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終止發放養老金的條件
法律分析:養老金是有可能停止發放的,基本有以下兩種情況:員失蹤,或者者被判刑、勞動教養等違紀行為將被停止發放養老金。每年沒有按規定完成審核的退休人員也會被停止發放養老金。
養老金年審基本有以下三種情況:本人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退休證進行年審。
由於本人在外地或其他因素不能到當地人力資源或社會保障局進行年審,可以通過視頻方式進行審核。這種審核方式要求原單位社保出職工與當地社保局職工與本人共同視頻完成審核。
一些大事企業單位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由單位組織統一進行,由單位社保處或人力資源部到退休人員家中完成審核,經匯總之後統一像社保局上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⑵ 社保局有有權利停止領取養老金退休金的賬戶嗎
如果已經繳納了社會養老保險達到了15年並已到退休年齡,社保局無權停止領取養老退休金的權利。但如果以不正當手段騙取了養老金的退休資格,或因犯罪受到了刑事處罰,社保局有權力停止領取養老金賬戶。供參考。
⑶ 昆明2月份為什麼暫停發放養老金
需要到人社局申請才能繼續發放。
昆明暫停養老保險待遇申請需要什麼材料:
1、由對應機構或部門提供的應暫停發放養老金的材料或表格。
2、《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減員(停發)申報表》
3、因判刑而申報停發的,需提供司法部門出具的法律文書。
養老金,又名退休金、退休費,是中國的一種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養老金定義為: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
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⑷ 8月份有部分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被暫停發放了,這是怎麼回事呢
無須擔憂,緣由是這樣的:
2020年末,我國職工根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還高達48,317億元,而且2021年養老保險基金的收入是大於支出的。無須擔憂。
⑸ 2021退休為什麼遲遲不發工資
2021退休遲遲不發工資是因為在一些地區,從6月份開始,對於那些還沒有確認領取養老金資格的人,養老金福利將暫時停止發放。經過信息核實手段均無法聯繫到本人的,社保經辦機構可以辦理待遇暫停手續。之所以要對這些未辦結證明的退休人員暫停發放養老金,是因為無法核實這些退休人員是否還活著,以確保養老基金的安全,確保不丟失、不虛領。
如果是領不到養老金,一般參考:
1、不符合條件;
2、未參加養老金資質認證;
3、異地交社保。
在退休之後領取養老金需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到達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2、社保繳費期限,社保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需要注意的是,這個期限中間斷繳也無所謂,只要所有的繳費期限達到15年就可以。
現在,養老金領取的時候,需要進行養老金資格認證,主要是為了防止出現冒領養老金的現象發生。而如果我們沒有及時的去核實身份,就不會領到養老金了。養老金資質認證其實很簡單,除了線下,我們可以使用電子社保卡,就能完成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認證。只要是領取了電子社保卡的退休人員,都可以在電子社保卡的首頁點擊全國服務,社保待遇資格認證,開始認證,就可以了。
一般情況下,不符合上面的條件,就不能領取養老金。不過,有的情況下可以提前退休,比如一些特殊工種,就可以提前退休,但是養老金的繳費年限也是有規定的,具體以當地政策為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⑹ 7月份起,部分退休人員養老金將暫停發放,咋回事
⑺ 養老金暫停發放怎麼辦
養老金是有可能停止發放的,基本有以下兩種情況:人員失蹤,或者被判刑、勞動教養等違紀行為將被停止發放養老金。每年沒有按規定完成審核的退休人員也會被停止發放養老金。
養老金年審基本有以下三種情況:本人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退休證進行年審。由於本人在外地或其他因素不能到當地人力資源或社會保障局進行年審,可以通過視頻方式進行審核。這種審核方式要求原單位社保出職工與當地社保局職工與本人共同視頻完成審核。一些大事企業單位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由單位組織統一進行,由單位社保處或人力資源部到退休人員家中完成審核,經匯總之後統一像社保局上報。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
養老保險個人繳納比例一般是根據社保部門的規定為主,以實際工資作為繳納基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