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福建養老金有調整
法律分析:2021年福建的養老金上調方案正式對外公布,確定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從2021年1月1日起上調養老金,並要求在2021年7月1日前將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發放到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條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Ⅱ 2021年福建省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一)調整范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9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月增加標准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
定額調整部分:A.退休人員每人按55元調整。
掛鉤調整部分B.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19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 35%調整增加。C.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
適當傾斜部分D.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E.對2019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19年12月 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644元的,補齊至2644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Ⅲ 2021年福建省養老金調整政策
法律分析:第一,定額調整金額降低
定額調整體現的是公平原則,2021年所有調整范圍內的退休老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相比2020年的55元,下降了5元。
第二,與養老金掛溝調整比例降低
2021年,在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方面,按照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的2.18%調整增加。相比2020年2.35%的調整幅度,下降了0.17個百分點。
第三,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沒變化
2021年,福建在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退休人員繳費每滿一年,每月加發1元養老金,這跟2020年的調整辦法是完全一致的。
第四,傾斜調整沒有變化
2021年福建省的傾斜調整,主要對兩類人進行傾斜,一類是高齡退休老人,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另一類是軍隊轉業幹部,對2020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741元的,補齊至2741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Ⅳ 福建省2021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是定額調整
體現社會公平原則,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50元增加,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標准一致。
二是掛鉤調整
以「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為原則,與本人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掛鉤,在按退休人員2020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18%調整增加,同時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
三是適當傾斜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Ⅳ 福建省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0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
法律依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二條 調整水平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0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
第三條 調整辦法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月增加標准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
(一)定額調整部分
退休人員每人按50元調整。
(二)掛鉤調整部分
1.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20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18%調整增加。
2.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
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
(三)適當傾斜部分
1.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2.對2020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741元的,補齊至2741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四、其他調整政策
(一)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和全民合同工等退休人員,1990年底前符合國家、省規定的連續工齡,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可以按照每年1元的標准增發養老金。本條規定僅適用本次養老金調整,不涉及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及其他待遇問題。對於1990年底前已經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年限不重復計發。
(二)「5·12退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100%退休費的退休工人養老金調整,按以往辦法與離休人員同步調整,不納入本次調整范圍。
(三)納入各設區市、縣(市、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籌,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退休人員,待遇調整參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標准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Ⅵ 2021年福建省退休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掛鉤調整
1.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4%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進行調整。
(三)傾斜調整
1.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二條 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掛鉤調整
1.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4%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進行調整。
(三)傾斜調整
1.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Ⅶ 福建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出爐
法律分析: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月增加標准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數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品予以話當傾斜:(一)定額調整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按55元調整。(二)掛鉤調整部分。1.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19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35%調整增加。2.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三)適當傾斜部分。1.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2.對2019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19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644元的,補齊至2644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三條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月增加標准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數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品予以話當傾斜:(一)定額調整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按55元調整。(二)掛鉤調整部分。1.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19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35%調整增加。2.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繳費年限累計後剩餘月數為6個月以內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入伍時間以退休審批時組織認定的為准。(三)適當傾斜部分。1.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2.對2019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19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644元的,補齊至2644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Ⅷ 福建省2021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福建省企業退休職工2021年養老金調整消息,2021年福建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福建退休人員2021年人社部養老金調整方案。
調整范圍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水平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9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
調整辦法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月增加標准由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構成,對符合條件的人員予以適當傾斜:
定額調整部分
A.退休人員每人按55元調整。
掛鉤調整部分
B.與退休人員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退休人員按本人2019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35%調整增加。
C.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部分,月增加標准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
適當傾斜部分
D.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
E.對2019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軍轉幹部,2019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低於2644元的,補齊至2644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Ⅸ 福建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如既往,福建的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是非常簡單明了,不過跟去年的調整方案相比,有一些微調,變化主要是體現在兩個降低,兩個不變。
一是定額調整金額降低。
2021年福建省的退休人員定額調整金額是每人每月50元,去年的定額調整金額是55元,今年減少了5元。這是第一個降低。
二是養老掛鉤漲幅降低。
與養老金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2020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18%調整增加。2020年的養老金掛鉤上漲的比例是2.35%,也就是說,今年的養老金掛鉤調整比例略微下降了0.17個百分點。這是第二個降低。
三是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沒有變。
根據福建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去年也是如此,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今年是持平了,沒有變化。這是第一個沒有變。
四是傾斜調整沒有變。
傾斜調整的對象范圍沒有變化,依然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進行照顧。其中,對2020年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增發40元;去年也是對70歲退休人員增加了40元,金額沒有變化。這是第二個沒有變。
此外,對2020年12月底前基本養老金低於2741元的企業軍轉幹部,補齊至2741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