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養老保險 > 國際勞工組織養老保險模式

國際勞工組織養老保險模式

發布時間:2022-07-04 08:38:46

1. 國外養老保險的幾種模式及啟示(資料)

資料介紹一、國外養老保險的幾種模式提高到r5%左右。第三.繳費基數規 (一)烈美國和日奉為主的「傳統定上限為體現社會保險的公平原則,r 型」養老保險模式限制退休後的過高收人,美國繳納社- 這種模式強調企業與勞動者個人會保險費的基數有個上限:工資收人 是社會保障基金的主要承擔者:主要超過上限的部分不繳納保險費,也不 運用社會財力自籌自支,發揮社會組作為養老金的計發基數:隨著物價和 織自治自管的作用,國家制定法規,對工資水平的提高,這個上限也是不斷 其加以監督並進行宏觀調控。它貫徹調整的擔者。國家以公共支出的方式向全體 「選擇性」原則,強調個人責任給付2、養老金的管理。美國的養老保公民宴施普遍的社會保障待遇,並把 與收A、交費相聯系。險由美國衛生與人類服務部的社會保它看作公民應當享受的基本權利。這 美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始建於20世障署實行高度集中統一管理。直接管種模式貫徹「普遍性」原則,范圍包括 紀30年代。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完理到每個養老投保人和退休者,企業「從搖籃到墳墓的各種生活需要。 善,美國已建立起一套較為完備的社完全解脫了這方面的負擔。社會保障英國養老保險制度的一個最主要 會保障體系。目前美國的社會保障由署的主要工作任務是:實行對每個勞的特是實行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 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濟三部分動者發放社會保障號碼的制度.便於的養老保險體制,把各個階層、各種職 組成.在全國統一實施。記錄職工的工資收人和保障費的繳納業的人都組織和吸引到國家、企業、個 l、養老金的籌集。第一.採取保情況;實行檔案記錄,按號碼設立檔案人三結合的養老保險網里。從總體上 險費形式:從1937年超開始在全國統卡,井用計算機儲存,記錄職工個人的來說,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基本形式 一辦法徵收保險費,由僱主和雇員按歷年工資收人情況;按照檔案記錄和是國家舉辦的「基本養老金」從1948 雇員工資的一定百分比向財政部國內養老金分段計算辦法計核退休者的年實施,資金來源主要來自個人交納 工資局繳納。保險費由企業在每月發養老金標准;預測基金收支趨勢,最長的所得稅,由財政撥給,國家統收統一言凳霧

2. 養老保險的制度模式

世界各國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有三種模式: 傳統型的養老保險制度又稱為與僱傭相關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為德俾斯麥政府於1889年頒布養老保險法所創設,後被美國、日本等國家所採納。個人領取養老金的工資替代率,然後再以支出來確定總繳費率。
個人領取養老金的權利與繳費義務聯系在一起,即個人繳費是領取養老金的前提,養老金水平與個人收入掛鉤,基本養老金按退休前雇員歷年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和不同檔次的替代率來計算,並定期自動調整。除基本養老金外,國家還通過稅收、利息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實行補充養老保險,基本上也實行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 國家統籌型(universal programs)分為兩種類型:
(1)福利國家所在地普遍採取的,又稱為福利型養老保險,最早為英國創設,如今適用該類型的國家還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亞、加拿大等。
該制度的特點是實行完全的「現收現付」制度,並按「支付確定」的方式來確定養老金水平。養老保險費全部來源於政府稅收,個人不需繳費。享受養老金的對象不僅僅為勞動者,還包括社會全體成員。養老金保障水平相對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亞養老金待遇水平只相當於平均工資的25%。為了解決基本養老金水平較低的問題,一般在力提倡企業實行職業年金制度,以彌補基本養老金的不足。
該制度的優點在於運作簡單易行,通過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對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抵銷市場經濟帶來的負面影響。但該制度也有明顯的缺陷,其直接的後果就是政府的負擔過重。
由於政府財政收入的相當於部分都用於了社會保障支出,而且經維持如此龐大的社會保障支出,政府必須採取高稅收政策,這樣加重了企業和納稅人的負擔。同時,社會成員普遍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缺乏對個人的激勵機制,只強調公平而忽視效率。
(2)國家統籌型的另一種類型是蘇聯所在地創設的,其理論基礎為列寧的國家保險理論,後為東歐各國、蒙古、朝鮮以及中國改革以前所在地採用。
該類型與福利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一樣,都是由國家來包攬養老保險活動和籌集資金,實行統一的保險待遇水平,勞動者個人無須繳費,退休後可享受退休金。但與前一種所在地不同的是,適用的對象並非全體社會成員,而是在職勞動者,養老金也只有一個層次,未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一般也不定期調整養老金水平。
隨著蘇聯和東歐國家的解體以及中國進行經濟體制改革,採用這種模式的國家也越來越少。 強制儲蓄型主要有新加坡模式和智利模式兩種。
(1)新加坡模式是一種公積金模式。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強調自我保障,建立個人公積金賬戶,由勞動者於在職期間與其僱主共同繳納養老保險費,勞動者在退休後完全從個人賬戶領取養老金,國家不再以任何形式支付養老金。個人賬戶的基金在勞動者退休後可以一次性連本帶息領取,也可以分期分批領取。
國家對個人賬戶的基金通過中央公積金局統一進行管理和運營投資,是一種完全積細小的籌資模式。除新加坡外,東南亞、非洲等一些發展中國家也採取了該模式。
(2)智利模式作為另一種強制儲蓄類型,也強調自我保障,也採取了個人賬戶的模式,但與新加坡模式不同的是,個人賬戶的管理完全實行私有化,即將個人賬戶交由自負盈虧的私營養老保險公司規定了最大化回報率,同時實行養老金最低保險制度。該模式於20世紀80年代在智利推出後,也被拉美一些國家所效仿。強制儲蓄型的養老保險模式最大的特點是強調效率,但忽視公平,難以體現社會保險的保障功能。

