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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o15年社保養老金調資標准

發布時間:2022-06-14 13:59:07

企業退休職工2015養老金調整方案最後一項20元和60元的增加界定如何

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方案最後一項的界定如下規定: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六、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Ⅱ 安徽農村養老金領取標准表

安徽農村養老金領取標准為,自願選擇個人繳費標准,多繳多得。
各縣市明確個人繳費,參保個人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參保人員可根據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自願選擇個人繳費標准,多繳多得。
在出口補助方面,分別確定最低給予每人每年45-65元補貼,每人每月發放養老金標准最低達到120元;同時鼓勵長期繳費,對累計繳費滿15年的農牧民,每增加繳費1年,每月增加不低於2元的基礎性養老金。
在入口補助方面,分別確定最低給予每人每年20-60元補貼。同時鼓勵多繳費,對選則100元以上檔次繳費的,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每人每年增加補助不低於5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Ⅲ 安徽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何時發的最新相關信息

養老金上調初步方案已上報
今年4月,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這是我國首次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以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具體實施時間未透露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我省已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組織開展了數據測算工作,研究提出了初步調整方案,目前已上報省政府。方案待上報人社部、財政部後即可實施,但具體時間並未透露。
關新聞人社部:養老金總體上漲6.5%
昨日,人社部召開一季度新聞發布會,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回答新京報記者提問時表示,6.5%的調整水平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水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是分別以各自養老金水平為基數,都按6.5%的比例調整。未來將完善養老金調整的辦法,逐步平衡各類退休人員的待遇。
人社部:20省份可將養老保險費率隆至19%

人社部、財政部公布《關於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要求從2016年5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高於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李忠介紹,目前各省份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都是8%,在單位繳費比例上,上海是21%,山東和福建是18%,廣東和浙江是14%,其他省份都是20%。
李忠表示,按照要求,全國大部分省市是符合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費率條件的。「具體來說,有21個省份,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餘20個省份包括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江蘇、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雲南、貴州、西藏、新疆、甘肅和寧夏,符合降低費率的條件,可以由20%降低到19%。」
附:新疆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新人社發【2015】18號)精神,現將我區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通知如下:(本文內容來源網路,僅供參考,正式請以官方發布為准)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本次調整的范圍是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辦理退休的企業退休人員,包括按104號文辦理退職的人員和五·七工退休人員。
養老金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顯示,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老工人不參與養老金調整。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但仍按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也不參與本次養老金調整。
二、普調辦法和標准
(一)普調增資每人每月在2016年末的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增發40元。
(二)工齡增資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發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人員,每人每月增發75元,繳費年限指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累計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
(三)比例增資每人每月按退休人員2016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發(四捨五入到元)。
三、傾斜對象和標准
(一)高齡增資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滿70歲不滿80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60元。對2016年1月1日之後滿70周歲的,從年滿70周歲的當月起每人每月增加225元。對2016年1月1日之後滿80周歲的,從年滿8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280元。
(二)艱苦邊遠地區增資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分為三個檔次,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發30元,三至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40元,五至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烏魯木齊市屬於二類地區。
(三)軍轉幹部增資退休人員中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調整之後,如果還達不到自治區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每月2534元),按平均水平計發。
高齡增資、艱苦地區增資以及軍轉幹部增資只要滿足條件可以同時適用。
舉例一、王某,企業退休人員,出生日期1943年9月1日(72歲),退休時間1998年9月1日,工齡為35年零1個月,2016年12月的養老金為2256.5元。
2016年待遇調整情況:普調:4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增發30元;工齡增發180元(36*5);高齡從2016年1月起增發50元,比例增資:23元(2256.5*1%)。
王某2016年應增40元+30元+180元+50元+23元=323元。
其2016年5月份工資額應為:2579.5元。
如下所示:①普調②艱苦補貼③工齡④高齡⑤比例增資⑥合計備注40301805023323⑦2016年12月份工資額2256.5⑧2016年增資額323⑨2016年5月份工資額2579.5
註:1、普調40元和艱苦補貼30元為固定數,工齡、高齡和比例增資根據退休人員的基本信息進行核定。
2、⑧2016年增資額=⑥合計=①普調+②艱苦補貼+③工齡+④高齡+⑤比例增資;⑤比例增資=⑦2016年12月份工資額*1%(四捨五入到元);⑨2016年5月份工資額=⑦2016年12月份工資額+⑧2016年增資額。
舉例二、張某,「五。七工」退休人員,出生日期1932年2月25日(83歲),退休時間2011年12月1日,工齡為15年。2016年12月工資為1305元。
2016年待遇調整情況:普調:4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增發30元;工齡增發75元(15*5);高齡從2016年1月起增發60元,比例增資:13元(1305*1%)。張某2016年應增40元+30元+75元+60元+13元=218元。其2016年5月份工資額應為:1523元=1305元+218元

