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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出台

發布時間:2022-07-29 02:16:50

㈠ 北京農保轉社保最新政策

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政策:參保人群: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參保手續及流程:
1、參保以村(社區、居委)為單位,參保單位登記手續,首次參保時應填寫《參加養老保障(險)單位登記表》。
2、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隨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村(含居委、社區,下同)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站提出參保申請,由村負責初審參保資格並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公示單》公示一周,無異議的人員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參保人員若為現已軍人或退伍軍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從軍證明,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役士兵政府補助申請表》,報鎮(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所。
3.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新農保繳費標准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4.用人單位欠繳社保費或處3倍罰款《社會保險法》的目標:建立沒有缺失,覆蓋上沒有遺漏,銜接無縫隙的社保制度,使全體人民在養老、醫療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無後顧之憂。其正式實施,標志著「全民社保」跨越設想,進入實施階段。繳費不足15年,兩條途徑可享受長期養老待遇「累計繳費滿15年,是養老保險參保人領取養老金的的必備條件之一。
農保:指由政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和管理,農村經濟組織、集體事業單位和各業勞動者共同承擔養老保險費繳納義務,勞動者在年老時按照養老保險費繳納狀況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㈡ 2019年北京市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政策是什麼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近來,有網友留言咨詢關於農民工和農村勞動力如何區分的問題。相信這是很多農民工以及企業都並不十分清楚的界定,所以本文將對此做一個全面的解答。如何區分農民工與農村勞動力,二者在繳納社會保險方面有哪些區別的,鑒於農民工與農村勞動力本身非法律概念,且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對此並無明確規定,為便用人單位及農村勞動者能充分了解自身的相關權利或義務,筆者將對此做一簡要分析。一、農民工與農村勞動力的區別北京市在《北京市外地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暫行辦法》和《北京市外地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中將農民工定義為:「本辦法所稱外地農民工,是指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內,具有外省市農業戶口,並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的人員。」在《北京市農民工養老保險暫行辦法》中將農民工定義為:「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城鎮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具有本市或外埠農村戶口的勞動者(簡稱:農民工),應當依法參加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根據《北京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管理辦法》中的規定,農村勞動力主要是指:「本辦法所稱農村勞動力是指具有本市農業戶口,男16-59周歲、女16-49周歲,具有勞動能力,已經就業或目前無業正在尋找工作的人員。」可以看出,農民工和農民勞動力兩個概念本身,只是稱呼上不同而已,即二者均指:具有北京市或外地農業戶口,具有勞動能力的勞動者。二、農民工與農村勞動力繳納社會保險方面的異同目前,在農民工和農村勞動力繳納社會保險方面,北京市不僅區分農民工與農村勞動力,而且對北京市農民工、農村勞動力與外埠農民工、農村勞動力也加以區分。詳見下表:北京市農民工社會保險繳費一覽表項目人員類別文件依據月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備注標准上限下限單位個人養老保險本市農民工京勞險發[1999]99號上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准——20%8%失業保險本市農民工京勞險發[1999]99號上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准——1.5%農民工個人不繳費醫療保險本市農村勞動力市政府[2001]68號令上年月社平工資的60%——10%2%+3元必須參加;可選擇其中一種類別本市農民工京勞社辦發[2005]136號上年月社平工資的60%——2%個人不繳費工傷保險本市農民工市政府[2004]140號令上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准——行業差別費率個人不繳費必須參加生育保險本市農民工市政府[2005]154號令上年月社平工資的60%——0.8%個人不繳費養老保險外地農民工京勞險發[1999]99號上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准——20%8%失業保險外地農民工京勞險發[1999]99號上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准——1.5%農民工個人不繳費醫療保險外埠農村勞動力京勞社保發[2004]32號上年月社平工資的60%——10%2%+3元必須參加;可選擇其中一種類別外地農民工京勞社辦發[2004]101號上年月社平工資的60%——2%個人不繳費工傷保險外地農民工京勞社辦發[2004]101號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上年月社平工資的300%上年月社平工資的60%行業差別費率個人不繳費必須參加生育保險外地農民工市政府[2005]154號令外地農民工不參加生育保險備註:1、工傷、醫療保險有單行文件(京勞社辦發[2004]101號、[2005]136號)出台,在繳費比例、醫院選擇、報銷待遇等方面均有特殊規定。2、農民工保險繳納辦法具有可選性。一是可「先行辦理工傷、醫療險」只上兩險;也可以五險全上,養老、失業、生育保險比例與城鎮職工一樣,但農民工失業保險個人不繳費;二是醫療可以按照單位9%+1%個人2%+3元的「本市/外埠農村勞動力」繳納,也可以按照單位2%個人不繳費的「本市/外埠農民工」繳納。三、具體以哪種身份參加保險農村勞動力究竟以農民工身份,還是以農村勞動力身份參保,國家和地方都尚未出台相關的標准,一般都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所以主動權是掌握在單位手中的,單位選擇參保的方式,勞動者無法有效的提出異議。

