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注意!雲南今年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出爐
雲南今年的養老保險最低檔次是3770元,對應每月繳納的金額為754元。而且繳費的基礎檔次也可以自主選擇。
一、雲南今年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
靈活就業人員參保人可以自主的選擇繳費的基數,比如累計繳費超過15年以上,並且符合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從退休的第2個月開始享受基礎的養老保險,並且也可以享受國家關於養老退休人員資金的調整政策。今年靈活就業人員在選擇申報時總共有25個繳費基礎,可以選擇最低檔次是3770元,每個月要繳納754元。最高的檔次是18,852元每個月,需要繳納3770元,而在繳費人員確定繳費基數之後,就不可以在本年度變更。
二、今年主要是注重於哪一些
今年的養老保險主要是重點鼓勵5類人群,希望能夠積極的參加養老保險的購買。第1個就是被征地的農民而且符合政府繳納保險條例的群體。第二是選擇農村就業的勞動人群中,已經實現長時間擁有穩定就業的人員。第三是依託平台企業就業的一些快遞,小哥同城貨運公司外賣騎手,又或者是網約車司機等等。第4種就是擁有職業執照的一些自由職業者,其中包含導游以及律師。第5種就是個體工商戶還有小微企業,只要是沒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都可以參加。
三、雲南養老保險該如何繳納呢
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又或者是已經參保的人員都可以通過社保窗口,又或者是網上自助服務的兩種方式去進行參保。如果是從單位離職轉變成靈活就業的人群,要想繳納保險,可以憑借戶口本身份證,又或者是有效期內的居住證,來到居住線的社保機構去辦理繳費。
如果已經按照靈活就業身份去參加保險,購買需要續費的人群,只需要在網路上挑選繳費的檔次,按照信息的提示完成,繳納費用即可。主要的方法是可以通過雲南人社12333網廳,雲南省一部手機辦事通,又或者是12333手機客戶端等等。在操作時比較簡單,可以通過自助終端去完成,不需要花費太多的時間。
⑵ 雲南省養老保險網上怎麼繳費
法律分析:1、通過雲南省網上稅務局移動端進入業務辦理界面,或者通過雲南省網上稅務局公眾號點擊「業務辦理」進入主界面。然後按如下步驟操作:點擊「我的」,點擊「未登錄」,進入用戶登錄界面點擊「注冊賬號」進行注冊。
2、在「首頁」或「辦稅費」頁面點擊「社保繳費」,可選擇「自主繳費」或「代他人繳費」。(「代他人繳費」模塊,僅需填入代繳對象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餘下步驟與自主繳費一樣。)
3、社保費繳納模塊可選擇「城鄉養保」或「城鄉醫保」,系統會自動帶出費款所屬期和繳費金額,城鄉養保、醫保繳費人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醫保提供給建檔立卡戶70 元的繳費渠道)。確認繳費信息和繳費金額,無誤後點擊「下一步」 進入繳費模塊。
4、再次核對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確認後點擊「確認繳款」。
法律依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的通知》 五、穩步推進社保費徵收體制改革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職工其他險種繳費,暫繼續按照現行的稅務代征模式徵收,穩定繳費方式。待條件成熟後,再移交到位。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和城鄉居民社保費征管職責如期劃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財政、醫保部門要抓緊推進信息共享平台建設等各項工作,切實加強信息共享,確保徵收工作有序銜接。妥善處理好企業歷史欠費問題,在徵收體制改革過程中不得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不得採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避免造成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同時,合理調整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預算。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財政、醫保部門要建立工作聯動機制,推進徵收體制改革逐步到位。
⑶ 雲南省電子稅務局怎麼交養老保險
法律分析:1進入雲南省電子稅務局微信,點擊菜單欄「業務辦理」,或進入雲南稅務APP;
2.在「我的」頁面,注冊登錄雲南省電子稅務局,並進行實名認證;
3.在「首頁」,點擊「社保繳納」;
4.點擊「自主繳費」或者「代他人繳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⑷ 雲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領取標准
對於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納和領取標准,如果社保繳滿15年,每年1萬元的一萬多元的繳納標准,那麼15年退休之後能夠拿到的退休金。是1100元左右。
⑸ 雲南省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障城鎮企業職工離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文件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的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及其職工,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駐滇機構及其中方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本人、私營企業主、自由職業者等非工薪收入者。第三條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到本世紀末,基本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適用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
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應當遵循社會保障水平與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社會互濟與自我保障相結合,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政策統一,管理法制化,行政管理與保險基金管理分開的原則。第四條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實行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依法實施;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並由企業自主選擇經辦機構;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由職工自願參加,並由職工自主選擇經辦機構。第五條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地、州、市級統籌。暫不具備條件的地區,經省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先維持原有的縣(市)級統籌,並積極創造條件過渡到地、州、市級統籌。第六條縣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主管部門,其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有關具體業務。第二章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籌集第七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財政給予支持。
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計征個人所得稅。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發生困難時,由同級財政給予支持。第八條企業和職工應當按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開戶銀行代為扣繳;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在職工本人工資收入中代為扣繳。第九條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統籌費率為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21%。
本辦法實施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按前款規定的統籌費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統籌費率未達到13%的,按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3%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從本辦法實施後滿2年起,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最終達到21%的統籌費率。
(二)統籌費率超過13%的,按實際統籌費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每2年提高1至2個百分點,最終達到21%的統籌費率。
(三)統籌費率超過21%的,採取個人繳費增加1個百分點,企業繳費相應降低1至2個百分點的辦法,最終降至21%的統籌費率。第十條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費率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即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3%,以後一般每2年提高1個百分點,最終達到8%。已離退休人員個人不繳費。
