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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起訴狀

發布時間:2022-06-13 13:28:31

1. 公司拖欠養老保險怎麼起訴

法律分析:當事人因公司拖欠養老保險向人民法院起訴的,相當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載明雙方的基本信息、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及其住所。法院在收到當事人遞交的起訴狀後會對案件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法院會對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條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人民法院會在七日內予以立案並通知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2. 退休再就業被辭退怎樣寫訴狀

退休再就業被辭退怎樣寫訴狀?涉及兩個問題:1、寫訴狀;2、退休再就業被辭退賠償;只能從兩個方面予以回答:

一、寫訴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一十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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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再就業被辭退賠償:

1、退休再就業:就是屬於勞務關系(不屬於勞動合同關系,不適用勞動法規而依據合同法規的)。勞務關系,是指提供勞務的一方為需要的一方以勞動形式提供勞動活動,而需要方支付約定的報酬的社會關系。勞務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進行規范和調整,建立和存在勞務關系的當事人之間是否簽訂書面勞務合同,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2、被辭退賠償:勞務關系,是一種特殊的勞動關系。是用人單位與特別的幾類勞動者簽訂的勞務協議,不同於勞動合同關系。

依據勞動關系有關問題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有關的勞動權利義務;勞務關系不同於勞動關系,雙方是平等主體;已經在聘用合同里約定的必須依據《合同法》予以執行。

(1)用工單位違約的:違約方支付賠償金必須具備兩個特殊條件: 一是違約行為確實給對方造成了損失; 二是支付違約金後還不足以補償此損失。因為是勞務關系的糾紛,那麼舉證責任在於起訴方(勞動關系屬於用工單位舉證)。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對方都有權要求賠償參照執行「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和最低工資」三項勞動標准計算賠償數額。

(2)屬於特殊勞動關系,除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和最低工資三項外,勞動關系的解除、終止勞務關系提前通知、經濟補償、賠償等內容都需要雙方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或沒有違約的就不適應勞動關系相關規定的賠償,也就是說到法院起訴審理後,不會得到法院支持。

3. 通過法律、要求原單位給個人上養老保險、這個訴狀應該怎麼寫

起訴狀建議找專業人士擬寫呢
您這個是勞動糾紛 可能需要先通過勞動仲裁

4. 怎樣寫民事訴訟書

民事起訴狀 (參考)
原告:××,男,1964年10月出生,漢族,××礦業集團××煤礦職工,住××礦業集團××煤礦北二宿舍。
被告:××礦業集團陶庄煤礦。
法定代表人:××,礦長。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安排原告適當工作;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600元;
3、判令被告為原告補繳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
4、裁決被告補發其剋扣原告的工傷津貼及傷殘待遇;
5、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1994年12月原告與被告建立勞動關系,在被告煤礦井下從事採煤工作。原告與被告建立勞動關系期間曾經三次工傷。1996年5月在井下採煤時致右腕骨骨折;1997年9月在井下採煤工作時被煤矸石砸致右側第8肋骨骨折;1998年11月在井下採煤工作時被煤矸石砸致右髖骨骨折。由於原告傷勢嚴重無法從事工作,被告安排原告在家休養。2000年9月26日,被告為原告進行傷殘鑒定,原告構成五級傷殘。2003年5月,被告在××礦業集團××礦醫院對原告的傷殘做了復檢,2003年10月31通知原告復檢結果為七級傷殘。2003年11月5日原告領取工資時,被告稱從2003年10月起不再支付原告工傷待遇。2003年11月17日,原告到××市勞動 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004年2月25日,××市勞動 爭議仲裁委員會給原告送達了(2003)×勞裁字第97號裁決書。 綜上所述,原告與被告勞動法律關系已經成立,原告在工作中造成人身損傷已經構成工傷,被告不能解除與原告的勞動合同,原告依法應當享受傷殘待遇。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之規定,特請求你院為原告上述訴訟請求依法判處。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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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欠繳養老金公立醫院已變便名稱怎樣進行訴訟

1、當事人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2、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給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內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3、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人數應該是三人以上的單數,4、通過審理依法作出判決。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並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6. 養老保險欠繳行政訴訟勝訴情況

欠繳養老金的行政訴訟方式是:
1、當事人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2、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給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
3、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人數應該是三人以上的單數;
4、人民法院通過審理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並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應當是三人以上的單數。
第六十九條
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請被告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給付義務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7. 欠繳養老金如何進行行政訴訟

法律分析:欠繳養老金的行政訴訟方式是:1、當事人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2、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給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3、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人數應該是三人以上的單數;4、人民法院通過審理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8. 以經退休,起訴單位返還墊付統籌養老保險,本應按民事訴訟,可法院按勞動爭議,不規法院審理

是的,需要先向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才能提起民事訴訟。
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系的當事人之間因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和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糾紛,即勞動者與所在單位之間因勞動關系中的權利義務而發生的糾紛。根據爭議涉及的權利義務的具體內容,可將其分為以下幾類:
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
起訴狀有:勞動爭議起訴狀(爭議) 和 民事起訴狀(糾紛)。 勞動關系有:事實勞動關系(爭議) 和 勞動合同關系(糾紛)。勞動者(打工者)維權,首先確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光有雙方蓋章簽字的勞動合同也未必有勞動關系,未用工的勞動合同就不存在勞動關系。勞動關系有事實勞動關系(法律關系為勞動關系,案由勞動爭議)和勞動合同關系(未用工的勞動合同,法律關系為合同關系,案由勞動合同糾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一>》)第一條(二)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系後發生的糾紛,屬於《勞動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

9. 要求單位為自己補繳社保費的起訴書如何寫要求

摘要 民事起訴狀

10. 關於起訴單位幫交養老金的民事起訴狀怎麼寫

屬於勞動爭議,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申請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回解仲裁法
第二條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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