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1年度陝西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依據陝人社函〔2021〕544號文件,陝西省2021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標准為18159元,下限標准3632元。
B. 陝西五險一金繳納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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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社會保險繳費比例與多數省份保持一致:
1、職工社保:
養老保險公司繳費20%、個人8%
醫療保險公司繳費6%、個人2%,另各自承擔5元/月的大病醫療保險
失業保險公司繳費2%、個人1%
生育保險公司繳費0.7%,個人不繳費
工傷保險公司繳費0.5~1%,個人不繳費
2、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全國統一為20%
(2)陝西省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為切實做好西安市2018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經研究,決定從2018年7月1日起開展2018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以下簡稱「四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繳費基數申報時間
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二、繳費基數申報地點
市本級: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大廈(建工路28A)三樓大廳。
其他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設立繳費基數申報窗口,集中對所屬參保單位開展基數申報受理工作。
三、繳費基數申報內容
(一)參保單位按照2017年度本單位工資總額、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收入及2018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的變化情況,如實填報《西安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和《西安市社會保險用人單位繳費工資申報花名冊》,並更新客戶端中單位繳費基數申報及個人繳費基數申報中「上年月平均工資」項。
(二)基數申報時應攜帶的材料
1、2017年度《財務會計決算報表》中的《基本情況表》或2017年度「職工薪酬」總賬賬簿及其明細賬
2、陝西省2018年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匯總表或社保基金申報表
3、2018年1月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明細表(不含獨子費)或養老金調整變更表
4、無法提供以上有關財務賬目的參保單位需出具書面資料詳細說明上年度單位工資總額及人員用工情況
C. 2019年度西安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審核要帶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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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數申報須攜帶的資料:
為全面、真實、准確地反映用人單位的參保人數和工資總額情況,按照社會保險書面稽核的要求,用人單位必須向經辦機構提供可以反映職工人數和工資發放信息的各類報表、冊頁、帳頁等資料,並保證這些資料真實、完整、有效。
用人單位須攜帶這些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列印件(復印件、列印件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經辦機構審核原件後,留存復印件、列印件。
(一)為全面、真實、准確地反映用人單位2012年首月的繳費人數,不同類型的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有選擇地提供反映職工繳費人數信息的資料。(例如,2011年度《財務會計決算報表》中的《基本情況表》、2011年度《工資基金手冊》、2011年度《勞動工資統計報表》、2012年首次繳費月的工資發放表、工資發放匯總表等)。
(二)為全面、真實、准確地反映用人單位2011年的工資總額,用人單位必須提供2011年度「職工薪酬」總賬賬簿及其明細賬。(未按企業會計制度設立「職工薪酬」等薪酬核算賬戶的用人單位,應提供反映上年職工薪酬支付情況的其他相關賬簿記錄和會計憑證,並出具加蓋公章的書面說明。書面說明的內容應包括:每筆勞動報酬的支付日期、記賬憑證號、支付情況摘要、列支科目名稱和支付金額。)
(三)用人單位為非獨立核算單位(如外地單位駐西安辦事機構、分支機構),須攜帶本單位設立或成立的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並出具上級單位確認的人員和工資發放情況書面說明(書面說明須加蓋上級單位公章);
(四)用人單位為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須出具用工人員及工資發放情況書面說明(書面說明須加蓋單位公章);
(五)由上級單位統一編制財務報表而下級單位卻獨立參保的用人單位,應由上級單位統一做出書面說明(書面說明須加蓋上級單位公章),一同前來經辦機構進行繳費基數審核;
(六)因勞動關系緊密關聯而勞動報酬相互代發的各用人單位,應統一做出書面說明(書面說明須加蓋各用人單位公章),一同前來經辦機構進行繳費基數審核;
基數申報須填寫的表格:
《陝西省___年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匯總表》(以下簡稱《基數申報匯總表》,請點擊下載基數申報匯總表.doc)
D. 陝西省養老保險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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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登錄「陝西省社會保險網上個人查詢系統」,在相應的板塊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就可以查詢到自己的參保繳費信息。
上網不方便的話可以持身份證到社保機構具體咨詢查詢個人參保繳費信息。
E. 2021年陝西社保基數一覽表
法律分析:一、繳費比例:
1、生育保險費並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8%,在職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2%。
2、失業保險費率繼續執行1%(單位0.7%、個人0.3%)。
