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退休金的計算方法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
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1)養老金給付方式擴展閱讀
1、按退休金籌措方式
在實務中,企業制訂的退休金的籌措方式可分為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和未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2、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企業提取退休基金,交給獨立的信託機構,如銀行或保險公司,由其保管運用,在職工退休時,由信託機構從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企業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給付義務,否則不得將退休基金收回。
3、未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企業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託機構保管運用,或者企業雖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運用,而未交付給信託機構保管使用,在職工退休時,企業自行籌措資金支付退休金。這種辦法與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相比,職工的退休金缺乏保障。
4、按退休金給付的確定方式
退休辦法按退休金給付的確定方式可分為約定提存金辦法(defined contribution pension plan)和約定給付辦法(defined benefit pension plan)。
約定提存金辦法是企業按照退休辦法的規定,每年提取一定數額的退休基金,交給信託機構保管運用,在職工退休時,將屬於該職工的退休基金支付給已退休職工。通常每年提取定額的基金,是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如工資的5%)提取的,職工退休時所能領取的退休金取決於提存的金額及其所孳生的利息,企業並不保證退休金給付的數額。
約定給付退休辦法是企業承諾在職工退休時一次支付一定數額退休金,或者在職工退休時分期支付一定數額的退休金;只要職工退休時企業有能力履行支付退休金的義務,企業是否按時提取退休基金則由企業決定。
⑵ 養老保險給付標准
1.保險金給付包括支付保險人的養老金、繼承保證金、退保金、喪葬費等支出。給付時,縣級單位對保險對象領取資格進行審查,確定養老金領取標准,由鄉(鎮)管理機構代縣(市)發放。
2.根據投保人繳納金額、繳費年數和繳費方式,按一定增值利率計算積累總額。投保人繳費積累總額確定後,結合資金的時間價值,確定養老基金給付標准。
3.保險金給付標准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儲備積累式」或稱「資金預籌制」籌資辦法,保險對象的保險期可劃分為「繳納積累」和「領取分攤」兩個階段。繳納積累近似於在銀行存款,在這個階段,保險對象的保險費處於純積累的過程,積累的本息(扣除管理服務費)越來越大,到開始領取時保險對象的保險費額積累到最大,我們稱此時的積累本息為「積累總額」。在領取分攤階段,根據一定的互助共濟條件,將保險對象的積累總額分攤到一定年限。因此,領取標准與積累總額密切相關,兩者成正比關系。就是說,不同繳費標准及年限具有不同的積累總額,不同的年齡開始領取具有不同的領取標准。
(1)積累總額的計算
如果繳費年限為n年,選定年繳費且每年年初繳納全年保費,則:
積累總額=143.912 727 3×月繳費標准×(1.088n-1)
如果選定月繳費且每月月初繳費,則:
積累總額=138.496 502 2×月繳費標准×(1.088n-1)
如果采一次性繳費,n為繳費到領取時積累的年限,則:
積累總額=0.97×一次性繳費額×1.088n
如果繳費標准、增值率發生變動,則要分段計算積累額,然後再合並計算積累總額。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可以按人立戶建卡,在每個人的繳費記錄卡上,計算保險對象的積累總額(本息)。
(2)養老金標準的計算
保險對象60歲開始領取,則:
月領取標准=0.008 631 526×積累總額
保險對象55歲開始領取,則:
月領取標准=0.007 871 541×積累總額
保險對象50歲開始領取,則:
月領取標准=0.007 441 758×積累總額
(3)繼承保證金的計算
