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黑龍江省社保局2016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是怎樣的
黑龍江省企事業退休人員二O一六年上調退休金方案已經出台,定額調整月增回五十答六元,滿一年月增二點五元,按上年基數月增百分之0點五元,九月底到個人帳戶。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這意味著在2005年到2015年連續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基礎上,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實現「十二」連漲,上海已經在六月十五日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全國有北京,遼寧等十八省市也已經公布調整方案,並於九月底發放,其他省市目前還沒有公布調整消息,不論何時公布調整方案,增加部分還是從一月起補發到個人帳戶的。
⑵ 黑龍江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標準是多少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內總體調整容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黑龍江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⑶ 黑龍江養老保險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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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2017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沒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當前,黑龍江省的具體方案還沒有發布,如何調整還不明確,請耐心等待。
⑷ 黑龍江省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後養老金怎麼調整最新消息
2016年養老金調整,1700餘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同步上調。
此次調整是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第一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調整待遇。
人社部表示,邁出了統籌各類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第一步,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增強公平性的直接體現。人社部要求各地區將按照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特點,合理確定調整辦法和具體標准。
據介紹,此次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將惠及包括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85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在內的全國1億多退休人員。
目前除上海市公布了方案之外,正等待各省市制定和公布調整方案,預計在6-7月公布調整方案,7月底之前完成調整。
⑸ 黑龍江地區養老保險漲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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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黑龍江省財政廳
《黑龍江省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黑人社規[2017]16號
各市(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社保局,省農墾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保局,省森工總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保局,養老保險省直管的行業、企業: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和《關於做好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7〕21號)要求,現將我省2017年調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17年1月1日起,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標准和辦法
總體調整水平為全省2016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實際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6%。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2.5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
「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16年月基本養老金的0.5%增加。
(三)傾斜調整: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後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
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低於全省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平均水平。
三、資金渠道
調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統籌基金支付。
調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直接關繫到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敏感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視,將此項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嚴格按照上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深入細致地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切實將好事辦好。
2017年7月14日
⑹ 黑龍江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規定(2016修正)
第一條為保障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根據憲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實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堅持農民自我保障為主,自助與互助相結合,社會保險與家庭養老相結合的原則。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本省境內農村(含鄉鎮企業)居民參加的社會養老保險。第四條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本規定實施。第五條養老保險金交納以個人為主,集體補助為輔。鄉鎮企業職工參加養老保險的集體補助,由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稅前列支。第六條參加養老保險人員的年齡一般為17至60周歲;16歲以下的,可由供養者為其交納子女養老保險金。第七條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根據本地區和本人的實際承受能力,自願選擇投保檔次,月投保檔次標準的2、4、6、8、10、12、14、16、18、20元,自願選擇20元以上者不限。在保障老年時基本生活的前提下,也可交納一次性養老保險金。
如遇自然災害或其他原因無力交納保險金時,可以調整交納保險金的檔次或停交保險金。恢復交納保險金時可以補交停交的保險金。第八條個人交納和集體補助的養老保險金均記在保險人的名下。第九條鄉鎮企業職工交納保險金以企業為單位收繳,農民以村為單位收繳。勞動報酬按月、季、年收入的,分別按月、季、年交納。第十條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年齡起點為50周歲,保險人員可以自願選擇50、55、60周歲為自己領取養老保險金的時限。給付的養老保險金按月或按季發放,不得拖欠和平調。第十一條領取養老保險金人員,如不足10年死亡的,其所剩餘年限的養老保險金,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領取;無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一次性給付所在村或單位用於死亡者的喪葬費或養老保險的集體補助。領取養老保險金10年後仍健在者,繼續按原標准領
取養老保險金,直至身亡為止。第十二條參加養老保險人員連續投保30年以上並已領取養老保險金的,無論何時死亡,均給付喪葬費200元。第十三條參加養老保險人員交納保險金期間死的,其交納的養老保險金總額(含集體補助部分)扣除規定的管理業務費後,連同按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全部退還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無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退還所在村或單位用於死亡老的喪葬費或養老保險集體補助。第十四條參加養老保險人員遷往外地或農轉非、招工、提乾和升學的,將其保險關系和所交納的養老保險金轉到遷入地養老保險機構;遷入地尚未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的,將交納的保險金總額(含集體補助部分)扣除規定的管理業務費後,連同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退還本人。第十五條參加養老保險人員因傷殘、嚴重疾病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的,失去生活費來源的,如未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經本人申請,養老保險機構審核後,可將本人交納的養老保險金(不含集體補助部分),連同按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全部或分期退還本人。第十六條養老保險金給付權益不得轉讓、抵押和償還欠款,不得虛報或冒領養老保險金。違者一經查出,除追回資金外,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第十七條縣(市)以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具體承擔基金的運營和保值、增值,在指定的專業銀行設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專戶,並及時匯入省保值、增值的指定帳戶,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截留或挪用。第十八條養老保險基金除需現支付部分外,購買國庫券、金融債券的,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保值、增值利率。第十九條各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要建立健全財務制度並提受民二、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第二十條各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工作人員要秉公執法,對擅自挪用、侵吞養老保險基金、無故拖欠養老保險金和虛報冒領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⑺ 2016年黑龍江省退休工資長多少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2016黑龍江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及時間
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辦法及標准
(一)普遍調整
1、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正常退休手續人員,每人增加142元/月。
2、2015年12月31日前退職及「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每人增加112元/月。
3、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再增加2.5元/月;「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二)特殊調整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以下群體再給予傾斜調整: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1945年9月2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3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的,再增加2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國前老工人),再增加15元/月。
3、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再增加30元/月;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再增加40元/月。
4、再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地方的企業退休、退職及「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一類地區每人再增加5元/月。二類地區每人再增加10元/月。三類地區每人再增加15元/月。
5、軍隊轉業幹部按上述規定調整後其基本基本養老金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⑻ 2σ22牟黑省怎麼調工資
黑龍江2O22年平均工資上下補差在三千左右吧!
題主這里所說的應該是指退休人員漲養老金吧。黑龍江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近兩年都出台得比較遲,今年估計也要在7月份才能公布。由於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的幅度與2019年一樣總體是5%,所以2020年的養老金上調方案估計也應該大致相同。
一丶養老金調整時間和對象:從2020年1月1日起,為自2019年12月31日前巳經正式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丶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水平,養老金上調幅度為本省退休人員2019年養老金平均水平的5%。
二丶養老金調整辦法:繼續_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三丶養老金上調細則:1丶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0元;2、掛鉤調整:(1)與養老金繳費年限掛鉤,每繳費一年每月增加養老金2元;(2)與基本養老金掛鉤。在退休人員本人2019年度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月增加0.76%;3丶適當傾斜調整:(1)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3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養老金2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養老金15元;(2)高齡退休人員。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養老金30元丶8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養老金40元;(3)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一類地區的每月增加養老金5元丶二類地區的每月增加養老金10元丶三類地區的每月增加養老金15元;(4)企業軍轉退休人員。此次養老金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低於全省平均水平的企業軍轉幹部退休人員養老金按平均水平上調。
⑼ 黑龍江省養老保險新政策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人社部、財政部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增發養老金,總體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但是,除上海已在5月31日出台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黑龍江省政府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等待,但養老金增加部分均從2016年1月起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