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會養老金領取標准
社會養老金領取標準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的、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對於沒有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 養老金怎麼取出來
1、養老保險只有在退休後,或是極端情況下(如參保人身亡、定居海外等),才可以取出。
2、養老保險領取需滿足合法退休年齡後,攜帶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確認表》和養老保險領取存摺,前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3、手續辦理完畢後,攜帶批准後的劃款單到社保綁定賬戶的所屬銀行辦理即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一般情況下農村戶口可以申領,而城鎮戶口只能轉移關系。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養老保險所交的費用是由兩個帳戶進行管理,即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存入的個人帳戶和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存入的統籌帳戶,如果提取養老金的話就只能領取個人繳納部分的個人帳戶裡面的金額。大多數的錢都是統籌帳戶裡面,本來個人帳戶的錢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個人帳戶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幾千元到幾百元不等,取決於繳納時間段和交納檔次等。
提取養老金,只能提取個人帳戶部分,拿著保險手冊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退保手續就可以提取個人帳戶部分。如果交費時間已夠15年,可以領退休金,但計算退休金標准從停止交費年度開始計算(這樣一來,就不如不領個人部分)。如果交費時間不夠15年,領取了個人部分,
將來就不能領取退休金。
如果退休前死亡(男60女50歲),親屬只能領取個人帳戶部分,再不能領取養老金。退休後死亡,即使只有一個月,領了一個月的養老金,就再不能領取個人部分。
3. 養老保險領取條件及標准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年滿45周歲不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應逐年繳費至60周歲後,按月領取養老金,也可以一次性繳納若干年的養老保險費,但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這15年的年限是可以累計的,中途斷繳一段時間也沒關系。不滿45周歲的城鄉居民,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年滿60周歲的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至於養老保險的標准以省(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省社平工資)為基準;繳費基數上限為300%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下限為60%社會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4. 繳納社保後的養老金領取
法律分析:在按規定繳納社保費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每月領取養老金。參保人繳費年限長,領養老金待遇水平高。如果繳費標准高,退休後也能多領養老金。同時也還跟所在地的社會平均工資有直接聯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5. 養老金怎麼領
養老金領取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規定年限:
(1)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8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8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拓展資料:養老金領取申請流程
用人單位應在其職工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當月,先到地稅部門辦理停保手續並確認當月扣款成功,再為職工到對應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本市戶籍的社會失業人員向其戶籍所屬區退管部門申請。
非本市戶籍的社會失業人員可向任一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辦。
6. 養老金怎麼領取
法律分析:養老金的領取需要滿足領取條件的勞動者帶上相關資料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然後辦理登記,之後每個月會按時將養老金打入賬戶。養老金的領取條件:1、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2、繳費年限達到15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7. 社保養老金怎麼領取
社保養老金可以按月領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如果在退休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每月可以去領取基本養老金;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則需要在符合時再去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