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山東省政府機關單位編外人員如何補交養老保險費
可按有關規定申請延期繳納養老保險費,延繳期間職工正常享受社保待遇。 不論企業還是機關事業單位,只要是應繳未繳的,都可按本通知規定補繳。
B. 養老保險過期了還能繳嗎請問個人養老保險金晚交幾天有什麼後果
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延遲幾天,甚至幾個月影響都不是很大的,但是最好還是不要延遲,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應該按月按時繳納。
如果說超出了一段時間,比如說超出幾個月可以到窗口去辦理補繳補繳的話有可能會讓你繳納一定的滯納金。
C. 2019年山東省是否有對城鎮未參保企業退休人員可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政策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假如員工已經到了退休年齡但是社保還沒有交夠15年怎麼辦?還能享受養老金待遇呢?下面為大家整理了補繳的解決辦法,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員工到達退休年齡,沒有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以後再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以後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國家出台補繳養老保險費新政策,對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人員及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做出明確規定,為各類人員補繳以前中斷期間的養老保險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提供了政策依據。
補繳范圍:
這次享受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核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核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徵收。
◎關於未參保單位和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後,未核定過繳費基數、未繳費人員為未參保人員;單位一直未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為未參保單位。
◎關於中斷繳費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後,核定過繳費基數,也曾繳費,後因各種原因不再申報繳費基數,也不再繳費的,為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
國家和省規定的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應按國家和省規定,為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含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和實行臨時工繳費制度後的原臨時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於用人單位原因部分人員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原長期病休6個月以上時間、判刑人員服刑期間,不允許補繳。
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但補繳的時間最早不早於1995年1月(鄉鎮企業最早從2003年1月起補繳),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應按上條規定的最早補繳時間補繳(即將企業和個人實行繳費制度後,應繳費的時間均補繳齊,其中,建立個人賬戶後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
整體未參保單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尚未參保繳費的各類企業和職工。
整體未參保單位參保補繳,應全員參保補繳。單位全員補繳後,由原單位負擔養老保險費用的退休人員,從全部補繳資金到賬後的下月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
濟南政府下發通知,出台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新政策稱,符合條件的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可在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納入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通知稱,根據我省相關規定,凡在2010年底前具有濟南市城鎮戶籍,且1996年1月1日前曾與濟南市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同時符合魯政辦發〔2011〕64號文件實施范圍中第二、三項規定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可在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納入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關鍵詞:人員范圍】
具備4項條件的企業人員可「入保」
曾在我省城鎮集體企業工作過的人員(含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曾在企業工作的「五七工」、「家屬工」),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本人申請,可在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納入我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一)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鎮戶籍;(二)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三)2010年12月31日前達到或超過規定的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下同);(四)1996年1月1日前,與我省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關鍵詞:補繳及待遇計發】
一次性補齊可按月領養老金
符合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按照山東省統一規定的補繳標准,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自補繳全部費用到賬後的次月起,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全省統一的養老保險費補繳及養老金計發標准分為三個檔次,由補繳納入人員自行選擇:按一檔標准補繳的,月養老金為601元:按二檔標准補繳的,月養老金為492元:按三檔標准補繳的,月養老金為383元。在確定補繳額度時,對年滿61周歲及以上的人員,年齡每增加1年,補繳額度相應減免1500元,最大減免額度為1.5萬元(具體補繳標准和月養老金水平見右表)。
今後國家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以上補繳納入人員由省按特殊群體對待,另行研究制定調整養老金辦法。
D. 山東省最新養老保險補繳規定
山東省出台養老保險新政策,明確「五七工」「家屬工」等符合標准人員均可申請加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並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
日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於解決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地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工作。「五七工」「家屬工」等符合標准人員均可申請加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並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
補繳標准共分三檔
據了解,凡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按照省統一規定的補繳標准,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自補繳全部費用到賬後的次月起,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全省統一的養老保險費補繳及養老金計發標准分為三個檔次,由補繳納入人員自行選擇:按一檔標准補繳的,月養老金為601元;按二檔標准補繳的,月養老金為492元;按三檔標准補繳的,月養老金為383元。在確定補繳額度時,對年滿61周歲及以上的人員,年齡每增加1歲,補繳額度相應減免1500元,最大減免額度為1.5萬元。