3. 國際上對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有何不同的的界定

當前國際上通行的養老保險體系以及我國社會養老保障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是建立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層次相結合的制度。細微之處各有不同,對比國外(美國、澳大利亞、德國和智利)的養老保險體系,能夠清楚地了解到我國保險體系的現狀,更好地發展我國的保險行業,為市民提供更優質的保險服務。

(一)中國
建立基本養老保險與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是由我國國情、國力決定的。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為了使養老保險既能發揮保障生活和安定社會的作用,又能適應不同經濟條件的需要,以利於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宜實行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單位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在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是核心,由國家立法在全國統一強制實施,適用於城鎮各類職工。第二層次是單位補充養老保險,也就是根據單位的經濟實力自行建立並確定待遇水平和發放方式的年金制度。第三層次是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個人根據經濟能力和不同需求自願參加。


(二)澳大利亞

第一支柱為基本養老金,現收現付制,資金來源於一般稅收,為國民提供最低的退休收入保障。

第二支柱為強制實施的補充養老金計劃(超級年金),基金積累制,資金來源於雇員和僱主的繳費,享受一定的稅優(為ETT模式)。職業養老金在發展初期以DB計劃為主,現以DC計劃和混合計劃為主。壽險公司、基金公司和專業化的管理公司在養老金運營管理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審慎監管局、證監會、稅務局、競爭與消費委員負責其監管。

第三支柱為自願的職業養老金和其他長期養老儲蓄,繳費有一定的稅優。

(三)德國

第一支柱為法定養老保險,現收現付制,資金來源於社會保險繳費,曾經是職工最主要的退休收入,在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後替代率逐漸下降。

第二支柱為職業養老保險計劃,基金積累制,資金來源於雇員和僱主的繳費,享受稅優(為EET模式),多採取帳面准備金形式。計劃以DB為主,隨著歐盟一體化進程的發展,現在DC計劃逐漸增多。其經營管理主體一般有計劃發起人、壽險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

德國商業保險較發達,第三支柱多為商業養老保險計劃,其替代率可達50%以上,繳費有稅優。

(四)智利

第一支柱為政府為沒有參加養老金制度的人提供的最低養老金和為參加強制性養老金制度的人提供的最低養老金擔保,現收現付制,資金來源於一般稅收。

第二支柱為強制性個人養老金制度,基金積累制,資金全部來源於雇員的個人繳費。該制度為DC計劃,由養老金基金管理公司負責其運營管理,保險公司為計劃提供傷殘、遺屬年金保險和年金給付服務。

第三支柱為享受稅優的個人自願儲蓄,一是存入個人養老金帳戶,二是存入單獨的第二帳戶,後者可以隨時領取。


(四)美國
第一支柱為社會保障計劃(SocialSecurityProgram),現收現付制,最主要的資金來源是社會保障稅,為就業人口和弱勢群體提供基本退休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它體現了社會保障的再分配功能。

第二支柱為補充養老金計劃,基金積累制,資金來源於僱主和雇員的繳費,享受稅優(為EET模式)。補充養老金計劃包括私人養老金(privatepension)、個人退休金賬戶(IndivialRetirementAccount)等等,覆蓋了公務員、企業職工和自營勞動者等大多數群體。在20世紀70年代以前,美國的補充養老金計劃以DB計劃為主,80年代以後,DC計劃迅速發展,約占養老金資產的60%,目前混合型計劃發展也較快。銀行、保險公司、儲貸協會、信託機構、共同基金等機構在同一平台上競爭,為養老金計劃提供受託、帳戶管理和投資(三種角色可以集中於一體)等服務,勞工部、國內稅務總局、證監會負責其監管。

第三支柱為個人商業保險和其他儲蓄計劃,繳費享受一定的稅優。
總結:商業養老保險在不同的社會保障層面發揮著不同的作用,成為一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基本養老保險層面,商業養老保險可為社會保險提供精算技術和管理支持,提高效率,減輕政府財政壓力;在職業補充養老保險層面,商業保險能為養老金計劃發起、運營、給付提供全程服務,成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承擔者;在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層面,商業保險可以發揮主導作用,提供更多的保障產品和更高的保障程度,彌補社會保險供給的不足,豐富和完善整個社會保障體系。

