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並軌,就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跟企業職工實行一樣的養老保險制度,而在這之前是實行雙軌制,就是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採用不同的養老金計發模式。在雙軌制之下,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一般比普通企業職工的養老金高出三倍左右。
合並以後,對機關事業單位和整個企業來說,都是比較公平的事情,每個人的待遇也是平等的,不會有多付不多的情況。合並後,根據"多付"的原則,即現時可領取多少退休金,視社會保障供款年數而定。
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費主要按照本人歷年繳費多少、繳費期長短來計算養老金標准,工作人員的職務、工資變動可以精細計算到每年、甚至每個月,能夠充分體現個人全部職業生涯所作貢獻。計算方法與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相一致的,更加公平,也更富有激勵性,有利於引導單位為每個職工、每個在職職工為自己將來養老保障依法履行繳費義務。
『貳』 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繳納養老保險費並軌有何規定
養老金「並軌」: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版養老保險制度。
其目的在轉機權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雙軌制——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現在的事業養老金比企業養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們的呼聲很高一致要雙軌制並軌)。
2012年3月,這一制度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2013年12月,人社部確定養老金雙軌制並軌方案。
2014年12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施行養老保險繳費制度。
2015年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從2014年10月1日施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企業單位一樣,施行繳納養老保險制度,施行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並軌,執行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叄』 企事業退休人員的工資,並軌是不是重點
2015年之前,企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員工採取的是雙制度雙渠道養老保險制度,即企業單位採用社保養老金繳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納方式:本人實際(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勵工資+各類補貼)月工資總收入作為養老金發放參考基數,是兩種不同的繳費方式和制度,養老保險繳納與發放渠道也不一樣。最後導致同樣退休的企事業單位職工養老金差距極大,同樣退休的企業單位員工所能領到的退休養老金只相當於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一半還少。
2015年之後,國家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實現養老金並軌,也就是都通過社保部門繳納養老保險,這么操作,事業單位人員的那種天然的優越感就被打破了!有人在叫喚吃虧了!那麼,這個養老金並軌之後事業單位人員會吃虧嗎?企業和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差距真的縮小了嗎?咱們今天就針對這個事情好好聊一聊。
事業單位員工不要整天叫嚷著養老金並軌自己會吃虧,吃啥虧呢?你的基數高,你的年限長,大多數企業單位職工退休待遇在目前的體制和現實情形下根本跟你事業單位職工沒法比的好不好?總體來講,企業職工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肯定是要比事業單位職工要少了很多!
當然,企業單位職工你也不要叫屈,自己退休金低沒有什麼好奇怪的!看看人家事業單位,最終能夠進入到這樣的單位工作還是要有學歷有本事的。再不濟在企業里做到一定層次也有部分企業是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按照實際工資基數繳納社保的。小時候不好好學習上個好點的大學,自然也難以找到人人眼紅的好工作了,找不到好工作,只能眼睜睜看著比自己優秀的人不僅僅工作要比自己好,退休後的待遇同樣也要好上很多,這同樣也是一種公平不是嗎?
『肆』 2024年以後,退休的企事業單位人群,退休金還有差別嗎
2024年以後,退休的企事業單位人群,退休金還有差別嗎?計算公式內容統一,但是會還存在差別!
但是仍然還有兩方面的差距,不好解決:一方面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職業年金有保障。因為他們的職業年金是法律強制建立的,他們有財政支撐做保證。而企業年金是企業自行建立的,受企業經營形勢影響,多數企退人員沒有企業年金。
另一方面是財政供養人員工資待遇高,除個人原因外不可能有下崗失業現象發生。這樣他們的繳費額度高,繳費年限長,退休的又晚。而企退人員勞動強度大,工資相對低,繳費年限受企業進行形式影響,這些都決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還是要比企退人員收入高!
