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新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標准: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❷ 北京市2015企業退休養老金如何調整的最新相關信息
北京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等項社保待遇
新華網北京2月12日電(記者丁靜)記者從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北京將集中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企業最低工資標准與失業保險金等6項社會保障待遇標准,惠及北京市314.2萬人。
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幅度為2014年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月人均增加305元。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將提高到3355元。
自2011年起,北京建立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此次調整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40元,福利養老金每月增加35元。基礎養老金由每月430元增加到470元,福利養老金由每月350元增加到385元,調整幅度分別為9.3%和10%。
企業最低工資標准由目前的每月1560元調整為1720元,增加160元,增幅為10.3%。同時,相應提高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准,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每小時16.9元提高到每小時18.7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每小時40.8元提高到每小時45元。
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標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調整為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757元調整為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增幅9.1%。
此外,失業保險金標准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110元,增長10.3%。
(來源:新華網)
春節前夕,市人力社保局發出了一份惠及314.2萬市民的大禮包——集中上調了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企業最低工資標准與失業保險金等六項社會保障待遇標准。其中,最受關注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將提至3355元,月增305元,下月底前發放完畢。
企退養老金上調10%
從今年1月1日起,本市將再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幅度為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月人均增加305元,調整後的平均水平將提高到3355元。
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具體調整方案待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後將向社會發布實施,無論何時公布調整政策,待遇標准都會從今年1月起開始補發,3月底前將發放到位。
據了解,北京市自1994年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制度後,此次調整已經是第23次「連跳」,待遇水平逐年提高,位居全國前列。
最低工資上調160元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提高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重要手段。從今年4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資標准將由目前的每月1560元調整為1720元,增加160元,增幅為10.3%。
對於調整幅度的確定,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是根據中央「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顯增加」的精神,綜合考慮了當前經濟發展形勢、物價上漲等因素。
同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准也相應提高。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每小時16.9元提高到每小時18.7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每小時40.8元提高到每小時45元。此項調整也是從2015年4月1日起執行。
據了解,北京市從1994年開始已22次上調最低工資標准,此次調整後的標准居全國前列。2010年7月1日前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僅為800元,2015年達到1720元之後,已經實現了翻一番的目標。
基礎養老金月增40元
福利養老金月增35元
自2011年起,本市建立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今年是第5年第6次調整待遇標准,隨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等其他社會保障相關待遇標准同步實施。
從今年1月1日起,本次調整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40元,福利養老金每月增加35元。其中,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430元增加到470元,福利養老金由每人每月350元增加到385元,調整幅度分別為9.3%和10%。此項調整將於3月底前發放到位。
市人力社保局有關負責人預計此次調整將惠及全市87萬人。其中,享受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的共39萬人,享受福利養老金的共48萬人。此次調整需增加財政支出3.89億元,由區縣財政承擔。
失業金平均上調110元
市人力社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平,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考慮到今年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和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的實際,失業保險金標准將從今年4月起調整。
具體來說,失業保險金標准將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110元,增長10.3%。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122元;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149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176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203元;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准為1231元。
據統計,全市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人員約3萬人,此次調整社保基金將增加支出0.4億元。
傷殘津貼人均月增332元
為保障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基本生活,本市自2001年起對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職工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逐年進行了調整。
2015年1月1日起,本市將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標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調整為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757元調整為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增幅9.1%。此二項調整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3月底前將發放到位。生活護理費目前人均每月2088元,待2014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後再進行調整。
據統計,目前全市享受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護理費待遇人員共1.2萬人。三項待遇調整後,社保基金全年預計增加支出0.28億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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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標准提至710元
昨天,經市委、市政府批准,本市決定調整社會救助相關標准。城市低保標准從原先的家庭月人均650元提高到710元,上漲了9.23%。
調整低保標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項政策。除了城市低保標准上調60元外,農村低保最低標准也從家庭月人均560元調整為670元,上調110元,調整幅度為19.64%。農村與城市低保標準的差距,也由原先的90元縮小到了40元,下一步將實現全市城鄉低保標准統一。各區縣政府可以在此基礎上制定本區縣農村低保標準的調整方案。
除了低保家庭,本市還對邊緣貧困家庭進行相應的救助保障。這些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准,此次也從家庭月人均850元調整為930元,上調80元,調整幅度為9.41%。調整後的社會救助相關標准於2015年1月起實施,1月未發放的救助金,將會予以補齊。
截至2014年12月,本市城鄉低保共有8.57萬戶、14.31萬人。其中城市低保對象8.76萬人,農村低保對象5.55萬人。此次社會救助相關標准調整,主要以統計部門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費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費用支出為基礎進行測算,並綜合考慮了公共交通價格、生活必需品價格等因素。
2015年02月12日 來源:北晚新視覺
