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能取出來嗎
您好,很高興解答您的問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能夠取出來,但是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才能取出:
1.已經到達了退休年齡,但是社保繳費年限未達15年,可申請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取出來,或者也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或補繳,然後再按月領取養老金;
2.加入其它國家國籍,可申請取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
3.參保人身故,其家屬可申請取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
養老保險是以後養老的保障,不能隨便取出。但是在養老保險關系終止的情況下,養老保險個人繳納的部分是可以「取」出來,可是需要符合相關條件,
當然,若是不符合以上任一條件,那麼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錢是不能取出來的。
養老保險是以獲取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一種長期繳費的保險,養老保險算得上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別形式。養老保險又叫退休金保險,也是國家要求企業、用人單位強制給其員工強制投保購買的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是一種強制儲蓄的手段,由用人單位和員工每月共同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幫助年輕人未雨綢繆,以免過度消費。在社會保險制度里,養老保險是最重要的保險。因為養老問題,不僅僅是社會問題,還是全球性問題。養老問題的妥善解決關繫到一個國家和社會的經濟、文明的健康有序發展。
養老保險有助於構建和諧穩定社會,保障勞動力群體正常的進行新老更替,讓新的勞動力更換舊的勞動力,使得就業結構更合理;
養老保險給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使得退休後的老人老有所養;
勞動者退休後能領到的養老金與其在勞動期間所繳納的保險費用、年限有關,基數越大,退休後能領到的養老金越多,因此有利於提高在職員工工作積極性。
Ⅱ 養老金個人賬戶退休後可以提取嗎
對於養老金的個人賬戶,退休了就是領退休金的,是不能提出來的,會每個月發到你的退休金里,但是如果你到了退休年齡,但是不滿足領取退休金的條件,那麼可以選擇退保,就可以提取你的個人賬戶了,或者人死了,也是可以由繼承人繼承領取
Ⅲ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錢可以取出來嗎
可以,但根據國家規定,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錢需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其中一個才可以取現: 1、繳費本人死亡; 2、已達退休年齡男滿60歲女滿50歲; 3、繳費本人移民。 一般符合上述情況的農村戶口可以申請提取養老金,而城鎮戶口只能轉移關系;養老保險當中的錢在正常情況下,不可以取出來自己使用,因為養老保險當中的錢是作為專款使用的,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才能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待遇,故不能提前取出來使用。 養老保險所交的費用由兩個賬戶進行管理,即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存入的個人賬戶,還有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存入的統籌賬戶,如果因投保人移民或死亡要提取養老金,只能領取個人繳納部分的個人賬戶里的金額。 提取養老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向當地社保局申請,其申請資料包括本人身份證,退保申請書,交納社保情況等材料;如果職工交費時間已夠15年,可以領退休金,但計算退休金標准從停止交費年度開始計算,如果交費時間不夠15年就領取了個人部分,將來不能領取退休金。 如果職工在退休前死亡(男60女50歲),親屬只能領取個人賬戶部分,不能領取養老金;退休後死亡,即使只領了一個月的養老金,也不能再領取個人賬戶部分。
Ⅳ 養老金個人賬戶的錢能取出嗎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於被保險人養老,不得提前支取。
Ⅳ 養老金的錢是可以取出來的嗎
個人所繳納的養老金是不可以提前取出來的,因為你所繳納的養老保險是按照國家的相應計算公式去計算給你多少錢,與你本身繳納年限當時繳納的錢都有關系。不是你直接可以提取的,它並不像是住房公積金,但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可以提前提取。
其他的情況下個人是不能把錢提前取出來的,只有這兩種特殊的情況可以,其他情況就得等你到了規定的年齡給你固定的賬戶發放養老金。你一個月就會拿到那麼多錢,至於說你到底能拿到多少個月的,那就看你自己身體好不好了,如果是出現張三這種情況剛領保險三五年就去世了,那就很倒霉,但如果說張三運氣比較好,他活到了100歲,那他就賺了他賺大了。
Ⅵ 社保卡養老保險余額可以取出來嗎
兩種情況下可以,一是到了退休年齡後社保繳費不滿15年,二是參保人去世。
Ⅶ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取出來嗎
您好,國家規定,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得提前支取。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養老保險個人繳納的部分確實是可以「取」出來的,這種特殊情形就是養老保險關系終止。具體有4種情況,一起來了解——
第一種
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參保人,由本人書面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第二種
外籍、獲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台、港、澳來滬工作人員參保後,與本市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並離境的,可申請辦理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第三種
本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15年(含依照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四種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人員死亡後,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Ⅷ 養老保險余額能取嗎
【法律分析】
養老保險一般是取不出來的,只有幾種特殊的情況可以取出來:1、已經到了退休的年齡,但是養老保險累計沒有繳納15年,而且也不想一次性補繳的,可以申請將自己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部分取出;2、更改國籍,移民到其他國家去了,也可以取出個人賬戶部分余額;3、參保人去世,個人賬戶部分余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