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被判刑的人還能領退休金嗎
服刑期間是停止發退休金
⑵ 判刑人員退休後養老金規定
【法律分析】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⑶ 被判刑後養老金還能領取嗎
法律分析:被判處有期徒刑的,服刑期間沒有退休金。服刑期滿後可以按服刑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在職期間或退休後觸犯刑律,並被判處有期徒刑的,自判處之目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費和其它退休待遇。刑滿釋放後其基本生活保障可按當地政府規定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標准發給。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按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離休人員觸犯刑律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後的生活待遇,參照退休人員辦法執行。企業職工被判刑後之前交養老保險還存在,職工被判刑之後,判刑之前的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計算,實際繳費年限可以計算,和出獄之後的實際繳費合並計算繳費年限,達到退休年齡滿十五年就可以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⑷ 判刑人員有養老金嗎
判刑人員在服刑期間一般沒有養老金,在刑滿釋放後則可以繼續享受服刑前的基本養老金待遇。但是如果被判處的是拘役或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緩期執行,則仍然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昭通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昭通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第十七條
養老金領取人員被判刑後,服刑期間不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刑滿釋放後繼續享受服刑前的基本養老金待遇。
判處拘役或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緩期執行的,拘役或緩刑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
勞動教養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
⑸ 被判刑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法律依據:《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第一條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⑹ 判刑後還有退休金嗎
退休人員坐牢通常沒有退休金,但是在緩刑管制的情況下會有退休金,但不參與調整。所以,是需要具體分析的。
1、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服刑期間不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刑滿釋放後繼續享受服刑前的基本養老金待遇。
2、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緩期執行的,拘役或緩刑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但不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
3、退休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4、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余額部分的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其他相應待遇。
5、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6、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01] 44號)文件規定:企業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的,服刑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期滿後可以按服刑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⑺ 最新刑法判刑後養老金
法律分析:國家工作人員因刑事犯罪被判處刑罰的,被開除公職的,將取消原工資待遇,所以就不再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如果是在退休後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如果經核實被宣告無證或免於刑事處罰等且未被注意政績責任的,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如果經審查合適別處以刑事處罰的,則不再享受養老待遇。
法律依據:
《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一、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的工資待遇處理,第(四)款,公務員受到刑事處罰,處分決定機關尚未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資待遇。
第二條 第(一)款 公務員退休後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75%計發生活費。經審查核實,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或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免予刑事處罰,未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且未被追究政紀責任的,恢復退休費待遇,減發的退休費予以補發。
⑻ 判刑的人能交養老保險嗎
法律分析:參保人員如果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間,不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服刑期間不能領取養老金,刑滿釋放後養老金仍按服刑前的標准發放。被判徒刑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十七條 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五十二條 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處分決定機關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給予處分;但是,依法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二十二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四十四條 已經退休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不再作出處分決定。但是,應當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的,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