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江蘇省規范完善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辦法
法律分析:為規范完善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和《江蘇省規范統一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范圍逐步擴大的實際,制定如下辦法:
一、可以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情形
我省行政區域內符合以下情形的,可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各類情形中起始補繳時間為最早時間,用人單位成立後招錄用的職工起薪時間遲於最早時間的,以用人單位成立後招錄用的職工起薪時間為准。
(一)1991年12月31日前各地實施固定工退休費用社會統籌期間,原全民所有制企業、縣(區)屬以上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未按當地規定繳納固定工退休費用社會統籌費的,用人單位可補繳原固定工退休費用社會統籌費,固定工本人不需補繳費。
(二)1991年12月31日前各地實施勞動合同制工人基本養老保險期間,原全民所有制企業、縣(區)屬以上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及其職工本人未按當地規定繳納勞動合同制工人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職工本人可補繳勞動合同制工人基本養老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Ⅱ 職工養老保險可以補交嗎
法律分析:職工養老保險可以補交。一般來說,補交養老保險可以是單位補繳,也可以是個人補繳。如果是單位補交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Ⅲ 2021年社保新規定一次性補繳
1、2011年之前退休的國企、事業單位職工;2、1961-1982年間下鄉的知青,戶籍在社保繳納地;3、男性年滿65周歲,女性年滿60周歲的退休人員,且2011年以前在當地繳納過社保。職工無法提供補繳期間的歷年工資收入或歷年工資收入低於社會平均工資60%的,補繳2021年底以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全市歷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基數;補繳2021年底以後的,以全省歷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基數。
(3)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新規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Ⅳ 2019年養老保險補繳新規定
1、超過期限需補繳滯納金和利息,社保斷繳超過一定的時間期限,是需要繳納滯納金和利息的,按照現行規定,公司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計算公式: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欠繳天數×萬分之五=滯納金。當然,在實際執行中,滯納金一般都針對參保單位未按時繳費來收取的,個體參保的一般沒有徵收滯納金,但是,如果個人參保人跨年度欠費,那就必須補繳滯納金。2、45歲之前沒有繳納記錄的不允許一次性補繳,2019年1月1日以後達到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年滿45歲周歲不滿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允許一次性躉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即意味著在45歲之前,必須有社保繳納記錄,否則是不允許一次性補繳的。3、三類人可進行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本地戶籍,並在1961年至1982年期間下鄉的知青;本地戶籍,曾經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的大齡人員(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本地城鎮戶籍,曾經與國有企業或縣級、鎮級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並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達到退休年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Ⅳ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
法律分析: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3%的基礎上,再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15年及以下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0.7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增加1.8元。適當傾斜:對高齡退休人員按照「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滿90周歲及以上」三個高齡段分別增加35元、65元、105元;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一類至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分別傾斜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2021年6月28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召開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視頻會議,全面部署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要求各市(州)確保7月1日前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三條 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Ⅵ 2021年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是怎樣的
一、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2021主要是什麼
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2021主要是為各種各樣的補繳以前中斷時間的職工養老保險,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提供政策依據,明確規定了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和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可以補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體現在5類人可以一次性補繳社會養老保險方面,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2021有力的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二、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2021有哪些內容
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2021有的內容有以下幾點:
1、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想要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且累計繳費滿十五年。
2、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沒有達到十五年,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才能領取基本養老金。
3、可以一次性補繳社會養老保險的5類人:
(1)、擁有城鎮戶籍合同制的工人,如果是擁有城鎮戶籍的臨時工,在年輕時候工作卻沒有參加社保,或者參加社保有中斷的,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
(2)、被解僱或者是刑滿釋放的沒有公職的職工,又不能被公共服務除名的人,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
(3)、對於那些沒有正式工作的城鎮的工商戶,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
(4)、員工離職或者工作調動而中斷了社保的繳納,這些人也是可以補繳的。
(5)、年紀比較大參保後斷繳,但是年紀已經超過60歲的人,也可以補繳。
三、職工養老保險怎麼繳費
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用人單位是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職工按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繳費比例為8%。
而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由個人全部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分為三個檔次,繳費比例是20%。
Ⅶ 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新政策2020
1、參保人員繳費期間可補繳之前未繳費年度的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員到達養老金領取年齡時,繳費未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繳不足15年的養老保險費。
2、補繳實行按年繳費,繳費標准根據辦理補繳手續當年的繳費標准最低檔次確定,補繳不享受政府補貼。
3、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應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補繳手續。
4、養老保險在戶籍地的,當地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5、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6、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7)職工養老保險補繳新規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補繳年齡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手續。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未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的期限不得超過10年,其中個體工商戶補繳時間不得早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補繳以後每年繼續繳費,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不滿15年的,可繼續繳費至滿15年,再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滿45周歲,女未滿40周歲,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只能從參保之月開始繳費,累計繳滿15年後,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