3、西安一類至八類行業的基準費率分別按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7%、0.9%、1.1%、1.3%、1.6%、1.9%執行。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自2020年7月1日起,失業、工傷保險階段性費率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工作的通知》(市政辦發〔2019〕32號)規定延續執行至2021年6月30日,工傷保險費率以基準費率(含工程建設項目參保繳費費率)為基礎下調50%。
4、養老保險:個人繳8%,單位繳16%。
二、繳費基數:
1、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
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以2019年本人實際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高於19710元的,以19710元作為繳費基數;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3942元的,以3942元作為繳費基數。
2、工傷失業保險繳費基數:
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以2019年本人實際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高於16749元的,以16749元作為繳費基數;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312元的,以3121元作為繳費基數。
退休人員: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計入基數以2020年1月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為准。
靈活就業人員:在人事代理機構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可按照3942元或6570元確定。
3、養老保險:養老保險為陝西省統籌管理
2020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標准為200988元,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度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F. 陝西省2021年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陝西省2021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標准為18159元,下限標准3632元。
依據: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陝西省財政廳、陝西省統計局、國家稅務總局陝西省稅務局2021年11月5日《關於公布2021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等相關參數的通知》(陝人社函〔2021〕544號)
G. 陝西養老保險
2022年度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參保單位應以職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如實申報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平均工資公布前,對低於3632.00元的,暫須按3632.00元申報;平均工資公布後,參保單位應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供《陝西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022年度繳費基數申報匯總表》以及能夠體現職工姓名、工資信息的勞資台賬、報表或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等資料,由養老保險經辦中心按照繳費基數有關規定,對此前申報的參保人數和繳費基數進行核定確認,完成之後業務系統將對前期申報低於平均工資60%和高於平均工資300%的繳費基數進行自動修正,並對此前已核定繳費進行自動補繳差額或退抵操作;在平均工資60%至300%之間的,已申報的繳費基數不再變更。
H. 西安2021年養老金繳費標准
為做好2021年度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繳費基數
(一)本省2020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以下簡稱「平均工資」)公布之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參保單位和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免於審核。由各參保單位在統計出本單位職工的平均工資後,通過陝西養老保險網上服務平台,自主申報職工個人繳費基數。
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以職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申報(低於3349.80元的,暫按3349.80元申報;高於18423.90元的,暫按18423.90申報)
單位繳費基數,以同期職工個人月度繳費基數之和申報。
(二)平均工資公布之後,各參保單位不再重新申報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按規定審核參保單位相關資料後,通過陝西省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對低於平均工資60%和高於平均工資300%的職工個人繳費基數自行修正。(其中,高於平均工資300%的,以平均工資300%作為繳費基數;低於平均工資60%的,以平均工資60%作為繳費基數;在平均工資60%至300%之間的,已申報的繳費基數不再變更)。
二、繳費基數簽認
參保單位申報職工繳費基數之前,必須由職工本人對其本人繳費基數簽字認可。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申報後,不得變更。
三、核定繳費金額
(一)參保單位須在准確無誤地核定首月繳費人員和繳費基數的基礎上,每月及時通過網上服務平台申報當月增加、停止繳費人員的相關信息,按照自主核定的金額依照規定向稅務部門繳費。
(二)參保單位按規定申報繳費基數後,無法通過陝西養老保險網上服務平台自主核定當月應繳金額的,需及時前往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服務大廳,由經辦機構核定應繳額,再按照核定的應繳額,依照規定向稅務部門繳費。
四、相關工作時間
2021年度繳費基數申報工作自2021年1月1日開始。陝西養老保險網上服務平台提供7X24小時服務;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服務大廳辦理繳費金額核定工作的具體時間,以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布時間為准。
I. 陝西省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般情況下,大部分企業都選擇最低標准版,也就權是1400*8%。
社會保險參保申報表上的上一年度平均工資不是社保繳費基數,而是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60%-300%。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