『伍』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企業單位養老保險並軌了嗎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並軌,從2014年10月開始個人交保險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同時決定,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再次提高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養老金並軌正式啟動,這意味著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將告別「免繳費」時代。
改變
人手發放一張社保卡
此次國務院明確養老金「並軌」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這意味著全國所有按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體制內人員」,總數近4000萬的龐大群體都將啟動改革。
長期以來,這部分人及其單位不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養老吃的是「財政飯」。而改革將改變這一局面:今後這些人群將參照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繳納養老金,並將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從單位養老轉向社會化養老。
繳費
職業年金個人需繳工資4%
改革後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領取: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
計算:
每月工資5000,得繳600
公務員小明除去津貼、補貼等,每個月繳費工資是5000元,改革前單位和個人都不用繳費,小明退休後照樣有養老金。改革後,小明每月要繳納養老保險400元。
職業年金方面,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這樣,小明又要繳200元,加上基本養老保險的400元,一共繳600元,這筆錢是從小明的月收入中扣除的,將進入小明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連同單位繳費部分,退休後按月發放。
領取
2014年10月1日是關鍵點
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因此10月1日成為領取養老金的關鍵點。
10月1日前已退休的
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10月1日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
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10月1日前參加工作、10月1日後退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
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
10月1日後退休、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
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執行。也就是說,可以選擇按規定補繳一些錢,然後享受養老金;或者直接轉入一種養老保險體系,拿比較低的養老金。
注意: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說,「逐步過渡」政策主要是兩條:一是他們在改革前的沒有實行個人繳費的工作年限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將來退休時在發給基本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二是設定一定期限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實行養老待遇的新老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這樣,基本可以保證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待遇
退休領多少錢與職稱無關
一直以來,一些機關和事業單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擊提升職級、職稱的情況。隨著改革推進,這種情況可能有所改變。
這是因為,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按照職工退休最後一個月工資一起發,並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進行調整。而改革後,將按照本人歷年繳費多少、繳費期長短來計算養老金標准。這意味著,小明即使退休前沒有被提拔,但由於他的繳費年限長,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領的退休金要多。這也是一個重大變革,有利於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障待遇調整機制。
此外,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必須實行全國統一工資制度,由於工資結構不同,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基本工資配發的退休金與企業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相當,但是加上按照機關津補貼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發的退休生活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就高於企業基本養老金。如今,這一因素不復存在。
更關鍵的是,同樣年齡退休的,計發月數相同,所以繳費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樣個人賬戶積累的,退休越晚,計發月數越少,即除數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這就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意思。
這些改革要點也不可忽略—
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
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離休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關系轉移:
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
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並以本人改革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
轉移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籌資機制:
各級社會保險征繳機構應切實加強基金征繳,做到應收盡收。各級政府應積極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社會保障資金投入,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同時為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提供相應的經費保障。
解讀
職業年金是否強制實施不好說
對於《決定》的印發,吉林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蔡向東表示,改革後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模式與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是一樣的。其中的區別,主要體現職業年金上。《決定》中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蔡向東認為,「應當」在這里還不能理解為「必須」性的「強制」。因此,職業年金是否能強制實施,實施的具體辦法等還得看之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財政部如何制定。
蔡向東說,實際上,當前企業職工除了強制實施的基本社會養老保險外,也還有企業年金制度,只不過該制度對企業來說不是強制實施的,而是企業根據本身的經濟效益和人才發展戰略來決定是否實施以及實施的規模。2012年末全國有5.47萬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網站消息,截至2013年3月底,我國實有企業1374.88萬家,這說明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佔全部企業的比例還不到0.4%。
『陸』 2019退休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養老保險如何「並軌「方向明確
