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肥退休和廣州退休退休金分別多少
摘要 據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合肥市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精神及安徽省規定的政策執行並結合合肥市經濟發展、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因素而進行。
B. 06年至16年安徽省個人交養老金基數是多少
2016年安徽省個人交養老保險費今年調整的養老保險金基數為70元,每一年工齡加2.50元,不滿一年算一年,年滿70的另加25元,年滿80的另加35元。你可以算算看,你是不是調整這么多錢!
C. 合肥養老金提高了嗎
人社部、財政部下發通知:
2017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總體上調5.5%左右。
養老金上漲終於敲定了!
目前北京、廣西、青海三地已經明確2017年調整後的平均養老金水平,分別達到月均3770元、2305元和3353元。
皖人社發〔2017〕34號《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1.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掛鉤部分: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5%(見角進元)。
3.傾斜部分: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增加和掛鉤增加的基礎上再另行增加: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准。
D. 2016年養老保險基數是多少
該基數上一年度職工的年平均工資確定,除以12便為月繳費基數。
若工資收入高於社會平均月工資3倍時,繳費基數就是按社會平均月工資的3倍計算,以上部分不作為繳費基數計算。工資收入低於社會平均月工資60%時,繳費基數就按社會平均月工資的60%計算。
舉例當地的社會平均月工資是1500元:
工資是1200元,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就是1200元,按8%比例,應當繳費96元;
如果你的工資是800元,低於社會平均月工資的60%,則按1500元的60%計算,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就按900元計算,按8%比例,你應當繳費72元;
工資是800元,低於社會平均月工資的60%,則按1500元的60%計算,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就按900元計算,按8%比例,你應當繳費72元;
(4)合肥2016年度養老金基數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6%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E. 歷年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列表
全國各地每一年的社保繳納基數各有不同,它是以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具體的百分比是以個人工資收入來擬定。以下舉例上海市2013年--2018年,當個人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就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1、2014年以60%為繳費基數,可交3022元。2014年4月14日上午上海市社保局公布公布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的社保繳費基數,最高15108元(去年本市職工月均工資的3倍),最低3022元(去年本市職工月均工資的60%)。2013年上海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 3022/60%=5036元。
2、2015年以60%為繳費基數,可交3272元。2014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為65417元,比上年增長8.2%。按此計算,2014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451元。
3、2016年以60%為繳費基數,可交3563元。2015年本市職工年度平均工資為71269元,月平均工資為5939元,
4、2017年以60%為繳費基數,可交3902元。2016上海平均月工資:19512/3=6504元/月。
5、2018年以60%為繳費基數,可交4279元。2017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1376/3=7132元/月
(5)合肥2016年度養老金基數擴展閱讀
當個人年齡達到退休年齡後,可以領取養老金。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可以領取養老金。每月領取的總額是:基礎養老金加上個人賬號養老金的和。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F. 合肥市五險一金的比例(單位交多少,個人交多少)
社保費用的多少,主要看你選擇怎麼樣的繳納基數。以合肥社保舉例,目前2020年9月份的社保回繳納答基數是3017.01-15085.05元,以最低繳納基數3017.01元來計算的話,職工社保費用一共需要繳納524.88元,其中個人需繳納316.79元。
(上易社保APP,個人輕松參保)
易社保支持北上廣深、合肥等36個城市的社保補繳、社保代繳、公積金代繳服務,社保代繳服務費每月僅需39.9元/人。累計服務人數超十八萬,參保費用透明,流程簡單清晰。
「個人輕松交社保,就用易社保APP」。
G. 合肥市養老保險基數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合肥市的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是15085.05元和3017.01元。該基數來源於2018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和300%來核定的。
同時該核算年度內參加養老保險的人員可以按照2018年度全省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70%、80%、90%、100%、150%、200%、250%以及300%九個檔次選擇合適的繳費基數。
(7)合肥2016年度養老金基數擴展閱讀:
社保繳費基數申報:
1、每年7月,參保單位須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2、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參保職工本人簽名或採用公示的方法確認。
3、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暫按其上一年月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
4、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後,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職工繳費基數越高,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醫療費用就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
5、社會保險的月繳費基數一般是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一旦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
H. 合肥市職工退休金的計算方法
企業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1/An-1+an/An)÷N。
(8)合肥2016年度養老金基數擴展閱讀:
根據《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
第二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下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一)被保險人的基本養老金;
(二)被保險人退休後死亡的喪葬補助費;
(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支付項目的費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發生支付困難時,由市財政部門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符合下列條件的,自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一)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相關手續的;
(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
第三十條企業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並將企業違法行為的信息依法計入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企業給被保險人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造成損失的,被保險人有權要求企業賠償。
第三十一條企業和被保險人或者其他人員採用多領、冒領等手段騙取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按照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處騙取金額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養老保險基金劃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致使基本養老金不能按時足額發放或者造成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流失的。
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由有關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