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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只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發布時間:2022-07-02 06:44:40

⑴ 社保只交養老保險可以嗎

社保是不可以只交養老保險的,因為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它們是一個整體,是必須要同時購買的。

並且根據《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保,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據《社會保險法》第84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所以即使職工本人和用人單位說只交養老保險,不交其他的險種,用人單位也是不會同意的。

其實,在社保中,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都是不需要職工本人繳費的,只有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需要繳費,而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都是比較低的,所以總體而言,是沒有必要想著只交養老保險的。

當然,如果真的只想交養老保險,不想交其他險種的話,那麼也是可以的,不過就只能等辭職以後,以個人靈活就業的形式來為自己交養老保險了。可能有些人不知道社保包括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這四的部分,繳納社保有兩種繳納方式,一種是自行繳納,這種繳納方式是針對一些個體戶和靈活就業者們繳納社保的,需要自己繳納全部的社保費用。而另一種就是企業代繳社保,企業代繳社保的話是企業幫員工繳納大部分的社保費用,然後從員工的工資中扣取一小部分錢繳納社保。那麼有些人就會問社保一定要那麼多部分的保險嗎,社保包括了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這四的部分,而對於一些自行繳納社保的人來說,他們只是為了以後的養老,沒有必要繳納其餘3部分的保險,因為養老保險才是真正在養老的時候需要用到的,養老金就是靠著繳納的養老保險發放的,如果只需要養老保障那隻繳納一個養老保險不就好了,繳納還能減輕很多人繳納社保費的壓力,讓更多人繳納的起社保。這樣想是沒有錯如果只需要養老保障繳納養老保險就夠了,但是我們要從退休的方面講,大家都知道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是男的年齡需要達到60周歲的,女的是需要55周歲才算是到了退休年齡才能領取養老金,有些特殊情況的人還能提早退休,然後就是繳納滿15年的養老保險就可以在退休後領取到養老金。

⑵ 公司可以只交養老保險嗎

公司不可以只交養老保險。
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所有的社會基本保險,若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養老保險的建議先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證據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⑶ 用人單位只幫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單位交社保是不可以只交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其中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
一、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二、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自行申報後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及時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⑷ 用人單位只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單位交社保是不可以只交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其中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
一、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二、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自行申報後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及時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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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公司社保只買了養老怎麼辦

用人單位應當全部足額的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不能只繳納工傷和醫療保險。
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違法,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第一百條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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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單位只給交養老保險,不交醫保合法嗎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職工按月領取養老金必須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已經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了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的繳費義務

⑺ 單位只交養老保險,不交醫保合法嗎

單位只交養老保險,不交醫保不合法。
如果只交養老保險,不交醫療保險,作為企業的在職職工的話,是不可以這樣做的。因為企業單位必須給員工交納五險一金,裡麵包括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醫保的特點:具有「低水平,廣覆蓋」的特點,繳費以低水平的絕大多數單位和個人能承受的費用為准,廣泛覆蓋城鎮所有單位和職工,不同性質單位的職工都能享有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參保人員完成繳費年限後可以終身享受。其次基本醫療保險具有「雙方負擔,統賬結合」的特點;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為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⑻ 單位能不能只交養老保險

法律分析:不可以。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所有的社會基本保險,不可以只繳納養老保險。按法律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⑼ 單位交社保只給交了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剩下的三險不給交怎麼辦

摘要 您好!情況不正常,建議走這2步。

⑽ 公司只給我買了養老保險一項,是否合法

身在職場的各位親們,想必對「五險一金」都不陌生了吧。五險一金包括哪幾項,如何繳存,繳存比例是多少?親們也都瞭然於胸了。

然而,在求職過程中,依然有很多職工不願意參保,自願放棄參保,或者要求用人單位將應繳納的五險一金費用摺合到工資中一起發放。那麼這樣的要求合法嗎?用人單位未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會有哪些法律風險?員工不繳納五險一金會對自己造成什麼影響呢?一起來了解吧!

1.用人單位未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屬違法行為!

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實行的社會保障制度,具有法定的強制性。《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法律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設置的強制性條款,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同時履行的法定義務。所以,不管用人單位採取什麼辦法和借口,也不管與勞動者如何約定,只要沒有為勞動者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都屬於違法行為。

2.用人單位未給職工繳納五險一金,至少面臨3方面的法律風險

①勞動者投訴的風險。

因勞動者自願放棄社會保險屬於無效民事行為,勞動者事後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繳起始日要從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算。如勞動者有確切證據證明當初是因單位脅迫「被自願」,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46條,勞動者有權隨時提出辭職,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②工傷、醫療費承擔的風險。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規定,即使勞動者確實是自願放棄社會保險,用人單位仍不能豁免工傷、醫療費等賠償責任。

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查處的風險。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84條、第86條等法律規定,即使勞動者保證不追究用人單位的責任,但用人單位仍然面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強制征繳以及行政處罰的法律風險。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3.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將社保折算成現金和工資一起發放?

這也是無效行為,因為按法律規定,勞動者也有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不得放棄繳納,如果勞動行政部門一旦查實有這樣的行為,作為企業必定會受到行政處罰,因此企業這樣做也具有一定的法律風險。

職工簽署自願放棄社保申請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這樣的聲明並不具備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從法律規定看,為員工繳納社保是企業的法定義務,權利可以放棄,義務必須履行,這是法律的基本原則,因此,企業要求職工簽署保證書放棄單位為自己購買社保這是一個無效的法律行為。

4.職工不參保違法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我國公民和在華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個人應該履行的義務主要有:1.登記義務。2.參保義務。3.繳費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明確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是「應當」,用人單位是代扣代繳單位。如果職工不參保,屬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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