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代課老師該如何買養老保險
按勞動保險法的規定代課老師是由學校代辦社保關系繳納養老保險的不是代課老師本人去辦理這些事
Ⅱ 曾經代過課的老師有社保政策嗎
曾經代過課的老師有社保政策。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中國,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2018年9月1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特別強調,各地一律保持現有社保政策不變 。
2020年1月1日起,在內地(大陸)就業、居住和就讀的港澳台居民將擁有社保卡,與內地(大陸)居民一樣,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
2020年2月1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和實施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政策,多措並舉穩企業穩就業。 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Ⅲ 湖南永州原民辦代課教師能不能亨受企業養老保險和醫療你險
能。
曾經從事鄉村醫生、民辦教師、代課教師、農村電影放映員等人員,按其在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原在崗工作時間,增發個人賬戶養老金和繳費年限養老金,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Ⅳ 原代課教師的養老保險問題有何政策
代課教師新政策
1、代課教師與單位已形成關系,補償待遇和標准,適用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辭退應當每滿一年給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補償,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
2、如果符合下列條件,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繼續聘用:(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即不能辭退):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於1987年的趙雪芳是一名小學音樂教師,在當選全國人大代表後,許多民辦教師「慕名」找到她反映情況。
許多民辦教師曾在新中國建立初期的全國掃盲中立下汗馬功勞。然而在1982年,國家為提高教學質量,曾對民辦教師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安排整頓,那次沒有被辭退的民辦教師絕大多數都已陸續轉正。而被辭退的民辦教師,尤其是在此之前因各種客觀原因離開教師隊伍的民辦教師,還有相當部分至今老無所養,形成了民辦教師歷史遺留問題。
這些老民辦教師的際遇,令趙雪芳代表十分揪心。她專門對1983年前被辭退或離開教師隊伍的民辦教師進行了調研,准備在兩會上提出《關於解決1983年前離任的民辦教師養老問題的建議》。
「我希望政府能夠對1983年以前離任的民辦教師情況展開深入調查,根據離開的原因分門別類,有針對性地制定具體的政策。比如說,能不能把符合條件的之前擔任民辦教師的教齡視同繳費工齡減免社保醫保費用,或給予經濟補償?這樣,就可以切實解決這部分特殊人群的養老問題。」趙雪芳代表說。
倪健民委員的提案更關注代課教師問題。據了解,迄今全國還有近半數的省(區、市)依然沒有制定當地妥善解決代課教師以及民辦教師遺留問題的實施意見,致使不少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一些已經出台的政策也存在補償標准過低、民辦代課教師需要補繳高額養老保險、教齡認定難等問題。
「各級地方政府是解決民辦代課教師問題的責任主體。」倪健民委員建議,督促各地盡快出台解決民辦代課教師問題的政策措施,並把落實國家相關政策作為地方政府「一把手」及有關部門的工作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同時,建立健全解決民辦代課教師問題的長效機制。大力提高農村教師,特別是工作條件艱苦地區教師的政治經濟待遇,堅決制止「有編不補」違規聘用代課教師的現象,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臨時聘用教師演變成為新的代課教師。
「有關調研顯示,在中西部農村教師中有67.34%的教師沒有屬於自己的住房。」對此,倪健民委員建議,在強化政府責任的同時,發展多元化農村教師住房供給體系,並建立健全農村教師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制度,解決農村教師住房難題。
「我們應該堅持以人為本,給予民辦、代課教師更多的關懷,切實幫助他們解決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切實維護教職工隊伍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倪健民委員說。
我們上世紀80年代中期高中畢業後,回到農村小學當了民辦教師,從每月10元報酬開始,教書快30年了,為我省農村教育作出了巨大犧牲,現在才給1000元報酬,不夠養家糊口。可是和我們同時或後面被招牌到鄉農技站和畜牧站的高中或初中畢業生,工作後不久,很快未經過考試,被直接公費送到蘭州農校和省畜牧學校學習3年後,轉正為幹部身份,現在這些幸運兒大多調進縣城農業局或畜牧局工作,並且晉升上了中級職稱,每月領近4000元工資。可是我們代課教師卻沒有人關心,多年來政府欠廣大代課教師很多了,現在省上財政收入好了,希望王書記和劉省長關心我們,建議省上人社廳每年拿出一部分指標,將在農村小學工作25年以上,高中文化程度的代課教師直接轉正為小學或幼兒園公辦教師,提高代課教師待遇。這也是建設華夏文明傳承區的一部分。
Ⅳ 政府解決原代課教師養老保險怎麼辦
國家出台了解決代課教師的政策,代課教師的養老保險也會解決的。這是代課教師的福音。
Ⅵ 原代課教師的養老金新政策
法律分析:代課教師與單位已形成關系,補償待遇和標准,適用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辭退應當每滿一年給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補償,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三十四條 國家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改善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教師的工資報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Ⅶ 代課老師能夠享受哪些養老保險待遇
代課老師養老保險待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Ⅷ 山東省原民辦代課老師能不能買養老保險,怎麼買,有政策嗎
社保的話如果說你算代課老師也算職工類的,你肯定是可以買養老保險的。至於怎麼買的話,肯定是最好去到那種養老保險那張辦事出去買。
社保是社會保險的簡稱,又叫城鎮社保,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統稱為五險。
農村社保,即是農村社會保險,包括農村養老保險與農村醫療保險,是由政府組織引導,釆取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
那麼,城鎮社保和農村社保有什麼不同呢?
1、類別不同,兩者本質是一樣的,統稱社會保險,但是又屬於不同的類別,這主要是根據人群來劃分的。
2、內容不同。城鎮職工上的五險,分別為: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工傷保險、城鎮職工基本失業保險丶城鎮職工基本生育保險。農村社保一般有兩種: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3、繳費方式不同。城鎮社保由於有企業幫助繳納,需要每月按時繳納,農村社保由於操作不方便,則是每年繳納,有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及集體補助。
4、繳費檔次不同。城鎮社保是按照工資基數來調整社保繳納基數,每個城市的繳費檔次都略有不同。而現在實行的新農保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1200元,12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在集體補助方面,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