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四川省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四川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B. 成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適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需要,促進勞動人事、工資分配製度改革,保障和改善離退休人員的生活,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參加成都市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的中央、省、市、區(市)、縣屬國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的在職職工、離退休職工、以及按《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辦理退職的職工。第三條符合《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的退休、退職的條件,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五年(含五年)以上的,從職工辦理離退休、退職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直至去世為止。第四條基本養老金由社會養老金和繳費養老金組成。
社會養老金,按照職工繳費年限分段計發。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及其以上的,發給職工退休時四川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發給職工退休時四川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五年不滿十年的:發給職工退休時四川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5%。
繳費養老金,按照企業和職工繳費年限長短和繳費工資多少計發,繳費每滿一年,發給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4%。
基本養老金低於當時國家規定的養老金最低保證數的,可按最低保證數計發。第五條因工緻殘退休職工,按照《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分別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經費工資的90%、85%、80%、75%的基本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低於退休時四川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以四川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
職工按前款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第四條規定時,可按第四條規定執行。第六條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滿五年的,繳費每滿一年一次性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兩個月的生活費。第七條國務院、四川省和成都市政府規定計發的各種津貼、補貼(不含生產性補貼)仍按現行規定發給。第八條離退休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從離退休的下一年起,每年六月一日調整一次。調整標准為:
(一)退休、退職職工按四川省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60%計算。
(二)離休職工按四川省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下列比例計算;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100%。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至一九四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參加革命工作的90%,一九四三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參加革命工作的80%,一九四五年九月三日至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參加革命工作的70%。
本辦法實施前離退休、退職職工,從本辦法實施的次年起,按前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以上調整後的金額,並入基本養老會。四川省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下降時,不調整基本養老金。第九條本辦法實施後離退休的職工,按本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高於原規定標準的部分,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以後退休的不得超過15%,一九九四年(含一九九四年)以後退休的其增加比例由市勞動局確定。
按本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規定計發標準的.仍按原規定發給。第十條本辦法實施後離休的職工仍按原規定執行,原規定待遇低於本辦法規定的,可按本辦法的規定執行。第十一條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統一比例計提,繳納標准為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以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構成為准)的22%按月向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逾期未繳者,按日加收應繳金額2%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本人工資總額(以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構成為准)的2%計算,由所在企業在發放工資時代為收繳後上交當地社會保險機構。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隨職工工資的增加逐步提高。
企業或職工個人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計算職工的繳費年限。
職工個人繳費工資超過四川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兩倍以上的部分,不列入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工資基數,也不列入計算基本養老金時的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基數,低於四川省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70%的,按70%繳費。
C. 四川省養老金月計發基數是多少
法律分析:四川省人社廳官網下發《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了四川2020年養老金的上調金額和標准。
具體上調辦法是什麼?
第一步是定額調整,每人增加47元;
第二步是掛鉤調整,這里區分為兩類人,調整辦法不一樣的。
對於企業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一是養老金增加1.2%,二是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
而對於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也就是退休老人,養老金增加比例是2.7%,掛鉤比例高於其他人員1.5個百分點。
第三步傾斜調整,3類人可以享受傾斜調整,
1、高齡退休人員滿70周歲且不滿80周歲,增加35元;滿80周歲且不滿90周歲,增加65元;滿9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5元。
2、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類至六類地區每月分別增加10、20、30、40、60、8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能漲多少錢呢?
我們同樣舉個例子,老李65歲,繳費年限30年,養老金水平3000元,此次能漲多少錢?
定額增加47元,養老金增加3000乘以1.2%=36元,繳費年限增加15乘以1+15乘以2.5=52.5元,一共可以上漲135.5元。
有何特點和變化?
