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金是虧空還是結余
養老金「缺口」終究要靠制度補救
社保基金總量上的「盈餘」並不代表著結構上的合理。雖然我國的社保基金從總體上來看是收入大於支出,而且每年的結余額似乎也不小,但如果從各地的情況來看,則呈現出明顯的苦樂不均。
我國的社會保障基礎還不是很牢固,社保基金面臨的各種風險依然很大。這就需要我們未雨綢繆,通過加大改革力度盡快夯實社保基金的基礎。一方面,進一步拓展社保基金的來源渠道,包括加快轉持國有股充實社保基金的步伐、不斷擴大征繳面、擴大投資渠道增加投資性收益等等;另一方面盡快提高統籌的層次,實現全國范圍內的統籌,同時強化各級政府的財政保障能力,提高地方政府對保障社會保障基金安全重要性的認識。當然,從我國依然是發展中國家的基本國情出發,依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狀況,合理適當地保持社會保障水平的同步協調發展,也是保證我國社會保障可持續發展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
㈡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對低養老金地區會高嗎
一、是否已真正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尚存爭議
養老保險制度省級統籌是提高統籌層面、增強制度的互濟共助作用,提高財政兜底能力和基金支付力,最武漢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終實現制度統一的重要途徑。1987年我國首次提出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概念,國務院曾要求1998年底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目標,但最終目標落空。2007年,國務院要求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期限在2009年年底完成。2009年7月,入保部透露,全國已經有25個省份建立了省級統籌制度。2011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舉行記者會宣布:「十一五」期間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並宣稱現在養老保險基金統籌層次還比較低,我們在「十二五」期間要實現基礎養老金的全國統籌,在更大范圍內進行資金調劑,化解風險。
統一計發辦法和統籌項目、統一業務經辦機構和規程、統一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等「五個統一」的標准。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工作啟動了20多年的時間,並做了多次部署,但最終未見成效,詳見表1。
二、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制度障礙與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的發展難點
政府一次次提出省級統籌的時間表,目標一次次的設定,但執行效果總未達到預期。2012年入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公報稱,全國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建立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但事實上,我國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省份實現了基礎養老金在省級的統收統支,絕大多數省份養老保險統籌層級仍然停留在縣市一級,全國統籌單位多達2000個。真正意義上的省級統籌為什麼如此困難,主要原因在於:
1.地方利益作祟,統籌層次無法提高的阻力在於政府本身
養老保險統籌最主要的問題是直接的利益關系,無論省內各地市之間還是各省之間,只要養老保險基金的利益問題無法平衡,實行省級統籌或是全國統籌的任務就難以推行。實現省級統籌是提升養老保險保障能力的有效辦法,但省級政府存在一定的顧慮,按照慣例,哪一級統籌就由哪一級財政負責。財政責任的上移,無疑給省級政府增加了財務負擔和更多的行政管理責任。已經實現省級統籌的地方,除了4個直轄市之外,大多屬於欠發達地區,比如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沒有完全實行省級統籌的地方,大多屬於發達地區。出現這種現象,主要因為中央財政對欠發達地區實行省級統籌給予一定的補助,再加上省級財政補助,省級就有足夠的資金開展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且省內地市由於結余少也願意將責任上移。而發達省份無法得到養老保險基金的中央財政補貼,省內養老保險基金結余又滯留地市級。若省內經濟差異大,則各地市不願將養老保險金上繳省級補差調劑,就產生了越發達地區省級統籌越困難的現象。
對於省內各地市而言,由於養老保險的屬地管理規則,基金限制在各個行政片區內,基金的上解就可能導致利益受損,涉及當地財政收入和政績。經濟好的地市擔心省級統籌降低本地居民養老待遇水平,損害本地利益;而經濟差的地市希望得到外援降低自身支出壓力。當出現局部利益與全省利益沖突的時候,各個市、縣往往選擇保護局部利益。
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困難,不是理論或技術上的困難,而是利益平衡問題。在當前以及今後很長一段時間內,各省級行政區間的巨大經濟差距將繼續存在,各地對自身利益的爭奪與地方保護主義將繼續存在,中央政府也很難在短期內完全協調好各省級行政區的利益訴求。
2.碎片化管理導致無法統一養老保險制度
按照我國公共政策制度設計規則,中央往往僅負責養老保險制度宏觀政策的制定和指導,具體細則由各地政府依據自身特點、經濟狀況以及地區居民的收入水平自行設定,出現繳費基數、繳費模式、費率水平等不同,導致養老保險制度的碎片化,不僅省際之間制度不一,甚至省內各地市也差異很大,不易進行統一管理。以廣東省為例,珠三角地區外來人口多,參保覆蓋率高,基金結余較大,單位繳費普遍在9%~12%左右的低繳費區,深圳、珠海、佛山為10%,東莞只有9%,繳費工資較低,普遍低於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企業負擔較輕;而欠發達地區則相反,覆蓋率低,參保繳費人數少,基金結余較少,有的地市出現當期赤字,單位繳費比例普遍高於15%,韶關、河源、汕尾基本養老保險企業繳費率達到18%,最高的達到22%,繳費工資普遍已達到或接近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企業負擔較重。
5.統籌調劑基金部分用於做實個人賬戶,地市參與省級統籌積極.陸降低
全國各省級養老保險統籌要求從各地市上調養老保險調劑金,如廣東省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將省級養老保險調劑金上繳比例由3%統一調整為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的g%,養老保險基金調劑金上移至省級主要用於補差欠發達的地市統籌資金的支付缺口。由於養老保險制度從現收現付轉制到部分積累制時,統籌賬戶對個人賬戶的侵佔,導致個人賬戶「空賬」運行。地市的統籌賬戶基金,除了向省人保上繳調劑金之外,一部分還要用來做實個人賬戶。2006年之後實施養老保險新政,中央政府要求積極做實個人賬戶,除財政補貼和轉移支付等方法,也在利用提高統籌層次的方式來籌集資金以彌補個人賬戶無法支付的部分。這進一步影響較發達地市政府進行省級統籌的積極性,傾向於將基金截留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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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啟動實施,將會迎來哪些變化
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啟動實施,將會迎來哪些變化?