4. 中國目前經濟社會下如何構建完善養老保險體系

改革前社會保障費用全部由企業負擔,改革後由企業和個人分擔。但由於個人負擔有限,而國有企業對「以支定收,略有節余」原則的責任是無限的,雖然中央政府規定企業交費率一般不超過本單位職工總工資的20%,但有些老工業基地企業的養老負擔已達工資總額的24%甚至更高,再加上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有的企業繳費率高達30%以上,一些企業開始用生產性資金甚至銀行貸款來繳納社會保險費。但在這么高的交費率下,養老金當期收入仍然不夠當期支出,形成一種高交費率和低保費收入的矛盾。
統賬結合養老模式面臨危機的原因分析
養老保險統賬結合模式之所以面臨入不敷出、空賬運行等危機,有宏觀經濟增長趨緩、企業效益滑坡、養老金管理不善等等客觀原因,但最主要的還是模式本身固有的體制問題沒有解決好。
(1) 迴避轉製成本
從現收現付制過渡到「統賬結合」制,意味著當前就業人口養老金繳納的一部分要建立他們的個人賬戶,這部分養老金不再作代際轉移,這自然會出現一塊「缺口」,這個「缺口」就是業內人士所言的轉製成本。從拉美經驗來看,各國都由政府來承擔轉製成本,然後採取不同措施加以解決。然而,中國卻不願意公開承擔起轉製成本,主要因為其規模太大。各個機構對中國轉製成本規模的估計差別比較大,從1萬億 10萬億不等,比較折中的看法是3-4萬億元。由於絕對規模巨大,很難一下子籌集到這么一大筆資金以備轉制之需,出於這種顧慮,中國迴避了轉製成本這個棘手的問題,希望能夠通過巧妙的制度設計來慢慢將其消化,不太現實地寄希望於在職一代在為自已的老年生活積累養老基金的同時,擔負起「老人」和「中人」的養老任務,也為我們的養老保險制度留下了隱患。
(2) 目標替代率過高
中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目標是建立一個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參與的,即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職工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其中基本養老金的目標替代率是60%。而實際運行中,基本養老金替代率已達到80%左右,有的地方甚至達到100%以上,過高的替代率不僅加劇了基金壓力,而且誘發了提前退休。中國基本養老金過高的替代率同時也擠佔了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的發展空間,難以形成真正的「三支柱」養老模式。
(3) 退休年齡過低和提前退休
退休基金積累制度優於現收現付制度的前提條件之一是負擔系數(退休年數/工作年數)小於制度內贍養率(退休職工人數/在職職工人數),否則積累制就是不經濟的。中國在50年代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之時,將退休年齡規定為: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目前中國人口的平均預期壽命比當時增長了20年以上,仍然採用這一退休年齡顯然不合理的。在世界上中國的退休年齡與是很低的,在24個發達國家中,規定退休年齡為65歲的佔67%,67歲以上的17%,60歲的佔13%,55歲的佔3%。中國人口在60歲時的預期平均余歲為16年,設工齡為40年,負擔系數為1:2.5,高於目前1:3.1的制度贍養率。對女性而言,負擔系數就更高了。如果不提高退休年齡降低負擔系數,那麼目前的部分積累制相對於現收現付制而言,便是不經濟的制度。
(4) 征繳率低
養老保險費收繳困難,欠繳保費的情況大量出現。有關資料顯示,1992~1998年,全國養老保險費的收繳率分別為95.7%、92.4%、90.5%、90%、87%、90.7%和82.7%。雖然1999年以後征繳率有所上升,但征繳工作仍比較困難。企業隱瞞繳費基數的行為十分普遍,加之職工工資外收入不進入繳費基數,導致實際養老金收繳率的低下,嚴重影響了基金總額。養老保險費的低收繳率,導致許多省級地區養老金收不抵支,1999年收不抵支的省級地區達到25個。由於養老養老金收不抵支,社會保障機構不得不提高繳費率,導致目前絕大多數地區企業繳費率超過20%,不少地方已近30%。於是,一些效益好的企業也覺得負擔過重而無法支付,由此形成欠費。為了保證養老金的支付,社會保障機構不得不再次提高繳費率,導致惡性循環,使欠繳養老保險費的情況大規模出現。
(5)保障覆蓋面窄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的之一是實現職工養老的社會化,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和勞動力市場的發育完善,理應要求全體職工都參與到該制度來。實際上,一方面養老保險制度僅限於企業,行政機關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職工尚未進入該制度,廣大農民更是在制度之外。另一方面投保人對個人帳戶制度缺乏必要信心,加上企業為了降低用人成本,導致養老保險擴面困難。而且超年齡結構高、養老負擔重的國有企業制度參與率越高,越是年齡結構輕、養老負擔輕的其他企業制度參與率越低,表現出一種較為普遍的逆選擇現象。制度內退休職工增長率高於在職職工增長率,導致制度贍養率居高不下,養老基金收不抵支。有資料顯示,從1996年至1998年,國有企業在職職工參加養老保險的人數分別佔全國各類體制內在職職工人數的80.4%、79.6%和78.6%;城鎮集體企業分別為16.6%、16.6%和16.2%;其他企業分別只有3%、3.8%和5.2%。截止 2002年末,全國共有11128萬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僅占城鎮就業人員總數24780萬人的44.9%,佔全國城鄉就業人員總數73740萬人的15%。
(6) 統籌層次低、管理混亂、成本高,基金增值能力弱。
養老保險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不健全,使養老保險基金難以在較大范圍內調劑使用,社會保險互助互濟、分散風險的功能大大減弱,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運作顯得蒼白無力。按規定,1998年底全國所有省(區、市)都實行省級統籌,但目前市地以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仍隸屬地方管理。由於統籌層次太低、基金規模太小,無法進行有效的投資,加上現行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方式只能是存銀行和買國債,而銀行利率和國債利息率遠低於社會資本平均收益率,導致基金增值困難。雖然目前在投資方向上國家已有所松動,但依然控制很嚴。同時,由於統籌層次低、基金分散,導致基金管理高成本,基金監管高難度,出現一些混亂和腐敗現象,對養老基金造成損害。在管理體制上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混賬」管理,在制度上為挪用個人賬戶基金留下了餘地,為統籌基金毫無障礙地透支個人賬戶積累資金提供了方便之門。
