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青島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是一項國家為加快建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的社會保險利民政策。其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其法規為《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現根據政策及你提出的幾點疑惑分別解釋如下:
1、繳費檔次是指年還是月?《指導意見》中是這樣表述的:「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這里說的是每年,而否每月,所以最低檔次是一年繳100元。
2、繳幾年?《指導意見》中是這樣表述的:「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這里第一層次是指什麼時候可以領取,確定了農村居民要到60周歲才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第二層次是年齡未到60周歲的繳費方法。以你父親為例,今年55歲,距60周歲還有6年(距領取年齡少於15年),可以按年繳費(如每年繳100元)直到60周歲次月起,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不繳費就是到了60 周歲也不能享受)。也允許補繳,這里補繳的概念是指15年減去以後還需繳的年限。如你父親以後6 年需要每年繳費。只能允許補繳(15-6)9年,這樣達到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今年還是46歲的人員,就應按年繳費,不能有補繳之說。
3、每月別能領多少?要想知道每月別能領多少,首先得弄清養老金的組成。《指導意見》中是這樣表述的:「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也就是說每月可領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二部分組成。
(1)基礎養老金:《指導意見》中規定: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也就是說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各地可以根據財力情況可以提高。這部分全部由各級政府財政負擔。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計算所得。而個人賬戶儲存額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一是個人繳費全額 ,以你父親選擇按年繳費,每年繳費100元為例,繳到60 周歲時人繳費全額為600元;
二是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參保人員的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員繳費提供的資助(這是個不確定因素,這里計算時暫不考慮);
三是政府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指導意見》規定: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也就是說政府最低要補貼每人每年30元;以你父親繳費6年計算,政府最低需補貼(30*6)=180元。
四是個人賬戶形成的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這里計算時也力量不考慮)。
上述組成部分相加(600+180)/139=5.6元.
你父親按最低檔次繳費,到60周歲次月起每月能養老金待遇為基礎養老金(55元)加個人賬戶養老金(5.6)元,合計為60 .6元。
以上是按政策規定最低檔次計算的,不含地方政府提高基礎養老金,(如浙江標准為60 元),也沒有考慮集體補助和其他資助等因素。如浙江方案對養老金待遇,除中央規定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外,還增加了繳費年限養老金。
願我的回答能給你帶來幫助。
② 2021年青島社保補繳新規
一是青島市社保補繳標准:
青島市目前社保補繳繼續沿用度的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封頂保底」,預計5月份公布度的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屆時將統一調整基數差額並進行補繳。
對於停保的市民,若繼續參保繳費需要去交通銀行重新簽約。繳費180個月是指累計繳費年限。
二是青島市養老待遇標准:
根據國家統一政策規定,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繳費滿15年,可以享受養老待遇。
而對於農村社保和職工社保重復的問題,根據7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青島市企業與職工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青島市職工在企業工作後,應按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其在農村繳納的農村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應及時辦理停保。
島城企業社保覆蓋面持續擴大,企業社會保險人月均繳費基數達到3692元,同比增長11%,創歷年新高,實現「雙增長」。
一是企業社保參保繳費人數保持增長態勢。島城堅持以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和小微企業等新興業態從業人員為重點,通過加強政府部門間的信息聯動和跟蹤服務,進一步提高職工社保覆蓋面。1月份,企業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人數達到252.18萬人,較去年末增加1.24萬人;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人數達到253.08萬人,較去年末增加1.14萬人;失業保險參保繳費人數達到206.23萬人,較去年末增加1萬人;工傷保險參保繳費人數達到244.97萬人,較去年末增加1.02萬人;生育保險參保繳費人數達到212.01萬人,較去年末增加1萬人。
二是企業職工繳費基數申報進度和質量顯著提升。青島市自1月1日啟動2019年度繳費基數申報工作以來,全市各級社保經辦機構通過扎實開展宣傳活動、優化申報方式、暢通申報渠道,為企業和職工申報繳費基數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截止到2019年2月15日,全市共有121841戶企業申報了2019年度繳費基數,佔全市參保企業的91.63%,完成進度較去年同期提高了7.25個百分點;已完成繳費基數申報參保職工207萬人,佔全市參保人數的98.16%,較去年同期提升了5.51個百分點。2019年企業社會保險人月均繳費基數達到3692元,同比增長11%,創歷年新高,繳費基數申報質量較往年有了顯著提升。
③ 青島農村300元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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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要為自己的母親投一份養老保險,解決養老問題。這是作為子女應盡的孝道!可敬!
樓主的母親是青島周邊農村的城鎮戶口,最應考慮的是參加青島市實施的「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因為,「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有政府的財政補貼,可以基本實現「廣覆蓋、保基本、有彈性、可持續」,實現「養老無憂」的目的。當然,如果經濟條件較好的話,可以選擇較高的繳費,相應的保障也較好。
保險公司的「養老保險」,是商業性保險,沒有國家(政府)的財政補貼,相比較而言,投保費用高而保障較低。
實際上,這是國家(2009年開始)試點的「新農保」制度以來,青島市出台的更為有利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當時,國務院出台了「新農保」制度(國發〔2009〕32號)後,重慶市相應出台了《重慶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指導意見》(渝府發〔2009〕64號),確切地講,應當是重慶市政府根據國務院的文件做出的修訂調整。重慶市的政策文件的突出特點就是「施行城鄉居民全民社保」,不論是農村戶籍還是城鎮戶籍,只要沒有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都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此後,北京市也相應出台了類似的「新農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解決「全民社保」問題。
山東省政府根據國務院的部署,出台了「新農保」政策,而青島市政府則於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直接出台了「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政策。
目前,在市內四區、以及城陽區、即墨市試點,計劃三年內全面覆蓋。推廣到膠南市,也並不遙遠。
另外,國家及省政府規定「新農保」的繳費額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青島市政府為市內四區又增設每年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等四個繳費檔次(共計九個繳費檔次,由投保人自行選擇),同時,文件規定允許「各區(市)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增設檔次」。或許,推廣到膠南市時,膠南市政府也會增設繳費檔次的。
相關文件(官方文件,可以查詢政府官方網站)可以提供給閣下。如果需要政策解讀文章(內容太多,無法發送)的話,請告知電子郵件地址,以便奉送給閣下。
以上意見供參考!
