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養老保險 > 我國農村新型養老保險的特點

我國農村新型養老保險的特點

發布時間:2022-06-18 01:25:46

⑴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制度模式主要特點是什麼

綜述
中國新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及改革已經走過了十幾年的歷程,經過多年的摸索、實踐,在資金的管理上逐步形成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籌資模式,建立了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但目前我國養老保險也愈來愈面臨更嚴峻的挑戰,加速發展的人口老齡化、覆蓋面窄、統籌層次低、隱性債務和個人空賬等問題,已使現有的養老保險制度力不從心;而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與土地保障」功能已日趨退化,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剛剛開始試點,任務艱巨。因此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針對我國當前社會養老保險在實踐中出現的難點問題進行分析,進而提出相應的改革與完善對策,是社會保障中亟待解決的核心問題。
發展歷程
我國的養老保險以1951年2月26日政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為起點,經歷了幾十年風風雨雨,其發展可概括為四個階段:1951-1965年為養老保險制度的創建階段。該階段以政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為標志,主要工作是著手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並逐步趨向正規化和制度化。1966-1976年是養老保險制度嚴重破壞階段。當時中國社會保險事業與全國社會經濟文化一樣遭受到嚴重破壞,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調劑制度停止,相關負擔全部由各企業自理,社會保險變成了企業保險,正常的退休制度中斷。1977-1992年為養老保險制度恢復和調整階段。在十年動亂結束後,我國採取漸進的方式對養老保險進行了調整,恢復了正常的退休制度,調整了養老待遇計算辦法,部分地區實行了退休費統籌制度。1993年到現在是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創新改革階段。本階段主要是創建了適應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模式,改變了計算養老金辦法,建立了基本養老金增長機制和實施了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最終基本建成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制度結構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基本部分和主要環節,是社會保險的主要內容。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養老保險制度中由政府管理和提供的那一部分,又被稱作基礎養老保險制度或公共養老保險制度,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普遍性的特點。
中國目前社會養老保險體制構架按照人口類型可分為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三大部分。中國最初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即是城鎮養老保險制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分離出來的,其後,在制度變革過程中又經歷了合並和分離的過程。
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
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先後經歷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壞以及「文革」後的恢復(1966—1986)、改革與完善(1986年至今)三個階段。初步建立階段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有以下特點:(1)有明確的法律依據;(2)完全現收現付制的模式;(3)企業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4)企業間實行全國統籌的保險費率;(5)政策制定、監督和執行分別由不同的部門承擔。勞動部負責政策的制定和監督,工會系統負責具體的保險經辦,二者相互監督相互制衡[1]。但該制度也存在明顯問題:(1)覆蓋范圍狹窄,即僅限於城鎮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正式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按崗位劃分參保條件。計劃經濟的特徵使人們一旦進入特定崗位就享受到相應的保障。(3)保險體系層次單一,所有責任都由政府承擔。而且在現收現付制度模式下,基本沒有任何積累資金。
「文革」中,中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遭到了嚴重的破壞。「文革」結束後,養老保險制度逐步恢復。此階段的制度特點為:(1)單位成為養老保險金籌集發放的主角,企業完全承擔了原來勞動部和工會的職責,制度中的監督與制衡關系不復存在;(2)依然實行現收現付制的模式[1]。存在的問題主要有:(1)覆蓋面狹窄。改革開放後,中國出現了多種經濟形式,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仍主要集中於國營企業;(2)企業完全負擔社會養老保險,且新老企業負擔不均;(3)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無法適應工資制度改革的要求。經濟改革使多種經濟成分得到發展,企業工資制度也發生變化,以標准工資為基礎的養老金計發難以為繼;(4)基本養老金沒有調整機制,如沒有考慮通貨膨脹的因素等;(5)退休條件以及待遇水平與工齡掛鉤的做法欠科學。
1995年,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首次引入個人繳費和繳費確定型制度,打破了以往現收現付制模式下繳費責任主要由企業承擔的局面,強調個人在養老保險中的責任和義務。然而,現實中還存在著一系列尚未解決的問題:(1)統籌范圍實際上仍以縣市為主,與「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目標相距甚遠;(2)各地養老金收繳、支付標准不一,阻礙了勞動力跨地區的流動;(3)企業仍然擔負著養老金發放和管理退休職工的責任;(4)1995年的改革導致前後兩個實施方案並存,在制度設計和管理上帶來新的混亂。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造成資金運作上的賬目、管理混合運行現象,給統籌資金挪用個人賬戶提供了方便;(5)覆蓋面依然很小,統籌層次依然很低。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制度本身也得到了完善和發展。但改革過程中依然存在很多問題:(1)最突出的便是巨大的隱性債務。現收現付制向基金積累制過渡的過程中,由於一部分人的過渡養老金全部或部分沒有個人積累,所有都要從社會統籌中支付,但規定要求「企業繳費一般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但又要求「保證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於是很多地區的繳費比例大大超過了有關規定;(2)過高的費率負擔使很多已參保的企業採取各種手段逃避拖延繳費;(3)覆蓋面雖擴大但一些非正規就業的社會弱勢群體如農民工仍得不到保障;(4)由於經濟發展的地區不均衡,僅以省為基礎的養老保險制度難以解決各地區之間的勞動力流動問題。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在制度變革過程中先後經歷了分離→合並→分離的過程。1955年12月國務院頒發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職處理暫行辦法》使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從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分離出來;1958年3月,國務院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合並;1978年6月,國務院發布文件分別規定了幹部和工人的離、退休制度,從而將自1958年起幹部和工人實行的統一退休退職辦法重新分成兩個不同的制度;1980年10月國務院頒布的《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和1982年4月頒布的《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幾項規定》共同構建了老幹部離休制度;1993年8月,國務院頒布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養老制度做了較大修改和調整,公務員不需要為養老繳納任何費用。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特點是:(1)養老保險金固定。一般以退休前最後一個月的工資為基數按一定比例計發;(2)保障水平高。無論是名義替代率還是實際替代率都高於企業;(3)個人不承擔繳費義務完全由財政負擔。
該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為:由於沒有統一的政策和法規相配套,各地區根據自身的財政收入狀況自行其是,致使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待遇與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不相銜接,而且事業單位彼此之間差距明顯。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先後經歷了初步探索與試點推廣(1982—1994)、逐步發展(1994—1997)、衰退停滯(1998—2008)以及嶄新發展(2008年至今)四個階段。
自新中國成立至改革開放前,中國並沒有嚴格意義上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1982年,全國11個省市3547個生產隊實行養老金制度,養老金由大隊、生產隊根據經濟狀況按比例分擔,從隊辦企業利潤和公益金中支付[3];1987年3月,民政部下發《關於探索建立農村基層社會保障制度的報告》[4];1991年,國務院授權民政部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試點工作。此階段農村養老保險的主要特點是:(1)在養老保險金的籌集渠道上,集體經濟承擔了主要義務,資金的多少受集體經濟效益的影響,來源不穩定,個人不承擔繳費義務;(2)在養老金的計發上,沒有科學嚴格的計算;(3)養老金的管理上,以村鎮企業或鄉鎮為單位,缺乏監督和約束機制,資金安全性差,流失嚴重。
1994—1997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先後提出整頓方案:繼續在有條件的地區進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探索。在此基礎上,針對進城農民工、城鎮農轉非人員和農村勞動者研究設計標准不同、可互相轉變的養老保險辦法。2008年10月,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2009年9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目標;在籌資模式上,採用統賬結合的制度模式;在基金管理上,新農保基金要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新農保制度模式的主要特點為:(1)基金籌集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政策扶持,突出自我保障為主的原則;(2)實行儲備積累,建立個人賬戶,個人領取養老金的多少取決於個人繳費的多少和積累時間的長短;(3)農村務農、經商等各類從業人員實行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便於農村勞動力的流動;(4)採取政府組織引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的工作方法。該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參保比例較小,保險水平偏低;政府沒有補貼農村養老保險費;養老基金難以實現保值增值等等。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⑵ 養老保險的特點有哪些

