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一個公司幹了二十年了,公司一直沒有給買養老保險,該怎麼辦
在一個單位工作了20年,但是卻沒有辦理養老保險,這個時候就應該跟單位進行溝通,看是否能進行補繳。而且在某種程度上工作20年沒有繳納保險,你肯定是知情的,但是你卻沒有進行過協商談判。所以在這中間你肯定也是需要承擔一部分的責任,如果不繼續採取措施的話,在退休之後你是沒有辦法領取養老保險金的。
所以這個時候就不要顧及所謂的面子,公司沒有給你繳納養老金,已經節省了很多的成本。所以這個時候需要找老闆進行協商,各退一步。看是否能對以前的養老保險進行補繳。雖然這種可能性比較低,但是還是能夠進行協商的,實在不行就可以讓他們只給你繳納15年的也可以。一次性繳納十年是最低的一個底線,如果他們繼續堅持不給你講了的話,這個時候就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因為在我的勞動法當中,公司是必須為企業員工參保的。
㈡ 養老金沒發應該找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社保局。
剛辦理退休時養老金可能延遲發放:由於部分職工退休時,由於個人資料、檔案材料不齊、有的需要補交養老保險的差額,有的需要補交醫療等問題,導致退休審批時間延後,不管需要審批多少時間,退休金的計發日期都是從生日後第二個月開始補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㈢ 我88年參加工作,97年辭職干個體,一直沒有交養老金,現在想補交可以嗎,去什麼部門找
只能到當地的社保局去查一下有沒有教過,如果有教過的話,那現在繼續交,直接到銀行交錢就可以了,但是需要補交的話是不可以的,如果你已經到了退休,年齡是可以不交,但是可以延遲退休。
㈣ 單位倒閉,14年後一直沒給交養老金,現在該退休了,退不了怎麼辦
你父親這種情況很多,但是你父親把單位應繳部分繳了,也不合理,不繳有無法辦理退休。解決辦法是找原單位的上級主管單位或信訪中心商議解決辦法,也可以通過政府和社保中心協商按照最低繳費補繳,也可以把拖欠的工齡不要了,辦理退休。具體怎麼解決需要申請社保中心協商解決。
㈤ 打工10年單位沒給交養老保險,我該怎麼辦
打工10年單位沒交養老金,你可向老闆申請交社保,老闆會同意交上社保,如果老闆不同意交社保,你可到勞動局起訴,賠償十年交社保損失。
㈥ 單位沒給交養老保險如何補繳
應該給補交。
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提出申訴。
以下情況可補繳
應保而未保的用人單位職工具體包括三類情形:
1、自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統籌范圍內在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辦理了正式招工錄用手續、具有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因歷史客觀因素應保而未保的職工(含勞動合同制工人)。
經本人申請、單位申報,可到原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補繳手續。
對於申請人原單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門履行申報手續。
對於原已參保的原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因其參加工作時間及連續工齡計算等問題有異議的,在按規定重新認定後需要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可參照上述適用范圍及申報辦法處理。
2、自1996年1月1日以來與用人單位建立或事實上形成了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應保而未保的職工。
不論是用人單位還是職工提出參保補繳申請,只要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爭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均應當依法受理。
3、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依法判定存在勞動關系、因用人單位未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應保而未保的職工。
用人單位應為職工參保而未參保,用人單位或職工均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參保補繳申請,社保經辦機構應當依法受理。
對於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調解,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達成調解協議的,可參照上述辦法處理。
中斷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
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補繳其在靈活就業人員窗口中斷繳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保或在靈活就業人員窗口首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不得通過向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不得通過違規補繳而取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資格。
靈活就業人員補繳起始時間不得早於2004年7月1日。
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離職的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因正常原因離職的人員,從進入企業工作或從事靈活就業之月起,按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建立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對於上述人員進入企業工作以前符合國家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連續工齡及相關待遇,按照《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13號)規定執行。
上述人員,根據本人意願,由本人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申請,報經市人社局審核同意,也可補繳其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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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單位一直沒有給交養老保險應該怎麼辦
您好,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單位一直沒有給交養老保險可以向當地社保機構進行投訴,要求用人單位繳納養老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7)沒有交養老金找哪個部門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㈧ 企業不給交養老保險應該找哪個部門反應
企業不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應當先向用工單位提出要求參保,如果用工單位執意不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