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本地和外地同時一起交養老保險以後可以對接嗎
勞動者本地和外地同時一起交養老保險以後是可以對接的。
個人如果在一個城市有兩個養老保險帳戶,合並要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社保賬戶跨省轉接,取決於省際社保機構的合作、協調機制是否已建立。在同一城市內,在不同時期,參保人有兩個養老金賬戶的,依法應當可以合並計算繳費年限,但是不一定會合並賬戶。
如果是同一城市內,在同一時期,參保人有兩個養老金賬戶的,依法只能按其中一個賬戶計算繳費年限,另一個賬戶應當注銷。參保人注銷某個養老金賬戶後,可以要求社保機構退回個人賬戶內資金。
② 本地和外地同時一起交養老保險以後可以對接嗎
不可以,如果日期是不同的最後可以合並,一個人只能享受一份社保待遇
③ 在本地繳納養老保險後又在外地繳納
摘要 在本地繳納養老保險後又在外地繳納是沒有關系的,因為人才流動,一個人一生在不同地方工作繳納社保是很正常的。退休時在各地交的社保會合並到退休地的。不沖突,不能領兩份。
④ 在老家交社保,外地也同時交可以嗎
在老家交社保,外地不可以同時交。根據《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
十、關於多重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十一、關於預繳養老保險費
參保人員在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曾辦理一次性預繳養老保險費的,先按規定比例計算轉移金額;余額部分由轉出地暫時保留封存,待本人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再按有關規定處理。
(4)本地和異地同時交養老金擴展閱讀:
《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
七、關於待遇領取地
參保人員在《暫行辦法》實施前已辦理過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實施後沒有再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其當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待遇領取地;實施後又再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暫行辦法》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
八、關於繳費工資指數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轉入地對轉出地記錄的繳費基數不進行「封頂保底」計算和調整。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待遇領取地在計算該參保人員在其他地區參保繳費時段的繳費工資指數時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⑤ 在老家交社保,外地也同時交可以嗎
您好,在老家交社保,外地不可以同時交。根據《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
十、關於多重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十一、關於預繳養老保險費
參保人員在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曾辦理一次性預繳養老保險費的,先按規定比例計算轉移金額;余額部分由轉出地暫時保留封存,待本人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再按有關規定處理。
(5)本地和異地同時交養老金擴展閱讀:
《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
七、關於待遇領取地
參保人員在《暫行辦法》實施前已辦理過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實施後沒有再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其當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待遇領取地;實施後又再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暫行辦法》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
八、關於繳費工資指數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轉入地對轉出地記錄的繳費基數不進行「封頂保底」計算和調整。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待遇領取地在計算該參保人員在其他地區參保繳費時段的繳費工資指數時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⑥ 養老保險在異地可以重復繳納嗎
異地交重復的養老保險不是必須到退休年齡才可以辦合並的。
兩地的養老保險賬戶是可以合並的。
如果之前賬戶和現賬戶在同一個社保經辦機構,當事人可直接帶上身份證辦理賬戶合並手續。若賬戶不在同一個社保經辦機構,當事人應先辦理賬戶轉移再進行合並。
根據國家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的新政策來說,參保人員流動就業,若同時在兩地以上存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賬戶合並需要的資料:
1、《社會保險費退款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
2、《社會保險費退費明細表》SF051(一式三份)
3、繳款憑證(繳款書或銀行繳費回單)原件、銀行存摺的復印件;
4、單位退費帳戶的銀行開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所涉及人員的應征資料,如勞動合同、戶籍證明等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文件精神,工作期間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可按相關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即持本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通過後,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社會保險在全國內可以轉移,無需在兩地重復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重復繳費的養老保險部分,在歸集到同一統籌區域後,由轉入地辦理退費手續。
勞動者將兩地的社會保險費歸集到一起後,合並計算繳費年限。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⑦ 養老保險本地和外地一起共交了15年,怎麼辦
勞動者本地和外地同時一起交養老保險以後是可以對接的。
個人如果在一個城市有兩個養老保險帳戶,合並要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社保賬戶跨省轉接,取決於省際社保機構的合作、協調機制是否已建立。在同一城市內,在不同時期,參保人有兩個養老金賬戶的,依法應當可以合並計算繳費年限,但是不一定會合並賬戶。
如果是同一城市內,在同一時期,參保人有兩個養老金賬戶的,依法只能按其中一個賬戶計算繳費年限,另一個賬戶應當注銷。參保人注銷某個養老金賬戶後,可以要求社保機構退回個人賬戶內資金。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⑧ 本地和異地可以同時交社保嗎
本地和異地不可以同時交社保。社保不可以兩地同時交,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文件規定,參保人如果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將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簡單來說,參保人在兩地以上繳納社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會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給參保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所以,如果你在兩地同時繳納社保,那麼是要申請跨省合並的。申請以後,將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申請跨省合並需要准備的材料有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參保地建立的可認定參保人參加工作時間、參保時間的相關人事檔案材料、與現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正式調入人員還需提供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調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