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湖北省2015年退休人員加工資方案 具體條件。
4月28日,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2015年調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鄂人社發〔2015〕16號),從2015年1月1日起,為全省符合條件的401萬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為月人均201元。4月27日下午,省人社廳召開全省視頻會議,部署了這項工作,強調各地要確保增加的養老金在5月份發放到位。
據悉,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根據國家的統一部署進行的,我省調整水平按2014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調整對象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調整具體辦法為:
一、定額調整。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對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對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二、掛鉤調整。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三、傾斜調整。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所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增加一項。
四、對高齡人員,2014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4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五、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六、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七、參加鄉鎮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比照城鎮企業職工養老金調整辦法執行。
鄂人社發〔2015〕16號文件明確,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繼續由原渠道解決。
省人社廳強調,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心,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實施,嚴格按照本文件規定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不得擅自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撐能力,確保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㈡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2015年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漲工資嗎
天津市人社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通知精神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2015〕6號)精神,經市政府批准,現就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簡稱「退休人員」),以及按照《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辦理退職的人員(簡稱「退職人員」),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
二、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三、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的,每月增加4.5元;滿16年及以上的,繳費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4.5元。
四、截至2014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男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滿80周歲、女年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80元。
五、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照本通知第二、三、四條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525元的,補齊到2525元。
六、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按照本通知第二、三、四條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525元的,再按照繳費年限增加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的,每月增加2.5元;滿16年及以上的,繳費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2.5元。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不超過2525元。
七、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1、2月份調整的養老金隨3月份養老金一並發放。
㈢ 2015年度退休工人怎樣增加養老金
根據人社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文件規定,從2015年1月1日起,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按照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的總體水平增加養老金,具體調整水平和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人社部、財政部批准後組織實施。
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5年1月1日起,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鼓勵參保繳費的激勵機制。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國家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省份,適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的具體調整水平和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物價上漲、工資增長等實際情況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各地區的具體實施方案於2015年2月28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經審批後認真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認真測算,詳細制定調整辦法。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確保確保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㈣ 吉林省2015年退休金調整方案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財政廳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5〕17號
各市(洲)、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財政局,省直管各統籌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15年1月1日起,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繳費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4年底本人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的1%。
(三)特殊調整。以下人員在上述調整標准基礎上,在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齡為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70元,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8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3、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縣(市、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4、工傷退休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99元的,按99元調整。
三、資金渠道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可參照執行,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審批和發放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有用人單位或退休人員檔案管理機構填寫省統一制定的審批表,經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機構負責按時足額發放。
五、工作要求
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妥協操作。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密切配合,調度籌措資金,盡早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略)
以上文件來源自網路,僅供參考
㈤ 2015年江西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整方案
新華網南昌5月13日電(記者鄔慧穎)江西省人社廳、財政廳近日印發《關於江西省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按照略高於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
這是江西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1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江西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相關負責人介紹,除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定額調整以外,此次調整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繼續堅持適當向低收入人員傾斜,適當縮小養老金水平高低差距的矛盾。
此次調整採取了對高齡人員傾斜調整的方法,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月分別增加60元、70元。為進一步完善按年齡一次性繳費人員調待政策,年滿70周歲的人員全額參加高齡傾斜調整。
