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職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記入比例是多少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記入比例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
其中包括個人繳費的全部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企業繳費中劃轉記入兩部分。
1、個人繳費比例1997年不得低於本人繳費工資的4%,
2、企業劃轉部分相應補齊至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
從1998年起每兩年個人繳費提高一個百分點,企業劃轉部分相應減少一個百分點,最終達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企業劃轉部分相應減少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3%。
(1)社保養老金個人賬戶記賬比例擴展閱讀:
城鎮企業職工
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先後經歷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壞以及「文革」後的恢復(1966—1986)、改革與完善(1986 年至今)三個階段。
一、初步建立階段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1)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2)完全現收現付制的模式;
(3)企業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4)企業間實行全國統籌的保險費率;
(5)政策制定、監督和執行分別由不同的部門承擔。勞動部負責政策的制定和監督,工會系統負責具體的保險經辦,二者相互監督相互制衡。
二、但該制度也存在明顯問題:
(1)覆蓋范圍狹窄,即僅限於城鎮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正式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
(2)按崗位劃分參保條件。計劃經濟的特徵使人們一旦進入特定崗位就享受到相應的保障。
(3)保險體系層次單一,所有責任都由政府承擔。而且在現收現付制度模式下,基本沒有任何積累資金。
三、「文革」中,中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遭到了嚴重的破壞。「文革」結束後,養老保險制度逐步恢復。此階段的制度特點為:
(1)單位成為養老保險金籌集發放的主角,企業完全承擔了原來勞動部和工會的職責,制度中的監督與制衡關系不復存在;
(2)依然實行現收現付制的模式。
『貳』 社保打入個人賬戶比例
法律分析:劃入個人賬戶時均按照8%的比例計入。在職人員繳納養老保險:單位的20%比例劃入養老保險統籌,個人繳納的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自由職業者身份繳納:全部比例20%中的8%比例劃入個人帳戶,11%劃入養老保險統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叄』 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個人與單位繳納比例,應按各地的政策來定。養老保險個人繳納比例一般是根據社保部門的規定為主,以實際工資作為繳納基數,具體如下:1、企業繳費額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定繳費基數×8%;2、個體勞動者繳費額定繳費基數×18%。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肆』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如下: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伍』 靈活就業人員交的養老保險金按多少比例記入個人賬戶
靈活就業人員交的養老保險金按繳費基數的8%計入個人帳戶。
在職人員繳納養老保險:回單位的20%比例答劃入養老保險統籌,個人繳納的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自由職業者身份繳納:全部比例20%中的8%比例劃入個人帳戶,11%劃入養老保險統籌。
『陸』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個人帳戶的劃入金額一樣嗎
摘要 不一樣。根據國發(1997)26號文件規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記賬基數為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記賬比例全國統一為11%。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 5%左右,其餘部分由單位繳費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最終到8%),單位劃入部分逐漸降低。
『柒』 養老金繳費比例是多少
養老保險繳納比例:單位20%(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社會保險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第三條 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捌』 每年交的社保養老金有多少是進入個人帳戶的有什麼依據
在正式員工入職之後,公司都是會幫忙員工繳納五險一金的,每個城市對於五險一金的繳納基數都是不一樣的。而每年繳的社保養老保險中進入到個人賬戶的一般就是工資的8%。因為按照相關政策所規定的社保繳納比例,公司和員工會分別分攤一部分,一般情況下員工的繳納比例都是比較固定的為8%,公司的繳納比例會在16%~19%之間波動。而這8%是進入到個人賬戶的,公司繳納的那一部分則進入到了統籌賬戶之中。
人口老齡化是越來越嚴重了,而且老年人口也會越來越多,所以養老問題受到了人們的關注。不可能總是依靠年輕人來負擔這些老年人的養老,而是應該依靠社會的力量去讓老年人也能夠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