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哪些部分
養老金個人賬戶包含以下三部分:
一、個人帳戶主要內容包括從業人員自然情況和繳回費情況兩部分:
(1) 姓名、答性別、公民身份號碼、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個人首次繳費時間等;
(2) 個人歷年繳費基數、歷年繳費月數、歷年記帳利率、個人帳戶儲存額情況等。
二、個人帳戶儲存額包括:
(1)建立個人帳戶之前個人繳費部分;
(2)建立個人帳戶後個人繳費部分,其中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為本人繳費應記入個人帳戶部分;
(3)建立個人帳戶由用人單位繳費(含個體工商戶為其從業人員繳費)中按規定比例劃入部分;
(4)按規定記入的利息。
三、個人賬戶記入的資金包括三部分:
(1)當年繳費本金,含個人全部繳費以及用人單位繳費中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2)當年本金生成的利息;
(3)歷年累計儲存額生成的利息。
㈡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意思是一種儲蓄積累性質的養老保險制度安排。
在這種制度中,通過強制性或自願性繳費,資金在為每個人建立的賬戶中積累,並清晰記錄,待規定的事件發生時參保人員方可支取。 個人賬戶也稱個人基金賬戶,是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實行的統賬結合模式的重要內容, 該賬戶由各級社會保險機構按國家頒布的公民身份號碼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每人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也稱個人基金賬戶,是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實行的統賬結合模式的重要內容。
該賬戶由各級社會保險機構按國家頒布的公民身份號碼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每人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個人賬戶。
按照我國的最新規定,個人賬戶有以下三層含義:
1、個人賬戶的基金實行強制個人儲蓄繳納積累;
2、該個人賬戶歸個人專有,不具備社會互濟功能,職工在職時,基金管理採取完全積累的方式,退休後按月支付養老金;
3、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的支付屬於繳費限定型,與職工本人在職時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貢獻大小及工資數額的高低緊密相關。
個人賬戶主要由以下兩部分構成:
1、當年繳費本金,即由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形成,其規模相當於本人繳費工資的百分之八;
2、當年繳費本金及歷年累計儲存額生成的利息。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㈢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使用范圍
養老保險個人部分,根據退休年齡會按照不同的月份連同統籌養老金一起發放。
㈣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有什麼用
養老保險中「個人帳戶余額」就是指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加上個人賬戶每年要結一次利息(按活期存款)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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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養老賬戶余額有什麼用
養老個人賬戶余額=個人賬戶存儲額,它是你繳費以來個人繳費+銀行利息的累計數。你繳費時間越長繳費基數越大你的個人賬戶余額也越多。
單位和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中,一部分進入統籌,一部分計入個人賬戶。計入個人賬戶的繳費,以及按國家公布的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所產生的利息,都計入個人賬戶,稱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到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除以120個月,或者除以平均余命月數,就是每月養老金個人賬戶部分。再加上統籌部分、調節金等等,構成全部養老金。
計入個人賬戶的繳費,以及按國家公布的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所產生的利率,都計入個人賬戶。稱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隨著繳費年限增長,個人賬戶余額不斷增加。到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除以120個月,或者除以平均余命月數,就是每月養老金個人賬戶部分。再加上統籌部分、調節金等等,構成全部養老金。
據了解,在職人員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必然是逐步增加的,不會出現減少的現象。
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余額是逐月減少,因為社保以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形式每月發放中。待余額歸零,該部分待遇由統籌基金接著發放,發放金額也不會減少。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得提前支取。但存在以下四種情況的,可以申請辦理個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終止,一次性取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
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參保人,由本人書面申請止養老保險關系。外籍、獲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港、澳來滬工作人員參保後,與本市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井離境的,可申請辦理終止養老保險關系。本市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體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人員死亡後,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㈥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是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是指進入個人賬戶的養老保險費與按照記賬利率計算所得的利息之和。用人單位以及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其中一部分將進入到統籌賬戶,其餘部分計入到個人賬戶中。其中,計入到職工個人賬戶的費用,以及按國家公布的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所產生的利率,都將計入到職工的個人賬戶,稱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
【拓展資料】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單位和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中,一部分進入統籌,一部分計入個人賬戶。計入個人賬戶的繳費,以及按國家公布的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所產生的利率,都計入個人賬戶,稱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到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除以 120 個月,或者除以平均余命月數,就是每月養老金個人賬戶部分。再加上統籌部分、調節金等等,構成全部養老金。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作用: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以及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當職工辦理退休時,如果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則依據個人賬戶計算養老金每月發放金額。當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時候,則個人賬戶隨同轉移。
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組成部分
現行我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入的資金包括四部分:
一、當年繳費本金;
二、當年本金生成的利息;
三、是歷年累計儲存額生成的利息;
四、是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資金額。現行我國政府並未對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入比例進行統一規定執行,由各省市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