不論是60周歲還是55周歲、50周歲開始領取養老金,保證期都是10年。
在保險期內,如果繼續逐年逐月領取,則繼承保證金標准與原養老金標准相同。
在保證期內,如果一次性領取剩餘保證期的繼承保證金,則一次性領取額不是剩餘月數乘以原養老金月領取標准,而是要在此基礎上扣除利息。計算公式如下:
一次性領取繼承保證金額=剩餘月數×原養老金月標准×[1-0.002 5×(剩餘月數-1)]
⑶ 養老保險的支付責任模式有
補充養老保險計劃有多種不同的組織形式。最早也是最簡單的補充養老保險計劃是僱主持續不斷地向已退休的雇員支付退休費。之後,這種公司內非正規的做法被逐步在就業合同中予以明確,這樣原先那種由僱主決定的獎勵形式的養老金就變為僱主的責任了。在德國這種最常見的養老金支付方式就是以這種機制動作的,當然由於納稅方面的考慮,這種在將來需支付的養老金責任在會計帳務中會得到承認。這種的養老金支付義務也多見於許多其它的國家中,但國際會計標准現在這種財務責任得到充分的承認。公務員和其它公共部門職工的養老金計劃也經常是以一種直接養老承諾的方式運作的。這些計劃的主要部分還沒有按照將來需支付的養老責任進行會計財務管理。這些公務員養老計劃通常是有法律法規基礎的,並且這類計劃在資金方面的支撐程度完全靠財政收稅能力來決定的。由於以上列舉的公司養老金義務僅僅是受會計原則會規范,也只是靠公司資產平衡表上所列的部分資產所支持,當公司發展舉步維堅時,這些保險計劃的成員和當前領取養老金的退休職工就幾乎沒有任何保護了。雖然養老金權益能夠優先於其他公司欠債的債權人權利,或是公司參加了破產保險,這些保險計劃的受益人所能受到的保險也是少之又少的。因而,許多國家要求僱主通過建立一個單獨的投資基金來增強養老金計劃的安全性,這一單獨的投資基金可以由一個單獨的法人實體或一個基金會進行管理。信託基金大概是這種另成一體的投資基金的最古老的形式,這一形式出現於安格魯撒克森國家企業年金計劃中。信託基金發展於最初的家庭信託模式,這一模式在英國至少已經存在了700年以上。這種模式要選定信託人或監督人對資產所有人(或代表各家庭成員的資產所有人)的資產在其外出期間進行管理。當把養老計劃以信託基金形式進行管理時,信託人在法律上是有法律責任按照信託關系文本以及相關的規定進行管理操作的。另外,在幾乎世界各國中,信託人還要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和法規的規定。這些法律和法規很可能還對信託人有其它明確的要求,並且這些法律法規在適用力上是高於雙方商定的具體的信託條款的。這種信託模式的法律基礎是由法院判案(先例法系)在幾百年的過程中形成的,而不是明確定寫入法典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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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養老保險的給付方式有哪些
商業養老保險應該是你提供一個存摺,然後保險公司定期把錢打到你的帳號里.找業務員辦理或自己去保險公司的櫃面辦理.
養老金看你是選擇的月領還是年領.
⑸ 按退休金給付的確定方式有哪些
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第87號公告規定了三種不同的退休金義務:
(1)預計給付義務是按退休金給付公式計算,將特定日期為止應於未來支付的所有退休金數,折算為該特定日期的精算現值。
(2)累計給付義務是按退休給付公式計算,將特定日期為止應於未來支付的所有退休金數,折算為該特定日期的精算現值。累計給付義務也由精算師計算,其計算方法與預計給付義務相同,只是累計給付義務按目前工資水平計算,而預計給付義務按未來工資水平計算。通常未來工資比目前工資高,如果退休金給付公式中並未規定根據未來工資水平計算退休金給付數,那麼,累計給付義務與預計給付義務相等;否則,預計給付義務大於累計給付義務。
預計給付義務與累計給付義務兩者差額,由未來工資水平高於目前工資水平引志,稱為未來工資增加的影響數。三者的關系如下:
預計給付義務=累計給付義務+未來工資增加的影響數
預計給付義務由於要估計未來工資水平,故缺乏可靠性,但未來工資水平影響未來現金流量,是企業最可能要履行的義務,故具有相關性。在持續經營假設下,由於所要支付的退休金給付數,是按退休前的工資水平計算的,所以,按未來工資水平計算的預計給付義務,較能真實地反映企業未來的退休金給付義務。
計算累計給付義務的目的在於,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規定不必將預計給付義務在企業資產負債表上列示,但企業提取的最低限度退休基金資產的公允價值應等於累計給付義務,如有不足,其差額稱為未提取基金的累計給付義務,應在財務報表中加以提示,即低退休金負債。
