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金漲了4%,哪省的養老金待遇更好
一般經濟發達的省份養老金待遇都是很不錯的,比如說廣東省。
『貳』 山東養老金上調細則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12月本人基本老金的2.1%確定月增加。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體人員與本人年限掛鉤調整。年限每滿1年,按1.7元確定月增加額。其中,費年限含視同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加的年限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1元為基數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各務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道循接平面原則,另行確定。
(三)適當傾斜。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80周歲以上的退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
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養老金累計標准,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入員,分別補齊累計標准差額。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位退人員毎人月分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三條 調整辦法 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叄』 山東2022年養老金調整細則新消息
養老金增加總額由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部分組成。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掛鉤調整實行雙掛鉤。既與繳費年限掛鉤,也與養老金水平掛鉤。
3、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分15年以下、16年~25年、26年~35年、36年~45年、46年及以上共5段,繳費每滿1年,分別按1元、1。3元、1。6元、1。9元、2。2元增加養老金。
『肆』 山東省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1、城鄉居民養老金
2021年1月3日,消息,2021年山東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從原先的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0元,此次山東居民養老金上調了5.5%。
2、城鎮職工養老金
今年,山東省的城鎮職工養老金同樣會上漲,並且還是會採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方式,但是目前具體的上漲方案還未公布,因此不清楚會漲多少錢。據業內人士預計,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幅度會在3%-5%之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伍』 山東省2021年退休養老金上調細則
機關事業單位,國家明確規定從2014年10月份調整工資,已經退休的,調整退休金。
機關事業單位的調整,不分教師或者其他行業,而是根據職務或者技術職稱進行調整的,各地的調整標准,是不一樣的,具體要根據當地文件執行,以遼寧省為例:
1離休人員每月最高增加1400元
根據《遼寧省關於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實施意見》,離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離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省部級副職1140元,廳局級正職900元,廳局級副職730元,縣處級正職570元,縣處級副職48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廳局級700元,縣處級460元,鄉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
2 工齡30年以上無技術等級工人每月增加330元
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前退休的無職務(技術等級)人員,按下列辦法增加退休費:無職務的幹部:按本人1985年工資制度改革前執行的標准工資額(六類工資區)確定增加退休費標准,每月增加退休費標准為:原標准工資額在138元及以上的,增加550元;原標准工資額在87.5元及以上的,增加400元;原標准工資額在70元及以上的,增加330元;原標准工資額不足70元的,增加260元。無技術等級的工人:工齡在30年以上(含30年)的,每月增加退休費標准為330元;工齡在29年以下的,增加260元。
3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離退休(職)人員每月再增加100元
此外,根據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退休問題的補充規定》(國發〔1986〕26號)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退休老專家,每月增加退休費標准為,教授及相當職務76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00元。按國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職生活費。在按以上標准增加離退休(職)費的基礎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離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的離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4增加的離退休(職)費將納入本人基本離退休(職)費基數
根據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職)人員按本人現執行的離退休(職)費所對應的職務增加離退休(職)費。按照有關規定並經組織批准,離休後提高了政治、生活待遇的離休人員,按照提高後的職務待遇增加離休費。只提高了住房、醫療,坐車等單項待遇的離休人員,按其離休時實際擔任的職務增加離休費。無職務的離休人員,按現執行離休費待遇所對應的職務增加離休費。
增加離退休(職)費人員中,自2014年10月1日至本方案實施期間死亡的,增加的離退休(職)費補發到其死亡之月止。離退休(職)人員增加的離退休(職)費,納入本人基本離退休(職)費基數;離休人員增加的離休費,從2014年度起納入計發1—2個月的生活補貼基數。按照本人l985年工資制度改革前執行的標准工資額確定增加離退休費標準的規定,僅適用於這次增加離退休費,不涉及職務認定和其他待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