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鄭州市事業單位為啥要補繳2014至2018年養老金
是你們這段時間沒有繳還是少繳了?所以才會政策性的叫你們補繳了。
Ⅱ 2019年由於養老保險跨區轉移有一個月沒有交上,問今年的新政策能補繳嗎我是鄭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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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天津市非農業戶口,請攜帶本人戶口本,就失業證,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於每月1日—15日到戶籍地的社保中心個人繳費窗口補繳保險,規定當月必須繳費,也就是說單位只能從4月份給你上保險了。
2011年6月——12月,養老保險共計2724元醫療保險1080元。(養老已含保值費,保值費按每日萬分之五計算)
2012年1月——3月,養老保險1263.60元,醫療保險681.80元(含大額)(當年不收保值費)
如果想補繳,建議越早越好,拖的時間越長,保值費越多。
Ⅲ 鄭州農民養老保險補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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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老金以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以目前農民退休所領取養老金的數額,對農民養老來說是杯水車薪。關於農民一次性補繳養老金後,每月可領取800~1300元的確眾說紛紜,一般來說,城鄉居民是不允許社保補繳的,若能落實農民養老金一次性補繳,大多為地方性政策。算是地方政策以予實施,男性45歲,女性40歲可一次性補繳10年,補繳金額以辦理手續時執行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按比例的20%補繳,雖然各地方補繳金額有差別,但補繳10年養老保險應不低於60000元;一直沒有參加社保而達到退休年齡的男性60歲,女性55歲,以一次性補繳15年,補繳金額要90000元以上,退休後才可每月領到1000元左右的養老金。如果一次性補繳政策出台並施行,應該講是農民的福音,但面對一次性補繳帶來一次性大額支付,未必人人都能承擔得起。之所以職工養老金是農民養老金的好幾倍,然而,企業與職工同樣每繳交養老保險是農民的好幾倍。付出與回報是成正比的。
Ⅳ 養老金如何補交
法律分析:養老金的補交,需要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補繳手續。繳費標准最低檔次確定,補繳不享受政府補貼。繳費完畢,可享受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Ⅳ 鄭州社保沒交夠15年要退休能否一下補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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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法律規定是(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另外,《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不同險種的統籌范圍,分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分別單獨核算。
綜上,對於「在退休之前社保交不夠15年可以補嗎」,應視不同范疇進行不同解釋:
1、基本養老保險: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3、失業保險基金:既然退休,不存在失業風險,不需要補交。
Ⅵ 鄭州市養老保險補繳
一、社會養老保險可以補交嗎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分地域)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二、養老保險補繳條件
補繳社保;一般是針對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參保(補繳);在男60以下。女:50歲以下,社保滿15年。可不必補繳;
社保中途斷了,是否需要補繳?
不需要,社保是算累計的。在累計滿15年。年齡達退休要求,就不需要進行補繳;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稅證明等;
4、其他相關材料。
Ⅶ 鄭州社保補繳可以辦理的三種情況
法律分析:第一種情況就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不滿15年,到60歲的時候,可以一次性補繳,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
第二種情況,企業沒有按時足額給員工繳納社保,像這種情況,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企業為自己補繳社保,如果勞動仲裁最後勝訴後,可以持相關證明材料,就可以帶著判決文書,到社保經辦機構繳費窗口進行補繳社保。
第三種情況,從單位離職後,社保斷繳不超過3個月,一般地區都允許補繳社保。也就是說,補繳社保時,也就是補繳最近三個月以內的,超過6個月可能就比較麻煩了,所以在斷繳社保後,要及時補繳,要不然後果很嚴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Ⅷ 鄭州市養老保險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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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社保局
1、鄭州市社保如何續交補交:
如果再次就業後單位承擔社保的繳納,就由單位人力資源部出面辦理你的社保接續手續。如果自謀職業、靈活就業,也可以以自由職業者身份接續養老保險關系,自主續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可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以及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到鄭州市社保局辦理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2、2013年鄭州市個人續交補交保險的新規定—以個人名義辦理社保的方法,必須在戶口所在地開戶,養老統籌和職工醫保共需7160.6元/年。
3、個人養老保險辦理辦法如下:
個人需要持本人身份證和個人檔案到戶口所在地的職業介紹中心歸檔,然後才能參加養老統籌(2013年鄭州市個人養老統籌繳費標準是710.82元/月,此為「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4、個人醫療保險,辦理辦法如下:
已經辦過養老保險的,需持個人身份證、養老保險近一至三個月的繳費清單、醫保卡到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辦事大廳辦理。按年收費,2013年鄭州市收費標準是1916元/年。
5、鄭州市社保遷移的辦理程序
市外和省外轉移辦法——本人持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憑證到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申請,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直接向職工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接收函,待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將參保人繳費情況和基金轉入後,參保人員到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增加手續。
6、新增和轄區外轉移人員兩個月後開始扣費,三個月後方可享受醫保待遇。辦理時間為每月25日——30日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