另外,今後國家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這些補繳納入人員將由省里按特殊群體對待,另行研究制定調整養老金辦法。一次性補繳所需費用原則上由個人負擔,鼓勵具備條件的單位給予適當補助。原單位已不存在或不具備補助條件的,一次性補繳所需費用全部由個人負擔。補繳納入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納入各市養老保險社會統籌。
對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出現的基金收支缺口,由當地政府通過加強養老保險費徵收工作、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等措施加以解決。按照《山東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調劑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統籌。
工作經歷以原始檔案為准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符合條件的人員申請時,出生時間的認定,將實行本人原始檔案與居民身份證相結合的辦法,原始檔案缺失或記載不清的,以居民身份證為准。而工作經歷的認定,要以認定是否與城鎮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為重點,原則上以本人原始檔案記載為准;本人檔案缺失或記載不清的,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經縣(市、區)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查並履行公示程序後方可認定。
同時,補繳納入人員一次性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每人1.5萬元的標准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其餘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補繳納入人員建立個人繳費賬戶。其基本養老金首先從個人繳費賬戶中支付,支付完畢後由統籌基金繼續按原標准支付。
參保范圍
「五七工」「家屬工」
均可申請
根據《意見》規定,曾在我省城鎮集體企業工作過的人員(含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曾在企業工作的「五七工」「家屬工」),只要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鎮戶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2010年12月31日前達到或超過規定的退休年齡;1996年1月1日前,與我省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均可申請。
如果需要了解更多養老保險相關政策,可以到「養老信息網」保險頻道。
E. 山東省補交養老保險
根據《關於轉發魯人社發〔2015〕29號統一和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政策的通知》
四、補繳年限和年齡限定
(一)男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未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的年限不得超過10年,補繳時間不得早於所在市實施基本養老保險「統賬結合」的時間,其中個體工商戶補繳時間不得早於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補繳後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補繳及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不滿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再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延長繳費的具體辦法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二)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三)在計算養老金待遇時,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按照《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有關規定執行,70周歲以上人員統一按70周歲的計發月數確定。以上年齡計算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可以去戶籍地社區居委會辦理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補繳政策,45周歲以上、不滿60周歲的參保人允許補繳,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45周歲以下的到60周歲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補繳,補繳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也就是說您的母親繳納一次性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話,沒有隻有基礎養老金。自2017年1月1日,濟南市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110元,由政府全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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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養老保險可以延遲幾個月
延遲退休改革不會「一步到位」,而是採取漸進式改革,用較小的幅度逐步實施到位,每年延遲幾個月或每幾個月延遲1個月,節奏總體平緩。
也就是說,政策實施後,退休年齡線會往後慢慢推。比如說,原本滿50歲退休的女性,政策實施後,第一年,變成50歲1個月或幾個月退休。不同年齡段的人,退休年齡不同。以此類推,經過若干年過渡期完成改革。
養老保險不足繳費年限的補繳:
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後,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列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1、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計算辦法:
調入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30%+超齡年限×1%)×超齡年限。
超齡年限=調入時實際年齡-規定年齡。(超齡年限中的月份數,6個月以下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
G. 因單位原因遲交養老保險兩年,如何解決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2年的社保。
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自行申報後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及時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社會保險法》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險種的繳費對象做了明確規定:
1,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一般來說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2,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
3,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是由企業承擔的,在1%左右,個人不需要繳納。單位所繳比例,各地區、不同的行業的企業略有差別,以當地規定為准。
4,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5,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是由企業承擔的,在1%左右,個人不需要繳納。單位所繳比例,各地區、不同的行業的企業略有差別,以當地規定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