(3)既得給付義務是職工領取退休金給付的權利不以繼續受僱傭為條件,企業按退休辦法的規定計算退休金給付數,將其折算為精算現值。對於在特定日期已達到自願退休條件的職工,如在該日辦理退休手續,企業所要支付的退休金數,稱為既要給付。此時,既得給付金額即為既得給付義務;如在該日未辦理退休手續,而繼續留在企業服務,則應將上述既得給付從預計支付日折算為特定日期的精算現值,即為既得給付義務。由於計算既得給付義務時通常要考慮時間因素和支付的可能性,在特定日期的既得給付義務小於既得給付。既得給付義務與累計給付義務均按目前工資水平計算,既得給付義務加非既得給付義務即為累計給付義務。既得給付義務是職工中途離職時,企業應承擔的給付義務,而累計給付義務是企業中止退休辦法可能應承擔的給付義務。
⑹ 養老保險的給付方式有哪些
養老保險主要有哪些復種類?制主要有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買養老保險首先是購買社會養老保險,其次才是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商業養老保險作為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越來越受到人們關注。商業養老保險大致有以下幾種:分紅型養老保險、萬能型保險、投連險。買商業養老保險最好是越早購買越好。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的注意事項
1、對於最重要的保險責任,即養老金給付,給付年限要盡量拉長。
2、現金流的分配要合理。養老保險的收益主要在於其長期投資帶來的復利效應。如果過早地大量領取保險金,會導致真到養老所需的時候賬戶積累反而會顯出不足。
3、繳費靈活。在投保前應當結合自身的收入水平和財務規劃選擇合適的繳費期。
4、保費豁免。保費豁免功能是非常重要的。
5、保證資金的購買力。在選擇產品養老保險時,應選擇有分紅的產品,可以確保一個長期、穩定的給付,並且通過分紅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保證年輕時攢下的養老金還具備當年的購買力。
⑺ 養老保險給付確定模式以什麼為特徵
給付確定模式是養老保險的繳費模式,是先設定養老保險金為保障一定的生活水平需要達到的替代率,以此確定養老保險金的給付標准,再結合相關影響因素進行測算,來確定養老保險費的征繳比例。這種模式實質上是」以支定收「模式
⑻ 養老保險兩種支付責任模式
法律分析:從世界各國的實踐來看,養老保險籌集資金的模式包括三種:現收現付制、完全積累制和部分積累制。所謂現收現付制,簡單來說就是預先計算出一定期間(通常為1年)內一國養老保險的總支出額,然後據此確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比例並進行征繳,用當期所得支付當期支出的模式,也就是由正在工作的一代人負擔已經退休的一代人的養老責任,因此也叫代際轉移模式。所謂完全積累制,則是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按一定比例所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全部存人勞動者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交由某一投資基金進行管理投資以實現保值增值,等勞動者退休後由基金將投資所得的回報以年金的方式向其逐月發放的模式。所謂部分積累制則是現收現付模式和完全積累模式兩種方式的結合,即當期所收繳的養老保險費在滿足一定時期支出需要的前提下又留有一定的儲備的模式。
我國建國初期採用的是現收現付的養老保險籌資模式,由用人單位繳費和國家財政撥款共同構成養老保險基金按期向退休者支付養老金。此種模式雖然無須擔憂大量資金結余所帶來的保值升值和資金安全問題,卻也使用人單位和國家財政背上了過重的負擔。為配合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城鎮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開始向部分積累制轉換,由國家、用人單位、職工三方共同負擔。其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一部分納入勞動者個人賬戶進行積累,另一部分加上國家財政補貼納入社會統籌以在全社會范圍進行調劑,等職工退休後兩部分合並計發養老金。《社會保險法》確認和沿用了此種籌資模式,其第11條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據此,凡屬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負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義務,國家財政則負有根據實際情況補貼養老保險基金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