統賬結合養老模式改革的思路與對策
(1) 提高退休年齡
退休年齡是決定養老負擔水平的一個基本因素。在人口平均預期壽命和保障水平一定的情況下,如果退休年齡提高,平均享受養老金年限就會縮短,養老金總負擔就能降低。國際勞工組織的研究表明,延長退休年齡可以引起養老基金增收減支的功效,且作用十分明顯。如退休年齡從65歲降到60歲,將使養老金開支增加50%。據中國專家測算,若退休年齡延長一年,中國的養老統籌基金可增收40億元,減支160億元,減緩基金缺口200億元。可見,提高退休年齡對於緩解養老金支付危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國有必要逐步提高退休年齡,並依法加以保證。同時,控制各種低齡退休現象。
(2) 通過各種途徑籌集資金,消化轉製成本
消化轉製成本是個人賬戶從「空賬」到實賬的關鍵,更是現收現付製成功轉換為部分積累制的關鍵。僅靠向企業徵收高額社會統籌資金來實現舊制度向新制度的過渡是不現實的,這樣會帶來保障面的進一步狹小和制度贍養比的進一步提高,加重養老制度的危機,影響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國民經濟發展,從而影響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礎。
由於轉製成本數以萬計,規模巨大,我們需要廣泛發掘各種籌資渠道,可能的途徑主要有:
(1)減持國有股,將收入劃歸養老保險基金彌補缺口。國務院2001年6月發布了《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獎金管理暫行辦法》,目前需要提高可操作性,加大執行力度。
(2)開征特種稅收,專門用於彌補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可開征遺產稅、贈與稅、特種消費稅或者特種社會保險稅等等。
(3)發行社會保障債券,為隱性負債籌資。然後再結合特種稅收方式,在較長的一段時間內逐步兌現這部分債券,最終解決隱性負債問題。
(4)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重點彌補落後地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不足。
(5) 降低目標替代率。
90年代以來,發達工業國家公共養老金的工資替代率,瑞典為57.04%,美國為44%,英國為43.2%,德國為34.4%,日本為41.9%,其他發展中國家一般為50-60%之間。中國目標替代率可考慮設定為45%-50%,這樣的替代率比較符合中國的經濟發展水平,也與世界大多數國家的替代水平相接近,較低的替代率可大大減輕養老基金支付壓力,同時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養老保險養老必要的空間,形成真正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降低企業的交費率,還可以提高企業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積極性,促進養老面的進一步擴大。
(6) 擴大養老保障面,提高基金征繳率
城鎮私營和個體就業已成為新增就業的主渠道,據統計,2002年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10985萬人,比上年末減少181萬人,而城鎮私營和個體就業人員4267萬人,比上年末增加609萬人.要盡可能地將城鎮私營、個體從業人員以及外資企業的從業人員納入養老保險制度中來,擴大養老保障面,降低制度贍養率。規范工資基數管理,整頓收入分配秩序,把工資外收入規范化、貨幣化,通過立法打擊瞞報、漏報繳費工資基數逃費的行為。對確實無力繳納的老國有企業,國家應及時承擔起來,在國家財政預算中列支,或在中央或地方財政預算中按比例予以分擔。
(7) 將社會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基金實行分賬管理
分帳管理可以從制度上制止個人賬戶基金的擠占挪用,從而有利於做實個人賬戶。社會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基金是兩種不同性質的基金,從本質上要求分開管理。社會統籌屬於現收現付模式,是一種純粹的轉移支付,無需資金積累,也不存在通過投資保值增值問題,管理的核心是基金及時、足額的收繳和支付,可由現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個人賬戶是一種儲蓄積累制,由於通貨膨脹和工資增長率的影響,個人賬戶中積累的養老保險基金,就有一個保值和增值問題,管理的核心是保值增值,如何實現其特定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是其管理的主要任務,具有完全積累性質的個人賬戶基金應由獨立的機構進行管理,管理的重點是基金的投資營運。
(8) 採取小帳戶制度
較小的個人帳戶第一可以降低隱性負擔的規模,減輕政府的轉制壓力;第二便於發揮養老基金的調劑和互助作用,實現不同收入水平的職工之間、代際之間的再分配功能;第三可以降低個人帳戶的風險,由於養老基金積累時間跨度大,面臨不確定性因素多,保值增值壓力巨大,而較小的個人帳戶相對風險較低。2000年12月,國務院頒布了《關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對基本養老保險統帳關系和結構的相關政策進行了調整,即統帳分開管理,基礎養老金按社會平均工資的30%確定,縮小個人帳戶規模至8%,並完全由個人繳費組成。這個試點方案可盡快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9 )盡快提高統籌層次,並加快進行個人賬戶基金的資本化管理運營。
退休基金投資收益率高於工資增長率是實行積累制的必要條件,如果個人帳戶資金收益率低於工資增長率,積累制就不是一個經濟的制度。要保證個人帳戶資金的收益率,必須對個人帳戶進行投資運營。首先要依法實施省級統籌,便於進行投資運作。個人賬戶做實之後,基金積累額逐年增加,數額巨大,其投資必須走市場化的路子,核心是資本化的運作管理,最終目標是使養老基金獲得較高的回報率。借鑒國際經驗,可設立個人帳戶基金管理委員會,由該委員會選擇私營的基金管理公司對個人賬戶基金進行投資管理,基金管理公司可在法律允許的限度內進行多元化投資組合,實現個人帳戶基金的保值增值。