總體來看,四川省的2020年養老金調整方案,比去年有兩個變化,兩個金額都有所上漲。
一是定額上漲47元,較上年人均增加了2元,普惠的力度進一步加大;二是高齡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傾斜調整金額提高了5元,高齡退休人員得到的實惠更多了。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 第三條 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調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各省應以本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參保人員和企業的社保繳費基數。調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後,各省要制定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過渡措施,確保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完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以在本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D. 四川農村老人養老保險現在每月給多少錢
在四川繳納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農民,現在年滿60周歲每月最低可以領取基本養老金130.9元,最高每月可以領取基本養老金558.24元。四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除了成都市執行自己的政策以外,其餘的市州都是按照四川統一的政策執行,繳費標准最低為每年200元,最高繳費標准為每年4000元,最低的每年補助40元,最高的每年補助200元。
四川農村老人養老金的演算法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按照個人賬戶總額除以139,個人賬戶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繳費標準的高低。比如每年按照200元的標准繳費,財政每年補貼40元,計入個人賬戶的余額為每年240元,繳費15年個人賬戶總額為3600元,除以139,每月個人賬戶養老金為25.9元,加上基礎養老金105元,每月領取基本養老金130.9元。
如果是按照最高每年4000元的標准繳費,政府每年補貼200元,每年計入個人賬戶的資金為4200元,繳費15年個人賬戶總額為63000元,除以139,每月個人賬戶養老金為453.24元,加上基礎養老金105元,每月領取基本養老金558.24元。
E. 四川省2021年度養老金當年月計發基數是多少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同時,進一步完善鼓勵職工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2017年四川退休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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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養老金計算方法是什麼
按照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川勞社發[2006]17號)文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
(1)、新人:即1996年1月1日及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即:從參工作時間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賬戶時間,下同)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職工,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註:不是繳費滿15年就可以辦退休,必須要符合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條件方能辦理退休):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增發養老金
(2)、中人:即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職工,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增發養老金
5月開始啟用新標准
增加基本養老金從1月1日起執行,近日多個市州陸續將1~4月的補發金額發放到了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並從5月開始按調整後的新標准發放。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增3元。
根據通知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普遍調整的辦法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累計繳費年限先按月計算,換算為年,下同)。
根據通知規定,本次調整,對企業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12月31日。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年齡,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已確認記載的數據為准,視同繳費年限按職工符合國家和省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不含折算工齡)確定,年齡按實際周歲確定。企業退休人員截至1月1日仍在服刑、勞教等,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2016年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退職)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本次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辦法。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
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5%;
二是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5.0%。
(三)適度傾斜辦法。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增加40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增加80元;
(3)滿90歲及以上,增加120元。
2.2015年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企業退休人員。
(4)一、二類的增加40元,三、四類的增加50元,五、六類的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斜政策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5)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與省平工資掛鉤
部分參保人員繳費有所增長
據市社保局副局長陳東介紹,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與喪葬補助費均與省平工資掛鉤。啟用新的省平工資後,今年1月1日至6月8日期間辦理基本養老金預算預發業務的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將增長193元,人均增幅11.24%。具體到個人,根據每個人的繳費年限長短、繳費基數的高低會有所不同,但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高,最後提高的金額將會越大,補發金額將同2016年7月份基本養老金一起發放。由於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與省平工資有關,如果你的收入水平低於這個標准,按照規定要按下限標准來繳費,那麼所繳納的費用就會增長,只涉及少部分參保人員。
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率下調
為企業減負超118億元
在2016年5月1日到2018年4月30日期間,我市降低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繳費費率,生育保險繼續按已降費率執行。據介紹,2015年,我市分別於3月、10月下調了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合計降低社保費率1.32%。截至2016年4月,已為企業減負累計19.12億元。按2016年5月繳費測算,本次降率涉及參加養老保險的單位有14.27萬戶,惠及參保人數312.85萬人,全市月降低繳費約1.08億元;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有14.4萬戶,惠及參保人數341.58萬人,全市月降低繳費約0.18億元;參加失業保險的單位有14.34萬戶,惠及參保人數333.57萬人,全市月降低繳費約1.28億元。根據靜態測算,從2015年3月至2018年4月,將為企業及職工減負超118億元。
F. 四川省養老金調整方案是什麼
法律分析:四川省的養老金調整標准為,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2元,掛鉤調整部分,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下的,每滿1年增加0.7元,對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增加1.8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
法律依據:《四川省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增加42元。
(二)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掛鉤。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3%;與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掛鉤部分,對退休人員15年及以下的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部分每滿1年增加0.7元,對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部分每滿1年增加1.8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
(三)適度傾斜。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不滿80歲的人員,增加35元;
(2)滿80歲不滿90歲的人員,增加65元;
(3)滿90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5元。
2.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類至六類地區分別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G. 四川省養老金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退休工資的計算,可按照工齡,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參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級工,中級工,還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務員也要不分職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樣。三年以內執行完成。
退休工資的計算,可按照工齡,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參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級工,中級工,還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務員也要不分職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樣。三年以內執行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H. 四川2021養老金上調細則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5元。
2、適度傾斜 屬於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重復累加享受: 1)、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2)、高齡退休人員:70-80(含)的人員增加30元;80-90(含)的人員增加60元;90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0元。 3)、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類至六類地區每月分別增加10、20、30、40、60、80元。
3、掛鉤調整 1)、按繳費年限: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部分按1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企業退休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經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7%。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這次養老金上調部分會在2018年7月底之前補發到賬,按照養老金上調方案,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水平按2000計算,每人最少每月可增加109元。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I. 四川省2020年退休養老金計算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下發的有關通知,對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在執行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還對7類特殊情形人員予以了政策傾斜,比如年滿70周歲以上的人員每月再增加40元。增加基本養老金從1月1日起執行,近日多個市州陸續將1-4月的補發金額發放到了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並從5月開始按調整後的新標准發放。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增3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