Ⅳ 交15年的養老金,安徽可以拿多少,按現在的標准

各地的養老保險繳抄納基數不同,況且社保每的繳納基數也不同,你現在問將來退休年齡可以領多少錢,這個問題連社保局工作人員也無法回答你,現在網上能答出來的,你想可信嗎?轉發個社保網站公布的養老保險計算方法給你自己去計算下...

養老金的計算方法:
按照規定,職工符合領取養老保險條件之後,其養老金計算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方法是按照其個人賬戶全部的儲存額,包括本息,除以一個系數,如果是男性除以139、女性除以170,計算出其每個月應該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標准。另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大體上是按照本人繳費工資基數和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基數的相互關系確定最終領取待遇的基數,然後繳費滿15年,就領這個基數的15%,在此基礎上如果多繳費一年就再多領一個百分點。也就是說繳費20年就領20%,繳費30年就領30%。

Ⅳ 安徽省退休金調整多少

9月7日,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下發《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對全省2017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2017年安徽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
定額部分 每人每月上漲65元
對於養老金調整,市民朋友一定不會陌生。自2017年開始,安徽省每年都會調整一次,到今年已經是連續第12年。根據調整方案,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退休金漲了多少錢?記者了解到,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65元。掛鉤部分,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5%。
傾斜部分,則是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增加和掛鉤增加的基礎上再另行增加。具體來說,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准。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40元、70元、120元、160元。
養老金 並軌後首次調整
以往,關注養老金調整的是企業退休人員。隨著養老金並軌政策落地,今年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不難看出,兩類人員都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充分體現了養老保險制度並軌的精神。」安徽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定額調整主要體現公平;掛鉤調整主要體現激勵;適當傾斜調整主要體現對退休早、養老金水平偏底的高齡退休人員的統籌照顧。
在調整內容上,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在調整對象、調整時間、調整方法、定額調整標准和高齡傾斜人員檔次劃分上保持一致。不僅如此,此次還兼顧了各自特點以及與原待遇調整辦法的平穩銜接,在調整水平、掛鉤調整的具體辦法和高齡傾斜標准上有所不同。
增加部分 9月底發放到位
退休金從1月開始漲,增加部分什麼時候拿到手?安徽省人社廳表示,將及時調度落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確保9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其中,企業退休人員要全部足額落實發放。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的由原渠道解決。在基本養老金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仍按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
2017年安徽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
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日前下發《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對安徽省2017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詳情如下:
一、調整對象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1.定額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掛鉤部分。
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見角進元)。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5%。
3.傾斜部分。
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增加和掛鉤增加的基礎上再另行增加: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補齊到上述標准。
年滿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40元、70元、120元、160元。
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解讀
一、關於調整對象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2.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對象為退休前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
3.機關事業單位中2017年12月31日前已達到退休年齡(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批准留任的除外),應當辦理但未辦理退休手續人員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4.企業退休人員中按原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建國前參加工作享受全薪退休的老工人基本養老金調整,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政策執行。
5.事轉企單位轉企前退休人員、國有企業辦中小學和國有企業辦醫院退休人員分別依據有關政策規定,按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或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政策執行。
二、關於用於掛鉤調整的基數
6.企業退休人員用於掛鉤調整的基數為基本養老金,不包括由社保(查詢 辦理)經辦機構代發的各種補貼或補助。
7.2017年9月30日前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用於掛鉤調整的基數為本人基本退休費、退休人員補貼、教齡津貼、護齡津貼、特級教師津貼之和。其中基本退休費包括教護基本工資提高10%後打折的部分、提高退休費計發比例的部分、納入退休費計發基數打折後的警銜津貼和海關津貼、退休後歷次增加的基本退休費。
8.2017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用於掛鉤調整的基數,在按皖政〔2017〕120號文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算前,暫按「預發」的退休待遇確定(待遇項目與2017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員相同);待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時,再按照本人納入基金支付的待遇重新核定。
三、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時涉及的年齡認定標准
9.對出生年月的認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以組織審批其退休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四、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資金來源
10.在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發放前,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仍按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待納入基金發放時再按規定結算。