5. 各國養老保險制度模式

養老保險制度指國家立法強制徵集社會保險費(稅)形成養老基金,當勞動者退休後支付退休金,以保證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需要為目標的一種養老保險制度。養老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世界各國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有傳統型、國家統籌型和強制儲蓄型三種模式。

想了解更多的保險知識,可以進入 >> 「多保魚講保險」進行免費咨詢!

6. 養老保險制度是按照人群來劃分的有幾種

根據2011年7月開始實施的《社會保險法》,我國的社會養老保險項目被分割成五個獨立運行的養老保險項目:公務員、事業單位職工、城鎮企業職工、城鎮無業居民和農民的養老保險。在這幾個項目中,除了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之外,國家對哪類人群給予力度最大的補助呢?本文將以研究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新農保」)為基礎,以凈現值法為工具,通過比較微觀個體(城鎮企業職工、城鎮無業居民和農民)的養老保險終身財政補貼額,確定政府補貼社保資金的主要流向和最大受益群體,探討其中的公平性問題,並提出完善新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一些政策建議。
註:由於我國多數城市尚未建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計劃,所以城鎮無業居民一般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項目。
一、我國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現狀
2009年9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下文簡稱「《意見》」),建立了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根據這一文件,現行的養老金計發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
(1)中央政府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我們在此假設國家根據通貨膨脹率g上調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2)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財政補貼構成。我們假設個人繳費標准為每年100元(最低繳費標准)、集體不補助(國家沒有強制集體組織繳費)、地方政府每年補助30元(最低補助標准)。我們假設每年個人繳費和地方政府補助標准均按通貨膨脹率g進行上調。
(3)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計發月數的標準是根據城鎮人口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的,由國務院統一確定。當前計發月數為139。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
其中,P為基本養老金,即退休領取第一個月領取的養老金,i為名義利率,g為通貨膨脹率,n為繳費年限。
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主要區別
一是保障對象不同。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下文簡稱「城保」)主要面向城鎮企業職工、沒有僱主的靈活就業人員以及部分農村被征地人員;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主要面向繳費能力較低的成年農民。
二是實施力度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依據國家社保相關法規實施強制參保的,僱主和雇員都必須按照規定繳費;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則強調的是自願原則,由政府加以引導,農民自願參加。
三是籌資結構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供款方主要是僱主(個人的繳費部分全部納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歸個人所有,不參加貧富再分配)。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主要供款方是政府,政府在個人參保繳費時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在養老金給付時支付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及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兜底。
四是繳費和待遇的標准不同。養老保險的待遇享受和費用繳納是直接掛鉤的,多繳納多享受是基本原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採用「高繳費、高保障」的模式,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遵循「低繳費、低待遇」的原則。以福建廈門市為例,2010年該市在職職工養老保險繳費金額為4812元~24060元不等,廈門市的職工月平均退休金在1800元左右,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每年最低繳費金額為100元,月平均退休金在200元左右。
從這一角度看,兩種養老保險項目是各有特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針對收入較高的人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針對收入較低的人群,並具有一定的社會福利性質。
三、新農保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下面,我們從兩個方面對新農保制度的分析:一是合理性,新農保制度能否給農民帶來足夠的養老金?二是公平性,相對於其他養老保險項目,國家對新農保項目的補助力度如何?本節將討論第一個問題,下一節討論第二個問題。
下面,我們假設:
(1)領取養老金的初始年齡是60歲。根據《意見》,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2)繳費年限為15年。根據《意見》,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本文根據最低繳費年限15年進行計算。
(3)通貨膨脹率g等於名義利息率i,此時實際利率為零。
(4)新農保目前設有五個年繳費標准(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本文假設第一年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繳費額為100元/人,政府補貼30元,共計130元。以後各年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繳費額以及政府補貼額根據通貨膨脹率g進行上調。
四、養老保險項目的公平性分析
我們將一位農民、一位城鎮居民、一位城鎮低收入的企業職工進行比較:農民參加新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之所以研究城鎮低收入企業職工,是因為我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具有一定的收入再分配功能,收入最低的職工在領取養老金時獲得最多的補貼(來自於人際間的轉移支付和政府的財政補貼)。需要指出的是,城鎮企業職工、城鎮無業居民和農民在參保時都建立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考慮到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歸個人所有、可繼承的特點,我們認為這部分資金不會發生貧富再分配,因此不納入本節研究范圍,即本節僅研究基本養老金中的基礎養老金。
(一)假設條件
1、繳費規定。如表2所示,農民、居民和低收入企業職工的繳費率、繳費基數都有所不同。其中,低收入企業職工是指收入低於或等於繳費基數下限(上年當地社平工資的60%)的職工必須按照繳費基數繳費。假設城鎮居民和城鎮職工參保時,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為3000元/月,那麼城鎮居民的繳費基數為3000元/月(繳費率為12%),低收入企業職工的繳費基數為1800元/月(繳費率為20%)。假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為5%;由政府出資並支付給農民的基礎養老金的年上漲幅度為同期工資增長率的50%。
2、養老金計發辦法。如表3所示,農民、居民和企業職工的基礎養老金計發辦法有所不同。
(二)模型測算
根據上述假設,我們可以計算出未來各年三類人群的年繳費額和養老金領取額,如表4所示。
註:(1)繳費階段表現為資金的給付,視為投資成本,所以用負數表示。
(2)從領取養老金的第二年起,養老金逐年上調,上調幅度為工資增長率的50%(這一假設符合我國養老金調整的實際情況)。
根據表4數據,我們可以採用凈現值法判斷國家對三類人群的補助力度。如果我們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看作是一種長期投資的話,繳費就相當於長期投資中的投資階段,而職工退休後領取養老金則為長期投資中獲得收益的階段。由此,我們可以得出參加養老保險項目的凈現值為:
(1)
其中,Bt是t年的養老金數額,Ct是t年的繳費成本金額,n為參保人從參加養老保險到去世的全部年限(可為分兩個階段,一是在職時的繳費階段,二是退休後的養老金領取階段),r為貼現率。上述幾項均為已知數,據此我們可以求出參保的凈現值(NPV)。
(三)測算結果