❸ 北京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與繳費年限掛鉤2020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余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按照退休人員2019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以2019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5646元)為基準線劃分兩檔,5646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5646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5元。通過採取低者高調、高者低調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❹ 北京社保退休金綜合補貼
退休工人漲工資新政策
據了解,按照人社部要求,今年總體上調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同時,此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以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北京市於去年3月13日曾上調過2015年的養老金標准,彼時調整後,北京市企退人員養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養老金水平提高到3355元/月。這也是北京市連續23次上調養老金。
北京市養老金計算方法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的,符合國家規定辦理退休後有四部分組成:
1、基本養老金:計算方法是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
2、個人帳戶養老金:按被保險人個人帳戶儲存額的1/120計發。
3、過度性養老金:以被保險人1992年年至1997年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998年6月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乘以1%,待退休時再乘以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與1997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
4、綜合性補貼:按本市現有規定發放的各項價格補貼、生活補貼及過度性補貼。
北京市養老金計算公式
提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全額基本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提前退休年限×2%)+個人帳戶養老金。文件同時規定,在辦理按月領取時,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其基本養老金低於基本養老金最低標準的,按基本養老金最低標准發給,在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時,男不滿50周歲、女年不滿45周歲的人員,其基本養老金低於最低退職生活費標準的,按退職生活費最低標准發給。
拓展閱讀——北京5年內落實延遲退休政策
退休延遲?
北京市人社局和市發改委聯合公布了《關於印發北京市「十三五」時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的通知》,明確提出要落實國家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和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同時要加強對職工退休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參保、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等政策的研究。
規劃提出,北京將做好在京中央機關事業單位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服務保障工作。積極參與護理保險試點,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統籌建立兼顧各類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障待遇正常調整機制,適度提高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水平。健全各項社會保障待遇標准聯動調整機制,適度縮小不同群體之間差距。
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等醫葯服務提供方的監督管理以及對參保人就醫行為的監控,遏制不合理費用發生。強化社會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加大社會保險欺詐行為的打擊力度,健全案件查處移送機制,逐步將企業參加社會保險情況納入誠信體系。
以京津冀為突破口,完善社會保險轉移接續信息系統和業務流程,推動區域內醫療服務資源共建共享。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完善醫療保險信息系統,推進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
此外,逐步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完善公務員考核獎懲體系,加大獎勵激勵力度,突出年度獎勵和及時獎勵的導向性。
另一方面,要以增加低收入職工收入、規范分配秩序、縮小分配差距為重點,加強宏觀調控,健全工資決定和增長機制,努力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進勞動者工資收入穩步增長。推動國有企業負責人與職工之間形成合理的工資收入分配關系,促進職工特別是一線職工工資增長。
延遲退休將分步走
人社部部長尹蔚民曾表示,現在的法定退休年齡是在建國初期,也就是60年前制定的,當時的人口預期壽命還非常低,現在人口預期壽命大大提高,而且老齡化趨勢越來越快。所以無論是從開發人力資源,還是保持養老、醫療基金的持續健康運行,都需要對法定退休年齡進行調整,而且這也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發達國家現在基本上退休的年齡都是在60—65歲,甚至更高。
他表示,現在人社部已經有了一個延遲退休的方案,但是還要按照相關的程序,今年報經批准以後才能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他也曾介紹,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時會考慮「分步走」。首先小步慢走,漸進到位。每年推遲幾個月時間,經過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再達到法定退休的目標年齡。
延遲進展
處級女幹部60歲退休
2015年初中組部和人社部已聯合出台《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通知》,明確為充分發揮女領導幹部和女性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中的正、副縣處級及相應職務層次的女幹部,事業單位中擔任黨務、行政管理工作的相當於正、副處級的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含正、副高級)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60周歲退休。
不過,上述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如本人申請,也可以在年滿55周歲時自願退休。
曾有業內人士認為,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我國已經在試點延遲退休。同時也有專家曾預計,在大規模推行延遲退休時,女幹部也是相對最好的選擇。因為目前女性退休年齡低,很多人身體能承受得起,遇到的阻力可能相對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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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企業退休人員2015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是怎樣的
關於2015年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3月13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2015年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具體調整方案。此次調整,按國家確定的原則,採取掛鉤調整、定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待遇水平。調整後,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養老金水平將提高到3355元/月。此次調整將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1、2月增加的養老金將隨3月份養老金同時發放到位。
一、按繳費年限普遍增加,多繳多得
為貫徹養老保險多繳多得的原則,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堅持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根據規定,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繳多得原則的落實。同時對於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對於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二、按絕對額普遍增加,向低收入者適當傾斜
按照國家要求,今年本市採取了定額調整辦法,並向低收入群體給予適當傾斜,將退休人員2014年年底前的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四檔,分別是455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3550元(含)~455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3050元(含)~355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此次調整實施由少到多的絕對額標准逐漸加大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同時,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絕對額調整養老金後低於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見圖表1】。
四、三種特殊的調整方式
一是繼續單列調整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本市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歲以上,國家規定他們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本市對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標准也是歷年都高於其他退休人員,此次仍將按往年辦法,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並適當加大調整力度,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普遍增加640元。
