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保險領取是否推遲年齡
對網傳延遲退休,市民反應不一
網路版「2015年新的退休年齡規定」對延遲退休規定如下:2015年開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職工和居民應當推遲1年領取養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遲2年,以此類推,到2030年實現女性65歲領取養老金。而從2020年開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職工和居民推遲6個月領取養老金,以此類推,到2030年實現男性職工和居民65歲領取養老金。同時,還按「延遲退休」政策對退休待遇進行了測算。
此消息牽動了廣大參保職工的神經。我市部分參保人員,尤其是即將達到退休年齡的職工及勞資人員,都在關注這事。
針對「網稱退休年齡延後」這事,市民各持不同意見。一些一線工人希望能夠早點退休,因為他們大多從事體力勞動,收入水平偏低,且不是很穩定,退休後可以獲得穩定的養老金收入,尤其是近年來國家不斷提高企業職工養老金水平,他們認為如果早點退休,再找一份新工作,收入還能再高一些。
而臨近退休年齡的幹部,不論男女,有相當一部分則認為,可以適當考慮延長退休年齡,尤其是職位和職稱高的。據分析,此類人群工作強度不大,很多人雖到退休年齡,仍可勝任工作。一些特定行業,如醫生和教師等,往往是「越老越吃香」。
「我一直在留意網上說的這件事,我在一家小企業上班,再過幾年就要退休,工作忙、壓力大,早想好好歇歇了。然而最近一系列有關養老金改革的消息,真把我嚇得不輕。」家住椒江宏達花園的王玲紅說。
看著剛退休的老公,每天去市民廣場散步、打太極拳,每月還能拿到5000多元的退休金,李靈芝在羨慕的同時,心裡也犯起了嘀咕,「我還能按時退休嗎?」與王玲紅一樣,再有2年就到退休年齡的李靈芝,最近也一直在關注養老體制改革問題。
國家尚未出台「延遲退休」政策
3月9日,記者登錄國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網站,搜索有關延遲退休的政策,發現並沒有動態更新,上面也沒有有關2015年新的退休年齡規定。
隨後,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目前「延遲退休」政策尚處於專家研究和論證階段,國家人社部還沒出台相關政策和規定。
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人士介紹,按照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即男性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管理或技術崗位)年滿55周歲、女工人(操作、生產或服務崗位)年滿50周歲,方可辦理正常退休手續。養老金從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目前,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養老金待遇,是依據個人繳費時間(含視同繳費)長短、繳費基數高低,以及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等因素計算得出的。
隨著中國老齡化社會的到來,養老金問題愈發引人關注。2013年6月初,人社部表示正在抓緊研究養老保險頂層設計方案,社科院、人大、清華和武大等院校的多個專家團隊,參與制訂改革備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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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養老金真的延遲了嗎在參保時為不提醒呢真的啃我們這些農民工
能。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第一條為切實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保證參保人員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跨省)流動並在城鎮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順暢轉移接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三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第五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第七條參保人員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後,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按照《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的規定,以本人各年度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待遇領取地對應的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其基本養老金。
第八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第九條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息。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其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按前述規定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並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農民工在城鎮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在農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銜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第十條建立全國縣級以上社保經辦機構聯系方式信息庫,並向社會公布,方便參保人員查詢參保繳費情況,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信息查詢服務系統,發行全國通用的社會保障卡,為參保人員查詢參保繳費信息提供便捷有效的技術服務。
第十一條各地已制定的跨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相關政策與本辦法規定不符的,以本辦法規定為准。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由各省級人民政府參照本辦法制定,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
第十二條本辦法所稱繳費年限,除另有特殊規定外,均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第十三條本辦法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流動就業人員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保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合)人員流動就業時能夠連續參保,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能夠順暢接續,保障參保(合)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城鄉各類流動就業人員按照現行規定相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得同時參加和重復享受待遇。各地不得以戶籍等原因設置參加障礙。