根據公式(1)和表4,我們可以計算出在不同貼現率下三類人群的參保凈現值(見圖1)。
從圖1中可以發現:
(1)當貼現率低於5.5%時,凈現值從高到低的排序分別是:城鎮居民、低收入企業職工和農民。
(2)當貼現率高於5.5%且低於7%時,凈現值從高到低的排序分別是:城鎮居民、農民和低收入企業職工。
(3)當貼現率高於7%時,凈現值從高到低的排序分別是:農民、城鎮居民和低收入企業職工。
對於上述結果,我們認為:
第一,城鎮居民的凈現值始終高於低收入企業職工的凈現值,這就意味著政府對城鎮居民給予了較大的政策優惠力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考慮到參保的城鎮居民大都是個體工商戶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政府給予這些人群較大的政策優惠,一方面體現了對低收入群體的參保激勵,另一方面也能夠促進更多的人通過靈活就業方式解決就業問題,免去他們的養老之憂。從操作層面來講,由於城鎮居民參保是自願的,如果沒有一定的政策傾斜,也無法吸引這部分人群參保。
第二,大多數情況下,農民的凈現值都是最低的,意味著農民受財政補貼的力度是最小的。此外,在上述模型計算中我們假設三類人群的預期壽命均為80歲。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2000年,我國城鎮居民平均預期壽命為75.21歲,而農村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為69.55歲。如果考慮到農民的預期壽命低於城鎮居民,那麼農民的凈現值與居民的差異就更大了。
五、主要結論
如前所述,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割裂的,各個項目之間不發生財富轉移,沒有貧富再分配的功能。這種制度客觀上造成了城鎮保險轉製成本和基金缺口由城鎮職工自行承擔,即城鎮退休職工的養老金由城鎮在崗職工負擔,農民不承擔改革成本,對農民是有利的。當然,目前新農保制度也存在許多問題:
1、地方財政負擔過重。
(1)基礎養老金部分。目前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為55元,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在此基礎上提高當地基礎養老金標准。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最低標准基礎養老金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補助50%。基礎養老金的標准由省級財政根據當地財力確定。這就造成財政緊張的地區連最低養老金都無法保證,而財政寬裕的地區可以大幅度地提高基礎養老金的標准(見表4),加大了地區間的收入差距。
(2)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作為個人賬戶繳費的配套補助,地方政府每年需要至少補貼每位農民30元。這部分資金常常由省與縣級財政共同承擔,造成縣級財政負擔較重。以江西省為例,補貼資金由省財政負擔24元,縣(市、區)財政負擔6元。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由省、縣(市、區)政府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100元,代繳資金省財政負擔80%,縣(市、區)財政負擔20%。由於農民繳費金額越高,地方政府的補助額也越高,可能導致地方政府推動農民參保繳費的積極性不高。
2、地方財政負擔苦樂不均,有失公平。
與城鎮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不同的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求參保人在戶籍地參保。由於全國各省的農業人口比重差異非常大,2009年底我國農業人口比重為53.41%,然而,落後省份(例如西藏、貴州、甘肅、雲南)的這一指標均在65%以上,而上海和北京等發達省市的農業人口比重僅有15%。一些農業大省將由於農業人口眾多而付出較大的財政代價,一些直轄市或工業大省則因農業人口較少而只支付較低的財政資金。
3、補助力度太低。
如前所述,每位農民每年可領取基本養老金828元,夫妻雙方每年可領取1656元。與2011年我國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6977元)相比,夫妻雙方的養老金收入僅占家庭人均純收入的比例僅為23.74%,遠遠低於國際勞工組織的最低養老金標准險(不低於在職人員年平均收入的40%)。雖然這一做法符合新農保「低水平、廣覆蓋」的實施原則。但從長期看,統籌城鄉發展,真正解決農村養老問題,使消費成為拉動我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力量,仍應該切實逐步提高替代水平。當前,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替代率為60%左右,由於城鄉居民收入比達到了3.33﹕l,即便考慮農民還有土地保障等傳統保障因素,新農保制度逐步完善後農村居民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替代率也不應低於50%。如果考慮社會保障特有的調節收入分配、利益關系,促進社會和諧的功能,以及逐步縮小城鄉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籌資和待遇水平的差距,農村社會養老替代率還應有進一步的提高。
世界銀行在《1990年世界發展報告:貧困》中首次採用並介紹了「每人每天1美元」的貧困線。世界銀行最近的一次更新是在2008年的3月,即依據2005年的價格將國際貧困線提高到1天1.25美元。而亞洲開發銀行在2008年對13個亞洲發展中國家進行的指標分析中,所使用的國家貧困線的均值是1天1.35美元。我們認為養老金的最低水平不應低於國際公認的貧困線水平。如果我們取1.5美元/天的標准,那麼最低月養老金標准應該至少在300元以上。
4、一些制度規定有失公平。
第一,現行模式按照「量額補助」的方式,容易造成馬太效應。目前新農保的繳費標准設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5個檔次,個人多繳費,地方政府多補助(見圖2)。我們認為每個農民的經濟狀況不同,「多繳費、多補助」的規則將造成農民之間的馬太效應,富者越富、窮者越窮。
第二,養老金沒有與參保年限掛鉤,容易造成道德風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規定農民可自願參保,沒有強制性,因此大多數農民可能選擇在繳費滿15年以後就不再繳費,這必將導致今後的養老金給付水平過低,難以維持晚年生活開支。目前一些省市社保部門已經看到這個問題,並進行補充和完善。例如:2010年2月出台的《杭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意見》規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繳費年限養老金三部分組成,其中繳費年限養老金月標准根據長繳多得的原則,按繳費年限分段計發。我們認為這一做法可以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實施。
5、人群間不公平。
第一,對農民的補助力度較小。如前所述,政府對城鎮居民、農民和低收入企業職工都有一定的財政補助,但對農民的補助額最低。收入最低的農民得到的社保補助最少,有違基本的財政公平原則。
第二,部分城市居民成為「夾心層」,成為被社保「遺忘的角落」。從本文的計算中可以看到,政府對城市居民參保實施了較大的政策傾斜力度,優惠程度甚至超過了農民。但部分城市居民仍然未能享受到,究其原因在於繳費金額過高。對於許多大齡失業人員來講,每年4000元以上的繳費額是很高的門檻。對於這部分人員來講,「低繳費、低享受」的新農保制度也許是最合適的,但宥於其城鎮戶籍身份,無法參加新農保,成了「夾心層」。
6、按人群設立養老保險制度將造成新的不公平。
當前,我國養老保險項目被割裂成幾個獨立運行的養老保險項目。然而,人的身份是會變化的,因此,每年都有大量的人在各項養老保險制度間進行轉換,對社會來說這增加了管理成本,對個人來說也增加了人員流動的風險和成本,反過來又會約束人員在不同社會角色間的正常流動,這對社會來講也是利少弊多。我們認為不需要為農民、城鎮居民和城鎮職工分別建立三套養老保險制度,而應將其統一為一個完整的制度。因為歸根到底,農民和城鎮居民只不過是收入較低的群體而已。
此外,制度割裂就難免會出現制度覆蓋的「盲點」。目前60歲以上的城鎮老年居民中有許多人既不能被城保覆蓋,也無法被新農保覆蓋。以昆明市為例,截至2009年底,昆明市18周歲以上的常住城鎮居民有191.27萬人,其中,141萬人已有各種社會養老保障,近50萬尚未納入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人,這些人多為年輕時無業或繳費年限達不到領取城鎮企業職工養老金資格的城鎮居民,他們面臨老無所養的窘境。
7、制度銜接尚不明確。
目前,農民工流動頻繁,他們可能在城市安家成為市民,也可能回到農村。他們如果在企業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且享受城保待遇,那就不用參加「新農保」了;如果沒達到享受城保待遇的要求,比如累計繳費不滿15年,他們可以按有關規定,把城保的繳費積累轉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規定領取養老金。當農民工由城保轉入新農保以後,領取新農保養老金,那麼原來他們在城市打工期間僱主繳費部分就被忽略了。換一句話講就是,如果繳費年限相同的話,在城裡打工多年的農民工與在終身農村的農民的基礎養老金是完全相同。這顯然對於在外打工多年的農民工而言是不平等的。
總之,我國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已在全國范圍內初步建立起來,並取得較好的實施效果。但是,與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相比,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許多問題,還需要在公平性、合理性等方面進一步調整和完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7. 養老保險的模式有哪些

