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是石家莊的,舊的醫保卡換新的社會保障卡在哪換,除了槐安西路48號可以就近去新華區政務服務大廳么
摘要 您好!希望下面的回答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石家莊市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地址、電話
B. 養老保險金
如果你抄是新單位的合同工,你可以跟你新單位的領導商量一下,讓他幫助把中間沒交的部分幫你交一下,需要個人繳納的部分你自己補繳納。如果你新單位的領導不幫你,或者你現在屬於臨時工,那你只能個人從08年開始補交了。
C. 正定新區是不是現在發利息費四千啊為什麼我們固營沒有
這個在7月份就發了吧,這個是村裡自己發的,並不是統一的,你問問你們村委會吧。朱河已經發完
D. 正定新區的退伍兵為什麼不視同社保交費年限呢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無論是百農村還是城鎮戶籍,軍齡視同繳費年限。法律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四十六條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度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內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吽�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待遇計容發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 2022年正定新區養老金認證了嗎
2022年養老金還沒認證。養老金認證每年一次:5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有的省市規定在認證者生日當月,可順延2月
F. 石家莊正定新區商務中心拖欠農民工工資去哪裡討說法
現在國家政府有法律規定:「拖欠工資的屬於違法犯罪」,你們農民工勞動者應該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投訴舉報告發,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幫助你們勞動者解決這拖欠工資的事
按照現在國家政府的法律規定:拖欠工資的,如果勞動者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申請「拖欠工資賠償金」,政府有關部門(12345投訴熱線電話、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12333、勞動監察大隊、法院)應該依法判處公司(或者老闆)按照拖欠工資的數目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款額的賠償金,賠付給被拖欠工資的勞動者,這是付給被拖欠工資100%(百分之一百)之外的,也就是總共應該付給勞動者125%(百分之一百,加上百分之二十五)款額。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你們應該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12345投訴熱線電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12333、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告發,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幫助解決這個拖欠工資的事,同時打電話12348法律援助熱線電話,這是政府提供免費律師幫助你們勞動者各種問題的電話號碼,你們可以要求政府提供的免費律師幫助你們在法律方面得到援助
國家政府現在有法律明確規定「拖欠工資的剋扣工資的屬於違法犯罪,拖欠剋扣一個人的工資超過五千元的屬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超過三萬元或者超過十個人的屬於嚴重違法犯罪,嚴重的要判刑關進牢獄。」、「企業應簽訂勞動協議合同,並且給每一位勞動者(工人、農民工、員工、民工、職工,等等)繳納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勞動者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企業可委託銀行發放勞動者工資。」,企業必須按照約定給勞動者繳足社保費並且足額發給工資,否則,政府執法部門會依法嚴格處罰違法的企業。私人老闆同樣必須按照國家政府的法律發給各項勞動報酬與勞動保護用具和辦理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並且按時付給工資,如果違反有關工資和社會保險的法律規定及勞動報酬與勞動保護的法律規定,政府同樣會嚴格依法懲處違法的私人老闆。
1、根據《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必須給勞動者(農民工、職工、員工,民工、工人、所有的打工者)繳足「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企業與職工簽訂合同時,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都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2、《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企業在試用期間也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
3、據《社會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系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第一步應該爭取協商解決,可以直接找企業法人代表、企業老闆、財務部門、財務經理。能協商解決最好,協商不合理就向當地的政府有關部門投訴舉報告發(12345投訴熱線電話、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電話12333、勞動局裡的勞動仲裁科、工商管理局、建設局、法院、監察部、12348法律援助熱線電話,都可以,會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幫助的)
應該要有能夠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事實證據,比如:協議合同、欠條、有關拖欠工資和索要工資的錄音、視頻錄像,上班打工的打卡記錄,上班勞動工作的視頻錄像,曾經填過的各種表格、之前曾經領取工資的憑證、領取物品的憑證、上崗證、出入證、胸章、胸牌、臂章、單位發的工作服工作帽、單位發的勞保用品、各種各樣的文字材料資料,微信上簡訊上電腦上涉及雙方發給工資數目與拖欠工資及索要工資的各種信息、介紹人、中介人、知情人、證明人,等等,都可作為事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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