第三條農村戶籍人員在城鎮單位就業並有穩定勞動關系的,由用人單位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參加就業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其他流動就業的,可自願選擇參加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並按照有關規定到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或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第四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員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後,由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按當地規定退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再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待遇。
第五條由於勞動關系終止或其他原因中止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農村戶籍人員,可憑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憑證,向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申請,按當地規定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第六條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新就業地有接收單位的,由單位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參加新就業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無接收單位的,個人應在中止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後的3個月內到新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按當地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第七條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並參加新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由新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知原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不再享受原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建立個人賬戶的,個人賬戶原則上隨其醫療保險關系轉移劃轉,個人賬戶余額(包括個人繳費部分和單位繳費劃入部分)通過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轉移。
第八條參保(合)人員跨制度或跨統籌地區轉移基本醫療保障關系的,原戶籍所在地或原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應在其辦理中止參保(合)手續時為其出具參保(合)憑證(樣式見附件),並保留其參保(合)信息,以備核查。新就業地要做好流入人員的參保(合)信息核查以及登記等工作。
第九條參保(合)憑證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衛生部統一設計,由各地社會(醫療)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統一印製。參保(合)憑證信息原則上通過社會(醫療)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之間傳遞,因特殊原因無法傳遞的,由參保(合)人員自行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條社會(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要指定窗口或專人,辦理流動就業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障登記和關系接續等業務。要逐步將身份證號碼作為各類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唯一識別碼,加強信息系統建設,及時記錄更新流動人員參保(合)繳費的信息,保證參保(合)記錄的完整性和連續性。
第十一條社會(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要加強溝通和協作,共同做好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管理服務工作,簡化手續,規范流程,共享數據,方便參保(合)人員接續基本醫療保障關系和享受待遇。
第十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按照本辦法,並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登記管理和轉移接續的具體實施辦法。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2010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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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養老保險從什麼時候開始推遲
養老保險參保等並未延遲
只是法定退休年齡延遲幾成定局,但延遲退休的具體細節尚未出台。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信息估計在2018左右出台政策開始延遲退休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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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養老保險可以延遲幾個月
延遲退休改革不會「一步到位」,而是採取漸進式改革,用較小的幅度逐步實施到位,每年延遲幾個月或每幾個月延遲1個月,節奏總體平緩。
也就是說,政策實施後,退休年齡線會往後慢慢推。比如說,原本滿50歲退休的女性,政策實施後,第一年,變成50歲1個月或幾個月退休。不同年齡段的人,退休年齡不同。以此類推,經過若干年過渡期完成改革。
養老保險不足繳費年限的補繳:
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後,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列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1、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計算辦法:
調入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30%+超齡年限×1%)×超齡年限。
超齡年限=調入時實際年齡-規定年齡。(超齡年限中的月份數,6個月以下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
⑤ 養老保險從什麼時候開始延遲
延遲退休方案將在2020年前推出。
2015延遲退休年齡最新政策:
2015退休年齡最新規定全文備受關注的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的步伐漸行漸明朗。三中全會中央已敲定:延長5歲用10年。對於延遲退休提出的方案是:
第一,從2015年開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職工和居民應當推遲1年領取養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遲2年,以此類推,到2030年實現女性65歲領取養老金;
第二,從2020年開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職工和居民推遲6個月領取養老金,以此類推,到2030年實現男性職工和居民65歲領取養老金。
新的退休規定
1.基本工資工人按照工人資格定:10年工齡2000元,15年工齡2300元,20年工齡2500元,25年工齡2800元,30年工齡3000元,40年工齡3500。(隨國民經濟增長)
2.工齡工資(含工齡):每年30元,隨著工齡增長。工齡工資的實行這不僅是對老工人的照顧問題,更重要的是鼓勵終身從是工人,有利於工人隊伍的建設和工人隊伍的穩定。