㈢ 《北京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實施細則》從何時開始施行

答:《北京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實施細則》從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依據(以上問題依據下列文件):
關於印發〈北京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2008年1月18日 京勞社農發〔2008〕17號)

㈣ 農民養老金2020新政策60歲以上農民 400元

從全國農村的最基本水平來看,繳納費用仍然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而國家每年所給的補貼分別是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根據當前的實際,60歲以上老人領取國家的基礎補貼最低是55元/月,這也是當前大多數農村的水平。

國家針對農村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是100元/年,但已經設置了100元-500元五個不同的繳費檔次大城市上根據時間情況又增設了更多的繳費檔次,大多數省會城市的最低標准都到了1000元/年,北京的最高標準是全國最高的9000元/年。

(4)北京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出台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果到退休年齡交養老保險不滿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時候國家會把個人帳戶上存的8%的養老金全部退給你。

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

按照養老金計發新辦法來看,參保人員退休時領取養老金的高低與繳費年限長短、個人賬戶總額是緊密相連的。按照規定,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㈤ 我國新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什麼時候出來的

2011年10月日國家出台了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為廣大群眾帶來更大的社會福利,以下是該新政策的主要內容:
一、基本原則
新農保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五、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八、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十、基金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經辦管理服務
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二、相關制度銜接
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稱老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

㈥ 北京市養老保險政策

按照《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第九條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下列部分構成:

(一)企業和被保險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基本養老保險費利息和其他收益;

(三)財政補貼;

(四)滯納金;

(五)其他可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資金。

鎮職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按照8%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額計入個人賬戶。繳費工資基數低於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超過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不作為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基數。企業以全部城鎮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作為企業繳費工資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6)北京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出台擴展閱讀:

北京市凡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累計交費不滿15年的參保人,除了2011年6月30日(含)前已經參保繳費且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至滿15年,其他情況不能一次性補繳剩餘的年限。

現規定只能延長交費到滿15年再申領養老待遇。所以,現在社會養老保險一般是不能一次性交滿15年的保險費。這個規定將會在2018年1月1日開始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

㈦ 中國農民養老金政策

按照政策規定,農民個人繳費部分可自行選擇繳費標准,鼓勵多繳費多得養老金。北京市勞動保障局農保處介紹,舊的養老保險政策繳費標准低,人平均領取養老保險金不到100元,不能達到養老的基本要求。按照新政策,16歲的參保人員如每月要領120元養老金,則16歲這一年開始需每年繳納保險費288元(其中包括集體補助和政府財政補貼)。

財政補貼、集體補助參與養老保險

改革後,農村養老保險金除首次加入市、區財政補貼外,個人繳費多了,集體補助也多了。據了解,朝陽區現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模式中,個人繳納20%,區財政補貼30%,集體補貼50%。農保處負責人隗淑容介紹,集體補助部分的數額,由村集體經濟條件決定。區縣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對參保農民進行補貼。市財政將適當加大對山區縣的補貼力度。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市區兩級財政補貼都記入個人賬戶,區縣財政再拿出一部分資金建立待遇調整儲備金。

參保農民也可享受待遇調整

據介紹,現行農村養老金待遇完全取決於個人賬戶積累。改革後,個人賬戶將與待遇調整機制結合,參保農民也可享受待遇調整。各區縣在補貼參保農民的同時,根據本地區人均可支配收入、生活消費指數、物價指數、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以及待遇調整儲備金的規模,適時提高養老金水平。

農村、城鎮養老保險可銜接

此外,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農轉居時,需要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可將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分別劃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轉居後從事個體、自由職業的人員,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可用於繳納城鎮社會保險費。

已參加北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本市農民工,達到退休年齡時,可將其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全部劃轉到其戶口所在區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建立個人賬戶,享受按月領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實現城鄉保險的相互銜接。

㈧ 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實施細則

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實施細則如下:

1、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手續

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

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

4、個人賬戶計息

5、按月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

6、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7、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手續

8、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

9、保險制度的銜接

10、清算

11、個人賬戶繼承

(8)北京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出台擴展閱讀:

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

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實行按年繳納,每年的繳費時間為4月1日至12月10日。當年達到領取年齡的參保人員,在繳費時間內繳納當年保險費的,從達到領取年齡的次月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2、最低繳費標准為本市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9%。參保人員可根據經濟承受能力提高繳費標准,最高繳費不得超過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市統計部門公布的本市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和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每年3月31日前發布最低繳費標准和最高繳費標准。

3、參保人員達到領取年齡時,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待遇條件的,需要繼續按年繳納保險費的(以下簡稱延期繳費),繳費標准不低於本市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9%。

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

1、個人賬戶資金(責任金):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其他收入及利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資金並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2、調劑金:超過應計個人賬戶利息以外的增值結余,參保人員死亡無繼承人時支付喪葬費後的余額等資金。

3、基礎養老金:在參保人領取待遇時由政府補助的財政性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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