二是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後不低於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和按絕對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上述人群中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養老金平均水平3355元/月的,補足到平均水平。同時,在2014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
三是對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最低養老金標准進行了調整。在全面提高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同時,相應提高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此次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退職人員生活費、退養人員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准分別為每月1609元、1464元、1331元。
參加2015年度調整的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後不足上述最低標準的,對應補足到最低標准。
❻ 北京社保退休金 數額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徐熙,在北京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12345接聽市民來電時表示,今年北京將繼續為企業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此次增加的養老金從今年1月份補發,將於9月底發放到位。
今年4月,國務院決定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6.5%左右,按照國家要求,各省市今年基本養老金調整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1月份以後所增加的養老金將隨調整實施時一並發放到位。
徐熙在接聽12345市民來電時表示,今年北京市將繼續為企業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本次調整在方式上與往年有一些變化和不同,主要有幾個特點。一是增加了定額調整的方式,首先給每個退休人員普惠式增加一定數額的退休費,重點體現公平。二是體現社會保險「長繳多得」原則,在與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掛鉤的同時,注重對低收入群體的適當照顧。三是體現「托底」功能,對企業退休的軍轉幹部等特殊人群,低於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四是繼續向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傾斜,側重向65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多調一些。
北京市於去年3月13日曾上調過2015年的養老金標准,當時調整後,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養老金水平提高到每月3355元。這也是北京市連續23次上調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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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北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有哪些
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尚未出爐,參照往年公布時間,預計4月份公布,但是每年的養老金調整方式是基本不變的,那就是遵循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
其中,傾斜調整會對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高齡退休人員等群體進行額外的照顧,他們可以多漲養老金。預計2022年依然會對高齡退休人員執行傾斜調整的方案。
❽ 北京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法律分析:北京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按照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來作出相應規定。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余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法律依據:《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關於2020年調整本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二條
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一)2020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余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按照退休人員2019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以2019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5646元)為基準線劃分兩檔,5646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5646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5元。通過採取低者高調、高者低調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❾ 2015年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離退休職工養老金漲多少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屬各企業主管局、總公司勞動處,各中央在京企業,各計劃單列企業:
為保障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范圍內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下同)的基本生活,經市政府批准,現對2015年基本養老金調整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3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7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月養老金在2773元及其以上,低於37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月養老金在3770元及其以上,低於477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養老金在477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按絕對額增加養老金後(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條增加的調整金額),上一檔養老金水平低於下一檔調整後上限的,按下一檔調整後的上限確定(具體標准見附件)。
四、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050元/月的,補足到3050元/月。
五、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050元/月的,補足到3050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六、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050元/月的,補足到3050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八、在按照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 65周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再按照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1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年滿80周歲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九、按照本通知第七條、第八條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作為享受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每年增發1—3個月生活補助費的基數。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執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額發給。
十、按照原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關於中央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參加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1]74號),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正常事業費的中央轉制單位,轉制前已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仍執行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財政部、科技部、建設部《關於轉制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轉制前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等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5號)的規定。
十一、自2015年1月1日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調整為1463元;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退職人員,月退職生活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1331元;按月領取退養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及按月領取養老生活補助費的原臨時工養老人員(原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人員),月退養生活補助費、養老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1210元。
按照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後仍不足上述最低標準的,補足到最低標准。
十二、本通知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