我國的農村養老保險發展到今天,雖然仍存在一定的問題,但較以往相比,開始走向更加完善和成熟。它具有以下幾個特徵:
(1)是一種政府行為。每個人都有一個從出生到年老的自然生活周期,在年老時,隨著勞動能力的逐漸喪失,也就失去了獲取收入和物質資料的能力,老年人如何養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單純依靠市場是無法對此進行調節的,存在著市場失靈。這就需要由政府出面進行干預,從而保證老年人老有所養,保持社會的穩定。
(2)強制性。即國家通過立法程序,強制用人單位和個人必須依法參加養老保險,履行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和義務,繳納養老保險費,待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基本養老金,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保障退休後的基本生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按照自己的意願或從自身利益出發來決定是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強制性還有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克服個人短視問題。即有些人注重目前消費而忽視將來消費,如果沒有養老保險制度,這些人在年老後就可能陷入困境。現代社會又不能無視這些人的困境,要給予幫助。一旦社會無償地給短視者以幫助,就會產生更多的短視行為,即「搭便車」行為,使社會不堪重負。
在我國農村,由於生產力水平還比較低下,對廣大農民目前實行自願的養老保險制度。
(3)養老保險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為什麼養老保險所能保障的不是勞動者最高的生活水平,而只是基本生活水平呢?原因主要在於:退休者已經退出了勞動力隊伍而不再創造價值,在一定的生產力水平下,社會創造的物質財富是既定的,如果政府有意識地通過制度安排來保持退休者很高的生活水平,一方面會增加整個社會的經濟負擔,另一方面,會增加現有勞動者的撫養負擔,降低其他年齡層次人口的消費水平,進一步影響在職勞動者生產的積極性,不利於經濟發展。
(4)養老保險的保障對象是法定退休者。對於養老保險的對象,各國一般都從法律上給予明確的界定,一般包括以下條件:一生中累計的工作年限、達到法律規定的年齡、曾繳納過養老保險費等。在中國等一些發展中國家,退休只適用與城鎮非農產業的就業者,而對於農村的勞動者一般沒有退休的概念。「老年」有生理意義上的老年和社會意義上的老年兩種含義。生理意義上的老年是指從醫學生理上,一個人的主要器官衰老到一定程度的狀態。社會意義上的老年,是指一個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承擔社會勞動義務能力下降到一定程度的狀態。養老保險所指的老年是社會意義上的老年,但也要按照國家規定的年齡界限來判定。
(5)互濟性。一般來說,養老保險費是由國家、企業或單位、個人三方共同承擔的,籌集到的養老保險基金要保障退休者的基本生活,就必須進行科學的管理,在較高的層次上和較大的范圍內實現養老保險費用的社會統籌和調劑互助,從而分散風險,保障生活。
(6)普遍性。每個勞動者都要經歷漫長的老年歲月,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年老的風險對於每個勞動者都是普遍存在的。因此,一般來說,養老保險的對象應當是全體勞動者,不管是哪個行業,是城市還是農村。當然,一個國家養老保險的實行,是與本國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社會化程度相聯系的,這需要有一個過程,比如各國的養老保險首先是城市產業部門,農業部門則比較晚。養老保險的普遍性也表現為全球性,因為人口老齡化是世界性的課題。

