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交社保,領三年後人死了怎麼退
個人交社保領三年後人死了家屬帶派出所的銷戶證明,家屬的戶口本身份證,死亡人的社保卡,繳費證去社保局退費。
根據社保的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社保交滿15年之後,不管是達到退休年齡,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還是尚未退休,死後個人賬戶的資金余額都可以依法繼承,會把個人賬戶累計余額一次性支付給配偶、子女等合法繼承人。
一、社保人身亡後退費流程
家屬帶派出所的銷戶證明,家屬的戶口本身份證,死亡人的社保卡,繳費證去社保局申領喪葬費、撫恤金、個人帳戶余額。審批過後,才能拿回來。這個過程,估計得一個月左右。《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二、社保人死了能拿多少錢?
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1、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
2、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3、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2. 養老保險交了3年人死了錢可以取出來嗎
摘要 家屬拿上身份證件結婚證以及死亡證明,去社保機構辦理退保手續,可以把個人賬戶的錢取出來
3. 交了養老保險,人意外去世了,能退嗎
交了養老保險,人意外去世了,養老保險一般情況下是可以退還的。
1、到達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個人繳納的部分會連同利息一次性退回給參保人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繼承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險人在退休後死亡的,個人賬戶的余額是可以退的,近親屬還可以向社保申請喪葬費和憮恤金;首先我們我們都知道,社保的養老保險規定參保人員必須達到退休年齡且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以上,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納了社保的參保人未達到退休年齡死亡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繳納了社保的參保人在去世後,其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
2、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同時根據死亡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基數為標准,繳費一年發一個月,最多不超過20個月的一次幾天撫恤金,再加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個月的喪葬費;
3、退休後死亡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剩餘部分由繼承人繼承,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基本養老金為標准乘以20;撫恤金標准同上,各省的標准可能有所不同;其次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4、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參保人沒到養老金領取年齡,也就是60歲之前去世,參保人死亡的,將一次性待遇退給其法定繼承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4. 個人交社會養老保險幾年人死了怎麼辦
按照養老保險發放的有關規定,參保人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可憑參保人的死亡證明、養老保險手冊,領取4000元喪葬費和4000元撫恤金以及個人賬戶個人繳納部分的餘款。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5. 養老保險交了後人死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退。繳費本人死亡後,養老保險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准備養老保險手冊、參保人死亡醫學證明或火化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籍注銷證明(須註明死亡時間)、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繼承人銀行卡存摺及復印件,由養老、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按有關政策規定列印個人賬戶一次性退保審批表,去養老、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6. 交了幾年社保,人去世了咋辦
1、一種是參保人沒到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就去世了
尚未退休就已經身故的,社保並沒有相應的賠償。只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
2,則是剛領幾個月,或者還沒領完養老金就去世的情況;還有參保人移居國外停止參保的情況
退休後身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的余額(減去過去已領部分)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可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費用。(個人交的也是有單位部分的,單位部分的進社保統籌)退保只退個人賬戶中的繳費部分。
7. 交完養老保險人去世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養老保險還沒交夠十五年但是人死亡了,之前個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金會全部退回,但是如果是單位交的就不會退回。此刻,參保者繳納的錢原封不動的在個人養老賬戶中,一分錢都還沒領取就離世了。這筆錢可以當作遺產,合法繼承人可依照規定將這筆錢直接取出來。如果養老保險交夠了十五年但還沒來得及領養老金就人就死亡了,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會全部退回給家屬。這種情況跟上述情況相似,參保者繳納的錢原封不動的在個人養老賬戶中,雖然已經繳滿十五年,在退休後可以領取養老金了,但是因為還沒有退休或別的原因,並沒有開始領取,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是可以退回給家屬的。根據養老保險的養恤金標准,個人賬戶養老金將在139個月內發放。若在發放期內,參保者離世,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由合法繼承人繼承。領取了139個月的養老金後,個人養老賬戶此刻余額為零,參保者依舊可以繼續領取養老金,不過這筆錢開始由國家出資。此時,參保者離世,繼承人將不再有繼承養老賬戶金額的權利,該賬戶將作銷號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8. 養老保險領了3年去世了怎麼辦
養老保險只領三年人就去世了,可繼承個人賬戶養老金。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9. 交養老保險人交了幾年突然去世了怎麼辦
摘要 繳費本人死亡後,養老保險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
10. 社保交完了 拿了兩年錢 人死了怎麼處理的
現行的全民養老保險領2年就離世了,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能夠繼承。
根據社會保險法限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隸屬個人所有,個人喪命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能夠繼承。因病或非因工喪命的,其遺屬能夠領取喪葬補貼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貼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工人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
1)喪葬補貼金,是工人喪命後安葬和處置後事的補貼花費,目前全國無統一準則。從某些地方限定來看,喪葬補貼金通常按照工人喪命時當地工人月平均薪水的肯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貼費為本市上2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薪水。
(
2)遺屬撫恤金,是工人喪命後予以其親屬的經濟賠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限定不相同,有的無限定撫恤金,只限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限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限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貼費,如大連,除了按照本市上2年度10個月的社會平均薪水的准則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外,供養直系親屬還能夠按當地生活困難補貼准則以及物價補貼之和領取親屬救濟費。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的社保待遇: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紀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本領的,能夠領取病殘津貼。病殘津貼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對前述特殊參保人員予以的經濟賠償。病殘津貼隸屬新規則,目前還無相應的津貼准則,需要出台相應的配套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