世界各國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有三種模式,可概括為投保資助型(也叫傳統型)養老保險、強制儲蓄型養老保險(也稱公積金模式)和國家統籌型養老保險。

8. 養老保險的模式有哪些

從1889年德國開始實行養老保險制度開始,到今天,養老保險制度早已成為工業化國家普遍覆蓋全體公民的一項最基本社會保障措施。從各國推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踐來看,主要有以下三種模式。
(1)投保資助型養老保險模式。世界上實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國家,投資資助是最普遍、歷史最悠久的一種,開始於19世紀的德國。
投資資助型養老保險,是通過國家立法強制僱主和勞動者分別按一定的繳費比率投保,建立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多層次的養老金制度,退休金一般由普遍養老金、雇員退休金和企業補充養老金組成。國家在財政、稅收和利息政策上給予扶持。
投資資助型養老保險制度,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與繳費義務相聯系,即與員工工資掛鉤,但繳費和享受待遇的量並不一定完全對應。
這種制度可以實現一定的基金積累,作為支付的後盾,緩解人口老齡化對養老保險的沖擊。
(2)福利國家型養老保險模式。福利國家型養老保險由國家和僱主負擔全部養老保險費,雇員個人不繳納。是一種完全福利型養老保險制度,這種制度會使政府和企業負擔沉重,高福利和高稅收並存。
福利國家型養老保險有以下特點:
①實施范圍廣。一般覆蓋全體國民,甚至包括在本國僑居一定年限的外國居民,是一種人人皆養老的養老保險制度。
②與個人收入無關。即養老金的給付與在職時的工資、投保時間、對社會的貢獻大小等無關,只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均可獲得相同數額的養老金。
③養老保險金的資金來源主要靠國家財政補貼。如丹麥養老保險基金的90%由國家財政提供。
(3)強制儲蓄型養老保險制度。

9. 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類型及特點是什麼

一、養老保險的主要特點
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1.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
這里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准)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2.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3.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4.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或單位、個人三方共同負擔,並在較高的層次上和較大的范圍內實現養老保險費用的社會統籌和互濟。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繫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由於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
二、養老保險制度的類型
世界各國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有三種模式:
傳統型
傳統型的養老保險制度又稱為與僱傭相關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為德俾斯麥政府於1889年頒布養老保險法所創設,後被美國、日本等國家所採納。個人領取養老金的工資替代率,然後再以支出來確定總繳費率。
個人領取養老金的權利與繳費義務聯系在一起,即個人繳費是領取養老金的前提,養老金水平與個人收入掛鉤,基本養老金按退休前雇員歷年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和不同檔次的替代率來計算,並定期自動調整。除基本養老金外,國家還通過稅收、利息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實行補充養老保險,基本上也實行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

