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轉移社保填寫基本養老保險的這一份申請,蓋公章,是蓋哪一方的
社會保險轉移流程: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內位容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㈡ 民政局蓋章的養老保險
社保放在有關人力資源單位,繼續繳納。軍領視為你的繳費年限,養老保險累計繳納15年,在退休的時候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
退伍軍人辦理國家承認的社保需要的材料和手續
(一)材料領取:軍隊退役人員到勞動保障局所屬社會勞動保險管理處(以下簡稱社保處)二樓業務股領取《軍隊退役人員參加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審批表》(一式三份,民政局安置辦、社保處、本人參保檔案各一份)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一式二份,社保處、本人參保檔案各一份)並如實填寫(使用碳素筆)。
(二)資格審核:申請人將填寫好的《軍隊退役人員參加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審批表》及服役證明材料交縣安置辦審核,安置辦審核並填寫其服役情況後,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公章。
(三)參保登記:參保人持民政局安置辦審核蓋章的《軍隊退役人員參加企業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審批表》和填寫好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及部隊服役證明材料復印件到社保處復核簽字並加蓋印章,領取養老保險手冊。然後辦理參保登記及核定繳費手續,到地稅征繳處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社保處業務股為參保人員錄入參保信息並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當地城鎮戶口才能自己交的,帶上身份證和戶口簿去戶口所屬區的社保中心辦理
交費基數在當地社平工資的60%--300%之間選擇,交費比例20%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㈢ 怎麼辦理社保證明--鄭州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社保繳納人只需憑身份證,即可到市各區地稅局辦稅服務中心開具。
一、對個人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由申報服務一科在其《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卡信息查詢表》上加蓋業務公章。對需加蓋中心公章的,經申報服務一科科長簽字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二、對單位需出具單位(或職工)參保繳費證明的,稽核一科憑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或介紹信,在審核其參保繳費情況後開具證明,經分管主任和主任審核同意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3)鄭州市養老保險公章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㈣ 怎麼判斷自己是鄭州市養老還是省養老
看社保蓋的章。
鄭州市的社保卡所蓋的公章是鄭州市的社保章,省養老所蓋的章是省里的公章。
省社保和市社保的區別:
1、繳費基數不同。省級社保的繳費基數一般比市級社保的繳費基數高。繳費基數不同,省級統籌的繳費基數是以全省上年職工平均月薪為基數折算計算,市級統籌是以當地方;2、使用不同。省級統籌的錢最終流向省級管理的基金,市級統籌的錢最終流向市級管理的基金,所以前者使用范圍更廣,全省通用,後者只能在當市使用;3、范圍不同。前者的參保范圍,參保對象,費率政策,繳費標准,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辦法,待遇支付標准,經辦流程和信息系統方方面都是省內統一,後者只在市內統一;4、目的不同。省級統籌是目的(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是目的),市級統籌只是過渡手段。
㈤ 給職工辦理養老保險是不是只用帶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還需要帶別的什麼復印件需要蓋公司的公章嗎
企業辦理職工養老保險,需帶本公司的營業執照,代碼,法人章,公章,職工工資報表,職工本人的資料表。(花名冊)無需帶職工本人的證件,
㈥ 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冊,有公章,沒有經辦人章,有效嗎
有公章就代表單位了,經辦人是會變動的,而單位只要不倒閉就存在。當然有效。
㈦ 河南省企業養老保險處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人社局或者社保局。
職工辦理退休,屬於行政審批行為,一般是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人社局審批,經批准之後在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保局)核算基本養老金。但是,也有的地區,人社局授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並辦理。
以下是鄭州市的規定,供參考:
鄭州市政務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事指南
《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新增》
辦理主體: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設定依據:1、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第一項工人正常退休
2、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第二項
工人特殊工種提前退休
3、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第三項工人因病提前退休
4、國發【1978】104號第四條第一項幹部正常退休
5、國發【1978】104號第四條第二項幹部因病提前退休
6、國發【1978】104號第五條退職
7、豫人社養老【2013】43號第四條退休條件
申請條件:由參保單位經辦人持所需材料申報
辦理材料:1、職工退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申請表,蓋公章,4份
2、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1份
3、達到退休年齡參保職工存摺或社會保障卡復印件,1份
4、達到退休年齡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1份
5、河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退職)表,蓋公章3份
6、達到退休年齡參保職工個人2寸證件照3張
7、達到退休年齡參保職工人事檔案.
辦理流程
1、
單位經辦人在參保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到職工養老保險待遇處領取《職工退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申請表》、《開辦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存摺申請書》和《河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退職)表》以及退休證。
2、
參保職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到社會化服務處指紋採集處採集指紋並列印《河南省企業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指紋採集登記表》,持個人身份證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填寫《開辦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存摺申請書》並到銀行辦理退休存摺。
3、
參保職工將《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原件、《河南省企業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指紋採集登記表》、退休存摺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交至單位經辦人,單位經辦人按表格要求填寫完整《職工退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申請表》和《河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退職)表》,並在表格上加蓋單位印章。
4、
單位經辦人攜帶參保職工人事檔案及以上表格到職工養老保險待遇處養老保險待遇審核窗口審核退休,如無問題先由社保機構經辦人加蓋「鄭州市社會保險局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審核專用章」後,再到「參保職工退休辦理窗口」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部門復核退休資格,復核通過加蓋「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工退休退職專用章」。
5、退休資格審核通過後,將相關表格交至養老保險待遇審核窗口處,由社保機構經辦人計算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由辦理退休次月開始發放。
6、
單位經辦人攜退休職工《鄭州市企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情況信息表》,首先到一樓社會化服務處開具介紹信,再將此表格交至社會化服務指定部門,辦理退休次月單位經辦人按要求完整填寫退休證並攜帶《河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退職)表》,先在養老保險待遇審核窗口審核養老保險待遇,後到參保職工退休辦理窗口加蓋鋼印,退休證辦理完結。
辦理時限:15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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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鄭州怎麼轉移養老保險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申請資料
一、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繳費職工於繳費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後,可以由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1)《申請》、
(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繳費職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5)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6)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7)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二、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一),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三、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並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四、辦理接續保險手續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3、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㈨ 養老保險公章 編號
到給養老保險證明上蓋章的單位上找啊,你要那公章上的編號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