此外,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以及1953年底前參軍、後在企業退休的軍隊退役士兵在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同時,每人每月再適當加發生活補貼並隨同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一起發放。
5月12日,江西省人社廳正式公布,從今年1月1日起,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這是我省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1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終於出爐。5月12日,江西省人社廳正式公布,從今年1月1日起,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這是我省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1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調整對象
我省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
調整方案
此次企退養老金調整一共分為四個部分
第1部分調整
所有退休人員每月都有100元增加的「保底」(即部分定額調整部分)。
第2部分調整
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根據本人定額調整後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同分成八檔。
1500元以下的(不含1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1500元至2000元(不含2000元)每人每月增加85元
2000元至2500元(不含2500元)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500元至3000元(不含3000元)每人每月增加55元
3000元至3500元(不含3500元)每人每月增加45元
3500元至4000元(不含4000元)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000元至4500元(不含4500元)每人每月增加25元
4500元以上(含4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5元
第3部分調整
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繳費未滿15年按照15年計算,即最低增加45元,然後超過15年的,再按照每年3元進行增加,體現多繳多得。
第4部分調整
在定額調整與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高齡人員傾斜調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月分別增加60元、70元。
發放時間確保6月15日前發放到位
省人社廳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養老金調整工作,確保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在5月底前發放到位,最遲必須在6月15日前全部發放到位。
調整水平略高於全省去年人均基本養老金10%
調整方案前三個部分所有退休人員均可享受,調整水平按照略高於全省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
另外,選擇一次性繳費3.25萬元至1萬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70周歲的全額參加高齡傾斜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以及1953年底前參軍、後在企業退休的軍隊退役士兵在調整基本養老金同時,每人每月再適當加發生活補貼並隨同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所需資金從省級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專項資金中安排。
案例一
李女士,55歲,2014年每月領取的養老金為1710元。其此次養老金調整結構為:100元(定額調整金)+85元(第二部分調整額)+45元(第三部分的調整額)=230元,調整後其每月實領養老金1940元。
案例二
退休胡大爺,81歲,工齡21年,2014年每月領取的養老金為2100元。其此次養老金調整結構為100元(定額調整金)+65元(第二部分調整額)+63元(第三部分調整額)+70元(第四部分調整額)=298元,調整後其每月實領養老金2398元。
㈥ 內薴2015年企業退休金如何長細則
內蒙古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塵埃落定
來源:內蒙古晨報2015-05-15 17:31
從今年1月1日起,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提高10%。昨日上午,自治區人社廳在呼和浩特召開新聞通氣會,公布企退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記者從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財政廳於5月8日聯合下發《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意味著我區正式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我區企退人員養老金上調事宜塵埃落定。
調整標准包括5項內容
記者獲悉,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包括5項內容,具體包括:第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8元。養老金低於680元的,可先調整到680元後再按照本項進行調整。第二,按照養老金水平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4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0.85%增加基本養老金。第三,按照繳費年限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調整),調整不足45元的,按45元進行調整。第四,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1歲,養老金再增加5元。第五,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養老金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對於上述政策,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幅調研員姚曉東解釋,按照國家規定,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在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所包括的5項內容中,第一項內容屬於定額調整,第二項和第三項內容屬於掛鉤調整,第四項和第五項內容屬於適當傾斜。
人均養老金增加10%
我區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人均月增206元。
「在全區188萬名企業退休人員中,我們調取了140萬人退休人員的樣本,最後通過測算得出了這一結果。這個結果雖然是測算的,但是上下相差只有幾角。」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處長馮有寬說。
據他介紹,今年黨中央、國務院繼續按照上年度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0%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國家批復我區人均增加206元,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
馮有寬解釋:「10%是人均調整幅度,因此必然有一部分退休人員調整的幅度高於10%,一部分退休人員調整幅度低於10%。一般來說,年齡較大(70周歲以上)、繳費年限長、繳費水平高的人員養老金調整水平高一些,而年齡小(70周歲以下)、繳費年限短、繳費水平低的人員養老金調整水平低一些。」
據了解,我區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范圍為,2014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同時,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領取病殘津貼的人員也納入此次調整范圍。調整的時間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對於上調後的養老金何時發放這一問題,馮有寬告訴記者:「由於工作量非常大,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全區盡可能在5月底之前發放到位,最晚在6月份發放到位。此外,由於調整的時間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月增養老金的補發從今年1月份開始算起。
調整政策向三類人群傾斜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政策主要向三類人群進行傾斜。」在新聞通氣會上,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幅調研員姚曉東說。
國家提出,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主要是對年滿70周歲的高齡人員再提高調整水平。高齡退休人員退休時間早,一般來說養老金水平相對較低,近幾年,各地對高齡人員適當照顧的做法,得到了廣大退休人員的認可,效果較好。此次自治區調整政策可以照顧到參加工作早、養老金水平偏低的企業退休人員。
對於企業軍轉幹部,國家提出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規定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我區規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2014年養老金調整後,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含生活困難補助)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對於低收入的企業退休人員,此次養老金調整延續了去年的保底政策,在徵求了部分地區意見的基礎上,將保底水平由650元提高到680元作為低收入退休群體的界定標准。而680元的界定標准也是在綜合考慮平均工資、繳費標准、繳費年限、養老金計發辦法等因素基礎上,結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調整標准,經過認真測算而確定的。
養老保險多繳多得
對於此次出台的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馮有寬解釋,從定額調整來看,國家提出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相同數額的養老金,體現了公平原則。我區定額調整標准為每人每月增加88元,此項政策與去年一致。從掛鉤調整來看,國家提出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了「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約束機制。
我區掛鉤調整也分為兩部分:一部分與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掛鉤,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3元,此項政策與去年一致;另一部分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按照2014年12月養老金水平的0.85%增加養老金。此項調整政策是按照國家要求新增加的掛鉤調整內容,由於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與本人的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有關,因此,此項調整也可以鼓勵大家多繳費多得養老金。