Ⅵ 安徽省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標准

一、2017年安徽省退休工資怎麼算
1、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2、「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二、2017年安徽省退休後養老金怎麼發放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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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安徽省養老保險調整

法律分析: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1.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掛鉤部分。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0%(見角進元)。

3.傾斜部分。

統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高齡傾斜標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滿80-8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對2020年到達70周歲、75周歲、80周歲、85周歲的退休人員,按照上述辦法傾斜調整後,累計享受高齡傾斜部分低於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補齊。

法律依據:

《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辦法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1.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掛鉤部分。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0%(見角進元)。

3.傾斜部分。

統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高齡傾斜標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滿80-8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對2020年到達70周歲、75周歲、80周歲、85周歲的退休人員,按照上述辦法傾斜調整後,累計享受高齡傾斜部分低於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補齊。

Ⅷ 安徽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安徽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
不論職工養老保險是否已累計繳費滿15年,只要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都應當參保繳費由用人單位與職工共同繳納社會保險費。
具體如下:
1、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要達到15年才符合養老待遇申領條件,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已經達到15年的人員,在職職工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都應繳費;
2、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Ⅸ 安徽省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1、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情況,安徽適時調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標准供城鄉居民選擇。將全省繳費檔次標准統一調整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個檔次。對符合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等特殊困難群體,市、縣(市、區)政府可繼續保留100元最低繳費檔次標准。

2、同時,當地建立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動態調整激勵機制。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適當增加繳費補貼,將繳費補貼最低標准調整為:繳費200元補貼40元,繳費300元補貼50元,繳費400元補貼60元,繳費500元補貼70元,繳費600元補貼80元,繳費700元補貼90元,繳費800元補貼100元,繳費900元補貼110元,繳費1000元補貼120元,繳費1500元補貼150元,繳費2000元及以上的補貼200元。參保人員中斷繳費,補繳的不享受繳費補貼。鼓勵集體經濟組織提高繳費補助,鼓勵其他社會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加大資助。

法律依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第四條 基金籌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個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和標准。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目前設定的最高繳費檔次標准。

(三)政府補貼。政府補貼分為基礎養老金補貼和繳費補貼兩部分。1. 基礎養老金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按照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含市、區,下同)政府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所需資金由市、縣負擔;省政府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補貼標准,具體補貼辦法另行制訂。2. 繳費補貼。省、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每人每年最低繳費補貼標准為: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元及以上的補60元。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省級財政目前承擔20元,其餘部分由市、縣財政承擔,市、縣承擔比例由各市確定。有條件的市、縣可在省里規定統一補貼標準的基礎上,適當增加補貼,具體標准和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所需資金由市、縣負擔。對重度(二級以上)殘疾人、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後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滿49周歲)、節育手術並發症人員(三級以上)等繳費困難群體,縣人民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在繳費檔次范圍內確定標准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並按代繳養老保險費檔次給予補貼。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落實絕育措施的農村雙女父母參保繳費,各地可適當提高補貼標准。