3.工作工資:補貼按照實際按勞取酬原則;主要是鼓勵工人多幹活,特別是年輕工人精力充沛,他們多勞動多生產,
並得到應有的報酬,不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對他們的鼓勵。
4、績效工資:月份和年獎金(取代職稱工資)。這部分獎金,只能占工資的10%左右。大家推薦競比實績,每年年獎金,不終身制。每個工人積極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勵工作出成效,優質優得,不僅要激勵多工作,更要激勵勞動人民。
5、特優津貼:全體工人公認的特別優秀工人,無名額限制,縣市以上部門高標准考核認定,象領國務院津貼領縣/市政府津貼,不終身制。主要是對那些在勞動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並得到很好的推廣,可根據影響范圍的大小確定等級,或者說是以國家及,省級,地市、縣確定不同的標准,使那些有才華的工人得到應有的報酬,真正起到激勵作用。
6、工人的退休金:按工齡,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參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級工,中級工,還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務員也要不分職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樣。三年以內執行完成。
7、養老保險:一般要交滿15年,到退休的時候才能終生享受養老金,所以想拿養老金的人請務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開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齡交養老保險不滿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時候國家會把你個人帳戶上存的8%的養老金全部退給你。那單位給你交的21%到哪裡去了?國家把單位為你交的21%的錢全部劃到國家的養老統籌基金里了。
國家規定,退錢的時候只退給個人自己扣交的錢,單位為他交的錢全部都為國家做貢獻。
8、醫療保險:單位每月給你交的是9%,你個人每月交的大概是2%外加10塊錢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只管住院,而那11%里國家每個月會往你的醫保帳戶上打屬於你自己的2%,如果你每個月按照1369元的最低基數交社保,那麼1369×2%=27.38元。就是國家每個月打給你個人的錢,這個錢可以積累起來直接刷卡去買葯或者看門診,剩下的9%國家就拿去算到醫療統籌基金里了。
9、住房公積金:如果你每個月公積金交300塊,那麼公司每個月也往你帳戶上打300塊,你買房子的時候這就是600塊了。如果你一輩子交了5萬,那你帳戶上就是10萬了,這種好事大家一定不要拒絕啊。
一金:公積金繳費標准:養老(單位20%,個人8%)
生育(單位交)
工傷(單位交,個人不交)
醫療(單位10%,個人2%*基數+3)
失業單位1.5%個人0.5%)
公積金(今年最高不超12%以前年度不超10%,單位個人各一半)
1.養老保險是可以中斷的,中間中斷無所謂,最後是累計年限的。辦理轉移手續:在老單位打出轉移單,交給新單位繼續上就行。
2.失業保險雖然必須要交,但和我們沒有多大關系(如果你是學校畢業的,屬於幹部身份,檔案可以存人才的),斷不斷不要緊,我們失業了也領不到失業金,除非發瘋了,把幹部身份轉為工人身份,以後退休按工人待遇領退休金.失業保險只有在街道登記的失業者才能申請(工人身份的檔案放在街道,幹部身份的放在人才或單位)辦理轉移手續:不用辦理,到新單位繼續上就行。
3.醫療保險比較重要,規定是中斷三個月以上就失效,三個月以後看病就得自己掏錢,小病無所謂,大病就慘了,中斷三個月以上的到新單位重新上。
每個上醫保的有一個存摺,終身使用,不管單位是否變化,單位應該每月把一定比例的錢打入存摺,個人可以隨時提取.用途不管。
每個上醫保的有一個藍本,就是醫療本,醫療規定門診費用2000元以上部分才可以報銷,比如花了2500,只報銷500的50%-70%(醫院不同,報銷比例不同),如果住院報得就多了.看病的時候要告訴醫院開醫保的單子,住院要帶上。
4.公積金單位把給你的錢和你自己的錢都存到你的公積金帳戶,比如工資3000元,單位給你300,你自己扣除300,所以你每月公積金帳戶應該有600元,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公積金中心取,需要買房或修房.可以自取或委託單位取。辦理轉移手續:先在新單位開帳號,拿帳號給老單位,讓老單位把原來帳號的錢轉入新帳號.公積金中心每年六月會給單位發每個員工的對帳單,顯示你的帳戶現在的錢.另外,每年四月左右是調整下年度養老失業醫療基數的時間,每年六月是調整下年度公積金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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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河南老人六十歲辦養老保險可以推遲辦嗎
河南老人六十歲辦養老保險不可以推遲辦理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⑦ 你好,我的養老保險推遲十天沒交,有影響嗎可以月底補交嗎
養老保險推遲十天沒有交,是沒有影響的,可以月底補交,建議您抓緊補交,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⑧ 中國養老保險延遲中國將會出現什麼現象
一、支持方
1、平均壽命延長,退休年齡相對明顯偏低。
2、中國老齡化問題嚴重,中國人"未富先老。
3、社保體系設計不合理,養老金萬億缺口。
4、發達國家紛紛延長退休年齡,延遲退休是必然趨勢。
二、反對方
1、目前,我國已出現人均預期壽命增長、受教育年限延長和人口老齡化及少子高齡化現象,勞動力供求狀況在發生變化,在這一背景下,問題的焦點已經不是退休年齡要不要延遲,而是以什麼方式延遲、從什麼時候開始延遲。
2、我國目前實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繳費型的養老保險制度,基本上是企業職工自己為自己養老。政府長期拖欠巨額社保歷史欠賬,迴避社保欠賬的支付責任,這是當前養老金支付風險的根本原因。只要國家及時歸還社保欠賬,充實社保基金,按照目前的繳費水平,不僅不會出現支付危機,繳費還會大大結余。即使將來供養比有所降低,替代率提高到80%以上,也不會出現什麼支付危機。
3、作為政府財政,不僅僅應該履行歷史的償債責任,而且應該承擔對養老金現實支付的重要社保責任。養老改革初期確定的一個原則是將過去養老金全部由國家負擔變為「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擔」。但是現在的養老保險繳費只規定了企業和個人的繳納比例,國家應佔比例則沒有明確的規定,實際上已經被排除在外。
4、如果政府全面履行償債責任,還清社保歷史欠賬,即使國家財政不再投入一分錢,依照當前28%的繳費率和四比一的供養比,養老金替代率仍然可以達90%以上,就是說完全依靠企業和個人的繳費即可以確保充足的養老金來源,並保持合理的替代率水平,將目前低至世界警戒線以下的養老金替代率提高一倍以上。即使將來供養比降低到三比一甚至更低,養老金支付仍然會有保障,不會出現什麼危機。
5、如果政府在清償社保欠賬的基礎上,每年投入養老金的資金占當年GDP比率達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即達到4%約2萬億元以上,加上歸還老職工的賬戶余額和當期企業和職工個人新繳納的28%的數額(2011年收入16895億),則養老金替代率即使提高到養老改革前的90%,養老基金仍然會出現大量結余。或者,即使企業和個人適當降低繳費率,養老金替代率也會保持在80%以上的合理水平,而且會保持較大的結余,在其他方面沒有出現重大異常的情況下,絕對不會出現支付危機,根本用不著延遲退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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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66年出生的養老保險要推遲嗎
1966年出生的人,男性到60周歲要在2026年,那時候應該是已經延遲退休了,如果是女性工人,應該是50周歲到2016年退休,應該說,趕不上延遲,國家明確表示,在2020年之前實行延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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