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通知
法律分析:調整如下:
1、定額調整為,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從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養老金。
2、掛鉤調整為,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3元。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1、6%增加。
年12月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3、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特殊人群適當傾斜。截止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3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法律依據:《2021年河南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全文
2. 河南省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法律分析:河南省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範圍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1、定額調整。上述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一年就是多了600元。
2、河南省退休年齡起點為65歲。另外,根據年齡不同,分年齡段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除了每月增加的50元以外,額外又增加的金額,具體標准為:65-70周歲20元、70-75周歲25元、75-80周歲30元、80-85周歲40元、85-90周歲50元、90周歲以上60元。除了上述以外,月基本養老金還沒有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不過有個前提,增加後月基本養老金不得超過1000元。通俗來說,主要指的是981元及以上的退休人員。
3、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繳費時間越長,繳費金額越大,最終所獲得的養老金金額越高,這也體現了公平、公正。調整後的標准,每繳滿一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如果繳了15年,那每月會增加22.5元。
除此之外,還有增加項目,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0.88%計算增加。如果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是2500元,等於今年每月又增加了22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3. 河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0.88%計算增加。
(三)適當傾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4. 歷年養老金上調一覽表
歷年養老金上調一覽表31個省市區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具體辦法各不相同,一般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兩種方式。以湖南省為例,普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1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元。適當傾斜,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 每月增加70元。 在調整幅度上,各地基本按照國務院要求,上調幅度均為10%左右。以河南省為例,最新2021(歷屆)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1764元,最新2021(歷屆)調整後月人均增加176元,增幅約為10%。
「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 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 節金。
5. 社保頻道2021各省養老金調整一覽表
法律分析: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21年4月3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要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同意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得通過設立最低養老金標准等方式變相提高待遇水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中央調劑金。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6. 2022年河南養老金調整通告發布,提高養老金水平,有何新變化
最大的變化就是體現工齡的價值,讓繳費年限長、養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員多領錢。
河南省人社廳已經公布了巜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令人奇怪的是,我在網上搜索了好久,卻怎麼也沒有查找到河南省有關養老金調整的實施細則。
其次是掛鉤調整部分,去年的方案是,繳費每滿一年增加養老金1.5元,按本人養老金水平增加0.88%。今年國家明確提出要充分激勵多工作、多繳費,讓繳費年限長的人多得養老金。所以在金額分配上肯定會有變化。估計今年對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繳費一年會增加養老金1元,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每多繳費一年,增加養老金2元;按本人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養老金。這樣一來,那些繳費年限長、養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員,就可以多拿到錢。
至於傾斜調整嘛,估計河南省仍然會沿續去年的做法,對65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進行傾斜補貼,增加的金額估計還是20元左右。
7. 河南退休工資2021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0元,體現社會公平。
2、掛鉤調整
實行雙掛鉤,長繳多得,多繳多得,體現社會效率。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含視同,不含折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5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和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在2020年12月統籌內養老金待遇(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基礎上,按0.88%的比例增加養老金。
3、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分別向三類特殊人群,額外增加養老金。
(1)高齡人群:按年齡分為6檔,按不同標准傾斜。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年滿65歲、70歲、75歲、80歲、85歲、90歲的,分別按20元、25元、30元、40元、50元和60元的標准額外增加養老金。
(2)企退軍轉幹部:按照上述辦法調整後,企退軍轉幹部如果養老金水平仍然低於當地企退人員人均養老金水平,一律予以補足至該水平。
(3)低水平養老金人員:低於1000元的,額外增加20元,但調整後,不得超過1000元。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