1、養老金發放更有效
有些城市經濟發展好,年青人多,晚年人少,養老金結余特別多;而有些經濟發展差,歷史遺留問題較多,收不抵支。全國統籌後養老基金可以由國家進行調配,資金的調劑能力會增強,可以逐漸拉近各區域的養老金距離,讓人們的養老金足額發放,養老金上漲也更加有效。
㈣ 養老金上漲,全國各地有何差異
國家的政策一直在改變,針對於養老金的問題,大部分人都是比較關注的。不得不說,養老金在這幾年一直都處於上漲的狀態,全國各地的養老金上漲時,都會存在著一定的差異。但是整體來說養老金主要是從三個方面來進行改變的,這三個方面分別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以及傾斜調整等等。
一、定額調整
養老金雖然在上漲,但是各省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如果想要查看定額調整的基數,一定先要明確這個基數以後才能夠統一進行調整具體的標准數目。一般各省份之間定額調整的數目是不一樣的,比如上海上漲了60元,而遼寧的話最低上調才有20元。
通過以上的介紹,估計很多人都清楚養老金雖說是國家發放給大家的一些養老補貼。然而這方面的工作雖說井然有序的進行,目前各地方各地區的退休人員對於養老金已經有了一個大體的標准。雖說各個省市養老金上調了,但是整體調整的幅度卻不相同,可能會受到一定區域的影響。一般大家不清楚具體養老保險的情況,可以直接咨詢當地的社保局。
㈤ 退休養老金差距大的原因有哪些
繳納年限
眾所皆知,養老社保繳納滿15年,退休以後即可領取養老金。
當繳納15年後,若再繼續繳納,那退休後的養老金肯定會更高,這個跟繳納的年限有很大的關系。
舉例子你繳納15年,每個月可以領取3000元養老金;但是你沒有停下,有繼續再繳納的,繳納年限滿30年,根據繳納的基數來算,你可能就可以領取六千左右的養老金。
未來的政策如何,沒有人知道。如果你想以後老有所依,不靠子女救濟,那繳納養老社保是准沒有錯的!
趁著年輕自己有工作,多繳納一些年,回頭老了退休了,自己手頭上有錢了,不管是多是少,總是一份收入,還可以每個月領取,這一定地保證了以後自己的生活質量和臉面。
㈥ 為什麼農村60歲老人的養老金,各地差別很大呢
這個現象確實是一個事實存在的現象,沒有任何問題。因為每一個人養老金待孕的高低一方面,要考慮他所在地區基礎養老金的水平,因為各個地區的基礎養老金有所不同,比如說像上海地區今年就達到了1100元的水平。但是在全國絕大多數地區基礎養老金的部分,甚至還沒有超過200元,有些地區甚至是低於150元的。
包括農民在內的城鄉居民養老金,都是由基礎養老金跟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的,其中基礎養老金是由當地的政府進行補貼,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由個人養老保險賬戶里的余額來決定的。為什麼各地的農民養老金會有很大差別呢?一方面是因為基礎養老金部分存在差異,不同的地方基礎養老金是完全不一樣的,比如說上海最高,達到了1100元,而有的地方也就是100元左右,這就有了很明顯的差距。
㈦ 為什麼現在養老金的差距越來越大了
現在養老金的差距越來越大,並不是因為有了。人工上的這個差距的提升,而是說因為比例原來你繳納多少養老金,現在你能拿到多少養老金,這都是有一個固定的演算法的,雖然說詳細的演算法很煩很復雜,但是自己可以簡單的說,就是在工作的時候所繳納的養老金數額越多比例越高,年限越久,那你退休之後拿到的錢越多。
就直接縮小那就得靠你自己了,你努力賺錢,你繳納五險一金的這個本金越高,那你最終退休的時候是拿到錢越多,你到時候買房子你的公積金越多一個月賺5000塊錢的時候,和我賺1萬塊錢的時候,就算同比例繳納繳納的錢絕對不一樣,最終的結果當然不同了。
㈧ 農村60歲老人的養老金,各地差別也是很大,是什麼原因導致的
我以為主要有兩個方面緣由!
第二是各地的人口情況經濟開展不均衡形成的。由於我國實行的是各省市自治區統籌的社保制度,而我國各省市自治區的農業人口又是相當的不平衡,各地的經濟實力差距較大,以至越興旺地域農業人口越少,比方上海,所以它的財政支付才能強,中央根底養老金比例就高。反過來說,越是農業大省,鄉村人口越多,經濟實力越弱,所以根底養老金的補貼規范也就越低,構成惡性循環的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