關於實施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青政字〔2010〕10號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和省政府《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09〕13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意見。
一、基本原則和任務目標
(一)基本原則
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原則是:「廣覆蓋、保基本、有彈性、可持續」。堅持保障水平與全市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堅持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資金籌集機制;堅持權利和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堅持政府主導和城鄉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鄉居民普遍參保。
(二)任務目標
2010年在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和已納入國家新農保試點的城陽區、即墨市先行推開,其他區(市)將按照國家新農保試點步驟推開。
二、參保范圍
本市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三、基金籌集
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保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個人繳費標准分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各區(市)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繳費方式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另行制定。市政府依據國家、省規定或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所屬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成員繳費給予補助,具體補助標准由集體經濟組織民主確定。集體補助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公示制度,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
1.基礎養老金。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確定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繳費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加發1%的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市、區(市)政府負擔,其中已納入國家新農保試點的區(市),按國家規定享受中央財政補助,中央財政補助後剩餘部分由市、區(市)政府負擔。有條件的區(市)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提高部分的資金由各區(市)政府負擔。
2.繳費補貼。市、區(市)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為每人每年30元,繳費即補。各區(市)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區(市)政府確定。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市、區(市)政府按個人繳費標准第五檔代繳不超過15年的養老保險費。
四、建立個人賬戶
政府為每個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資助,市、區(市)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政府繳費補貼部分在個人賬戶中要單獨記錄。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五、養老金待遇確定
(一)養老金待遇。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基礎養老金按照不低於國家和省規定標准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資金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
(二)享受養老金待遇條件。
1.年滿60周歲、按規定繳費、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具有本市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2.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具有本市戶籍的老年人,可自願補繳不超過15年的養老保險費;也可不用繳費,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凡不繳費直接領取基礎養老金的,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46~59周歲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應不少於實際年齡到60周歲的剩餘年數,允許達到60周歲時補繳,但補繳後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45周歲(含)以下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三)待遇調整。根據國家、省規定和我市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養老金計發標准和基礎養老金標准。具體調整方案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提出,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六、基金管理和監督
(一)基金管理。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單獨記賬、核算,按國家有關規定保值增值。基金實行市級統籌。
財政部門要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真編制政府補貼資金預算,確保對參保人補貼及時到位和基礎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二)基金監督。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基金監管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居民養老保險各項規章制度、規范業務流程,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籌集、上解、預算、劃撥、發放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檢查,定期披露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財政、監察、審計部門要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杜絕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各區(市)要每年在村(居)對參保繳費情況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和群眾監督。
七、制度銜接
開展居民養老保險,要妥善處理好與「老農保」制度和我市地方新農保制度以及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
(一)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後,已參加「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可直接享受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已參加「老農保」、60周歲以下且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可繼續領取原待遇,達到60周歲時直接享受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也可停止領取原待遇,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參保繳費和計發待遇,個人賬戶合並。已參加「老農保」還未達到領取年齡的人員,應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參保繳費和計發待遇,個人賬戶合並。
(二)居民養老保險與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按照國家、省規定執行。
(三)居民養老保險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八、經辦能力建設
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區市管理、分級經辦。全市實行統一制度和政策、統一信息系統平台和相關業務流程、統一編制和實施預算、統一待遇調整、統一基金管理。
(一)加強經辦服務能力建設。要建立市、區(市)、街道(鎮)、村(居)四級經辦網路,健全市、區(市)兩級工作機構,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適當增加人員編制。街道(鎮)和村(居)要有專人負責居民社會保險工作。要充分運用現代管理和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要將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開支。
(二)強化規章制度建設。要按照管理規范化、服務社會化總體要求,制定和完善居民養老保險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流程,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基金稽核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建立參保公示和查詢制度,建立和完善參保人檔案管理制度。
(三)加強信息化建設。要加大投入,建立與國家、省統一的信息管理和服務系統,實行全市聯網。積極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九、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列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各級財政、公安、殘聯等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區(市)人民政府根據本意見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報青島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實施。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④ 青島市農村養老保險繳費2500元十五年能領多少養老金
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每年2500元。15年加起來的總金額除以139,就是每個月所領的金額。
⑤ 青島市農村養老保險的計算方法
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專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屬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年齡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其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的計發月數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病退人員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上年省市職工平均工資*20%+95年底前推算存儲額本息/120+調節金)*(1-提前年限*2%)
正常退休的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是一樣的,但病退各省、市、區有一定區別,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咨詢,以當地政策為准。
⑥ 青島新社保和新農保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農村社保:是農村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簡稱新農保和新農合。是未參加職工社保、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的農業戶籍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農村合作醫療兩項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