Ⅹ 新農保養老金調整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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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國務院決定,從2011年起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啟動試點工作,實施范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四、基金籌集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三)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五、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地方人民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及其他來源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城鎮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新農保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要引導城鎮居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引導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的子女按規定參保繳費。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八、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暫以試點縣(區、市、旗,以下簡稱試點縣)為單位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十、基金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居委會每年在社區范圍內對城鎮居民的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經辦管理服務
開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城鎮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整合,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社會保險經辦管理資源,建立健全統一的新農保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加強經辦能力建設。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開支。
十二、相關制度銜接
有條件的地方,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應與新農保合並實施。其他地方應積極創造條件將兩項制度合並實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優撫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由國務院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實施。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相關政策並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試點地區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試點工作。
十四、制定具體辦法和試點實施方案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試點具體實施辦法,並報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周密測算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按要求選擇試點地區,報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試點縣的試點實施方案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十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調整收入分配結構、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政策,是實現廣大城鎮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睦、社會和諧的重大民生工程。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積極參保。同時,要弘揚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美德,引導子女依法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
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把好事辦好。重要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國務院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是由政府主辦、政府補貼並最終由政府兜底的一種社會養老保險,它不同於商業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也就是指我國農村居民繳納一定的保險費後,在年老時,從國家和社會取得幫助,享受養老金,以保障基本生活所需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和制度模式
基本原則:「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保基本就是以保障農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為目的。廣覆蓋就是普遍覆蓋農村適齡居民。有彈性就是適應農村居民收入不穩定、差距大、流動頻繁等特點。可持續就是制度科學,管理規范,服務便捷,基金安全。
制度模式:採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
籌資方式: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
待遇支付辦法:採取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養老待遇支付辦法。
二、新農保實施主體和業務主管部門。新農保由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我縣新農保工作。
三、參加對象和范圍。具有容縣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是新農保的參保對象。符合參保條件的農村居民,攜帶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戶口薄要首頁及本人頁)各一份到戶口所在地村委會辦理參保手續。(填寫參保登記表一式四份)
四、新農保繳費標准。新農保的繳費標准分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十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
五、參保人繳費政府給予補貼。參保人繳費,政府給予補貼,補貼標準是每人每年繳費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每個檔次分別補30元、35元、40元、45元、50元。600元以上(含600元)繳費檔次的政府補貼仍按500元標准給予補貼,
六、特殊群體參保繳費及政府補貼。農村重度殘疾人、五保供養對象選擇最低繳費檔次(即100元)繳費的,政府予以全額代繳;農村低保對象選擇最低繳費檔次繳費的,政府每年代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一半,即50元;政府除了為特殊群體代繳全部或部分保費外,再給予30元的繳費補貼。對農村重度殘疾人、五保供養對象、低保對象選擇最低檔次(不含最低檔次)以上繳費的,政府不再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
七、養老保險待遇。
1.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可以申請按月享受新農保待遇。
2.新農保待遇由兩部分組成: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現行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財政支付,我縣還規定:參保人年滿60周歲,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增加1年繳費,其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2元,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容縣財政支付。個人帳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個人賬戶養老金從參保人的個人賬戶中支付,參保人的個人賬戶的養老金支付完後由縣財政負責繼續發放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未支付完,參保人死亡的,其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3.個人賬戶由四部分組成:①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②村集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補助資金;③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的補貼資金;④個人賬戶資金運營或存款利息收入。
八、新農保養老待遇的領取條件。
1.新農保制度開始實施時(在我縣,實施時間為2010年10月1日),年滿60周歲(即1950年9月30日前出生)、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戶籍老年人,不用繳費,辦理參保手續後,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在本村范圍內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2.新農保制度開始實施時,距領取年齡(60周歲)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如58歲的交2年保費就可以了),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政府給予繳費補貼。
3.新農保制度開始實施時,距領取年齡(60周歲)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少於15年,到60周年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否則,到60周歲時,全額退還其所繳納的保費及利息。對不按年繳費,到60周歲為了按月領取養老金而再進行補繳的,允許其補繳,但政府不再給予繳費補貼,並加收利息。
九、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辦法。
1.參保人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申請轉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的,按以下方法辦理:①參保人在容縣內流動的,其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檔案予以轉移,個人賬戶資金不轉移;②參保人在跨容縣轉移的,可將其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檔案、個人賬戶資金一次性轉入新參保地,按新參保地有關標准享受相應養老保險待遇;戶籍轉入地未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其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檔案、個人賬戶資金暫存於原參保地,待條件具備時轉移。
2.參保人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流動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新老農保制度的銜接。參加了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並符合新農保參保條件的人員,按以下方法辦理:①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按本辦法規定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其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②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從容縣開始實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起,可直接享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與老農保養老金合並發放。
十一、其他。①國家依據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調整繳費檔次時,由容縣人民政府對繳費標准作相關調整。②自治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調整全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和自治區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調整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標准時,容縣人民政府適時作出相應的調整。③有條件的村集體可以對參保的村民給予繳費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村集體、其他組織及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補助記入參保人個人帳戶,歸參保人所有。
十二、未參保人員的政策規定。
在制度實施時,符合參保條件而沒有參保的人員,在年滿60周歲時不能享受基礎養老金。如要享受基礎養老金,必須補繳,但補繳時,政府不給予補貼,並加收利息。
注意幾個問題:
1.身份證、戶口簿、信用社存摺的姓名不一致的,一定要更改,必須一致才能辦理參保手續。
2.對特殊群體(高齡老人、殘疾人等)沒有第二代身份證的,可以用第一代身份證及新戶口簿到信用社開戶,並辦理參保手續。
3.外出打工人員已經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可以不用參加新農保,個別人員提出要參保的,必須向其說明,到達領取年齡時,只能是享受其中一份養老保險待遇,到齡時才能確定享受新農保或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
4.已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待遇的農村居民不能申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
5.2010年10月份滿60周歲的,也要參保繳費一年。辦理參保手續後,從2010年11月起領取養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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