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養老保險人意外死亡
法律分析:1、參保人員(含參保繳費人員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死亡後,其直系親屬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在一個月內到農保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注銷手續。
2、參保繳費人員死亡後,可將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納及村(組)集體補助的養老保險費的本息退還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Ⅱ 農村參保人死亡有何補助政策
摘要 一、農村養老保險人死亡怎麼補助
Ⅲ 農村養老保險死亡退保手續
法律分析:1、參保人員(含參保繳費人員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死亡後,其直系親屬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在一個月內到農保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注銷手續。
2、參保繳費人員死亡後,可將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納及村(組)集體補助的養老保險費的本息退還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3、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死亡後,可將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納及村(組)集體補助的養老保險費本息余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時從社會統籌基金中一次性支付死者生前四個月養老金作為喪葬費,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Ⅳ 買了農村社保人死亡的可以領取多少
法律分析:1、鎮社會養老保險:按照養老保險發放的有關規定,參保人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可憑參保人的死亡證明、養老保險手冊,領取4000元喪葬費和4000元撫恤金以及個人賬戶個人繳納部分的餘款。2、村社會養老保險:而對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和部分已經出台的部分省份新農保暫行管理辦法來看,參保人在60周歲之前身故的,除政府補貼外,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即個人繳費的全部金額及歷年利息扣除管理服務費,可以依法繼承。而參保人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的,保證期為10年。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身故者,其保證期內剩餘年限的養老金,可由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一次性繼承或分期繼續領取至滿10年保證期;無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的,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負責支付其喪葬費;領取養老金超過10年仍健在者,按原標准繼續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身故後養老金發放終止並清戶,其法定繼承人不再享有任何繼承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Ⅳ 交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滿十五年後,只領了一年,人去世了,其餘能的錢會退回來嗎
一、養老保險全交了,但只領取了一年人就去世了,剩下的會退還給法定繼承人的,
二、在我國,退休職工死亡後,家屬應當向社保部門申報死亡,然後可以領取到一筆死亡待遇。這個死亡待遇是在死亡的當月去到參保地的社保局去辦理相關領取手續。也就是領取退休職工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三、養老保險專戶余額可以退,在個人死亡時可繼承全部,繼承人憑死亡證明和繼承人的有效證件,到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支付手續。同時,該參保人的養老保險關系終止。 養老專戶余額指的是養老保險繳納中個人繳納的賬戶余額。
四、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撫恤金標准與享受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死亡標准一致,即一次性發放600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撫恤金標准計算公式為:6000÷180×本人繳費月數(含視同繳費年限)。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一章總則,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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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人去世,要領取剩餘養老金所需材料:
1、家屬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具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Ⅵ 交了養老保險,人意外去世了,能退嗎
交了養老保險,人意外去世了,養老保險一般情況下是可以退還的。
1、到達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個人繳納的部分會連同利息一次性退回給參保人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繼承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險人在退休後死亡的,個人賬戶的余額是可以退的,近親屬還可以向社保申請喪葬費和憮恤金;首先我們我們都知道,社保的養老保險規定參保人員必須達到退休年齡且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以上,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納了社保的參保人未達到退休年齡死亡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繳納了社保的參保人在去世後,其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
2、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同時根據死亡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基數為標准,繳費一年發一個月,最多不超過20個月的一次幾天撫恤金,再加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個月的喪葬費;
3、退休後死亡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剩餘部分由繼承人繼承,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基本養老金為標准乘以20;撫恤金標准同上,各省的標准可能有所不同;其次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4、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參保人沒到養老金領取年齡,也就是60歲之前去世,參保人死亡的,將一次性待遇退給其法定繼承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Ⅶ 農村養老保險死亡可以退多少
繳納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死亡了可以退回個人帳戶上的錢,個人帳戶上的錢是自己每年交的錢加上政府補助(自己每年交100元,政府補助30元,交200元政府補助35元,自己交得到越多政府補助也越多)的錢,個人帳戶上的錢分139個月領完,在這139個月內死亡就有錢退回的。
Ⅷ 現在農村統一讓交的養老保險如果人意外去世有賠償金嗎
這個統一交的養老保險是你退休後應該是由養老金領的。但是他如果是包括意外險的話。是有賠償金的。如果沒有包括意外險。那意外去世應該是沒有賠償金。
Ⅸ 如果人意外死亡後,農村的養老保險是否有賠償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它的本意是60周歲以後養老補貼,無其他功能所以沒有任何賠償。不過,個人繳的錢包括利息全部返還(應該向社保局申報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