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村戶口繳納的養老保險,戶口轉移時保險如何轉移
養老保險關系如果戶口所在地發生改變的話那麼是需要進行轉移的,養老保險就像轉移戶口一樣首先需要在轉入地出具轉入申請,然後到轉出地轉出來就可以了。當然各地的遷入遷出政策不一樣,具體還要咨詢當地的社保部門。
② 養老保險如何轉移戶籍地
1、目前政策下,社保異地轉移,僅城鎮戶口,養老保險可向戶口地轉移,其它險種不可轉。醫保存摺里的錢在當地消費完,失業保險符合領取的,可以申請領取,否則放棄。
如果所在省份還沒實現養老保險自由轉移的話,目前政策,社保異地(跨省、跨地區)轉移,僅養老保險可向戶口地轉,而且只轉個人賬戶金額,公司交的不能轉,同時還需要是城鎮戶口。農戶不能轉,可按規定退保。
2、符合轉移條件的,先去戶口地社保機構開戶,開具接受函及獲取相關社保轉移資料(當地社保機構名稱、開戶行名稱以及賬號等),再到轉出地社保中心辦理轉出手續,將應轉基金劃入轉入地社保中心開戶銀行賬號。然後回戶口地辦理轉入。即使暫時不能轉的,就先放著,養老保險不會作廢的,可以等新社保政策出台後,再按規定轉移,以後轉移肯定會更容易的
現行辦法,養老保險只轉移個人賬戶金額,不轉移統籌基金,也就是說公司交的不能轉,繳費年限合並計算。新辦法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除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外,還要再按本人繳費工資的一定比例轉移統籌資金。
現在社保還沒實現全國統籌,因此,異地(跨省、跨地區)轉移非常困難,國家正在研究解決社保轉移問題,新政策出台後,轉移接續會更加容易。
現在社保還沒實現全國統籌,因此,異地(跨省、跨地區)轉移非常困難。目前政策下,社保異地轉移,僅養老保險可向戶口地轉移,而且只轉個人賬戶金額,公司交的不能轉,同時還需是城鎮戶口。
繳費時間重復了,是否還可以轉移合並,需要咨詢兩地社保明確,就算可以合並,重復的交費時間也不能累計,只能算一個地方的,只能累計個人帳戶部分的錢。
養老保險實現省內自由轉移是早晚的事,不過現在還只是少數省份,如廣東、江蘇等省份。具體可咨詢當地社保部門,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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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戶口遷出養老保險怎麼轉
法律分析:戶口遷移,社保可以進行轉移。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④ 異地戶口遷入,如何轉養老保險
異地養老保險轉移的流程是:1、在轉機地點工作並支付保險費;2、本人或用人單位向被轉移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轉入地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延續;3、符合轉入條件的,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寄送養老保險轉出函,資金劃轉地社保經辦機構將根據信息表繼續辦理申請人的社保個人信息和個人賬戶,並將辦理情況告知申請人單位或個人。
⑤ 養老保險在交期間戶口換地方了,怎麼辦
社保最低繳費年限是累計繳納15年,到退休年齡時,有兩種處理辦法:
1、養老保險在哪裡繳納版都沒關系權,將來退休時可以遷移回戶口所在地申請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到戶籍地居民的退休待遇。
2、可以在養老保險參保繳納所在地申請辦理退休手續。戶口在哪裡沒有關系,只要你在參保所在地累計繳費滿10年,而且達到社保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到退休年齡時,你就可以申請在參保所在地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參保所在地居民退休待遇。
⑥ 戶口遷移後城鄉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戶口遷移時,已在原戶籍地辦理了退休手續,享受當地的養老保險待遇及職工醫保待遇,則戶口遷移不會影響社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⑦ 戶口遷走了養老保險怎樣辦
法律分析:戶口遷移之後,社保也可轉移,建議將社保轉移至戶口所在地比較方便。 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