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退休金和養老金是不可以一起拿的,這兩者的概念是不一樣的。退休金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貳』 到了退休年齡還可以交養老保險么
摘要 1、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就不可以再繳納養老保險了。
『叄』 退休後再買養老保險還有用嗎,作用大不大
1、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就不可以再繳納養老保險了。
2、如果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如果你是城鎮戶籍居民,參保地是你的戶籍地,你可以申請一次性補足未足年限,再辦理退休手續,並不影響你按月領取退休金待遇。
如果你是農業戶籍居民,只能遷移回戶籍地購買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補足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按新農保待遇按月領取養老金。
3、如果你退休年齡已繳足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15年,辦理退休手續後,享受按月領取退休金待遇。
養老金關乎每個人的利益,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我們每個月能夠領取到多少養老金,是老百姓特別關心的問題
【知識拓展】
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的四大原則,退休職工都不可錯過
對於商業養老保險的購買,有四大原則需要大家引起注意和重視,以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其原則具體如下:
1、及早購買原則
對於購買保險來說,及早購買是有必要的。因為大多數保險的保費與投保年齡是成正比的。對於20歲左右的年輕人來說,盡早購買養老險是非常明智的選擇,同時可以搭配一些意外、醫療及大病方便的保險,這樣基本上就可以抵禦各種風險。
2、組合原則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養老並不能算是一種風險。因此,購買養老保險時應搭配一些意外險、健康醫療險以及大病險來抵禦風險,同時也可以有效地保證養老險不成為一種負擔。
3、滾動投保原則
養老險與兩全險兩者之間最大的不同是養老險基本是每年都可以領取養老金,而兩全險則需要隔年領取,因此需要把握好間隔的連續來投保兩全險,在第一次領取生存給付金後,就可以每年領取了。
4、下一代投保原則
給下一代投保一份兩全保險是父母養老的最佳選擇。兩全保險具有生存給付功能,它不僅可以用生存給付金養老,而且因為子女年齡小,所繳保費會比較便宜,其餘省下的錢可以為自己購買一份意外及大病保險,以抵禦突發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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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有了退休金,為什麼還要買養老保險,二者有什麼區別
退休金雖然能起到一定的養老保障作用,但如果想要老年生活舒適無憂,僅靠退休金來支撐,是遠遠不夠的。現在國家正大力支持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購買這類保障的人也越來越多,商業養老保險不僅安全可靠,還能創造更高的回報,更好地保障我們的老年生活。
【擴展閱讀】:《養老金和退休金有何區別?一文詳解,簡單易懂》
養老金和退休金有何區別?
1、繳費方式不同
要想享受養老金待遇,就必須繳納養老保險,職工社保通常是按照企業繳納20%,個人繳納8%的比例進行繳費,並且至少要繳滿15年,退休後才能夠開始領取。
而退休金不需要大家繳納費用,費用由企業或單位承擔。
2、資金來源不同
社會養老金是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由單位與個人共同繳納費用,國家統籌規劃。退休人員領取到的養老金,資金來源是國家管理的社會保險資金。
而退休金不需要繳納費用,由國家或地方財政發放。
3、領取主體不同
領取養老金的主體主要是職工和居民,還有部分靈活就業者以及農民。只要有繳納社保,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養老金。
退休金的領取人員一般是公務員、機關單位、以及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4、領取金額不一樣
關於退休後能夠領取到多少養老金,與繳費年限、退休前一年的社會平均工資、和本人平均繳費工資等因素有關。如果繳費時間太短,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也不高,自己的工資水平也比較低,那麼,退休後領取到的養老金也就不太高了。
退休金領取金額的多少主要與工齡和退休年齡有關,工作年限越長,退休金也就越高。
養老金和退休金都是我國養老保險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讓自己能夠更好地做到老有所依,減輕子女的經濟壓力,大家可以購買一些理財產品,增加自己老年生活的收益。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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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退休後,可以交第二份養老保險嗎
首先,這是有可能的,但是,這並不是兩份社會養老金,也就是不是都是社會養老保險相對應的那一份養老金。那麼,為什麼有人能領兩份養老金呢?就如本文開頭說的那位,他之所以能領兩份養老金,是因為他所在的單位是過去的老國營單位,福利待遇比較好,在交了社會保險之外,在多年前開始改革,為大家交了企業年金,因此,他們退休了,能領一份養老金,還能領一份企業年金。
除了上面的情況,現在有很多企業,在正常的五險一金之外,還會給員工買一份商業保險,有的企業會買補充養老保險,也就是商業養老保險,到來了也能領到錢,相當於是養老金。
『陸』 45歲上班了,交了六年養老金,50歲退休了有養老金嗎
不能。
我國勞動法規定,男職工年滿六十周歲,女職工年滿五十周歲(女幹部年滿五十五周歲)才能辦理退休手續,還有一個前提,就是必須滿足繳納社保費用滿十五年的。
養老金數額是根據個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類別決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分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柒』 養老保險退休後還能繼續繳納嗎
假設某人50周歲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因養老保險需要繳納15年才能辦理享受養老金手續。所以,只能在繳滿15年即65周歲時,才能開始領取養老金。根本就不存在先退休再繼續繳費的問題。
『捌』 企業職工退休後還需要繳養老保險
如果沒有繳納滿15年,是還需要繳納的。
養老繳納情況:
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為員工繳費工資的13%,其中員工按本人繳費工資的5%繳納;企業按員工個人繳費工資的8%繳納。員工個人帳戶為繳費工資的11%;其餘部分計入共濟基金。以上理解為每月交5%,計入個人養老帳戶的為11%。
新養老保險的繳納情況:
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計算:
1、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包括劃入個人帳戶的部分),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因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確需超過企業工資總額20%的,應報勞動部、財政部審批。
3、個人帳戶儲存額只用於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職工調動時,個人帳戶全部隨同轉移。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2005年12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規定,自2006年1月起,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統一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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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私企退休後有退休工資和養老保險嗎
法律分析:有的。只要交滿養老保險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以後就領到退休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拾』 無編制保安退休後有養老金嗎
有,退休金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
根據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