⑶ 農村新型養老保險關鍵信息解析

近年來,三農問題成為國家關注的熱點,農村新型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是以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為目的,由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也是國家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樂康無憂」返還型住院醫療保障計劃,兼具保險保障和保費返還雙重功能

新農保和老農保有什麼區別?返還型保險到底劃算嗎?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消費型和儲蓄型、返還型保險有什麼區別?哪個好?

第一,兩者籌資的結構不同。過去的老農保主要都是農民自己繳費,實際上是自我儲蓄的模式。而新農保則為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和集體補助相結合。尤其是中央財政對地方的補助,直接補貼到農民的頭上,可以說是繼取消農業稅等一系列惠農政策之後的又一項重大的惠農舉措。

第二,賬戶組成結構不同,老農保是建立農民個人賬戶,而新農保分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的;另一部分是個人賬戶的養老金。根據農村新型養老保險政策,中國農民60歲以後都將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

哪些人群可以享受農村新型養老保險?

資料顯示,新農保是根據自願原則繳納的,凡是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保。

什麼時候可以領取農村新型養老保險中的養老金?

農村新型養老保險一個很大的特點就是多繳多得,等到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如果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農民工是否可以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

根據人保部相關人士表示,農民流動很頻繁,可能在城市安家,也可能回農村。如果在企業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且享受城保待遇,那就不用參加「新農保」了;如果沒達到享受城保待遇的要求,比如累計繳費不滿15年,他們可以按有關規定,把城保的繳費積累轉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規定領取。對於人保保險怎麼樣,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中國人保好不好?有什麼保險值得推薦?

「悠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險計劃,涵蓋原位癌和30種重疾保障

⑷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對於從前的,有哪些優點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針對農村不斷發展的趨勢,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也在逐年發生變化,以更好的滿足當代農民的養老保障需求。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對於從前有哪些優點
一是社保的籌資結構有了很大的改變。以前的舊模式很保守,說白了,就是農民自己儲錢過日子。但現在不同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多了兩大主體的支持:集體補助、政府補貼。在新繳費體制下,農民收到的保障是個人、集體、政府三方的補助。這種養老力度就強大多了。
二是賬戶與以前有區別,現在的新農保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基礎養老,另一部分是個人賬戶的養老,基本養老屬於國家直接補貼,個人養老則由地方負責。

⑸ 什麼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⑹ 3、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概念及特點是什麼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概念以及特點是什麼?也就是在農村合作醫療社上面加了別的項目

閱讀全文

與我國農村新型養老保險的特點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婦科健康體檢多少錢 瀏覽:220
貴陽最低養老金 瀏覽:970
如何讓老人後背有力 瀏覽:469
老年人突然腳發軟 瀏覽:30
幼兒婦幼保健站體檢多少錢 瀏覽:287
醫院自助機怎麼交體檢費 瀏覽:334
盈江縣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瀏覽:742
退休後死亡後的社保領取 瀏覽:221
50歲女腿軟 瀏覽:842
多少孩子的天賦毀於父母的 瀏覽:18
老年人腳腫尿不出來怎麼辦 瀏覽:381
退休後社保可以異地領取嗎 瀏覽:772
2021邯鄲養老保險上調多少 瀏覽:710
養老保險單位與個人的退休年齡 瀏覽:286
最新工勤人員退休工資 瀏覽:63
浙江寧波退休工資調整 瀏覽:528
孝敬父母的日記10字 瀏覽:802
50歲精子異常 瀏覽:770
北京衛視養生堂講老年痴呆視頻 瀏覽:891
國外老人家怎麼稱呼 瀏覽: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