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超過所在地、州、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0%的,超過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所在地、州、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第十一條個體工商戶本人、私營企業主、自由職業者等非工薪收入者,按所在地、州、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1%的費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5%進入社會統籌基金,16%記入個人帳戶。第三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第十二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居民身份證號碼,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每人建立一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並發給《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第十三條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按職工工資收入的11%和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兩項記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具體記入下列內容:
(一)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二)職工本人繳納的全部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從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劃轉記入的繳費數,職工本人繳費數每增加1個百分點,從企業劃轉記入的比例相應減少1個百分點;
(四)從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按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劃轉記入的繳費數;
(五)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的利息。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儲存額按「養老基金保值率」計算利息。「養老基金保值率」根據銀行的居民定期存款利率,並參考全省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確定,由省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公布。
⑹ 雲南養老保險網上怎麼繳費
法律分析:通過網路搜索雲南省網上稅務局移動端進入業務辦理界面,注冊後在首頁或辦稅費頁面點擊「社保繳費」,可選擇自主繳費或代他人繳費。社保費繳納模塊可選擇「城鄉養保」或「城鄉醫保」,系統會自動帶出費款所屬期和繳費金額,城鄉養保、醫保繳費人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確認繳費信息和繳費金額,個人信息核對無誤後進行繳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⑺ 雲南私人企業員工養老保險是從哪年要求購買的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1993年下半年。雲南養老保險實施時間可以分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86年10月份開始,在國有企業實行合同制職工,按本人工資繳納養老金,第二階段,是國家關於深化養老保險改革的通知,是1993年下半年實行全民合同制,以後全面推廣普及。最好查詢當地官方網站獲得第一手權威信息。
⑻ 雲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障企業職工和其他從業人員離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及其從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以及離退休人員。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遵循社會互濟與自我保障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統一、保障水平要與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第四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統一制度、統一標准、統一管理和統一調劑使用基金的省級社會統籌。第五條基本養老保險按照部分積累制建立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所有權,屬於全體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業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保證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徵集和基本養老保險金的給付。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基本養老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社會保險機構具體負責基本養老保險及其基金的服務管理工作。
財政、稅務、銀行、審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相應的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第二章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第七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
(一)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財政投入的基本養老保險金;
(三)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滯納金;
(四)用人單位分立、合並、終止時清償的養老保險費;
(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按國家規定投資獲得的收益;
(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利息;
(七)其他來源。第八條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應當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的確定和調整由省人民政府決定並公布。第九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每月按規定的時間向政府指定的征繳部門繳納。第十條對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可以開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留戶,優先保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對確實無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特困企業和職工,其繳費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第十一條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個人按規定比例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作為計征個人所得稅基數。第三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待遇第十二條社會保險機構應當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業人員建立個人帳戶,具體記入下列內容:
(一)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二)個人繳納的全部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從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按一定比例記入部分;
(四)個人帳戶儲存額的利息;
(五)1995年9月30日前,國家和省規定認可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第十三條從業人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轉移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其轉移。跨省轉移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轉出地社會保險機構應當向轉入地的社會保險機構轉移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中的全部儲存額。第十四條從業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且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從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依照有關規定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
(一)1995年10月1日建立個人帳戶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退休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由月基礎養老金和月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二)1995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並於1998年4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退休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由月基礎養老金、月個人帳戶養老金和月過渡性養老金組成。以上三項之和低於按原規定給付的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對差額部分增發過渡性調節金。
(三)1998年4月1日以前已經退休的人員仍按原辦法計發月基本養老金。
(四)離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月基礎養老金,月個人帳戶養老金、月過渡性養老金和月過渡性調節金的計發,由省人民政府規定。第十五條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根據全省企業從業人員上一年度平均工資增長幅度適時進行調整,具體調整時間和比例由省人民政府決定並公布。第十六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領取完後,由社會保險機構繼續給予支付,直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