計劃經濟時期,我國企業基本上都是國有性質,企業職工是「單位人」,在職時的工資、退休後的養老,完全由單位負責。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的國有企業改革沖擊了傳統的勞動保險制度。為平衡不同企業的退休費用負擔,廣東等地開始試行退休費用社會統籌。隨著企業用工制度和工資福利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1991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在企業大規模覆蓋是從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開始的。當時,我國國有企業普遍出現經營困難,許多企業發不出退休金。有的企業用賣不掉的產品抵退休金,有的乾脆不給辦退休。在此背景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加快擴面,並提出了「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任務目標,解決職工「領不到養老金」這個最突出的矛盾。企業職工養老從「單位保障」邁向了「社會保障」。在這個階段,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也進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進程相對滯後,仍實行單位退休養老制度。改革的不同步,兩種制度在籌資方式、待遇計發調整和管理方式上均不同,形成了所謂的養老「雙軌制」。胡曉義認為,「單位保障」模式實際上是企業自我保障,覆蓋面窄、基金規模小、共濟性差,難以適應企業競爭和勞動力自由流動的需要。通過社會保障改革,引入社會保險機制,實現了由企業自我保障向社會共濟的制度轉變,使社會保障的責任從企業自負轉向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擔,有利於均衡企業負擔、促進公平競爭和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制度。養老「雙軌制」,是造成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待遇差距的原因之一,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但胡曉義認為,比較待遇水平不能簡單化,要作全面、具體的客觀分析。其一,待遇計發辦法和調整機制不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本人歷年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當地職工平均工資掛鉤,有的職工繳費工資低,繳費年限短,退休後養老金也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退休費以退休前基本工資為計發基數,其職業特點決定,這通常是本人職業生涯的最高工資水平。調整企業基本養老金,綜合考慮了經濟發展、物價上漲、職工工資水平增長、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調整次數多但幅度小;機關事業單位目前調整基本退休費和退休生活補貼是與在職人員調整工資或津補貼同步的,頻次低而波動較大。其二,待遇對比有多種口徑。總體水平對比企業退休人員低於機關事業單位。具體分析: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全部是國家統一制度規定的待遇,此外,一些企業還發放統籌外項目待遇和企業年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退休費是國家統一制度規定的,其水平與企業同類人員大體相當,而退休生活補貼占退休人員全部待遇的比重過大,而且地區之間、單位之間差距很大。這需要與工資制度改革統籌考慮,合理調整工資和退休待遇的結構。其三,人員結構不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高學歷、高職稱的人員比重大,在職時平均工資收入較高,工作年限也長於企業一般員工的平均繳費年限,因此其總體平均待遇水平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平均水平高一些是正常的;關鍵是差距要適當,差距過大,特別是同類人員之間待遇差別過大,就應想辦法調整。胡曉義說,目前,國家已採取多種措施,積極推動養老「雙軌制」所導致的不合理差距問題的解決。一是從2005年開始,連續9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對反映差別較大的企業退休高級職稱科技人員,在這幾年調整待遇的過程中一直給予傾斜。同時,對退休早、養老金偏低的高齡退休人員,也一直給予適當照顧,並已形成一定機制。二是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2008年國務院確定山西、浙江等5個省市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事業單位分類人事制度、工資制度、財政體制改革緊密相聯,需要同步推進。三是加快推進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等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發展,進一步提高職工在退休後的生活水平。胡曉義表示,制度的最終統一,也就是「並軌」,這個大方向是明確的。實際的推進,要考慮兩方面情況:一方面,機關事業單位現行退休養老制度已實行60多年,從以往的經驗看,對這類「老制度」進行徹底改革,必須是循序漸進的,才能實現制度的平穩過渡,減少社會震盪。另一方面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本身也需要繼續改革完善。所以,所謂「並軌」並不是簡單地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並入」企業養老保險制度,而是朝著一個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進,最終取消「雙軌制」。這就需要做好頂層設計。如果缺乏深思熟慮而倉促上陣,就可能造成新的矛盾和問題。人社部正在抓緊研究養老保險頂層設計方案,將在適當的時候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方案成熟後,所涉及的各項改革舉措將逐步實施。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柒』 一年一年的盼,企事業已退休的老人什麼時候並軌呢
一年一年的盼,企事業已退休的老人什麼時候並軌呢?
實際上於2014年7月巳實行了〈並軌〉。只是制度上並了,而養老待遇並沒並。在〈並軌〉前,兩者之間養老金待遇平均相差一倍以上。近幾年雙方還執行原來的工資政策,盡管兩者近些年每年上漲養老金都按5%比例,機關事業退休人員基數高漲的就多,而企業退休人員基數低漲的就少,兩者差距越漲越大。這合理嗎?
並不並軌只是表面現象,實際把企事業退休金距離拉近才是關鍵,就說並軌了,還不能實現企事業退休金平等的,要有一段過渡時期,到那時也很難實現企事業退休金拉平的可能。
退休金高地享受著富裕生活,但是不去愛護自己的身體,每天大魚大肉的吃著,也不是什麼好事。企業退休金少吃著粗茶淡飯,相對壽命也長,不就攆上退休金多的事業退休金了嗎?知足為快樂,好好活著吧。
建議各地參考和實施江蘇省這些年的做法,就是讓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漲幅比事退人員養老金漲幅更高一些,這樣才能縮小差距,促進社會公平。
『捌』 2025年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完全並軌,還會有差距嗎
2024年以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養老金外表上沒有區別了,實踐上差異依然在!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並不會由於變革後就降低!
為什麼這么說呢?兩者的本質性差距在哪裡呢?
無論如何,最最少標明上統一了,還是給國度點個贊!
『玖』 養老金並軌後企業和事業單位養老金一樣嗎
養老保險並軌,也就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並軌。養老保險並軌後,企事業單位職工實行同樣的養老保險制度,都需要滿足15年的繳費年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到相關部門辦理退休手續後,按月領取養老金。其實不管領取多少退休金,我們的身體健康才是最重要的;到2024年10月份採用新的辦法計發退休金也是相同的道理,肯定是繳納的越多,領取的就越多。但由於機關事業單位實行養老保險繳納2014年10月1日開始交納,退休時機關事業單位,老人和中人差別較大,所以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退休養老金的計算,仍然按照老人的辦法,暫時執行。等中人辦法出來以後,對中人退休養老金實行多退少補。相對來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有完整的的人生職業規劃的,隨著工作時間越長,整個人生處於穩步上升階段。
法律依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范》 第七條 待遇支付,社保機構應每月編制基金支付明細,並協調金融機構及時劃入參保人員賬戶。
社保機構對於終止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參保人員,應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手續,按規定將個人賬戶資金余額一次性支付給參保人員或其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繼承人。
參保人員發生按規定應暫停享受養老待遇情況的,社保機構暫停為其發放養老保險待遇。待符合繼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規定條件後恢復發放。
『拾』 企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以後,二者之間就不會有較大差距了嗎
企業單位和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在養老保險並軌之後,二者之間就不容易有很大的差別了沒有?2014年10月份之後,機關事業單位,逐漸交納基本上養老保險以後,另外也創建了職業年金的繳費。自然大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逐漸繳納機關養老保險以後,它事實上這一說白了的機關養老保險,跟大家的企業員工養老保險實際上是一樣的。
僅僅針對她們的。測算方法完成了同樣的測算方法,我不相信愛情,但因為交費標準的不一樣,主要是均值交費指數值的不一樣其次再加上大家機關事業單位也創建了職業年金,等同於是填補養老金的工資待遇,所以說離休之後,仍然能夠得到一個較高的養老金收益。而大家企業單位這里絕大部分企業單位也沒有創建年金,因此從實質上而言,企業單位所得到養老金的水準相對性全是較為低的。二者之間的差別仍然是較為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