,均無需攜帶公章。
及時足額預繳保費
根據全省統一要求,在全市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社平工資」)尚未公布前,用人單位需於每月12日前至市社保局進行預繳核定,按單位12月應繳額確定預繳額度,憑核定通知上的應繳金額繳納保費。
待社平工資公布後,預繳基數高於實際核定繳費基數的,多繳部分用於後續繳費,低於實際核定基數的,應補足差額。其中1-12月份未申報繳費的單位不能預繳保費。未按時足額預繳保費的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政策規定處理。
按規定核定繳費基數
社平工資公布後,參保單位應在7月31日前至市社保局辦理基數核定業務。
1.養老保險基數核定: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工資總額,本單位工資總額小於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本單位繳費基數。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度月平均實際工資收入標准確定,高於度社平工資標准300%或低於60%標準的,分別按社平工資的300%或60%進行核定。
2.失業保險基數核定: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工資總額;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度月平均實際工資收入標准確定。
基本簡介
社保繳費一般情況下特指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
繳費比例
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
步入,全國已有天津、重慶、福建、江西等地執行新的社保繳費基數標准。與相比,用人單位和職工需要繳納的社保費用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上漲。
各地普遍以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社保繳費基數,工資平均數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過上限的按照上限計算。由於歷史和現實原因,社會平均工資存在虛高成分,並不能完全反映出社會群體平均收入的真實情況」。因此,社保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聯動機制本身就值得商榷。此外,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勢必加大企業和低收入群體的繳費負擔,如何平衡好參保對象的權利和義務,還需要統籌考量,拿出相應的配套措施。
其一,降低社保繳費率。眼下,我國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5項社保的繳費比例,企業為36.6%,個人為11%左右,合計超過個人工資的40%,在國際上屬於偏高水平。在社保繳費率一直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再來大幅提高社保繳費基數,無疑將進一步加重繳費負擔,影響參保熱情。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社保繳費基數和費率的調整必須同步進行,合理調整不同收入群體水平,減輕低收入者負擔。[1]
其二,加大公共財政投入。數據顯示,目前社會保障支出占我國財政支出12%,遠低於西方國家30%—50%的比例,即使是一些中等收入國家比例也在20%以上。從根本上解決養老金可能存在的缺口,必須調整我國的財政開支結構。各地不能只盯著公眾的社保繳費基數,更應承擔起政府責任,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共同做大做強保障體系。
其三,提高保障水平。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後,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交的錢多了,享受的收益有沒有同步增加?2012年廣州曾打算提高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准,但根據方案,廣州居民繳納的醫保費用提高50%—108%,居民醫保報銷待遇卻只增加5%。這引發公眾強烈質疑,調整方案隨即被叫停。如今,一些地方只是公布社保繳費基數上浮多少,對養老金替代率等社保待遇的提高語焉不詳,自然難以贏得公眾的理解和支持。
其四,實現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在提高社保繳費基數的同時,有關部門還需開動腦筋,通過多元化投資實現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防止公眾的養老錢、救命錢白白縮水。
應該看到,社會保險不是社會福利,參保人必須先履行繳費義務,再享受待遇。無論從社保制度良性發展,還是從提升保障水平來說,適當調高繳費標准或是大勢所趨。問題的關鍵,就在於如何制定一攬子方案,多項措施齊頭並進,讓公眾繳得明白、繳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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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關於2015年吉林市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通知中高級職稱人員如何規定
沒有特殊增發的政策,2015年,都不會增發。以後會不會增發,要看人社部的規定了。下文供參考
北京市從2014年開始,高級職稱人員不再「多發」養老金
今年本市企退人員養老金調整取消高級職稱人員傾斜政策
今年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已於2月底發布,一些退休人員在領取養老金時發現了一個細節問題——以往的調整方案當中都有一項是向高級職稱人員傾斜,怎麼今年這一項傾斜政策被取消了?
調整
高級職稱養老金傾斜今年取消
記者了解到,本市自2001年開始,基本養老金調整已連續十多年向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傾斜。比如2013年的養老金調整,在按繳費年限和絕對額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高級政工師及高級技師,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
而今年對於各地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國家有關部門提出了一項要求,提出各地調整時應重點向低收入群體和高齡群體加以傾斜,並進行相對力度較大的調整。同時,國家有關部門取消了各地必須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再進行單獨的政策傾斜。
在今年北京市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當中,沒有單獨針對高級職稱人員設定傾斜政策,只是規定: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後不低於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即按照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和按絕對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後,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養老金平均水平3050元/月的,補足到平均水平。
解讀
數年調整退休待遇已大幅提升
對於這一政策調整,相關負責人表示,過去國家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專門要求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單獨進行政策傾斜,主要是為了解決一些歷史遺留問題。考慮到應該專門為這些退休早,具有高級職稱,且為國家、社會做出貢獻較多人員單獨提高一定的養老待遇。同時過去由於體制等問題,具有高級職稱人員的養老待遇卻相差不少。例如有些老大學生,參加工作和退休時間都相差無幾,也都具有高級職稱,但從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其待遇和從企業退休者還有一定差異。
近年來,情況有所變化。養老金調整政策已經連續數年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進行傾斜,而這些人員同時還能享受到其他普調和面向高齡人群等調整政策,這些退休較早、當初待遇相對較低的高級職稱人員,現階段退休待遇已經得到了較大幅度的提升。另一方面,近年來在企業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都進入了企業中高層崗位,或者成為企業領導層成員,甚至拿著幾十萬乃至更高的年薪。同時,其繳費水平也都相對較高,一些人在按繳費基數上限繳費,退休後待遇自然不低。
目前人社部已經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列入頂層設計,本市也將統籌考慮完善養老金的調整政策。
㈥ 2015吉林省社保返錢應符合哪些條件怎麼返返多少
社保沒有返錢。所謂返錢其實就是補貼,這些都是地方政府維穩需求,出台的大齡政策,也由地方政府財政買單,與社保無關。到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