10. 社會保險學的社會保險

書名:社會保險
金融學系列教材叢書名:21世紀高等學校金融學系列
教材作者:林 義主編 ISBN:7-5049-2934-4
版次:2-5開本
出版日期:2003-01-01
字數:396 千字
定價:¥ 22.50 元 《社會保險》這本教材是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的教學需要和學科建設的要求編寫的,可供高等學校保險專業、社會保障、勞動經濟、人力資源管理等專業教學使用,也可供相關行業的幹部職工業務培訓以及自學之用。
《社會保險》(第二版)由西南財經大學林義教授、博士生導師任主編,湖南大學李連文教授任副主編,全書由林義教授總纂、定稿。編寫分工:湖南大學李連友教授編寫緒論,第一章,第十章第一、二、三節;中國人民大學仇雨臨副教授編寫第二章第一、三、五節;西南財經大學林義教授編寫第二章第二、四節,第三、四、五、六、十二、十三章;西南財經大學陳志國碩士編寫第七章;西南財經大學陳滔副教授編寫第八章;四川大學華西公共衛生學院汪凱副教授編寫第九章;西南財經大學博士生李航編寫第十章第四節;中國人民大學孫淑菡教授編寫第十一章。 緒論
一、社會保險學的研究對象
二、社會保險學的研究方法
三、社會保險學與保險學的關系
四、社會保險學的主要研究內容
第一章 社會保險的功能與內涵
第一節 現代社會的經濟保障問題
一、現代社會的經濟與社會風險
二、現代社會實現經濟保障的主要途徑
第二節 社會保險的基本規定性
一、社會保險的含義
二、社會保險的基本原則
三、社會保險的功能
第三節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關系
一、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共性
二、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差異
三、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相互影響與融合
第四節 社會保險與社會保障的關系
一、社會保障體系的含義與特點
二、社會保險與社會救助
三、社會保險與社會福利
第二章 社會保險的歷史演進
第一節 社會保險的產生與發展
一、社會保險的產生
二、社會保險發展的早期階段及特點
三、戰後社會保險的重建與全面發展
第二節 社會保險起源的制度基礎與理論基礎
一、社會保險起源的制度基礎
二、社會保險產生的理論基礎
第三節 社會保險的改革與發展趨勢
一、社會保險改革調整的背景與原因
二、社會保險改革的主要措施
三、社會保險改革的發展趨勢
第四節 經濟全球化與社會保險制度的新調整
一、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社會保險面臨的新挑戰
二、重構全球化背景下的社會保險:模式選擇與制度框架
第五節 我國社會保險發展概述
一、我國社會保險的初創時期
二、我國社會保險的調整和發展時期
三、我國社會保險的停滯時期
四、我國社會保險的重建和改革時期
五、我國社會保險發展歷程的經驗與教訓
第三章 社會保險運行機制
〖〗〖JY〗?〖〗 第一節 社會保險的保障范圍與給付結構
一、社會保險的保障范圍及其制約因素
二、社會保險給付結構的內涵與外延
三、社會保險給付結構的制約因素
第二節 社會保險的財務機制
一、社會保險籌資模式及其分類
二、社會保險稅及其構成
三、政府一般收入籌資方式
第三節 社會保險管理
一、社會保險管理的內涵及其主要內容
二、社會保險管理的主要模式
第四章 社會保險基金與基金管理
第一節 社會保險基金概述
一、社會保險基金的概念及特點
二、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的構成要素
三、社會保險基金的運行條件與平衡條件
第二節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
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內涵及其意義
二、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模式比較
三、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途徑
第三節 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營運
一、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營運的基本原則
二、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營運的結構和方向
三、強化社會保險基金投資規劃
四、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外部環境
第四節 社會保險基金監管
一、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概念
二、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模式選擇
三、社會保險基金營運機構資格審定
四、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法律規則體系
第五章 養老保險制度
第一節 養老保險模式
一、普遍保障的養老保險模式
二、收入關聯的養老保險模式
三、多層次養老保險模式
四、強制儲蓄的養老保險模式
第二節 養老保險給付結構及其要素
一、養老保險給付結構的內涵
二、養老保險金的給付種類
三、養老保險金給付的確定方式
四、養老保險金指數調節機制
第三節 養老保險精算的途徑與方法
一、精算可信度的概念及其意義
二、養老保險精算途徑
三、養老保險精算方法
第四節 養老保險與退休制度
一、退休制度的基本內涵
二、養老保險對退休行為的影響
三、退休政策對養老保險制度的影響
四、我國退休政策改革的思路與建議
第六章 養老金計劃
第一節 養老金計劃的定位和重要意義
一、養老金計劃概念辨析與定位
二、養老金計劃的類型及運作方式
三、發展養老金計劃的重要意義
第二節 養老金計劃的運行規則
一、養老金計劃的自願與強制性問題
二、養老金計劃的保障范圍
三、養老金計劃的給付結構和保障程度
四、養老金計劃的財務機制
五、養老金計劃的享有權和個人選擇權問題
第三節 政府對養老金計劃的監管
一、政府對養老金計劃監管的必要性
二、構建養老金基金監管的規則體系
第七章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發展
第一節 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一、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背景分析
二、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發展演進
第二節 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績效的基本評價
一、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績效
二、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待解決的若干問題
第三節 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與發展
一、我國農村養老的現狀
二、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
三、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評價
四、我國目前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模式的現實?選擇
第八章 醫療保險制度
第一節 醫療保險的概念和原理
一、醫療保險的概念和特徵
二、醫療保險的地位和作用
三、醫療保險的基本原則
第二節 醫療保險的產生和發展
一、醫療保險的起源與發展
二、國外醫療保險的主要模式
三、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與發展的趨勢
第三節 醫療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醫療保險的基金籌集
二、醫療保險的給付
三、醫療保險的費用控制
第四節 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
一、我國醫療保險制度及其改革歷程
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三、補充醫療保險和農村合作醫療
第九章 生育保險制度
第一節 生育保險概述
一、生育保險的概念和特點
二、建立生育保險的原則
三、生育保險的作用
四、生育保險的產生和發展
第二節 生育保險基金籌集與管理
一、生育保險基金籌集原則
二、生育保險基金的籌集方法
三、生育保險繳費率測算
四、生育保險基金的管理
第三節 生育保險待遇
一、產假
二、生育津貼
三、生育醫療服務
第四節 我國生育保險制度現狀和改革
一、我國生育保險制度的建立與沿革
二、我國生育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
三、我國生育保險制度的現狀
第十章 失業保險制度
第一節 現代經濟中的失業風險及其處置
一、失業的概念
二、失業的類型及其劃分
三、失業的消極影響
四、處置失業風險的方法
第二節 失業保險制度概述
一、失業保險的概念及目的
二、失業保險制度的基本內容
第三節 就業保障體系
一、失業保險與就業服務
二、失業保險與職業訓練及生產自救
第四節 我國失業保險制度改革
一、我國失業保險制度的建立與發展
二、我國失業保險制度面臨的主要問題
三、我國失業保險制度改革的對策思路
第十一章 工傷保險制度
第一節 工傷保險概述
一、工傷保險的概念
二、工傷保險的原則
三、工傷保險的性質
第二節 工傷保險制度的建立與發展
一、工傷保險制度建立的起因
二、工傷保險制度的形成與發展
第三節 我國工傷保險制度
一、我國工傷保險制度的歷史沿革
二、我國工傷保險制度的改革
第四節 工傷預防
一、工傷預防與工傷保險
二、我國的工傷保險與工傷預防
第五節 工傷保險的運行機制
一、工傷保險待遇
二、我國工傷保險待遇水平
三、勞動能力鑒定
四、工傷保險基金管理
五、工傷保險爭議
第六節 工傷職業康復
一、職業康復的概念
二、工傷職業康復的發展歷史
三、國際勞工組織關於工傷康復
四、國外工傷康復概況
五、我國的工傷職業康復
第十二章 社會保險的經濟影響
第一節 社會保險與經濟發展
一、經濟發展對社會保險的影響
二、社會保險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三、經濟發展與社會保險的協調發展
第二節 社會保險的經濟效應
一、社會保險對儲蓄的影響作用
二、社會保險對勞動力市場的影響作用
三、社會保險對收入再分配的影響
第十三章 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制度
第一節 社會救助概述
一、社會救助的內涵與外延
二、社會救助的特徵
三、社會救助的運行機制
第二節 社會福利概述
一、社會福利的內涵與外延
二、社會福利的特徵
三、社會福利的運行機制
主要參考書目

閱讀全文

與國際勞工組織養老保險模式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私企養老保險能有多少錢一個月 瀏覽:945
人死了退休金還能領多久 瀏覽:770
復亞老年人 瀏覽:609
大慶市老年大學地址 瀏覽:349
養生壺煮完怎麼保溫 瀏覽:148
蘇東坡重陽節 瀏覽:670
老年人會有心肌炎嗎 瀏覽:773
中科體檢結束後怎麼查報告 瀏覽:996
老年人冬天買什麼被子好 瀏覽:998
孝感社會養老保險金繳費基數 瀏覽:232
父母不在家時午飯怎麼辦 瀏覽:397
老年人嫖娼 瀏覽:732
大同哪裡有家庭式養生會所 瀏覽:698
企業員工30年工齡退休工資是多少 瀏覽:250
升主動脈瘤90歲 瀏覽:415
養老金中心地址 瀏覽:962
蕭山養老保險繳費查詢 瀏覽:106
蕪湖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出台 瀏覽:926
重陽節敬老院慰問老人發言稿 瀏覽:566
福建老人過世戴孝多久 瀏覽: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