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1.68萬億元國資劃轉充實社保基金,這體現了什麼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部分國有資本轉移充實社會保障基金的決定和部署》,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國資委密切配合,全力推進轉移工作。全面完成符合條件的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轉移,轉移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93家,國有資本總額1.68萬億元。轉移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是增強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性的重要舉措。國務院印發了《國有資本部分轉移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實施方案》,明確了轉移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彌補了實行視同繳費期政策形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
國有企業改革的維度,股權結構多元化,推進混合改革深化。從國有企業的角度看,國有資產配置是引入社保基金作為多元化股東,調整股權結構,推動國有企業改革深化的重要手段。一方面,社保基金作為金融投資者,不幹預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注重管資本,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符合國企改革的發展方向;另一方面,社保基金作為金融投資者,不幹預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另一方面,選擇轉讓國有企業股權而不是現金分紅,是因為社保基金作為承擔主體,以國有企業股東的形式出現,有助於國有企業從一股獨大走向一股獨大的制衡股東多元化,將對國有企業的經營效率產生積極影響。
『貳』 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劃轉配套措施、組織實施是怎樣的
11月9日,《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公布,對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劃轉配套措施、組織實施作了明確的規定:
組織實施: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是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督促落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資委、證監會、社保基金會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出台配套制度辦法,加強對本方案執行的支持和指導,做好方案實施的監督評估工作。各有關部門和機構要高度重視劃轉工作,統籌規劃,周密安排,落實責任,有序實施。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對本地區劃轉工作負總責,要結合實際抓緊制訂具體落實方案,確保按要求完成劃轉目標任務。
『叄』 如何看待中央層面劃轉1.68萬億元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這件事
財政部12日發布消息表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的決策部署,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國資委密切配合,全力推進劃轉工作。截至2020年末,符合條件的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劃轉工作全面完成,共劃轉93家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國有資本總額1.68萬億元。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中央層面劃轉工作的全面完成,為促進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充分體現了國有企業全民所有,發展成果全民共享。
在地方層面,近年來各地陸續發布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加速推進劃轉工作。
『肆』 為什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
根據方案,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基本目標是彌補因實施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促進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
『伍』 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劃轉范圍、對象、比例和承接主體是什麼
11月9日,《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公布,對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劃轉范圍、對象、比例和承接主體作了明確的規定:
(四)承接主體。劃轉的國有股權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劃轉的中央企業國有股權,由國務院委託社保基金會負責集中持有,單獨核算,接受考核和監督。條件成熟時,經批准,社保基金會可組建養老金管理公司,獨立運營劃轉的中央企業國有股權。
劃轉的地方企業國有股權,由各省級人民政府設立國有獨資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運營。也可將劃轉的國有股權委託本省(區、市)具有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功能的公司專戶管理。
『陸』 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什麼意思
就是把國有資產的一部分轉化到社會保障基金中來
這也是對社會保障基金的一種補充形式
『柒』 國務院的哪項政策與你的養老金息息相關
必須贊。
我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自建立以來,對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保障企業離退休人員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與此同時,受多種因素影響,也形成了一定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加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不斷加大,需要通過多種渠道加以解決。
11月18日上午,國務院印發了《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國務院稱,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加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不斷加大,為充分體現代際公平和國有企業發展成果全民共享,現決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
劃轉的中央企業國有股權,由國務院委託社保基金會負責集中持有,單獨核算。條件成熟時,社保基金會可組建養老金管理公司,獨立運營劃轉的中央企業國有股權。
社保基金會及國有獨資公司等承接主體作為財務投資者,享有所劃入國有股權的收益權和處置權,不幹預企業日常生產經營管理,一般不向企業派出董事。
對劃入的國有股權,社保基金會國有獨資公司等承接主體的收益主要來源於股權分紅。除國家規定須保持國有特殊持股比例或要求的企業外,承接主體經批准也可以通過國有資本運作獲取收益。
『捌』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要怎麼劃轉
方案將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納入劃轉范圍。公益類企業、文化企業、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根據方案,社保基金會及各省(區、市)國有獨資公司等承接主體持有的國有資本收益,由同級財政部門統籌考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國有資本收益狀況,適時實施收繳,專項用於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