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保險領了一年人死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只領一年人就死了,可繼承個人賬戶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2. 養老保險退休後只領一年就死了怎麼辦
3. 如果剛退休就去世了那養老金還能領幾年
法律分析:剛退休一年去世了,一年內領取的養老金全部是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的中的余額,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4. 交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滿十五年後,只領了一年,人去世了,其餘能的錢會退回來嗎
一、養老保險全交了,但只領取了一年人就去世了,剩下的會退還給法定繼承人的,
二、在我國,退休職工死亡後,家屬應當向社保部門申報死亡,然後可以領取到一筆死亡待遇。這個死亡待遇是在死亡的當月去到參保地的社保局去辦理相關領取手續。也就是領取退休職工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三、養老保險專戶余額可以退,在個人死亡時可繼承全部,繼承人憑死亡證明和繼承人的有效證件,到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支付手續。同時,該參保人的養老保險關系終止。 養老專戶余額指的是養老保險繳納中個人繳納的賬戶余額。
四、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撫恤金標准與享受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死亡標准一致,即一次性發放600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撫恤金標准計算公式為:6000÷180×本人繳費月數(含視同繳費年限)。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一章總則,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4)領一年去世了養老金擴展閱讀
親人去世,要領取剩餘養老金所需材料:
1、家屬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具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5. 如果只領了一年退休工資就去世了怎麼辦
摘要 養老保險只領一年人就死了,可繼承個人賬戶養老金。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6. 養老金領了一年就去世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不管我們退休人員什麼時候去世,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是可以依法繼承,而且還可以領取一筆錢,所以說養老保險不會白交的,而且也不吃虧。退休人員退休後,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先從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列支,當我們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不足時,從社會統籌賬戶中列支。也就是說退休人員退休後,也就是說前幾年領取的養老金全部是自己繳納的養老保險。
最後,注意的是退休人員去世後,我們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但是各省市地區喪葬費,撫恤金的標准有很大的區別,大家不妨到所在地區的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咨詢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7. 交養老保險退休一年死亡後,還能拿多少錢
要根據情 況而定。
原來所繳保費,個人賬戶部分 可以全 部返還,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 報銷。
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
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
(二)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三)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