另據介紹,從今年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與去年調整政策對比可以看出,今年按照國家要求增加了按養老金水平調整內容並對保底水平進行了適當提高。國家今年批復人均月增206元,比去年有所提高,高出部分基本用於按養老金水平進行調整部分。這樣做法可以與去年政策合理銜接,同時,與去年相比,絕大多數退休人員今年調整的養老金均略有增加。
㈦ 河南省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增方案
3月31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河南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2015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
這次調整從2015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范圍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調整辦法分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二是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增加基本養老金。1、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2、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4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2014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以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是適當傾斜。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對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7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80元;年滿90周歲9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按照本通知進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5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㈧ 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企業退休人員2015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是怎樣的
關於2015年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3月13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2015年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具體調整方案。此次調整,按國家確定的原則,採取掛鉤調整、定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待遇水平。調整後,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養老金水平將提高到3355元/月。此次調整將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1、2月增加的養老金將隨3月份養老金同時發放到位。
一、按繳費年限普遍增加,多繳多得
為貫徹養老保險多繳多得的原則,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堅持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根據規定,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繳多得原則的落實。同時對於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對於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二、按絕對額普遍增加,向低收入者適當傾斜
按照國家要求,今年本市採取了定額調整辦法,並向低收入群體給予適當傾斜,將退休人員2014年年底前的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四檔,分別是455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3550元(含)~455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3050元(含)~355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此次調整實施由少到多的絕對額標准逐漸加大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同時,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絕對額調整養老金後低於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見圖表1】。
四、三種特殊的調整方式
一是繼續單列調整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本市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歲以上,國家規定他們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本市對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標准也是歷年都高於其他退休人員,此次仍將按往年辦法,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並適當加大調整力度,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普遍增加640元。
二是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後不低於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和按絕對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上述人群中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養老金平均水平3355元/月的,補足到平均水平。同時,在2014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
三是對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最低養老金標准進行了調整。在全面提高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同時,相應提高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此次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退職人員生活費、退養人員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准分別為每月1609元、1464元、1331元。
參加2015年度調整的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後不足上述最低標準的,對應補足到最低標准。
㈨ 2O15年養老金上調方法
具體的調整方法如下:
一、普遍調整:
1、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額計發。版
2、2014年12月31日前已經領權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二、傾斜調整:
1、對2015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後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後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三、離休人員調整:
企業離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參照普遍調整辦法進行調整。
所在市已經採取加發生活補貼方式將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機關事業單位離休費拉平的,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後,按相關規定沖減生活補貼。
所在市已經建立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機關離休費同步增長機制,不再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的企業離休人員,不參加本次調整,按機關離休費調整辦法執行。
㈩ 2015年安徽省退休養老金怎麼調整方案
安徽省已啟動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將對2014年12月日前已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至少增加125元。目前,人社和財政部門正在抓緊核對信息,調度落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確保4月底前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精神,經安徽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日前下發《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對2014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據悉,我省2015年調整基本養老金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為定額調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體現公平;
第二部分為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部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尾數不滿1年的按1年增加,體現激勵,鼓勵多繳多得;
第三部分為高齡傾斜部分,對2014年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另增加至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自2006年以來因年滿70周歲及以上(含2006年、200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女性退休人員年滿60周歲)已享受另增加基本養老金,但達不到此標準的,分別補齊到此標准)。對高齡的退休人員適當傾斜,體現了對退休早、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各類群體的統籌照顧。
此外,《通知》還明確,對於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將繼續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